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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ae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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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五出車禍

2010年10月11日
公開
37

出門送小孩上課後,去早餐店買早餐。(店裡應該是忘記了,等了快要20分鐘) 趕著回家的澳客,倒車正要出來(我確定有看車道,當時是紅燈)。結果∼突然被一個年輕妹妹撞到。一撞到對方就下車很兇的說:『我有看到你,你沒有看到我。』 當時澳客車子整個被撞倒,人痛到蹲下。(皮肉傷,膝蓋脊椎痛)一聽到這樣的言論,突然很生氣的爬起來。(我人都還在痛,你一下車就罵人是怎樣。我機車也沒發動。就退後一步被撞) 澳客直接問他什麼態度,對方才不敢繼續兇,看我受傷才說要去修車和送醫。(送醫就不用)也說好我的車子兩個人55分修理費用。 偏偏9點車行都沒開,他請他認識的來看,一看要一萬多塊。他說他晚一點會跟我商量互留電話後,我趕緊回家,因為要趕回學校小澳客去早療。(這是主要的錯誤。) 結果∼一個小時候打電話過來說:他說他的車子也很嚴重,他不要賠我了∼(沒空理他,要開始早療∼) 但是因為很生氣又驚嚇到情緒激動,前幾天發作的氣喘,在陪早療時我開始狂咳停不下來。(好不容易停了,聲音也沒有) 晚上我跟他講:問他這樣對得起自己良心嗎??對方開始勞了很多的術語,說車禍兩個都有錯吧拉吧拉的∼(王二在旁邊叫囂,對方在電話跟著叫囂,我最倒楣) 最後∼我實在是不堪在小澳客急著排早療上課,身體非常不舒服的狀況下,我決定了賠。因為我沒辦法跑警局跑法院,也沒時間跟他在那邊生氣。我當破財消災。 事後有去問警局,他說我未發動出來的人,跟行動中的人在此事件上,我的過錯居多∼(雖然覺得很怪)

不平等的待遇

2010年10月11日
公開
34

也許是因為老師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孩子,所以在得知小澳客有AS時,他做了幾件不太適合的事情。 事件一: 之前澳客看小澳客每日被我刁著寫作業,要花一個小時到兩個小時才完成,心理很不捨得。(老師認為我太為孩子想)後來發現AS病患的確會在這部份比較弱,於是我告知老師說希望他多包容孩子這部份。自此老師就沒在打成績,一直到有一天澳客發現了,問他:小澳客說老師很久沒打了,其他同學都有。 於是小澳客自己合理化別人行為,那就是**一定是我寫的太醜太亂老師不想給我蘋果**(評分方式) 其實我很生氣,因為我認為我的表達沒有錯誤,是包容代表理解,但是沒叫老師認同或是接受。我們可以包容,理解但是不代表接受。 後來跟老師溝通,老師說:因為她(老師)不知道怎麼去評分,評少小澳客會難過,評多不公平。但是我卻聽到小澳客跟我說:老師說是他寫的亂所以沒評分。(生氣∼) 我從小到大都認為不管大人小孩都會做錯事,做錯事就要承認,而不是把過錯推給別人,這是一個不良的表現。 事後∼王二跟老師溝通(王二生氣了),而我也在隔幾天後跟園長溝通,關於對待小澳客的方式,訂立明確的原則就是:接受小澳客是AS但是請用平常心去對他,以包容的態度和多的愛心耐心對他。小澳客只是一般的孩子,並不特別嚴重,而且他將來勢必在正常的社會中行走,不會有人給他特別待遇的。(只有我們這些笨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