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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馬麻

『造成我們痛苦的,並非事情本身, 而是對問題的想法。』

『造成我們痛苦的,並非事情本身, 而是對問題的想法。』

對不起,這個死刑我贊不下去

2011年11月09日

下午...接到好友捎來的活動邀請訊息
內容是前幾天社會版上的頭條~~3歲男童被虐死事件
第一則..是做要求法官從重量刑的連署~~我簽出了
第二則..是直接指明求處三名加害人死刑的連署書
我..看著寫下”贊成”的欄位許久
最終..還是點不下去.......

從相關的文章和報導之中
我知道..這三人犯下了濤天之罪..罪該萬死..死不足惜
可,我不知道..若賠上這三條人命..
慰不慰得了無辜早逝的生命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
如此一來..同時會傷了..三個媽媽的心!!

我,也當了媽媽...想著那三位傷心欲絕母親的臉..
原諒我..怎麼也點不下去這份連署書

我想...自己的聲音和身份..如此微弱渺小
就算少了我這一份支持...
該來的結果..也不會因此改變
所以..就容我暫且自私..鴕鳥這一次吧...

我才疏學淺...這麼重大的罪..我判不起
再說..說到定罪...嚴格來講~~
若按照輕重比例..再算進直接..間接的考慮
有罪的..真的就只有這三個人嗎??

當然..知道孩子情形的..必定不只這三人
其他人肯定會說~~我有不得已的苦衷...我也無奈
如果可以.......
如果早知道........
我一定會.........

要是..真有什麼地方在買賣「早知道」
相信...搶第一上門購買的...
絕對非那三個惡人莫屬

可惜啊...可惜...
古人老早就有明訓~~『千金難買早知道』
所以,很抱歉...
這「早知道」...世上是沒得賣的!!
相信...如果可以預見後果竟如此嚴重...
沒有人會讓這樣的憾事發生!!

我是個贊成不廢除死刑的人...
可能...我的想法太過理想化
支持死刑的目的...只在希望這名稱..
可以給想使壞的人..一點警示
若像這回....直接點名要將這三個人處以死刑
我....又實在下不了手..做不了附議的決定

有些氣憤..不捨的人怒喊著~~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可是,我一向最討厭...
並再三告誡自己孩子不可存的心態
不就是這個嗎??...
我怎麼可以...又該怎麼向孩子解釋...
自己擁有的雙重標準呢??

「亂世用重典」這話....我絕對贊成..力挺
兒子今天放學回來....
對我轉述老師在課堂上告訴他們
新加坡是全世界...判刑最嚴格的國家
並且..還帶著似笑非笑的表情告訴我~~
「馬麻,如果把拔是新加坡人的話...
他一定會被處以鞭刑!!」
原因是∼他會隨地亂吐痰......^^"

對此,有人會說~~生在台灣真幸福..
不會因為小小的吐痰行為..就被處以酷刑!!

而我..卻湧起另一個念頭~~
這是生在台灣的不幸,如果今天他生在新加坡
根本連這樣的壞習慣....都不會有了....

相同的事....因為看事的角度不同..
就會產生截然不同的心境!!

對於求處死刑的事...
我認為...自己也可以套用這個道理
不同的意見....不同的聲音....
沒有是與非的爭論
純粹只是各人觀念和角度有所差異罷了!!

這件事....因為身處局外...我評不了理...
可是我確定自己能做到的..
是全心以正向的觀念去教育我的孩子
讓他們在長大成人後的未來...
可以不要背上這等萬惡的罪!!


想當然爾...自己這篇心情在FB上公佈之後
得到了許多反駁的聲浪...

大家說得道理..我都能體諒..也能想像
可是..我還是怎麼也簽不下這個「贊成」

不過..並不是我不贊成他們被判死刑
如果..最後司法要他們付出這樣的代價
我..當然無話可說...絕無異議

我的意思是...要我投下推他們進死亡的這一票
我..是真的簽不下去...

不完全是基於婦人之仁...
只是..我一向習慣反省自己
不習慣..也做不出來..定別人罪的事情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