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看公視新聞, 又在播報洪仲丘及大埔拆遷事件, 小孩聽到洪的姐姐說只要真相不要國賠時, 他們都說這個姐姐人很好, 我說再多錢也換不回一條生命, 何況國賠是全民買單, 那更不對, 如果可以查清事實, 應由凶手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上周六去象山時, 和小孩談這二件事, 因為他們去圖書館看了報紙回家問。
晴爸先開口說了, 他以前就在出事的那個單位, 以前的編制是269師, 269師的前身是來自雲南緬甸的十萬青年十萬軍, 實戰經驗豐富, 也是支常勝軍, 當年這一師是北部的勁旅, 和南部的33師經常舉行師對抗。提起服兵役, 通常中年男人都會來些當年勇, 不停的師對抗, 夜行軍, 都算稀鬆平常, 因為該師是國軍的示範軍隊, 當年軍中也有不少黑暗事件, 管教壓制都不打緊, 採購的東西往長官家送也是常態...幸好他是文書兵, 沒有什麼利害關係或擋人財路的機會, 所以也沒有出事。經過晴爸的解說, 我大概可以了解, 就算經過人事精簡, 289師成了269旅, 不過那種精實練兵的傳統大概還是存在。
小孩和我談論洪案的焦點在於, 為什麼證據沒保全, 因為我們都是福爾摩斯迷, 所以比較重視的是案件發生後, 軍檢人員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找到證據, 再來談的話題是當集體暴力出現時, 如何使自己不要變成那個施暴的人或被施暴的人。
至於大埔事件, 從去年(還前年)怪手開進農田到今年強拆民宅, 都可看到施政機器的用力過猛, 我只述說事件, 小孩問, 政府有權利這麼做嗎?? 我沒有回答, 小孩問, 如果我去靜坐抗議, 你會反對嗎? 我說只要你自己經過判斷, 覺得要為這事做點什麼而去, 而不是人云亦云的盲從, 我明知你可能會被驅離收押, 我都會贊成。
小王子一書中提到最重要的東西都不是用眼睛看得到的, 這些新聞事件我也如此看待, 不用隨著媒體起舞, 也不用隨著群眾鼓噪, 我的看法依舊是不表態不代表不關心, 表態也不代表就一定在意。
我和孩子談這些新聞, 著眼點在於, 身為社會公民的一份子, 如果對周遭議題視而不見, 冷漠以對, 那種麻木不仁比考試不及格更可怕。
寫於7/26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