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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gen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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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3歲女童案...

2010年09月02日
公開
5

轉載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1/69/2c7d0.html ..................................................... 未違意願? 性侵童竟撤銷更審! 誇張判決,惡狼性侵3歲女童,最高法院竟然又輕判!一名三歲女童以為親戚的朋友要帶她出去玩,沒想到卻被強行帶回家性侵,女童當時痛的哭喊"不要",但這匹惡狼還是不放手,女童母親一直到幫小女童洗澡,才發現女兒被性侵憤而提告,法院一、二審都重判,沒想到最高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違反小女童意願,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當時才三歲的小女童就像這樣坐在醫院等著驗傷,她不知道什麼是驗傷,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坐在這裡,因為她才三歲,她不懂得什麼是性侵,她不懂得自己已經被阿義阿伯欺負了,她只知道她尿尿的地方很痛,那一天女童親戚的朋友阿伯說要帶她出去玩,沒想到是把她帶回住處強行性侵,因為痛女童大聲的哭喊不要,雖然女童年紀還小什麼都不懂。 但卻指證歷歷,法院一二審因為女童當時喊不要,因此認定色狼違反女童意願,重判了女童口中的阿義阿伯,沒想到案子送到了高等法院,法官卻說只有口頭陳述證據不足,不足以違反女童意願為由,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審理這個案子的高院法官施俊堯和李英勇,兩個人在網路上被罵到臭頭,直說法官這樣的判斷力還能當法官嗎,根本只會背背背,不懂社會險惡,不食人間煙火,這樣的判決,連民眾看了都痛批,被害女童的家屬看的又有多心痛。(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9/201009010552890.html) ............................................... 轉載自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v=app_2373072738&ref=mf#!/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v=info&ref=mf ................................................. 總統府民意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 監察院:[email protected] 一人一信.記得連上這個連署的網頁 宗旨: 1. 呼籲政府當局重視荒謬判決造成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 2. 推動法官任用、評鑑與退場機制。 3. 建議修改司法案件審理機制,改為陪審團方式審案。 4. 譴責司法黑洞,抗議違背道德公義的荒謬判決。 5. 期盼團結民間眾人力量,為下一代創造出清廉正義的司法殿堂。 6. 沒有任何政治立場,只為台灣公平正義發聲。 7. 就事論事,避免人身攻擊等言詞;以討論代替咒罵,客觀討論司法改革。 ............................................... Maya 敬愛的馬總統英九先生、立法院院長、司法院院長、行政院院長、法務部部長: 最近新聞報導高雄及台中接連發生三起法官輕判、甚至是判定無罪的性侵女童惡狼案例,法官的判決說詞均以性侵者「未明顯違反其意願」來判定刑責,雖然刑法227條有加重強制性交未滿14歲男女之刑責,以達嚇阻性侵幼童之作用,但從近來的判例看來,性侵年幼懞懂無知的幼童期量刑乎未能發揮保護受害女童及嚇阻之作用,甚至讓人有「變相鼓勵性侵幼童」之疑慮。   再者法律界人士以及法官一在以判決不容質疑的高度批判網路上27萬憤憤不平的網友,將其視為一丘之貉,拿一,其實一般民眾根本無須了解那麼多巨細靡遺的法律條文,試問如果大家都懂法律那我們要律師何用?要立委何用?要政府何用?不就是免除民眾的恐懼,讓大家清楚的知道法律是會保障我們老百姓的,而我們只是以普世價值的觀點去認為:法官確實是輕判... 而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則是我門英明的政府應該做的司法改革,而不是無視民眾的怒火,逼迫人民上街頭才能達到訴求... 此種判決,讓已受傷的孩子與其家人更悲痛與驚恐;以讓全台灣所有家有幼童的家長們恐慌,因為她們不知道該如何教育孩子,遇到這樣的事情到底該怎樣反應?因為就算被害者大叫不要,法官依舊有說詞認為其無法證明"違反其意願"...那到底要怎樣才算違反呢? 因為我們的法律給予太多的舉證要求,給予法官太大的量刑空間,才導致法官能因為各種理由或是因素輕判,試問14歲兩小的無猜的情況與這兩件"性侵"案件都適用於同一條法案,同樣的量刑,這樣對嗎? 對於成年人的強暴猥褻等罪,因為可能有栽贓陷害的嫌疑所以當然需要舉證,但是現在的受害者是幼童,發生在幼童上的案例根本不需要考慮這麼多...一但有性侵事實就該重判.... 強烈要求立法院馬上開始推動潔西卡條款&梅根法案,性侵幼童一率重判。 政府現在的無為放縱,讓為人父母者擔憂與恐懼;讓關心與從事兒少福利者對政府失望與痛心。 三起輕判或認定性侵女童無罪案例,法官並未依受侵害害者年齡與成熟度權衡其表達能力,為遏止成人 性侵幼童事件一再發生,真正保護兒童,懇請您: 一、 加強法官實務案例訓練。 二、 司法判決中採納兒童專家對兒童行為與認知之評量。 三、 增修刑法(潔西卡條款&梅根法案),對性侵幼童者全面採取加重強制性交罪,以達嚇阻之用。                   關心兒童的人(請簽署您的大名或團體名稱)敬上

