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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寶麻

分享--《有錢是教出來的》-(4)零用錢該給多少?(下)

2009年11月05日
《有錢是教出來的》-(4)零用錢該給多少?(下)

現在我的孩子也有自己的電視遊樂器,不過只要該做的事沒做或是受了處分就不能玩,一切規定清楚,他們認真收拾玩具,我也不會亂砸,這就是我付了零用錢之後的好處。

給了零用錢之後,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每次面對學校的捐獻,我都很尷尬,因為不知道其他同學會捐多少?很多時候,我跟老公都有主動捐款的動作,像任職的工作也會有樂捐行善的活動,所以面對孩子的捐款,怕少了,讓孩子回來嘀咕,多了,也讓孩子不知道面對其他同學的態度。後來,我決定,就是「用你們的零用錢來捐!」由孩子自己做主。

當然,我們會從旁協助孩子,跟他解釋九二一大地震的傷亡、南亞大海嘯的慘劇,讓他們知道有能力去行善樂捐是一件高尚的事情。我們要告訴他,只要是靠你自己的錢捐出去的善念才是珍貴的。

我們曾經帶了一個大豬公,捐給位於關渡的某中途之家,我們也準備了很多的衣服、玩具、書籍,不過工作人員卻說:「東西太多了,錢比較實在。」所以,我家兒子就說:「把大豬公也捐了出去。」我知道他捨不得,不過,他告訴我,他很幸福,因為裡面的小孩都沒有媽媽。

這樣的方式,會讓孩子很容易有行善的動機。我的牧師娘同學庸蕙說基督教有十一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來奉獻),我覺得,這也是很好的行善奉獻計畫。

所以,孩子有了零用錢之後,應該要有一部分作為儲蓄,另一部分去列出想要買的目標,當然這個目標會改變,也會有所增減。接下來的一部分就要鼓勵孩子做一些藝術的欣賞,畢竟這是培養生活情趣的方式,像聽演唱會、音樂會、舞台劇,或是幫自己規畫一趟留學團之旅,最後,一定要提醒孩子留一點錢,做一些奉獻捐款。


來源:夏韻芬�著,麥田出版,2005年08月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