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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咕媽媽

文章閱讀: 學齡前兒童飲食原則

2009年08月30日
學齡前兒童飲食原則

飲食原則:

1. 幼兒由於腸胃吸收力弱,且胃容積不太,所以應給予混合性食物如:碎肉醬、切碎蔬菜等,而3至5歲的兒童能食用怊塊皂蔬菜和小肉片等,而且具有高營養成分的食物。

2. 勿給幼兒過多油煎、油炸、多纖維,或需咀嚼過久的食品,以免引起消化不良或腸胃病。

3. 原則上,幼兒在週歲以後,生長開始減緩,所以食慾有減低的現象對食物的興趣和需要亦減少。到了入學以後由於活增加,食慾自然增,所以不必強迫兒童進食,可將食品體積縮小成為量少而熱量高的食品,使其獲得足夠的營養素。

4. 此時期飲食供給原則,烹調法儘量簡單、清爽可口,因?兒喜歡溫和氣味食物,而厭惡氣味過濃的食物。若兒拒絕吃某種食物時不要強迫進食,可設法改變食的形狀、種類或烹調方法,待一段時間後有機會再給予。

5. 兒童喜歡富有顏色的食物,對於多量的食易生反感,故可供應菜色鮮明而量少食物,且勿只供給其喜好的食品,以免造成某些營養素的缺乏

6. 幼兒的餐次應為一天4至6次即正外要有點心。點心供應的時間需固定,且供給量以不影響正為主。切忌採用只有空熱量的甜點,因太甜的食不僅會降低食慾,影響營養的攝取量,且易造成虛胖及蛀牙。一些適合學齡前兒童的點心有:

* 無糖果汁。

* 鮮乳或果汁牛奶。

* 各種水果。

* 生鮮蔬菜汁(如胡蘿蔔汁)。

* 全麥餅乾或三明治等。

7. 幼兒飲食不定,所以應養成其良好的飲食習慣:

* 定時,定量,不偏食,不亂吃零食。

* 飯前洗手,飯後刷牙或漱口。

* 不將任何物品放入口內,掉在地上的食物不吃。

* 不吃不淨的食品。

* 不邊吃邊看電視。

* 吃飯時不超過三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