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母親流產與捨報子女))
之前跟母親確認時
母親只說已經在某處立牌位供養
不過我看到您有提醒說不要去立牌位供養
可以請問為甚麼嗎?
那樣做是無效的嗎?
====>都沒生出來 就給他牌位還取名字 合理嗎?
那是無效
再請問
我有可能透過某種管道看到他們兩位嗎?
知道這樣的事情 其實我很多疑惑
請問那兩個孩子算不算我所謂的冤親債主呢?
===>這兩個孩子不是你的冤親債主,是你父母的
不需要看到他們啊! 別想得太複雜,他們沒事為什麼要來嚇妳呢?
就算你找人招魂,有必要嗎?
看到只是讓你相信有這樣的事情,有懷疑就不要作,不然也是無效.
不是所有的事情 都是用眼睛可看的.
就像你看得到聲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