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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媽

晴參加校內作文比賽

2009年03月30日
我們小時候叫做國語文競賽,現在則稱為語文競賽,因為涵括了客語、台語、原住民語及英語。晴的導師在上個月的徵選中,分散了參賽者,她覺得要讓更多人參與比賽,而不是把所有項目集中在明星學生身上,因此當晴回來和我提反要參加作文比賽時,我也很平常心,沒有緊張的到處收集優良文章賽前練習,也沒有特別加強別字訓練,我想的和老師一樣,比賽就是一次訓練,讓孩子參加,不管得名與否都在其次。

上周舉行的母語演講比賽,晴班上的參賽者分別得到台語組第二名、客語組第一名的佳績,晴回來問我:如果我沒得名,不是很丟臉?我說,作文比較難,能夠參加就很不容易,就算沒得名也沒關係。

結果今天去上鋼琴課時,晴就提起了作文比賽,中午一點到二點半舉行,有二大張稿紙,題目是感恩,晴說題目一公布,四五年級的參賽者都哀聲歎氣,她想了一下才開始寫,她在文中感謝了消防隊員、捷運司機和警察,晴說坐她對面的別班同學好像在抄她的文章,只是換了名詞,救火的人、開捷運的人、警察伯伯,而且字數只和她相差一行,所以她用鉛筆盒擋住該人視線,結果過沒一會兒,那個女生的行數和她相差五行,她才很放心的繼續寫。

晴說她用了排比、譬喻修辭,而且今天在學校比賽可以查字典,所以她應該不會寫錯字,嗯,最好如此,我聽著她不停的講著,我問她:你寫了多少字?晴說大約五百多字,啊∼∼可以寫這麼多?晴說對啊,有二張稿紙,稿紙一張寫滿是四百字,我寫到第二張,所以應該有五百多字。真可怕,小四就要寫五百字,我還是很懷疑這種題目要怎麼寫到五百多字?

晴還提到稿紙上不能做記號,不能寫名字,只有編號,和平常考試不太相同,我告訴她將來的大型考試都是如此,這種彌封試卷可以把考生的身分隱去,才不會讓閱卷者有不公平的評分機會,晴很期待比賽結果,我則是平常心看待,喜歡寫作和作文得名是兩回事,能夠在心有所感時下筆為文,我手寫我心,文字就是一輩子的好朋友,參加比賽就是平常心,看來我真是個不積極又不熱中功名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