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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乖群媽咪

好撒馬利亞媽媽

2010年02月25日
"好撒馬利亞人"是聖經裡還算知名度頗高的故事。

為什麼想到這篇故事?今天在facebook(臉書)看到朋友寫到:好多上班族職業媽媽羨慕我們這樣在家帶孩子的全職媽媽∼而我們這些宅媽又都超羨慕能出外工作的媽咪,引起親友們熱烈的回應,我也湊了湊熱鬧。

因為看完多則回應之後,我忽然覺得,用"全職"來區分媽媽身份是有問題的。

在小乖即將滿五歲的前夕,我摸索出自己當媽之後的心得,覺得不再需要用"全職媽媽"或"上班媽媽"來框限自己的生活。

因為有了孩子之後,"母親"已是天職∼上天賦予我們的職責,有效期限是到死亡為止。

我要努力的是:如何在兼顧母職的前提下,也把自己的人生經營好,畢竟這是要向上帝交帳的。


如果我自己定位只是"上班媽媽",所以枉顧孩子對我的情感需要,那我就是失職,即使我在職場的表現再亮眼也無濟於事。

如果我只定位自己是"全職媽媽",所以一切都以孩子的需要為最高指導原則,那也會有問題,因為孩子無形中變成了我的神、我的主。

試用"好撒馬利亞人"來說明,如果在祭司、利未人之後,有一位媽媽(ex:我,maybe還推著嬰兒車或抱著小孩)經過,我會如何反應,我會不會心想:啊∼我的孩子害怕陌生人,我還是快快離開好了,反正會有其他人幫助他。(這是情境一)

情境二:我的孩子好不容易睡著了,我如果去幫助這個人,可能會吵醒我的小孩…

我不假想上班媽媽的掙扎,因為把祭司和利未人想成女生或媽媽就可以了…


*****
如果你對好撒馬利人的故事不太有印象,以下是故事內容:


有一個法律教師來到耶穌的面前,故意問他一個問題。他說:「誰是我的鄰居呢?」耶穌講了一個故事來回答他。

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城去。他來到一個地方,遇到幾個強盜。他們用木棍打他。他們把他打得半死,又搶走他所有的東西。他們把他丟下,走了。

  有一個在聖殿裏工作的祭司經過,看見這個人受傷倒地,祭司卻裝作沒看見,從另一邊走了。

  過了不久,又有一個在聖殿裏工作的利未人經過。他遠遠地看看這個受傷的人,就走開了。

  後來,有一個撒馬利亞人也從那裏經過,他看見這個人,就可憐他,於是走上前去。他把那人的傷口洗乾淨,然後用紗布包好。他把那人扶上自己的驢子,然後帶他到一家旅店去住。

  在那裏,撒馬利亞人整夜照顧那受傷的人。第二天,他拿了兩個銀幣交給旅店主人。他吩咐說:「請你照顧這個人,等我回來,我會付清所有的費用。」

  講完這個故事,耶穌問那法律教師說:「這三個人當中,誰是那受傷的人的鄰居呢?」

  法律教師回答說:「就是用愛心照顧他的撒馬利亞人。」

  耶穌說:「這樣,你照著好撒馬利亞人的榜樣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