中午跟老公吵架(開始分房)

2010年08月29日
公開
3

跟老公吵架,我氣到摔碗~ ................................. 一個人顧兩個(超好動的)小孩~ 無法出去上班,已經夠悶的了,還遇到那麼自以為是的男人 認為小孩是老婆的工作, 他完全沒照顧的責任,只需要拿錢回家,就算不錯了~ 我老公還說,很多男人都是好吃懶做的,連錢都不拿回家的... 我家的兩個小孩完全都我一個人在顧,還要做家事, 常常都累到沒吃沒洗澡就跟著小孩睡著了(原本想等小孩睡著,再去洗的) (連幫忙顧小孩,讓我去洗澡都變成一種他給我的施捨) 隔天,醒來還要收拾昨天因不小心睡著而未收的東西... 剛才煮午餐時,請老公看一下小孩,(因為小孩一直哭,還抱住我的腳) 他很不爽的說:我沒上班時,妳就可以邊帶小孩邊煮飯還可以自己餵小孩,為什麼,我在家就故意找我麻煩~(他連跟我們吃飯都不想) (拜託,我也想一個人好好的吃飯呀!) 真的~好好的吃飯與洗澡對我來說是很奢侈的事~ 我們到底是為了什麼,自願過這種生活的呀~? 沒錢、沒老公疼、沒自己、如果小孩不孝順就更慘了~ ............................. P.S.我老公在我懷孕時,也是很不體貼~ ............................. 到底~要怎麼改變這樣的人生呢? 有誰可以教教我~?? ................................. 今天晚上開始,他自己主動不回房睡,與我們分房睡~ 說是看電視看到睡著。

