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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係雲媽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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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的管理員班長

2007年03月24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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齡雲塗了氟從牙醫診所回來的時候 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在我停車的時候吐了 把早餐的紅蘿蔔絲給吐了出來 我猜是氟的味道讓他變這樣的吧 重點是他吐在我的小50的腳踏的地方 地上也吐了兩口 然後把手也有、他的身體也有 我趕緊帶他到後面吐完 路上也有一小攤bb的傑作 我就用水把它們沖掉 但是一沖的時候,那個管理員伯伯就說我不會做事 這樣會把吐的東西沖到斜坡下 我趕緊向他說對不起 他說用掃的就好了嘛,真不會做事! (他這時候講這些話的時候,我真的覺得我很對不起,因為或許真的不能用水沖) 但是以前的我們遇到這種狀況都是用水沖啊 好啦,我後來就處理我的車子上的殘留物 用水沖掉後我又拿水來沖剛剛雲又吐了一小口的地方 結果管理員伯伯又來了 他又唸我把地上弄得濕濕的 他唸我為什麼又要沖那邊的地上 我說小孩子那邊也有吐一小口,所以用水沖 他只一直唸說不應該把地上弄得濕答答的 小孩要吐就帶他去後面吐嘛 我就說:伯伯,如果小孩吐東西我能克制的話 我幹嘛讓他隨便吐地上,一定是他忍不住嘛 我只能做後續幫他處理掉 更何況今天天氣很好 馬上就會乾掉了,為什麼不能用水沖 他看到我口氣變差了,所以就不說話了 我知道他一定心裡幹得很 因為他最會碎碎唸給別人聽了 討厭∼自以為是的老芋仔

在心事區看到的文章

2007年03月23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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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自小寶… 在這個地方 我常常看到很多媽咪 因為老公外遇 因為婆家問題 因為家暴 因為種種原因 想離而不敢離婚 因為怕爭不到小孩的撫養權 因為怕離了婚生活沒保障 因為很多原因 我在想 現在是男女平權時代 法律也都付予男女同樣的權利跟義務 為什麼還會出現古早以來女性卑微的想法 我最近離了婚 幸運的是 我的離婚之路走的很平順 孩子受益最大 因為我們所有的考量都是以孩子為基準 因為離婚 我在網上找了很多資料 也參考國外的離婚法律 歐美國家 基本上離婚 孩子是判給媽媽 但是法律規定爸爸有一定時間的探視權 然後由父親支付膳養費 如果是媽媽主動要求放棄給爸爸 那就以雙方協議為主 我覺得這樣很好 因為孩子是母親懷胎十月生下來的 所有的哺乳動物幼兒期都是圍在媽媽身邊的 這才合乎常理 所以台灣的法律 是以有經濟能力為前題的 我覺得很不合天理 所以我想在這 看是可以用什麼辦法 用大家的力量 比如說 連署啦 上街活動啦 反正就是能有個起頭 讓台灣重視這個撫養權規屬問題 還有 我也想推動的是 讓法律正視 離婚另一方的探視權問題 我覺得很悲哀 在台灣 只要夫妻離婚 雙方家長一定下場幫忙叫囂 然後有撫養權的一方罷著孩子 不給另一方探視 歐美國家在這種情況下 是可以告的 台灣應該是也可以 可是我不懂 為什麼有很多媽咪就哭訴說 婆家不給看孩子 那就去告啊 當然啦 告的話要舉證很多 我想推動各位媽媽的心態 不要怕事 為了孩子 就去做搜證 就去告 既然對方不賞臉就不要客氣了 如果能推動法律強力執行這個規定 相信沒有那種所謂的不讓媽媽看孩子的婆家 看到很多媽咪自我安慰的說 沒關係 反正媽媽總是媽媽 雖然從小沒能陪在他身邊 長大他一定懂的話 我覺得太鄉愿了 媽媽就是媽媽 就是要做好一個當母親的責任跟義務 不能因為婆家不給看就自我安慰 我知道 很多媽咪一定會說 唉 台灣這種環境 上官下賊的 法律只是保障有錢人 我覺得不要灰心 現在網路發達 只要靠大家的心態及決心 我想情況會漸漸好轉的 發表這些話 一定有很多媽咪不以為然 大家能討論總是好的 也祝福所有的媽咪 快樂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