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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桃

#1 meeting

2018年09月15日
我的指導教授固定要周六meeting討論,所以早上約在教授辦公室。(後來改下午)
(聽學姐說大概一個月討論一次,要看研究進行的狀況)

要先討論我想做的作品,再來討論要找的文獻資料~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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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一下今天meeting的結果。

先做書摘,老師給兩本書閱讀,要我先寫書摘在十月份把第二章(文獻探討)完成,希望一月可以提計畫,提計畫要送一二三章,三到四件作品。

Book: 閱讀魅影/論攝影

老師建議我先讀書寫好文獻才來做作品,以影像敘事的方式來說故事,透過不同的攝影視角作為條件,他說創作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用想的太困難,對於我提出的作品想法他很不苟同,覺得太具象,他希望我可以做些比較有想像空間的作品,太平鋪直敘不好玩,觀者也不會有太多感動,不過作品可以慢慢來,文獻先寫完比較重要。

我個人meeting完的想法是,聽起來好像就是文章歸文章,創作歸創作,參考文獻內容像是讀書心得報告,然後創作只是for fun?

這樣的意思是說我可以亂做畢業嗎?


(教授還拿了他最近寫的論文給我看,說16萬字他大概寫一個多月,他也是利用沒上班的時候寫的,他覺得我應該也可以?而且十月分休假這麼多 @@~ 是我聽錯了吧? 1萬6還是16萬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