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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笨笨

希望在注意小孩成長喜悅同時,也能對父母付出相同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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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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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鑑界後續6

2022年02月08日
公開
33

警察又打電話來了 說那個人要告我們竊占 一來他沒有鑑界 二來他們好幾人都沒有分割,他憑什麼說他就是那塊 三來到底誰侵占到誰的土地,都還不知道 可是好像他要報案是他的權力 告不告的成、能不能成案又是另外一回事 想說我們會不會要去警察局就怕了 笑話,我們是被嚇大的嗎? 但是我們還是找了更多法律的知識,讓我們更站得住腳: 1.警察請我們去做筆錄 ,就去做,如實說明就好, 這是一種手法,對方想要以刑逼民。但做筆錄前,可以先模擬一下。比較不會緊張。 2.他想告竊佔: 竊佔要有「將他人之物為自己所有之意思而佔有」 你們是一直以為自己所有物而佔有,也就是說,這一直以來皆是你們的所有權而佔有,無「他人之物」的意思存在。 亦即,無竊佔的意思存在。 刑法上需要有「意圖」 所以,就算鑑界有出入,也是行政機關權責劃分的結果致私人間財產權上的變動,屬民事上紛爭,不構成刑事上的竊佔。 竊佔罪在學理上屬於「即成犯」,也就是在竊佔行為完成時,犯罪即為成立,以後繼續占有不動產只是「狀態的繼續」,並非「行為的繼續」。犯罪的「故意」應與「行為」同時存在,如果行為時並無故意,行為完成後才知其情事,則不構成犯罪的故意。本題小明於點交房屋及車庫時(行為時),不知道有越界之情形,直到地主大牛通知後才知情。即使小明知情後拒絕還地,也只是「狀態的繼續」,僅屬民事上侵權行為的問題,不會構成刑法竊佔罪。 3.而且@先生你是某地號的共有人,但沒有得到其他人的委託,根據土地法34-1條,應有1/2(人)+1/2(應有部份)或應有部分2/3委託,否則無法處理這個問題 4.房子的建築時機是?  因為也有追溯期限的限制 房子的起造人? 沒有去登記,可能約民國70年、是我公公他們三兄弟蓋期 門牌的申請時間,繳稅證明,或是水電費的申請,或繳費單都可當證明 (去戶政事務所查門牌設立時間,應該可以跟台電、自來水公司申請用電、用水證明打電話去台電、自來水公司問)  以前房子的照片也可以是證明 95.6.30以前蓋房,竊佔的追訴權時效是10年。95.7.1以後蓋房,追訴權時效是20年 5.殺手鐧: 而且若要以竊佔土地的方式去告發我們,到時候若檢察官不起訴,你們是惡意濫用司法資源,那就會被告誣告罪。 我們已委託律師,假日真的要上法院的話,我會委託我的律師跟你聯絡 ★誣告罪蒐證小技巧 其實提出誣告罪自訴最不容易的點在於「很難證明誣告人所說的內容全然是出自於虛構」,因為如同上一段所說,不論是因為誤會、告錯人,或只是沒有積極證明導致證據不足無法起訴,這些都不能構成誣告罪。 律師建議,蒐集證據可以多觀察: 如果對方在檢察官已經做出「不起訴處分」後,仍多次提出告訴卻沒有新的事實或證據,就會是一個可以佐證誣告意圖的客觀情況(註一)。 或者對方提出的證據邏輯不相符、時間案件對不上、說法與理由前後不一,這就可以拿來證明對方是誣告。  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不論被誣告的受害者有沒有要提出告訴,只要檢察官發現有任何誣告行為,就可以主動開始偵查,同樣也有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告訴的權力。 誣告罪  非告訴乃論     是他要告我們,應該是他要舉証對不對?我們根本不需要擔心 希望一切平安順利  

稍微改變了對小孩的態度

2022年02月07日
公開
36

不要讓他們覺得:什麼都是理所當然 很喜歡這些人生哲學 這也是將來的態度吧! 我們一生中總會遇到這樣時刻,你的世界兵荒馬亂天翻地覆了,可是在別人看來你只是無病呻吟。 看過這樣一個故事:豬、綿羊和奶牛,被關在同一個畜欄裡。一天,豬被主人捉了出去,它聲嘶力竭地嚎叫反抗。綿羊和奶牛卻嘲諷小豬說:「我們經常被捉去,都沒像你這樣大呼小叫的。」豬傷心地說,「主人捉你們,只是分你們的毛和乳汁,但是捉住我,卻是分我的命啊!」 作家獨木舟曾說:「世上沒有感同身受,針刺不到他們,他們不知道有多痛。」 人與人之間,走進生命,是緣分,走進心裡,是情分。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才能在大起大落中不心生怨懟,在時間洪流裡不分道揚鑣。 能陪你走到最後的,不一定是那些驚艷了時光的人,而是那些溫柔了歲月的人。「不要去追一匹馬,用追馬的時間種草,待到春暖花開時,就會有一批駿馬任你挑選。」 你是誰,就會遇見誰,你想遇見什麼人,就先成為什麼人。 無論是行善的人,還是接受別人的幫助的人,善良與寬容一旦過了頭,施與受雙方感情就可能變質。 感情需要一人惜,更要兩人守。 有分寸感的付出,才能讓彼此的關係,對等而舒服。 互相惦記,彼此獨立,有事就聯繫,沒事各忙各的。 有些人即使不聯繫,也從未忘記。 有些人即使在眼前,也從未惦記。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怎麼變淡的?」,其中一條最多讚的回答說:一個不問,一個不說;一個不退,一個不讓;一個不追,一個不等。 願每一份關係:不見,不遺憾,再見,如初見。

有點傷心:自私的小孩

2022年01月27日
公開
55

對小孩這次的表現有讚賞也有微言 讚賞是:還算叫得動會搬 微言:搬久了會擺臭臉、一定要休息玩手機看小說 然後真的會罷工 還會跟你說:又不是我住的地方,為什麼要幫忙 其實我很氣這句話 我覺得很自私 有時候在想我從來都不是這麼自私的人 為什麼他們會有這種想法??? 你永遠不會跟他或這個地方有關係??? 就不用付出嗎? 能付出能幫忙不是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嗎? 所有不關我的事就都可以不用管嗎? 那阿公阿嬤姨為什麼要為你們付出那麼多??? 很多時候也不關他們的事呀! 好,或許你跟這個地方會無關, 但這個地方是養育你媽媽長大的地方 你會成為什麼樣的你, 跟妳媽密切相關 假如你還算認可媽媽的話 你不是應該對這個地方心存感激嗎? 沒有這個地方 媽媽是無法長大、養育你們 不知是不是真的對他們都太好,太好命了, 看來是該要多放手的時候   甚至我叫他們起來工作,還在拖拖拉拉,我超生氣 要把澄的手機拿過來,他不讓我拿, 我跟他說:我寧願把手機摔了,也不願她被手機一直控制 他可能不相信我真的會把手機摔了 但我拿到真的摔了,算他運氣好,沒壞 可是他可能也嚇到了,知道我對這件事情的在意 我也跟他們說:不想做事就回高雄 但他們應該也知道,一回去,就太傷媽媽的心了的心了 不管是不是心甘情願,總之他們做了 後來找了個機會跟他們說:為什麼不該這樣講話、為什麼不能有這樣的態度 希望他們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