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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病毒的症狀

2010年07月08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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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病毒的症狀 大約感染病毒之後二至十天以後才信出現症狀,大多數人的症狀不重。 標準的症狀是口腔的後部、手「掌」、腳「掌」出現水泡、潰爛,在膝蓋與臀部也時常看得到相同的水泡所以常稱了為「手足口症」。如果只有口腔「後半部」出現水泡,其它地方沒有,則稱之為「咽峽炎」。最明顯的症狀是喉嚨很疼,不敢吃東西,口水變多,同時也可能有高燒,平均七天會痊癒。有的小朋友也可能不出現標準的手足口症或咽峽炎,只有一般的感冒發燒症狀,但是在發燒退了以後,皮膚會出現類似長痱子一樣,以軀幹為主的全身性紅疹,醫學上稱之為「熱性疹症(febrile exanthematous disease)」。 如果合併有「昏睡」、「抽筋」、「嘔吐」等症狀則要住院處理而且可能有危險性,因為可以合併出現無菌性腦炎、肺炎、心肌炎、心包膜炎及麻痺等併發症。其它的危險因子還包括有:發高燒超過三天,血糖超過15Omg/dl,以及出現四肢無力的症狀等,都要特別注意。 腸病毒所引起的咽峽炎與另一種病「皰疹性齒齦舌炎(Herpetic Gingivostomatitis)」甚為相似,但是「皰疹性齒齦舌炎」的潰爛位置是在口腔「前半部」,一樣會疼痛、流口水,但是不是腸病毒造成的。 何謂「腸病毒333專案」? 丁綺文醫師表示,腸病毒「三危」恰好都能用333描述,簡單好記。 1. 第一危: 危險族群,3歲以下。根據1998年,腸病毒疫情統計,78%的死亡案例年齡小於3歲。 2. 第二危: 危險期間,3天之內。腸病毒71型引起重症和死亡的病例,其發病到就診時間,平均3.4天,許多病例在第三天之後才到急診或加護病房,以致搶救不及。所以發病的最初三天,病情變化極不穩定,最需要密切追蹤。 3. 第三危: 危險症狀有三,昏睡、持續嘔吐和肌躍型抽搐。針對腸病毒71型所引發的腦幹腦炎致死及瀕死病例分析,發現這三種臨床症狀最有指標價值,若有上述症狀,必須以重症處理。 腸病毒感染途徑 1.第一飛沫感染: 咽峽炎發病初期兩週,病毒集中在咽喉,咳嗽所散布的飛沫就有病毒存在,因此腸病毒疫情到達「紅燈標示區」,通常建議停課三週。 2. 第二是糞口傳染: 腸病毒生存力、繁殖力強,經腸胃道排出長達2個月。 3. 第三是接觸傳染: 污染的手接觸摸眼、口、鼻而受到感染。 腸病毒有三不怕 1. 不怕室溫:可以在室溫活好幾天。 2. 不怕胃酸:可在腸胃繁殖。 3. 不怕酒精、乙醛等消毒物品。 如何向腸病毒說不?! 拒絕腸病毒的方法?丁綺文醫師表示,拒絕飛沫傳染,不去密閉且人多的空間。此外,腸病毒怕紫外線,所以可以帶小寶寶到戶外曬陽光。另外,咳嗽的時候,記得掩口,減少口沫散布;拒絕糞口傳染,吃飯前後、如廁後要徹底將手洗乾淨,幼稚園和學齡兒童,切忌共飲共食的不良習慣;拒絕接觸傳染,洗手之後要記得不要再觸眼、口、鼻等五官七竅。食物煮熱至56℃以上,游泳池有加氯且符合法規規定,游泳下水之前先沖洗,游泳完後漱漱口。 腸病毒VS.胎兒孕婦 此外,腸病毒不僅影響三歲以下的小寶寶,也影響大人,三歲以上的發病情況與三歲以下的發病情況不同。但是,孕婦若在懷孕期間感染腸病毒,對於孕婦本身的影響不大;但是對於胎兒可能會造成垂直感染的問題。 結論 打擊腸病毒最重要的是徹底洗手,濕、搓、沖、捧、擦,尤其是「搓」的步驟,要確實施行。並謹記腸病毒的333→3歲以下、3天之內、3個危險症狀,一有可疑的症狀發生,應迅速就醫,追蹤病情,才能將腸病毒徹底圍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