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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

恆常的愛

2008年05月11日
恆常的愛
日期:2001年5月13日主日敬拜(I)
講員:李 健長老
經文:以賽亞書49:14-15,約翰福音13:34

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是母親節,我們要特別感謝媽媽們,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母親,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所以我們要請他們站起來,讓我們用拍手來謝謝她們。雖然我們各人的母親不一定在這兒,但藉著我們謝謝她們,也謝謝在任何地方我們的母親。

今天是母親節,我們要從母親的愛,看到上帝的愛,進而了解神要我們如何去愛人。當然,在母親節,我們也盼望用行動能回饋我們的母親,回應我們的神,進而將神的愛傳揚,傳遞給這個缺乏愛的世界。

今天我們看的經文在以賽亞書49章14-15節和約翰福音13:34節,讓我們一起讀。
以賽亞書49:14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
以賽亞書49:15 婦人焉能忘記他喫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約翰福音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從這幾節經文,我們可以看到:
一、母親的愛可以約略表達神恆常的愛
以賽亞書49:14-15節的背景是猶太人在受苦之中,他們因背逆神,神興起外邦來毀滅他們;北國以色列被亞述亡國,南國猶太被巴比倫打敗。他們在外邦的蹂躪中,他們哭求神。他們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他們不是無病呻吟,他們不是故作可憐,他們乃是在亡國滅種的苦難中呼求神。這不是一個想像的圖畫,這是個實際的情形,這是猶太人的痛苦,是神子民真實的經歷。他們是神的選民,如同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一樣,神說衪是我們的神,我們不懷疑,神愛我們,我們認定衪是我們的父,我們是衪的兒女。可是現實的狀況就是,猶太人亡國了,他們的政教合一的政府被擄去,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了我,我的神忘記了我。在這個對稱的詩句中,我們看到人的困苦、人的無奈、人的無助,神在哪?呢?有一次有一位姊妹來找我,她說,她不相信神了,她不要再信仰基督。我問為什麼?她說從小就接受主,以衪為神,她禱告,求神賜給她一個好丈夫,她以丈夫為榮,她以丈夫為可信賴的,她的丈夫也服事主。可是有一天,她發現她丈夫有外遇,有另外一個女人。所以這個姊妹說,是神離棄我,是主忘記我,我不要再信仰衪。所以這句話不是一個假設的情形,不是一個故意講出來的詩句,乃是一個真實的情感,受傷的感覺,是人在失意,人在受苦所發出來的呼聲。歷世歷代都有神的兒女在受苦中。中國大陸有一個傳道人跟我說,他的祖父是傳道人,共產黨來了,不准人信仰上帝,就叫人鬥他的祖父,因他祖父不肯否認信仰,他們就疊了三張桌子,掛一個鐵製的牌子在他身上,他如果否認神就放他下來,結果他不肯否認主,他們就把他活活從幾公尺高的桌子推下來,渾身是血。這時人會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否則怎麼會這樣呢?

但在以賽亞書中,神自我表白,衪自我辯駁,衪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呢?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在這麼大的難處、這麼大的壓力下,神如何表明自己呢?衪用一個比喻,衪說,婦人絕不會忘記她吃奶的嬰孩,這邊是指著“正在吃奶”的嬰孩,她所生的兒子,指的是“她親生”的孩子。的確,一個媽媽,她親生的孩子還在吃奶的孩子,媽媽怎麼可能忘了他呢?在這邊,吃奶的孩子是親生的孩子,不是奶媽,不是菲佣帶的孩子,而且這個孩子正在吃奶,只有幾個月大,絕不滿一歲的嬰孩。主說:那有母親忘記自己正在吃奶的嬰孩?不會的,沒有這種媽媽。媽媽到底是怎樣的人?她為了孩子可以犧牲工作、可以犧牲前途、可以犧牲青春。甚至有許多媽媽為了孩子,可以犧牲與丈夫的關係,雖然這是不對的,但從這邊你可以看到媽媽,看到一個為了孩子的媽媽。如果有一個可以與媽媽比擬的,那就是神。或者我們要倒過來說,如果有什麼愛可以比擬神的愛的,那就是媽媽的愛。而且這句話不是人說的,這不僅是千百年來,古今中外的人的共知共識,這是神親口說的;衪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呢?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神要說自己何等愛人,衪不忘記人,衪不離棄人,衪以母親來比喻,衪拿媽媽來比較。我們看不到神,可是我們可以看到媽媽,特別是一個人自己做了媽媽之後,更能體會這個比喻。所以我們說:母親的愛,約略可以表達神恆常的愛,一個人不容易看到媽媽對他的愛,人也不容易看到神對人的愛。

