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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寶

達成幼稚園共識

2010年03月18日
勇媽手札

昨晚,終於和孩子的爹達成共識了,對於阿詠上幼稚園一事。

我想讓阿詠這時間上幼稚園,無非有幾個盤算。首先,阿詠上幼稚園後,就可以把阿姨給辭掉了,而改請老媽帶小福,如此一來,可以少掉一筆開銷;但怕阿詠上幼稚園和小福改讓老媽帶的兩件事,若同時進行時,只要有一方不適應,勢必會造成麻煩,所以,一定要有先後順序,也就讓阿詠先去上學。

但本來,孩子的爹和我持不同意見,他認為不用那麼早上,而其實,他是想讓阿詠回內湖讀麗湖國小的附設幼稚園,可是問題來了,怎麼去讀?搬回內湖住嗎?住哪?

內湖的家,空間有限,隨著小孩要開始就學,我實在不認為四口還要繼續擠一間房,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有讀書寫字的地方。不能說內湖沒有空間,但需要溝通和協調,但請孩子的爹去做,他又不肯(他是習慣我們自己住了,而其實,最難相處的就是他啦!!),最後,他提議另外在內湖租房子。

另外租房子...那更是行不通,內湖的房租可能要兩萬起跳吧?而且,阿詠可以讀書的時候,小福還不行,那小福誰顧?不用再花一筆保母的錢嗎?所以到時,算來算去,都是錢,怎麼過日子呀?!

就算到時還是不免另外租屋,那還是得徵求公婆的認可ㄚ,否則,他們會怎麼想?明明有房子,為什麼還要花錢租房子呢?所以,無論如何,溝通協調的功還是得做,不然,長輩們不會了解,為什麼我們不搬回去和他們一起住。

我分析過後,孩子的爹暫時打消搬回內湖租房子的念頭,但換成說每日接送阿詠到內湖讀幼稚園....ㄝ....只是一個小小孩,就每天要過著周車勞頓的生活,會不會太辛苦了點?!

最終,我是建議是,讓阿詠先就近在三重讀幼稚園,等小福也到了讀幼稚園的年紀時,可以再一起轉回內湖,然後,再接著上小學,而到時,若要租房子就再租房子,至少付擔不會有上述的那麼大,也可以少掉無謂的周車勞頓,否則,我無法想像,若有一方出差時,另一方要怎麼handle那麼多事?

所以,下週四開始,要讓阿詠去幼稚園試讀一週,為什麼試讀一週?這可是有學問的。妤芬說,只試讀兩三天,一點用都沒有,最好讀一週,而那一週,最好又是可以跨週末,如果跨了一個週末,小孩還對上學這件事抱持著興趣,那就表示那環境他接受。

而我,也有跟幼稚園徵詢過試讀一週的可行性,基本上,甜甜同意配合,她甚至告訴我,那一週可以做這樣的規劃,例如,頭兩天可能只去上午,先試水溫;後兩天中午過後再去,最後一天,就上整天班,循序漸進。所以,我想下週四讓他去試讀到3/30,若可,4/1就開始成為幼稚園小童了!!

連讀個小書,都得做這樣細水長流的規劃......真是天下父母心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