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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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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聚會劍湖山

2008年12月13日
公開
19

好好玩的一天,但是也是我來劍湖山玩最累的一次! 因為不景氣,所以假日的劍湖山人不算多.兒童玩國的任何設施,竟然都不必排隊,任你玩到爽!!!秉廉和姊姊就一直玩"娃蛙機"不斷從出口跑到入口一直玩...一直玩.阿弟則是一直開小汽車....一直開.... 兒童玩國玩完我們去園內晃晃坐坐摩天輪,秀妹提議去玩"衝瘋飛車"! 我們這些30歲以上的人沒人敢玩,於是她自己去玩. 我們看她玩回來一副春風滿面說:不可怕呀!一下就沒了!於是我認真研究一下,哇!旋轉2圈耶!就像以前的雲霄飛車呀,可是好像一分多鐘就結束...於是提議大家也來玩好了! 姊夫和妹婿搖搖頭,我說:不然姐妹一起玩,坐一排拍張照? 大姊理都不理我們,秀妹說:好呀!老四豪氣的說:你們都敢的話,我就沒問題! 於是老三鼓起勇氣說:好啦! 雖然大家達成協議,但還是怕怕的,妹妹們還結伴先去上廁(好好笑)... 恐怖的一刻終於到了,只聽見大家一直尖叫,嘉祺一直說:我不要再玩了啦! 而我從頭叫到尾,臉靠在椅子肩上,死閉著眼叫,只有頭昏腦脹的感覺... 秀還說眼睛張開更刺激哩!列車衝到照相機處我根本無法抬頭拍照,可是妹妹們竟還可以揮手哩!本以為她們真強,下車後大家都留著眼淚笑成一團.... 這幾個年齡加起來要100多歲的女生,為了要拍一張自以為神勇的照片,竟可以這樣玩...後來老四總共在一小時內吐了三遍,全身無力....看她這樣很可憐,但真的很好笑...哈哈哈哈.... 因為叫太用力,覺得好累,還是趕快回家去吧! 明年還要再體驗別種遊戲吧! 年輕時可以一次玩全部遊戲設施,現在則是要分開玩了! 但是我家沈爸,在他60歲那年還去玩"G5"哩!!佩服!佩服!

討厭的婚禮

2008年12月07日
公開
44

這是親戚的小孩結婚。 我從小就不太喜歡他們姊弟,但是因為他們的媽媽對我們很照顧,所以我基於「白鶴報恩」的心理,硬著頭皮也要給主婚人一點面子。 但是我從頭到尾不想理男主角那個廢人。 還發生了一場隔牆有耳的事: 話說因為我是帶著極不爽的心情去參加,所以兩個孩子很皮,我自然脾氣也不好(加上在高速公路塞了快2小時才到台中)。才坐下阿弟吵說要吃東西好餓喔!於是我先弄東西給他吃….哥哥站起來:我要尿尿!沒多久他拎著沒穿好的褲子跑回來大聲說:媽,我要大便!我趕緊帶他去一邊念自己不會用喔! 到了廁所他堅持不要蹲式馬桶一定要坐式馬桶,還要把馬桶紙抽兩張墊在屁股上面,然後亂七八遭用力扯褲子,我火氣來了批哩啪啦罵人:我本來就不想來,還要帶你們來,真是作孽啊! 這時發現隔壁似乎有人,我心想不會是認識的人吧!但,又怎樣?老娘就是他媽的不爽呀! 然後隔壁小姐開門走出,我因為是半掩門,所以看到他的背影。你猜是誰?哈哈哈,就是男主角的姊姊。她背後彷彿就有三把火在燃燒般走出廁所,奇怪的是我也沒怕他去告訴任何一位親戚,反而很爽覺得出了一口氣! 反正我可能也說中她的心事,聽說最近他們姊弟也不和,當然是為了他家的家產在鬥氣! 要回家時,我嚴重警告孩子不准拿糖果。哥哥說:為甚麼?我拉著他就走,很想說:ㄟ衰啦! 可是我還是要祝福他們永浴愛河,因為我不想參加新郎(舊郎吧)第三次婚禮了! 我還要祝福他前妻,早日找到真的好男人過一輩子! 記住,最好不要惹毛天蠍座的人喔! PS:很奇怪我氣甚麼嗎? 男主角因為老婆有產後憂鬱症而去外遇(和他的學生),在孩子只有一歲時就離婚了.孩子給女方撫養,事隔二年了,現在事情演變成是,前妻對夫家不孝,所以離婚!男主角的媽對外如是說..... 男主角跟他娘說了很多女方不是,所以他才去外遇,很X吧! 到底是誰背叛婚姻呢? 我想,他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博士吧!

