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魟魚慫恿犯錯--讓高年級哥哥打破學校玻璃

2009年12月15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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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到叡的導師打電話告知,叡在學校闖了一個大禍:打破學校玻璃!可是連老師都覺得很扯的是「玻璃不是叡親自打破,而是他慫恿姐姐的同學、一個已經是5年級的哥哥『去打玻璃』,沒想到這5年級的學生居然真的就聽從一個1年級小弟弟的話,真的拿了棒球往玻璃窗K!」想當然,玻璃就應聲而破!叡的同學飛奔回教室告知李老師「叡打破玻璃了!」待老師了解情況,也覺得很可笑,怎麼會有5年級的學生還這麼不用腦筋?或說不會判斷該不該做?實習老師賴老師帶著叡去跟訓導主任道歉,當然需要賠償的部份,就待學校估完價後再跟我說了,不過李老師提醒我,她已經在學校嚴厲訓斥叡了,而且叡也已知錯的差點掉下眼淚,希望我不要再過度責備他…… 晚上和叡提起這件事,他跟我強調他是要大哥哥打牆壁、不是要打玻璃,但事實上玻璃的確是被打破了!我問你是怎麼「指使」大哥哥的?叡說:「我就要他打『那裡』。」我再問:「大哥哥知道你所指的『那裡』,是『牆壁』嗎?還是他認為你指的是『玻璃』?」叡回答:「我不知道他曉不曉得?」所以我也教育叡,即便你明確的要大哥哥打『牆壁』,但你做這個提議前,有沒有想過萬一打到旁邊玻璃的後果?他承認「沒有想過」,所以我給他的機會教育結論就是「凡事要三思而後行或後言!」 後記: 1. 姐姐回來時告訴我,她們班的「沈X豐」今天拿棒球打破學校玻璃、被陳老師痛斥並罰站,我告訴姐姐「共犯就是你弟弟,而且還是你弟弟慫恿他去做的」,姐姐說:「這真的不難想像!」我不懂,姐姐於是解釋:「一、這沈X豐是屬於那種『只要有人鼓舞他去做什麼事、他根本不去想後果就去做了』的人,而且越多人鼓舞、他做的越快樂,根本就是英雄主義作祟;二、他是她們班樂樂球最厲害的打擊手,但偏偏是個最投不準球的人!」 從上所述,叡的慫恿「犯罪」成功,還真是不幸阿! 2. 玻璃修好、必須賠償200元,叡倒是肯從他的點數扣200點、折抵賠償費用,也算是負責任的態度,也希望從損失累積好久的200點扣點中,叡真的學到了「凡事要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