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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岑岑滴娘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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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25日
公開
46

媽媽的煩惱

最近都不好睡, 隨著樂樂要畢業的日子來臨, 也表示我們要選擇住菲律賓還是回台灣的問題也出現了∼ 如果住台灣的問題: a、小朋友長大也要開始分房睡了。 b、生活的開銷會比菲律賓大。 (讀書、安親、才藝都比菲律賓貴, 在菲律賓爸爸就沒讓樂樂去想學的鋼琴和跳舞, 回台灣學後, 爸爸大概會失血) c、小朋友的成長過程就沒有爸爸的陪伴。 (爸爸一年就只能回台灣六次) 如果住菲律賓的問題: a、樂樂的學校好遠。 b、爸爸出差越南。 (住菲律賓的話,爸爸開始要出差越南一次一、二個月, 而從越南回來菲律賓的時間, 應該也是全菲律賓跑透透, 這樣住台灣和住菲律賓都沒任何的差別, 我和小孩跟爸爸相處的時間一樣少) c、看醫生的問題。 (現在小朋友看醫生都由爸爸陪同較多, 如果爸爸去越南後, 我要如何帶小孩看醫生, 如果我和小孩有緊急狀況要如何跟醫生溝通?) d、和老師溝通的問題。 (樂樂在菲律賓幼稚園親師對談都是我和爸爸一起去, 老師說什麼我是聽有懂, 但是要如何告訴老師我想要說的話, 是我在菲律賓最大的挫折) 這是我最近一直在煩惱的問題, 問了好多人, 答案不一, 有人說回台灣好, 有人說在菲律賓好, 從婚後樂&岑的阿嬤就一直告訴我, 夫妻各分二地家就不像一個家了, 也因為這樣我到菲律賓來, 就算再怎麼不適應, 還是粉努力的調適。 前二天和網路媽媽聊天聊到一點@@ 網路媽媽安慰我, 這應該是爸爸該去煩惱的事就還給爸爸去煩惱了, 需要爸爸去思考要如何忙錄於他的事業還能夠兼顧到他的妻子和小孩。 網路媽媽說: 如果爸爸要去越南那我應該跟著去@@ 如果分開久了夫妻感情也會散了, (跟樂&岑阿嬤說的話是一樣的^^) 想一想也對, 或許應該要跟著一起去才對。 想了二天想一想也對, 把這個問題還給爸爸好了, 爸爸要衝他的事業, 相對的就一定要兼顧到我和小孩。

2009年02月23日
公開
16

樂樂放假

樂樂放假

2009年02月20日
公開
33

打電話回樹林∼阿嬤的夢

最近滴頭不知裝了啥米, 竟然好久沒打電話回樹林都還忘記, 還是爸爸說要打回去我才想起來@@ 真滴有夠瞎!!! 樂&岑滴阿嬤說夢到爸爸回去叫他媽媽! 樂&岑滴阿嬤嚇了一跳, 剛好今天打回家, 樂&岑滴阿嬤問爸爸都OK嗎? 說真滴∼ 自從爸爸接了目前這個工作後, 我就粉鬱卒!!! 這個工作需要全菲律賓跑透透, 是屬於極高度危險滴, 每當爸爸出差或晚歸時, 我總是提心吊膽不能好睡, 擔心爸爸出差時會不會有危險, 曾經爸爸跟說我, 到南部出差坐車還要帶槍, 有粉多菲仔會騎機車搶劫, 曾經爸爸晚歸時, 已經晚上十一、二點, 我因為擔心打電話確認人有沒有安全, 被掛電話後, 人到三、四點才回到家@@ 提出抗議後∼ 確總是被當成莫名其妙、無理取鬧。 現在 爸爸出差去∼我還是會失眠 爸爸晚歸時∼我也是不好睡 但是我已經不再說什麼了, 也不會告訴爸爸我還是會怕, 因為再怎麼說也是沒有用的。 雖然現在看到爸爸累我還是會心疼∼ 但是我還是決定要帶著孩子回台灣, 因為這樣總比被當成莫名其妙、無理取鬧好吧!!! 沒有跟著爸爸在菲律賓站在第一線上, 沒有看到菲律賓不好的治安, 或許這樣還可以自我洗腦一下, 告訴自己爸爸只是在菲律賓工作, 爸爸的工作一點都不危險!!!

2009年02月16日
公開
43

分享∼ 聖經對婚姻有一段很有趣的描述

聖經對婚姻有一段很有趣的描述,說明婚姻是神所訂定的人類制度,也對婚姻關係做了明確的規範。創世記二章21~25節記載:「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神從男人身上取下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成為男人的伴侶,因此婚姻是神的心意,是神所設立的。換句話說,婚姻是「天注定的」,不是隨便想離就可以離。事實上,聖經另一處(馬太福音十九章6~7節)也提到:「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男人說女人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兩個人關係密切自不可言喻,所以理當相親相愛、互相包容。丈夫當愛護妻子如同愛護自己的身體,妻子當敬重丈夫,尊他為一家之主,這也是聖經的教訓。 男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結婚後不再是兩個人,而是生死與共的生命共同體,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男人要離開父母,不再躲在父母的蔭蔽下,抬頭挺胸擔起一家之主的責任。 最後,夫妻二人赤身露體、坦誠相見,並不羞恥。因此婚姻關係中應當沒有羞恥,沒有必要隱瞞對方的地方,這是一份光明正大的關係。 這是聖經對婚姻的教導,是基督徒對婚姻的信仰。是不是每個基督徒都秉持這份信仰呢?當然不是。但我由衷的希望,不管是不是基督徒,每一對夫妻都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攜手走完人生道路。

2009年02月16日
公開
50

買菜

買菜

2009年02月15日
公開
11

晚餐∼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