轉貼:舒國治~台灣所過最好的日子

2008年12月03日
公開
3

【聯合報╱舒國治】 2008.12.03 03:35 am 作家 舒國治 你若問台灣有些深有見地的家庭主婦(或主夫):「在台灣生活,你最希望住在什麼樣的環境裡?」 她答:「最希望我們家那幾個小鬼能一天到晚在巷子裡玩,在地上爬,有其他家庭的小孩玩在一塊,要打滾就打滾,要吼叫就吼叫,到回家時永遠玩得一身汗,而我完全不需擔憂危險或什麼的。」 放學走田埂 巷子內玩耍 有的答:「我希望小孩子上學放學可以走田埂,一路上伴著蝴蝶、蜻蜓飛舞而行。常常手上還揮著一根竹竿,這裡拍拍那裡打打,像是赴學途中便是快樂的大自然之旅。」 某一主婦則說:「我希望後院可以曬衣服。更偉大的是,能在烈日下曬棉被。那些飽吸陽光的棉質衣物,釋放出一襲植物真實的本色香氣。晚上蓋在那樣的被子裡睡覺,連夢也變美了。」 更有人說,只想住在簡簡陋陋的平房裡。有一小院,院裡有棵樹,樹上結果子,要不就開花(像有些晚上開,香氣襲得路過之人心神蕩漾)。 又有說,平房最了不起處,在牆。牆外,常是「外面的世界」。你永遠在牆內遐想與度測;有人拍球,你會猜想是小明嗎?有人吹口哨,你也凝神揣測,會是某個哥兒們的暗號嗎?至若牆外放鞭炮,你真想探頭去看一看是怎麼回事。 然而牆要建在巷弄阡陌之中。也即,牆與牆要能夾成巷弄,而巷與巷要能一條接著一條;如此的阡陌,所形構出的群落,才得蘊涵出溫暖的人煙氣息。於是小孩在巷內爬地、打滾才會不危險,甚至深夜偶傳賣餛飩的敲梆子聲、賣麵茶的汽笛聲或「燒肉粽」的叫喚聲才會真的悠悠出現。 這樣的住居形式到底是什麼?豈不像是五十年前台灣設置的眷村。也或者說八十年前上海的里弄住宅。最要者,巷弄阡陌的住居聚落,其先天要求是清苦簡陋。 生活簡單些 浪漫多一些 倘不能實踐這「清苦簡陋」,則前說的許多浪漫、許多嚮往則無法久存。 且舉一例,如果今日將「中興新村」這一類的群落完全清空,租給一、兩百個家庭度暑假或寒假,一租便需租兩個月。父母親白天出外或什麼,小孩便在巷中或村外田野嬉玩。中午吃飯了,叫孩子回家;晚上吃飯了,再叫孩子回家。其間爸媽要買菜、做飯,偶要洗衣、晾在陽光下。說到洗衣,搞不好要去公共洗衣台,用洗衣板手搓的來洗。更好的,是在河邊洗,尤其是洗大張的被單,還拿木棒來搥。說到燒飯,或許用的是在來米(用越光米或池上米便沒法感受那種生活了),吃進肚子,不久便又餓了。更好的是,洗澡必須以大壺燒開水,燒開後,拎著傾在澡盆裡邊擦邊抹的把身體總算洗淨。這樣用諸多手續才將一事做成的所謂「費工夫」,才令生活透出真切的一面。而巷口的麵攤、租書店才會因此教人無限憧憬。而村中廣場偶爾夜晚拉布幕放電影或白天偶有外地來的賣藝者(如跑旱船等),才顯得多麼令人珍惜享受。 更重要的,是家中沒裝潢。只有幾把藤椅、數張板凳。也不宜有電視機、遊戲機。於是全家人更將心思放在最基本重要的家庭生活上。吃飯便吃飯,吃完飯,小孩作功課用的仍是那張飯桌。等一會兒下棋,還是那張桌。星期天打麻將,仍是同一張桌子。 即使有這樣的屋子、這樣的村落,放眼望去,有人過這樣的日子嗎?有一成語,家徒四壁;今日若有人能過得這般日子,必定是神仙聖賢之流了。(本文作者為作家)

