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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桃

寫寫321-契約

2017年09月15日
愛寫寫_321/365

#契約關係

一直覺得呂麗絲是個很奇妙精準的律師,學問很淵博看事情很透徹,可能是離婚案看得多,關於愛情與人生有很多實際的見解,今天他的文章是關於一位太太問:<維持一個婚姻需要甚麼?>

律師的回答很長,摘錄最後這一段深感認同的結語:

婚姻,就是兩個人決定緊密結合在一起,共組家庭的契約關係。在這段契約關係裡,你要不斷的保持自己的品質,讓自己即使在一無所有時,也能堅強的獨自活下去。
(摘自呂秋遠FB: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944336615&fre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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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訂契約是一件很奇妙的東西,你可以藉由法律的程序去證明甚麼,但不能代表你一定能夠獲益甚麼,就像殺人案,你可以判他有罪,判他死刑,判他終身監禁,但你想要的可能是親人回魂,這些是做不到的。民法上如果有人欠你錢,你可以告他,也可以獲得判決,但那人會不會真的給你錢,這就不一定了,法律雖然可以保障這個判決,但卻不能真的保證你一定收的到錢,因為民法關係不屬於公權力強制執行。

雖然我們並不能夠確保得到你想要的東西,但卻能至少有個?名分?,少損失一些金錢上或心靈上的傷害,至少是有個?證明?的過程,或努力的結果。

婚姻關係也是如此,一紙婚約,有沒有效力? 有,代表著萬一對方有小三,證據確鑿你可以去舉發,可以申請離婚獲得贍養費的判決書,但有沒有達到你想要婚姻復合或者是其他的狀況,不一定,有的人會因為這些投降有的人不會。

說到底,誰都不能保證一輩子甚麼的,契約關係只是一種名義上的保障,一種你可以拿來議論得失的合約而已。

有的人擁有生命,但終身只能躺在床上,他寧願失去生命
有的人擁有婚姻,但終身沒有伴侶依靠,他寧願失去婚姻
有的人擁有財富,但終身沒有親人關心,他寧願失去財富

外在的表現和內在的需求並不能夠對等,
<你以為你贏了,結果你輸了>

所以不管面對甚麼關係,契約關係,親子關係,戀愛關係,同事關係,婚姻關係,

最重要的事情始終是:

你要保持自己的品質,保持自己的能量,即使失去一切,一無所有的狀態下,你還擁有自己,外在的環境和結果是好是壞,你還可以好好的活下去,擁有健康快樂的自己,你才會擁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