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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漓盡致之盛夏~

幼兒學習 " 獎懲無用!!!

2009年05月09日

媽媽吼著說:“小明,叫你不要玩水,聽到了沒有?”
老師怒氣衝衝:“小明,求你不要到處亂跳!”阿姨甜著臉:“來!小明,你把這碗飯吃光,阿姨買糖給你吃喲!”
爸爸回來了:“唉喲!小明,和你說過幾遍了,你怎麼又爬到我的辦公桌上把墨水打翻了!“(這時爸爸可能,啪噠啪噠地打了起來)。
獎懲教育下的不踏實
儘管今天的小明,在你威嚇下停止了玩水,或在你的獎誘下吃完了飯,其實對他而言,是一點兒也沒有效果的!
你相信嗎?明天的小明,仍舊好玩水、亂跳、不肯好好吃飯,甚至去破壞鋼筆了!
蒙特梭利在“兒童之家”的觀察中發現:獎賞或懲罰孩子的興趣和注意力,並不能產生多大的效果。她在以前也覺得好的該獎、壞的該罰,當她在羅馬兒童之家:有一天,指導員對甲生施予處罰,讓他坐在一張椅子上,孤立於教室中央;對乙生給予獎賞,把一枚系著白絲帶的銀色十字架掛在他的胸前。但,由於乙生來回走動,快樂地工作,而使得十字架掉落到地上,可是他卻不去理會,反倒是甲生拾了起來。對乙生說:“你知道你掉了東西嗎?”乙生漠然地望著獎牌回答說:“我才不管呢!”甲生小聲地說:“你真的不要嗎?那我說戴上了喔!” 乙生回答說:“好吧!隨便你!”
於是,甲生高興地坐在椅子生欣賞十字架的光澤和美麗的外形;而乙生仍舊做著他自己的事。甲生從乙生的十字架上得到滿足感,卻毫無羞愧之心;而乙生從工作中享受快樂和滿足,無視於獎賞的價值。
經常受鼓勵的小朋友,他的人格是建立在自己的認知和自我約制上。但是懸賞式的獎勵,只會誘使他“有獎才做”,影響到他將來的“價值觀”,只以名利為衡量的標準,“無錢免談”,甚至“和父母算飯錢”六親不認,看看社會上那些“有奶就是娘”的國民,報上天天登的為了要錢手刃親爹、殺人的新聞是多麼可怕!如果孩子必須常受處罰,才會停止他的亂來,那他的“聽話”完全是因為怕挨打挨駡,而非“自我控制”或“知所行止”。長久下來,也會養成無賞不動,不打不聽的習慣,那就糟了。而且,除了不主動以外,他也會缺乏自信,做任何事都會害怕。對自己沒有自信心,也就不會有什麼創新或出息了。

讓 孩 子 選 擇

也就是因為,不管是獎賞或是處罰,都是以大人為中心,想要小孩接受大人的安排,才有如此手段;相反地,一切的事情假如經由孩子自己去選擇,所有的情況便會改觀。
你家裏是否會有這種現象出現:今天要出外郊遊,你特地替小明挑了一件鮮豔的紅色新上衣,白色的小短褲,並且一再地告誡他:“有很多阿姨、小朋友一起玩,你要注意不可以把新衣服弄得髒兮兮!還要聽話喔!不聽話小心爸爸打……!”結果,還是不聽、亂坐、亂鑽地把新衣服弄髒。
其實,小明不是故意跟媽媽過不去,在他內心裏在意的是樹林裏的蟬、池塘裏的魚。至於衣服,他所喜歡的是媽媽前幾個月替他買的藍色卡通上衣,他每次出門前都要求穿他和小朋友都喜歡的那件,但是媽媽總認為那件太舊。
對郊遊來說,小明心裏只是想抓住正在叫的蟬,或一條游來遊去的魚,腦子裏根本沒有想到身上穿的鮮紅上衣和白色短褲是上個月小阿姨買給他的獎品。所以,當郊遊回來,媽媽和爸爸看到他的髒樣子,認為孩子“不聽話”,問他為什麼總是不聽話,是不是想挨打的時候,小明卻理直氣壯地說:假如你們聽我的話,讓我穿那件藍卡通上衣,就不會髒了!要打,你打好了!假如你尊重孩子的選擇,他會感到很有尊嚴,也會清楚地知道自己該負的責任;最主要的,他不會有被限制的壓力。
因為只有在自顯自發的“活動”當中,人才會發現自己在環境中有作用、有地位、有能力自己完成工作,於是成就感、自我獨立、自信心,乃至完美人格也就可以就此逐漸形成了!這樣的自動自發行為,又怎麼需要獎勵來畫蛇添足呢?
我們都明白,來自內心的喜悅才是真喜悅,雖然經過制約學習(例如:做好→有賞)的過程,對青少年可能有加強行為的作用,可是,那絕不是自然的,也不是永久的,它像緊繃的彈簧,完全靠外力的拉張,外力沒有了,它就不會張開,然而久而久之,終有一天它會鬆馳,甚至完全失掉作用!所以對孩子來說,“利”(獎)“害”(懲)兩字很難發生行為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