爬山

2008年11月30日
公開
30

閑來無事,於是我們就去爬山了! 哥哥邊走邊說:好久都沒爬山,我最喜歡爬山了! 是呀!我在忙甚麼呢?怎麼都沒來爬山呀? 可能是弟弟長大了,還是因為冬天,我們和著微風走走停停一下子就走完一半路程,於是到賣放山雞老闆家休息,順道買一隻母雞. 在等殺雞的過程便和老闆泡茶閒聊,兄弟二人跑去小徑上看雞. 哥哥拿水果丟給雞吃,弟弟在一旁看也跟著丟,暖暖的午後陽光,照在他們因為流汗而晶瑩剔透的小臉上...突然我身邊的老公大叫一聲:阿弟...然後快速衝去籬笆邊,因為我是背對他們坐著,只聽到原本咕咕咕的雞群驚慌失措群起飛奔的聲音,我緩緩走到小徑一看(這種狗屁撈糟的事太常發生了),原來弟弟腳踩空掉到雞舍去了! 他也嚇一跳沒哭,待回神一看,眼前景物不一樣了,才哇哇大叫. 老公趕緊將他拉起(小徑與雞舍相距約莫一米深),他哭得驚天動地,老闆娘很不好意思趕緊拿了自產橘子10來顆來給弟弟吃.我檢查孩子也沒受傷,無大礙,於是告訴他說:可能是咕咕雞太喜歡你了,讓你掉下去給他們做朋友吧! 弟弟停下哭來想想說:不要啦! 哥哥也嚇傻掉,告訴我們說:我有叫阿弟小心喔!結果他就掉下去了... 於是我們和老闆抱歉一下,製造麻煩給人家,趕緊提了雞和橘子回家.... 那橘子超好吃,要感謝弟弟嗎? 後來還去綠色隧道看看黃金澄的活動,果然和夜市沒兩樣,真是沒錢難辦事呀!去年的柳丁季是多風光呀!

回應前文

2008年11月29日
公開
29

昨天那篇"愛我,請不要給我廚房"是同學寄給我的文章,讓我長思許久... 婚前老公問我:最想做的事是甚麼?! 我說:當媽媽,然後陪他們一起成長,像我一樣有個快樂無比的童年! 然後我問他:你希望我做甚麼? 他說:就做你自己吧!(他現在可能很後悔如此回答....) 後來結婚了,就真的實現我的願望! 但其實在台北生活是很辛苦的,賺來的錢都交給保母外,還要疲於奔命的接送,擔心這個煩惱那個,於是我們還是決定自己帶比較好. 反正我也喜歡. 累歸累,煩歸煩,但是孩子每一個第一次都是我參與;第一次會笑;第一次抓;第一次會爬;第一句發音.....這些小小的舉動讓當媽媽的我很感動.陪他們的成長過程也是一種重溫了童年時光的美好記憶,所以我從不後悔這個選擇方式. 但是貼上前文後,老公以為我又怎麼了,是否遇上麻煩事,導致有心情上起伏?於是今天就放棄夜間的課程,趕緊開車從新竹趕回來! 接到電話的我還怪他不應該亂翹課,他說:想趕快回來看看我們! 我還一陣莫名奇妙哩!其實,我很好呀!就只是有一篇文章在心底打轉,想如何寫出來,好讓總編青睬而已! 但是,話說回來前文那種男人不是沒有,我家親戚就有一個呢! 這又是一段精彩故事了!唉!說精彩不免也對一些女性感到悲哀! 這事有空再寫吧! 會不會因此很多人不敢告訴我許多事了!? 放心我會化名的啦!