另一半的父母...文章分享

2010年08月16日
公開
3

轉載自 Yahoo!奇摩 linda 達令 父母永遠只有一個 媳婦說:「煮淡一點妳就嫌沒有味道,現在煮鹹一點妳卻說咽不下,妳究竟怎麼樣?」 母親一見兒子回來,二話不說便把飯菜往咀送。 她怒瞪他一眼。 他試了一口,馬上吐出來, 兒子說:「我不是說過了嗎,媽有病不能吃太鹹!」 「那好!媽是你的,以後由你來煮!」 媳婦怒氣沖沖地回房。 兒子無奈地輕嘆一聲,然後對母親說:「媽,別吃了,我去煮個麵給妳。」 「仔,你是不是有話想跟媽說,是就說好了,別憋在心裡!」 「媽,公司下個月升我職,我會很忙, 至於老婆,她說很想出來工作,所以 ....」 母親馬上意識到兒子的意思: 「仔,不要送媽去老人院。」 聲音似乎在哀求。 兒子沉默片刻,他是在尋找更好的理由。 「媽,其實老人院並沒有甚麼不好, 妳知道老婆一但工作, 一定沒有時間好好服侍妳。 老人院有吃有住有人服侍照顧,不是比在家裡好得多嗎?」 「可是,阿財叔他.....」 洗了澡,草草吃了一碗速食麵,兒子便到書房去。 他茫然地佇立於窗前,有些猶豫不決。 母親年輕便守寡,含辛茹苦將他撫養成人,供他出國讀書。 但她從不用年輕時的犧牲當作要脅他孝順的籌碼, 反而是妻子以婚姻要脅他! 真的要讓母親住老人院嗎? 仔問自己,他有些不忍。 「可以陪你下半世的人是你老婆,難道是你媽嗎?」 阿財叔的兒子總是這樣提醒他 「你媽都這麼老了,好命的話可以活多幾年, 為何不趁這幾年好好孝順她呢? 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啊!」 親戚總是這樣勸他。 兒子不敢再想下去,深怕自己真的會改變初衷。 夕晚,太陽收斂起灼熱的金光,躲在山後憩息。 一間建在郊外山崗的一座貴族老人院。 是的,錢用得越多,兒子才心安理得。 當兒子領著母親步入大廳時, 嶄新的電視機,42吋的螢幕正播放著一部喜劇, 但觀眾一點笑聲也沒有。 幾個衣著一樣,髮型一樣的老嫗歪歪斜斜地坐在發沙上, 神情呆滯而有一個老人在自言自語, 有個正緩緩彎下腰,想去撿掉在地上的一塊餅乾吃。 兒子知道母親喜歡光亮, 所以為她選了一間陽光充足的房間。 從窗口望出去,樹蔭下,一片芳草如茵。 幾名護士推著坐在輪椅的老者在夕陽下散步, 四周悄然寂靜得令人心酸。 縱是夕陽無限好,畢竟已到了黃昏,他心中低低嘆息。 「媽,我........我要走了!」 母親只能點頭。 他走時,母親頻頻揮手, 她張著沒有牙的嘴, 蒼白乾燥的咀唇在囁嚅著,一副欲語還休的樣子。 兒子這才注意到母親銀灰色的頭髮, 深陷的眼窩以及打著細紋臉。 母親,真的老了! 他霍然記起一則兒時舊事。 那年他才6歲,母親有事回鄉,不便攜他同行, 於是把他寄住在阿財叔家幾天。 母親臨走時, 他驚恐地抱著母親的腿傷心大聲號哭道: 「媽媽不要丟下我!媽媽不要走!」 最後母親沒有丟下他。 他連忙離開房間,順手把門關上,不敢回頭, 深恐那記憶像鬼魅似地追纏而來。 他回到家,妻子與岳母正瘋狂的把母親房裡的一切扔個不亦樂乎。 身高3呎的獎杯── 那是他小學作文比賽「我的母親」第1名的勝利品! 華英字典── 那是母親整個月省吃省用所買給他的第一份生日禮物! 還有母親臨睡前要擦的風濕油, 沒有為她擦,帶去老人院又有甚麼意義呢? 「夠了,別再扔了!」兒子怒吼道。 ﹝這麼多垃圾,不把它扔掉,怎麼放得下我的東西﹞。 岳母沒好氣地說。 「就是嘛!你趕快把你媽那張爛床給抬出去,我明天要為我媽添張新的!」 一堆童年的照片展現在兒子眼前, 那是母親帶他到動物園和遊樂園拍的照片。 「它們是我媽的財產,一樣也不能丟!」 「你這算甚態度?對我媽這麼大聲,我要你向我媽道歉!」 「我娶妳就要愛妳的母親, 為甚麼妳嫁給我就不能愛我的母親?」 雨後的黑夜分外冷寂,街道蕭瑟,行人車輛格外稀少。 一輛寶馬在路上飛馳,頻頻闖紅燈,陷黃格, 呼一聲又飛馳而過。 那輛轎車一路奔往山崗上的那間老人院, 停車直奔上樓,推開母親臥房的門。 他幽靈似地站著,母親正撫摸著風濕痛的雙腿低泣。 她見到兒子手中正拿著那瓶風濕油, 顯然感到安慰的說: 「媽忘了帶,幸好你拿來!」 他走到母親身邊,跪了下來。 「很晚了,媽自己擦可以了,你明天還要上班,回去吧!」 他囁嚅片刻,終於忍不住啜泣道: 「媽,對不起,請原諒我!我們回家去吧!」 ∼∼後語∼∼ 隨著自己愈長大, 看著父母親臉龐從年輕變憔悴, 頭髮從烏絲變白髮,動作從迅捷變緩慢,多心疼! 父母親總是將最好、最寶貴的留給我們, 像蠟燭不停的燃燒自己,照亮孩子! 而我呢? 有沒有騰出一個空間給我的父母, 或者只是在當我需要停泊岸時, 才會想起他們…… 其實父母親要的真的不多, 只是一句隨意的問候:爸、媽,你們今天好嗎?」 隨意買的宵夜,煮一頓再普通不過的晚餐, 睡前幫他們蓋蓋被子, 天冷幫他們添衣服、戴手套…… 都能讓他們高興溫馨很久。 有時,我常在想:我希望我的子女以後如何對我。 那現在呢?我有沒有如此對待我的父母? 我相信,人與人之間是環環相扣的; 現在,你是如何對待你的父母; 以後,你的子女就如何對待你。 朋友啊~人世間最難以回報的就是父母恩, 願我們都能:以反哺之心奉敬父母,以恩之心孝順父母! ∼共勉之∼ 生命不要求我們成為最好的,只要求我們作最大的努力! 老人安養院牆上發現的一篇文章 孩子!當你還很小的時候, 我花了很多時間,教你慢慢用湯匙、用筷子吃東西。 教你繫鞋帶、扣扣子、溜滑梯、教你穿衣服、梳頭髮、擰鼻涕。 這些和你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是多麼的令我懷念不已。 所以,當我想不起來,接不上話時, 請給我一點時間,等我一下, 讓我再想一想……極可能最後連要說什麼,我也一併忘記。 孩子! 你忘記我們練習了好幾百回, 才學會的第一首兒歌嗎? 是否還記得每天總要我絞盡腦汁, 去回答不知道你從哪裡冒出來的嗎? 所以,當我重覆又重覆說著老掉牙的故事, 哼著我孩提時代的兒歌時,請體諒我, 讓我繼續沉醉在這些回憶中吧! 切望你,也能陪著我閒話家常吧! 孩子,現在我常忘了扣扣子、繫鞋帶。 吃飯時,常會弄髒衣服,梳頭髮時手還會不停的抖, 不要催促我,要對我多一點耐心和溫柔, 只要有你在一起,就會有很多的溫暖湧上心頭。 孩子!如今,我的腳站也站不穩,走也走不動。 所以,請你緊緊的握著我的手,陪著我,慢慢的。 就像當年一樣,我帶著你一步一步地走。 若為人子女也不懂得如何體諒他們, 那他們便只能於痛苦中渡過餘生,黑暗中逝去..... 請把此文章轉發給您的朋友, 讓他們知道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愛情可以重新再找尋,但父母一生卻只有一個, 要珍惜、珍重。不要等到想孝順時,一切為時巳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