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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媽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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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阿公

2012年03月27日
公開
47

昨天高雄阿公就轉入病房了 但媽咪搞小霖搞的太晚沒時間過去探望一下 今天想一定得過去一趟(總是要盡點媳婦的義務) 先問了阿嬤病房號碼,阿嬤叼叼嚷嚷著說阿公把她趕回家了 其實那天媽咪幫阿公把拐杖拿回來之後 除了要住院要開刀之外,其餘時間媽咪也不覺得需要留人在那裡 再加上阿嬤的腳上的蜂窩性組織炎未好 因為阿嬤本身是糖尿病患,一直未得到適當的休息 所以過農曆年前到現在的傷一直好不了也讓媽咪很擔心 那還是讓阿嬤在家裡多休息好了 (話是這麼講,但依阿嬤閒不住的個性....哎~~) 接著阿嬤又念阿公要記得冰敷,但是阿公就是不肯拜託護士 根據阿公又硬又臭的脾氣,媽咪覺得還是要帶小霖去念念阿公 (這時小霖就顯得十分有用...愛管閒事第一名) 到了醫院媽咪就問阿公的冰敷袋會不會冰 阿公說:"不會啊~~"((還理所當然咧...)) (註: 因為不冰敷就難消腫, 不消腫就不能開刀.... 啊!!!阿公會不會是不想開刀才這麼皮啊????) 媽咪說:"可以請護士小姐幫忙啊~" 阿公說:"護士小姐哪要做這種事啊??" 媽咪一把火都上來了:"護士小姐就是要幫忙病人做這些事啊!! 她們很忙沒錯, 你請她們幫還是會幫, 只是慢一點而已啊~~" 接著媽咪就去把阿公的冰敷袋裝滿 然後去護理站說明家裡的情況,拜託護士阿姨多幫忙照顧一下阿公 回到病房媽咪又開始發揮嘮叼的天份 "你可以請護士小姐幫忙啦~他們會幫的啦! 你要是再這樣的話,是要逼我請一個看護來盯著你嗎??" 真是氣的媽咪火冒三丈 其實媽咪心裡很清楚, 阿公阿嬤都是老實人 不希望造成別人的麻煩 但他們總不明白, 其實某些時候這些麻煩是為了省去後面的更多麻煩 而且阿公...應該說他們家的男人...個個面子為先 什麼事都硬撐....媽咪有時真的很受不了 救命啊~~誰能來幫我勸勸這些固執的老人家啊???

去流浪

2012年03月10日
公開
27

連著好幾個禮拜想去看惠文阿姨的小BABY順道出門走走 卻都因為臨時有事無法成行 想出門的慾望就會更加強烈 再加上工作煩心,總覺得這禮拜不出門不行了!! 在這樣強大的念力下,我們有了這次的旅行 為什麼叫流浪,因為沒有目的,沒有計劃 只想悠閒的到處走走看看~~ 所以媽咪說:"兒子,走吧~我們去流浪吧!!" (每庁大包小包的小霖也總會說我們像是離家出走) 因為星期六早上小霖要上美術課,決定下午出發 說沒計劃,但因為要坐火車還是得看一下時刻表以及想去的點 也要確定這些點總得有點什麼特色才能去 出門前也要去跟爸比報備一下 所以這麼一拖,我們坐的是三點的火車....其實很晚了~~~ 這個周末似乎人很多,所以幾乎全程都是用站的 晚上打算在斗六大阿姨家過夜,小霖很開心又可以去找哥哥姐姐玩 媽咪其實一心只想走在田野間,漫無目的,忘記一切煩惱 所以媽咪專挑小站去.... 我們第一站是林鳳營(因為太晚出門了,本來還想去橋頭,新營的) 網路上看了一下好像有個蓮花世界在附近 反正有個點可以看,離火車站不要太遠就好了 車上有阿嬤想讓小霖坐,但媽咪覺得不需要 而只要媽咪說NO的,小霖也會堅持反對到底 阿嬤一聽到我們要去林鳳營這麼小的地方還以為我們是當地人 一下車,車站果然很小....是個古早式木造的一人車站

