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立場、意見與交朋友的權利,
自己為自己的行為和發言負責任。
我是甘,以下是我的自問自答:
1.我先生是「前學生家長」身兼「現任同事的先生」所以他等同於「外人」?
身為一個丈夫保護自己的妻子就是「事事插手」?
在同事眼中我變成了夾在中間「為難」的角色?
2.給妻子的同事建議或贊聲就是「指手畫腳」?
3.處理事情的時候,依照「上級」說的回覆時間詢問進度就變成了「凡事都要依照陳先生規定的時間走?」
1.我很為難?我為什麼要為難?
有一個保護者幫忙我處理我的事情,我只需要做我自己想做的事就好,我不想做的事情可以不要做,這不好嗎?
2. 朋友有難來求助,難道不能給建議?給建議後看事態發展繼續幫忙或聲援,就變成了指手畫腳?
3.小朋友功課寫完給老師批改,老師遲遲不發作業,去問老師改好沒?就變成催促、給老師壓力?
我要說服什麼人嗎?
我要改變我們夫妻「被妖魔化」的形象嗎?
我需要澄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