轉貼:愛我請不要送我廚房

2008年11月28日
公開
39

和昔日摯友共進早餐,分享她和未婚夫的互動模式,彷彿回到古代,時空錯亂。 為了配合男方的生涯規劃,她放棄熱愛的工作,參加師資學分班考試。 趁著假日,她前往未婚夫家中探望,接下來的假期安排,他全然安排妥當:第一天,協助大掃除; 第二天,看守夫家,因為其他人外出;第三天,拜訪小姑家..。 而用餐儀式更勁爆:男性吃第一輪,女性吃第二輪;只是她現在是客人,可以吃第一輪。 她雖然覺得不對勁,但又覺得應該入境隨俗,應該努力學習當好媳婦、好太太,努力感受未來夫家的好。 當她和未婚夫討論這些感覺時,他非常溫柔的說:「妳還沒長大,等結婚以後就習慣了。 我已經在爸媽家附近買了房子,也請人裝潢了一間漂亮的廚房送給妳。」 從摯友未婚夫溫柔的話語裡,我閱讀到的是包裹糖衣的父權宰制合理化。 在假期的安排活動上,女性沒有自己的時間自主權;在外來居住點上,女性來不及表達意見; 在溝通互動上,以哄騙寵物的思考,更是意識形態偏差。 其實沒有人真會去計較誰吃第一輪飯,關鍵是背後的價值觀,擅自為另一人做決定而覺得理所當然,就是剝削。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烹飪,料理三餐更不是女性的天職,請不要用愛情的名義送對方廚房。 廚房事件不久後,在某報的心理諮詢專欄,看到一個家庭主婦想出國進修(女方家長願意支付所有費用), 但先生不同意,幾經爭吵,先生有條件同意:只能在台北念碩士,而且晚上必需回家煮晚飯。 專家給的建議是:妳願意在國內念碩士當然是最好,若不能回家做晚飯,可以在當天早上或前一天 晚上先做好,爸爸帶著小孩熱菜先吃,也可以一起去接晚歸的媽媽。 彷彿成為公式:婚姻有問題,妻子求助,得到的武林祕笈是委曲求全。 其實是先生需要再教育,但誰能告訴他? 真正的女權並不是要每個女人都走出廚房,成為獨當一面的女強人。真正的女權只是讓人就是人, 不分男女,都能不被物化、不被視為次等,都有為自己做主的權利。 有的女人喜歡做家事,喜歡待在家裡,認為先生孩子就是她的生活重心。這沒有什麼不好, 只要是出於她的自由意志。 但也有的女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喜歡不斷進修、追求新知,這更沒有什麼不對,任何人都沒有權 利用「照顧家庭」的藉口硬生生綁住她。與其送一間美麗的廚房,不如給一個小小的書房。 並不是說我排斥下廚房。老實說,我喜歡親手為心愛的人做飯、喜歡看他津津有味吃著的模樣。 但那並不表示我「一定」得為他料理三餐。我做,是因為愛他,而不是責任或義務。 飯由我做,碗盤他洗,因為我們都同意那不是任何單獨一方的事情。 同樣的道理,當一男一女組成了一個家,所有的家事應該是兩人共同分擔,而不是單獨一方的責任。 曾經聽過很可笑的說法,一個男人頗為自豪的說:「我可以算是新好男人吧,因為我會『幫』我太太倒垃圾。」 那個『幫』字擺明了他根本就認為倒垃圾是他太太的事,事實上,垃圾又不是他太太一個人製造出來的。 婚姻或男女關係中,很多女人根本是過著次等人的生活。 她沒有自己的定位,地位比菲傭還不如。菲傭至少還支薪!而她呢?即使白天有工作,下班後還不是得家事一肩挑! 她沒有自己的空間。婚前在家裡至少有自己的房間,婚後卻得跟先生共用一個房間。 想獨處時能躲到哪兒去?似乎只有廚房了。更慘的是,她連自己的人生都沒了。 原本多大的理想抱負,結婚後在夫家長輩或丈夫「家裡誰照顧?」的大帽子下,全得乖乖的放棄了。 悲哀的是,大多數過著次等人生活的女人,卻習以為常,或是誤? 為婚姻本就是如此。 憑什麼先生想進修時太太得無條件的支持、得獨力帶孩子兼賺錢養活一個家、得不讓生活雜務干擾到他; 但當太太有心上進時,卻要委曲求全三頭六臂、兼顧家庭孩子老公和課業、還得受到百般打壓? 憑什麼男人專心於工作叫做有上進心,女人熱愛工作卻是不顧家庭? 憑什麼在一個家庭裡先生可以有自己的書房,太太卻只能在廚房裡擺張小桌子湊合著用? 憑什麼結婚一定要住到男方家? 憑什麼婚後女性得改變自己幾十年的習慣,去迎合男方家人的心意,男性卻連多到女方家中走動都嫌麻煩? 很多男女之間似是而非的觀念,深思之後會有悲哀的感觸。千萬不要讓自己對這樣的環境習以為常。 女人,大可以不要過得那麼委曲求情 如果妳目前的男友就是那樣的男人,會阻礙妳成長、認為犧牲奉獻照顧家庭是女人的責任,那還不如早日離開他。 (當然,如果妳也有與他相同的觀念,那就另當別論) 如果妳考慮與另一個男人攜手共度一生,不管是同居或結婚,請一定堅持在家中為自己留一處空間,不是廚房,而是書房。 書房空間大小並不重要,書房是不是用來讀書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得是完全屬於妳一個人的地方, 其他人未得妳的允許不得擅入。