二、在永恆,因神就是愛,衪的愛是一切愛的原型
在這邊,神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呢?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婦人的愛那?來的?媽媽的愛那?來的?從神而來的。她自己不知道,她自己可能沒有信耶穌,她可能根本不知道有神,但神在造母親時,就把類似於衪的愛放在母親?面,這是很奇妙的事。每一個做媽媽的都一定有這個經驗。什麼經驗?就是做了媽媽之後會變,會變得愛她的孩子,會變得與以前不同,會變得自己都奇怪,以前不是這樣的人,但生了孩子就變了,這是神特別給媽媽的。我認識一個媽媽,她愛她的孩子,溺愛,不對的愛,但跟她說不明白,講不清楚,但我知道那是愛,只是沒有智慧!她不是天生這樣的,她做了媽媽才這樣。我結婚之後,我們夫妻一直決定不要孩子,後來我跟神禱告,如果有孩子可以讓我們更認識神,就讓我們有孩子。我必須承認,我從秋華帶孩子,與我交通的內容,以及我看到她的表現,我自己帶孩子的體會,我更認識神、更了解神的做法。是衪、是衪把愛放在母親的?面,衪是一切愛的原型。母愛只不過表現了神部份的愛,神無微不至的愛的一小部份。這邊經文提到,母親不會忘了親生正在吃奶的孩子,但我們不否認,當孩子長大了,自立了,媽媽當然還是愛,只是並不把重心完全放在他們身上。可是這邊神說,衪卻不是如此,衪用比較的口吻說,即或有媽媽忘了吃奶的親生兒子,神也不忘記我們,何況衪是永恆不變的神,衪的愛是永恆不變的愛,衪是一切愛的原型,我們如果想知道什麼是愛,去親近衪,衪可以讓我們明白,衪樂意讓我們明白,衪豈不想要我們明白嗎?所以以賽亞書49:15節衪才這麼說。

三、在今生,神要我們用衪的愛來愛人(約十四:34)
在我們的信仰中,有一件我們最不容易學會的,就是這件事。什麼事?“用神愛我們的愛來愛人”,如果我們不知道神的愛,我們或許不知其困難。一旦我們愈認識神,我們愈覺得我們做不到。我們對待朋友像朋友已經不錯了,但神說不夠,衪要我們愛對方,像衪愛我們一樣。衪怎樣愛我們?以賽亞書49:14-15節的愛是衪愛的極致,衪的愛超過母親乳養自己親生的孩子。這是衪愛的標準,怎麼可能?可能的!!但這不是一天做到的,也不是幾個月、幾年、幾十年可以完成的。神讓我們一生一世學這個愛的功課,今天學一點,明天學一點,只要你往前走,就有進度,只要你肯順服,就有愛從生命中出來。怕的是我們不走,怕的是我們不順服。神能,衪不僅作榜樣,衪也賜生命、衪也賜能力,這才是重點。愛是衪給的,否則媽媽怎麼可能?否則主的門徒怎麼可能?歷世歷代的聖徒怎麼可能?我們能的!神既要我們做,我們便可能做,德蕾莎修女如何能做到?創世基金會的創始人怎樣能做到?神會引導我們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