心碎

2012年02月10日
公開
42

昨天判決書出來後,來哥的好友~巫公在FB成立了反對的活動 到今天已經將近有1500人加入 很多人相當氣憤這樣的判決紛紛贊聲 也有很多人再提供了一些意見及方向 真的很感謝~~ 我雖然不服這樣的判決 但對於檢查官及法官仍心存感恩 以檢查官而言,他以公共危險罪起訴已經很幫忙 以法官而言,過失致死最高刑期兩年,一年十個月也不算輕判 但比照最近的社會案件 黃祺詐欺案--六年 MAKIYO事件--可能六年以上 對不起~我實在很難認同 只因為我們不是名人?只因為我們只是小小的市民? 一定要動用公眾的力量才願意來重視這樣的案件嗎?? 當然這些案件不能一概視之 畢竟我們沒有太明顯的人證物證 我不認為法官有多失職,這是合議庭這麼說就有失水平 但台灣的律法對於交通案件的刑罰真的太輕.... 飇車一定要聚眾嗎? 個人開快車不算危及他人安全而有公共危險之虞嗎?? 還是該告他蓄意謀殺???? 我真的很不能苟同.... 判決書裡寫到肇事者自首.... 整台腳踏車插進車裡, 他走的了嗎?? 人都死在他面前難道他還要告訴警察人不是他撞的嗎?? 開庭時辨稱沒有蛇行,但證人說了他們在車陣間穿梭 這還不算危及他人安危嗎??? 開庭時說有關心受害者家屬,在開偵察庭之前我連他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 一年多來也只有開庭才看的到人 連句道歉都沒有....這不是睜眼說瞎話???? 一再再的謊言讓受害者家屬心碎 絲毫沒有誠意的表現更是再三的傷害我們 法官問你們要賠多少??陳說:70萬 一條人命吶~~還有一個人的一輩子啊~~ 還有他們的家庭所承受的痛.....你們還不起啊..... 肇事者既然不願意拿出誠意賠償 事發時我已查封陳名下的不動產 只有一間貸款比例還很高的房子 而陳自己本身根本是個臨時工,報稅薪資為零 我該寄望他們的民事賠償嗎??? 我能期待他們幫我養家一輩子嗎??? 若不是為了孩子, 我可能會帶著湘評走 我不要他這麼痛苦... 可是我沒有選擇...從頭到尾我都沒有選擇... 也許法官認為該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但誰給來哥一個重生的機會? 誰給湘評一個再站起來的機會? 誰給我和來嫂一個完整家庭的機會? 誰給我兒子一個擁有父親環抱成長的童年的機會? 誰還給我們雙方父母疼愛的兒子的一個機會? 只是自己的一個自以為是的行為 他們粉碎了多少個家庭??? 他們賠不起啊..... 這一年多來有一半以上的時間湘評都在醫院 我們不斷的進進出出醫院 我們簽下數次的病危通知 有多少次我要昧著良心安慰公婆說"沒事沒事" 多少個日子我要面對孩子強裝微笑說:"爸比真討厭還不起來" 又有多少個日子我只能自己告訴自己"要堅強,我不能倒...." 發一篇這樣的文跟我開一次庭一樣 總是會要了我半條命.....情緒久久不能復原... 所以我總是不斷的麻痺自己... 多麼希望這只是一場夢~當一覺醒來一切又回到過往....

刑事庭的判決

2012年01月19日
公開
37

1/18日判決就出來了, 但在網路上查不到, 隔天郭律師幫 忙打電話先至屏東地院詢問, 只知道判決結果.....判決書 應該過完年後才會收到... 很讓人失望的答案..... 檢查官以公共危險起訴肇事者以 及一起開 車的朋友, 肇事者判過失致死, 刑期一年十 個 月, 此刑期已為過失致死之最高刑責; 其 朋友則為無 罪.... 這對受害者家屬而言是如此的難以接受.... 我明白肇事 者的心情一定害怕而且想盡方法脫罪。但我不明白他們 為何用這樣的態度來處理,自事發到現在對三位受害人 及其家屬不聞不問,法庭上裝孬,出了法庭之後嗆聲, 等不到的一聲道歉,是在最後一庭時法官,押著被告才 逼出的一聲"對不起".... 這一切.....不是都太晚了嗎???也 許他們認為再說什麼也無濟於事,道歉再多也無法獲得 家屬的原諒,反正再怎麼判也不過就是一年十個月關出 來就是一條好漢...... 我很想相信司法, 我很想對台灣多一點信 心.... 明明法官 很想判公共危險, 在未收到判決 書前也不去做評斷,但 我們真的無法感受到最後的公理正義 坦白說我一直不太願意去面對及陳述這件事,每一次的 面對對我們而言就是再一次的傷痛,每回的開庭都以為 自己會因為緊張而詞不達意,所以都準備好了草稿可最 後都用不上,句句發自內心訴說內心最深處的痛,次次 法庭上所傾流的淚水都不假,每次的情緒崩潰都是我壓 抑已久的釋放 我從沒有如此的恨過一個人,恨到想將他千刀萬剮,但 這些都無法抵過湘評所受的苦 接下來該怎麼走還很迷惘,面對司法以及想像被告狂傲 的臉,我覺得自己好渺小....

小霖會照顧爸比媽咪

2012年01月13日
公開
46

昨天晚上媽咪總算可以早點下班去陪爸比 (其實也六點半才下班,但比前幾天好多了) 一直到了快八點阿公阿嬤才帶小霖來 因為晚一點阿公阿嬤還要趕去拿貨,再加上叔叔也沒來 白天又出去回診過了,所以今天不打算讓爸比試坐起來 小霖一直念著:"爸爸要拍背,拍背是媽媽和我最重要了對不對?" 因為上回讓爸比坐起來時要小霖扶住爸比的頭或管子 而媽咪就負責幫爸比拍背或挺住爸比的背讓他坐直 小霖還念念不忘認為自己很重要呢~~ 不過今天早上媽咪起床後想了想 平時大人們在忙著照顧爸比總不希望小霖插手 雖然媽咪不希望加諸這些壓力在孩子身上 但是不是會造成孩子未來推缷責任的藉口呢?? 所以~媽咪在思考過後,覺得以後還是要請小霖幫忙 爸比的復原小霖以後也要負責哦!! 回到家後媽咪把小霖趕上床自己也不知覺得倒在床上昏倒了 早上起床時因為起的很早天色還很暗 但媽咪覺得很奇怪....家裡全都暗的.... 可是媽咪明明是不小心睡著的,怎麼會記得關燈呢??? 是不是客廳燈進房前就關了,而房間燈根本沒打開... 接著要叫小霖起床就沒多想.... 結果小霖一醒來眼睛都還沒完全睜開就跟媽咪抱怨~~~ "媽媽,昨天我很生氣耶!!" "生氣??為什麼啊????" "昨天我就看到外面的燈都亮的啊,下來又怕吵醒你..." 搞半天原來是小霖幫媽咪關的燈啊~~ 媽咪早就睡死了...還怕吵醒....真是貼心~~ 呵...看來小霖是可以開始照顧爸比媽咪的大哥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