那麼,至少至少,當妳想要獨處的時候 和昔日摯友共進早餐,分享她和未婚夫的互動模式,彷彿回到古代,時空錯亂。 為了配合男方的生涯規劃,她放棄熱愛的工作,參加師資學分班考試。 趁著假日,她前往未婚夫家中探望,接下來的假期安排,他全然安排妥當:第一天,協助大掃除; 第二天,看守夫家,因為其他人外出;第三天,拜訪小姑家..。 而用餐儀式更勁爆:男性吃第一輪,女性吃第二輪;只是她現在是客人,可以吃第一輪。 她雖然覺得不對勁,但又覺得應該入境隨俗,應該努力學習當好媳婦、好太太,努力感受未來夫家的好。 當她和未婚夫討論這些感覺時,他非常溫柔的說:「妳還沒長大,等結婚以後就習慣了。 我已經在爸媽家附近買了房子,也請人裝潢了一間漂亮的廚房送給妳。」 從摯友未婚夫溫柔的話語裡,我閱讀到的是包裹糖衣的父權宰制合理化。 在假期的安排活動上,女性沒有自己的時間自主權;在外來居住點上,女性來不及表達意見; 在溝通互動上,以哄騙寵物的思考,更是意識形態偏差。 其實沒有人真會去計較誰吃第一輪飯,關鍵是背後的價值觀,擅自為另一人做決定而覺得理所當然,就是剝削。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烹飪,料理三餐更不是女性的天職,請不要用愛情的名義送對方廚房。 廚房事件不久後,在某報的心理諮詢專欄,看到一個家庭主婦想出國進修(女方家長願意支付所有費用), 但先生不同意,幾經爭吵,先生有條件同意:只能在台北念碩士,而且晚上必需回家煮晚飯。 專家給的建議是:妳願意在國內念碩士當然是最好,若不能回家做晚飯,可以在當天早上或前一天 晚上先做好,爸爸帶著小孩熱菜先吃,也可以一起去接晚歸的媽媽。 彷彿成為公式:婚姻有問題,妻子求助,得到的武林祕笈是委曲求全。 其實是先生需要再教育,但誰能告訴他? 真正的女權並不是要每個女人都走出廚房,成為獨當一面的女強人。真正的女權只是讓人就是人, 不分男女,都能不被物化、不被視為次等,都有為自己做主的權利。 有的女人喜歡做家事,喜歡待在家裡,認為先生孩子就是她的生活重心。這沒有什麼不好, 只要是出於她的自由意志。 但也有的女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喜歡不斷進修、追求新知,這更沒有什麼不對,任何人都沒有權 利用「照顧家庭」的藉口硬生生綁住她。與其送一間美麗的廚房,不如給一個小小的書房。 並不是說我排斥下廚房。老實說,我喜歡親手為心愛的人做飯、喜歡看他津津有味吃著的模樣。 但那並不表示我「一定」得為他料理三餐。我做,是因為愛他,而不是責任或義務。 飯由我做,碗盤他洗,因為我們都同意那不是任何單獨一方的事情。 同樣的道理,當一男一女組成了一個家,所有的家事應該是兩人共同分擔,而不是單獨一方的責任。 曾經聽過很可笑的說法,一個男人頗為自豪的說:「我可以算是新好男人吧,因為我會『幫』我太太倒垃圾。」 那個『幫』字擺明了他根本就認為倒垃圾是他太太的事,事實上,垃圾又不是他太太一個人製造出來的。 婚姻或男女關係中,很多女人根本是過著次等人的生活。 她沒有自己的定位,地位比菲傭還不如。菲傭至少還支薪!而她呢?即使白天有工作,下班後還不是得家事一肩挑! 她沒有自己的空間。婚前在家裡至少有自己的房間,婚後卻得跟先生共用一個房間。 想獨處時能躲到哪兒去?似乎只有廚房了。更慘的是,她連自己的人生都沒了。 原本多大的理想抱負,結婚後在夫家長輩或丈夫「家裡誰照顧?」的大帽子下,全得乖乖的放棄了。 悲哀的是,大多數過著次等人生活的女人,卻習以為常,或是誤? 為婚姻本就是如此。 憑什麼先生想進修時太太得無條件的支持、得獨力帶孩子兼賺錢養活一個家、得不讓生活雜務干擾到他; 但當太太有心上進時,卻要委曲求全三頭六臂、兼顧家庭孩子老公和課業、還得受到百般打壓? 憑什麼男人專心於工作叫做有上進心,女人熱愛工作卻是不顧家庭? 憑什麼在一個家庭裡先生可以有自己的書房,太太卻只能在廚房裡擺張小桌子湊合著用? 憑什麼結婚一定要住到男方家? 憑什麼婚後女性得改變自己幾十年的習慣,去迎合男方家人的心意,男性卻連多到女方家中走動都嫌麻煩? 很多男女之間似是而非的觀念,深思之後會有悲哀的感觸。千萬不要讓自己對這樣的環境習以為常。 女人,大可以不要過得那麼委曲求情 如果妳目前的男友就是那樣的男人,會阻礙妳成長、認為犧牲奉獻照顧家庭是女人的責任,那還不如早日離開他。 (當然,如果妳也有與他相同的觀念,那就另當別論) 如果妳考慮與另一個男人攜手共度一生,不管是同居或結婚,請一定堅持在家中為自己留一處空間,不是廚房,而是書房。 書房空間大小並不重要,書房是不是用來讀書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得是完全屬於妳一個人的地方, 其他人未得妳的允許不得擅入。那麼,至少至少,當妳想要獨處的時候.

高跟鞋

2008年11月25日
公開
35

愛哭誼給了我一雙馬靴一雙高跟鞋二雙平常穿的鞋,讓我這幾天滿腦都是高跟鞋如何搭我原有的衣服,何時穿上它,目前還是想不出來! 因為身高的關係,我從以前當上班女郎時都還是平底鞋,也因為都是做工程的工作,我幾乎都是大布鞋,但是我一直很想買高跟鞋! 但,我還是沒買,看到喜歡的就在百貨公司把玩一下,試穿過過癮,因為我知道那不適合我,買來也只有束之高閣. 就這樣20多歲過去了,結婚了,還是大布鞋南北跑. 後來小妹因為工作關係給了我幾雙他們公司的馬靴啦,涼鞋啦,但是我也是放好看的,一年穿不到幾次! 這回,老四給我夢幻般的紅色貴婦高跟鞋,我有機會穿嗎? 嗯...最好不要接到紅色炸彈,我還要包一包;那....妹妹結婚吧...可考慮一下,但要很久吧;ㄟ....同學會?要追小孩也不適合;和老公約會?他可能眼睛還是在手上的報紙上,我速速喝完咖啡,快快回家帶小孩比較實在.....所以我想這雙灰姑娘的玻璃鞋,我可能又要封箱幾年吧! 真慘,找不到機會穿! 但是,這幾天我在家穿來穿去,阿弟也看的很高興直說:媽媽,這是誰的呀! 他也把小腳穿進去,咖拉咖拉的走來走去. 我想,我當女生真浪費,年輕時不敢穿比基尼,現在身材變形,反而敢穿(去嚇人嗎);看看時下年輕女生,我不由得羨幕起她們的勇敢自由;唸書時,我也不敢談戀愛,怕被父母罵;放假時,就乖乖回家,青春都在火車站的站台上隨風而逝;念夜大時還是同學的老公就說:你每星期都回家幹麻!?我也答不出來! 可是那時我已經是我家最讓媽媽費心的孩子了. 總之,這雙高跟貴婦鞋我一定會穿給大家看的! (阿嬤說:你那隻ㄚ弟那樣黏你,妳穿這個出去若要抱他,能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