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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s m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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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前人格教育 首重面對挫折

2008年12月22日
公開
67

校園接連傳出情殺及教唆傷人的流血事件,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這樣的情緒問題多數還會伴隨求勝心強的人格特質,而每個人的人格養成在3歲前是關鍵時期,18歲後一個人的人格特質就已定型。從小父母就要特別重視孩子在每個階段的養成過程,給予不同的教育法,並且讓孩子學習面對挫折。 依階段做訓練 1歲前正是發展「信任」這項人格特質的時期,嬰兒藉著吸吮和咀嚼獲得原始欲望的滿足,若在此時沒有足夠的哺乳,將來就容易造成對人性懷疑的人格特質,例如身邊有人竊竊私語時,就會覺得是在批評或攻擊自己等。而在1.5歲到3歲,則是培養人格自主和獨立的重要階段,也是父母親訓練小孩衛生習慣的時期,比如大小便,如果父母親用非常嚴苛的方式訓練小孩,就容易造成強迫性格的養成。 好勝心太強,什麼都要爭第一,這樣的性格在心理學上稱為A型性格,因為無法接受自己被打敗及包容別人言行的心胸,一旦碰到挫折加上沒有好的情緒控管,可能有傷人的舉動或是自殘。楊聰財醫師表示,這類A型性格的人得到壓力性潰瘍的機率,是一般人的8倍,罹患心臟冠狀動脈疾病的機會是一般人的4倍。 學習處理壓力 要用正面的態度解決人際關係等問題,並了解人生的挫折是常態,首先要懂得尊重自己和別人,以良好的溝通取代衝突。如果無法控制情緒,楊聰財醫師建議,應暫時離開那個會讓自己情緒起伏的環境或人,可以去運動如快走或慢跑,也可以找知己好友傾吐心事,抒發情緒。 資料來源:2008,12.22蘋果日報

從大腦發展看兒童教養 by 洪蘭教授

2008年12月17日
公開
88

品格培養,是一個從小就得教的歷程;它得在生活中慢慢養成,就像品味、風度一樣無法走捷徑,不能去補習班得來……。 最近政壇上幾件大的弊案讓品格的重要性再度浮上檯面,其實八百年前,但丁就說過,「道德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知識無法填補道德的空白。」 我們過去過度重視智育,現在付出了代價。品格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東西,大仲馬在《基督山恩仇記》中說,只有血洗得掉品格的污點,所以一個紳士(gentleman)名譽被污蔑時得去決鬥。 在當時的社會,一個人的品格若有污點,他只有自殺或放逐兩條路,因為社會上已無他立足之地。南宋洪邁在《容齋隨筆》中也說,「一點清油污白衣,斑斑駁駁使人疑;縱然洗遍千江水,不似當年未污時。」 品格培養是內隱的學習 所以無論中外,都是用生命在維護名譽,怎麼會想到現在名譽這麼不值錢,做了壞事被人唾棄的人依然大搖大擺地吃香喝辣,已經被押判刑了還敢大聲嗆聲,死不認錯,令人感嘆。 但是如果這些弊案能讓父母看到品格的重要性,對國家也是一個轉機。 品格的培養是一個內隱的學習,是長期模仿、觀察,內化的結果,它是一個潛移默化的歷程,無法立竿見影,一蹴而就。中國人說「三歲定終身」,三歲的孩子還未進學,它所指的不可能是「智」方面,但是宅心是否忠厚、會不會替別人想、懂不懂禮貌,三歲就可以看出來了。 所以「三歲定終身」應該講得是孩子的品格,品格不好,知識再好,誰敢用呢?所以教育孩子的重點應該是生活習慣的養成、敬業的態度和待人接物的禮儀,而不是斤斤計較考試考了多少分,讓孩子誤以為功課好就可以為所欲為。 我們一直極力想打破分數迷思,家長應該知道分數只是評量的一個方式,它不是唯一的方式,而且甲校的一百分可能只等於乙校的五十分,成績好不等於能力好。若能打破國人「考試最大,分數至上」的觀念,父母就可以有更多的心力注意到孩子的品行上,沒有分數的壓力,台灣的孩子也會快樂很多。 前面提到內隱的學習,要了解人格形成的神經機制,必須先了解一下記憶的本質,因為人是記憶的產物,我們過去的經驗,不論多微小,對我們今天的人格都有影響,而影響的機制就是在記憶。 我們的記憶可分兩種,一為內隱的,一為外顯的,前者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學的、也不知道怎麼學的,如騎腳踏車,這種記憶就是得了失憶症也不會丟掉,後者為特意去學習的,如昨天把車子停在巷口,前天考試一百分等等。 研究者發現失憶症病人可以跟別人對談,知道物體名稱(他可以說「杯子在桌子上」),也可以學拉小提琴,但是他們對大腦受傷後曾經做過的事就完全沒有印象,記不得了。二○○○年得到諾貝爾生醫獎的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坎德爾(Eric Kandel),就是因為研究記憶的神經機制而得獎,他讓我們知道內隱和外顯是不同的機制,而人格是內隱的,它直接儲存在神經連接的突觸上頭,即使得了失憶症,他的人格也沒有改變。 知道了記憶本質後,我們還要來看一下學習的神經機制,一九九二年實驗者在猴子的大腦中發現了鏡像神經元(mirror neurons),即猴子看到別人拿東西吃時,牠自己大腦中做那動作的部位也會活化起來,「模仿」是最原始的學習。 中國人說「見人吃飯喉嚨癢」,就是這個道理。我們以前成語說「東施效顰」,譏笑東施看到西子捧心,惹人憐愛,自己也去皺著眉,說心痛。 其實從神經學上來看,這是很合理的,在演化上,一個能取得食物、帶來好處的行為,大家都會模仿,這是股市一窩蜂跟進最主要的原因,同樣的「殺雞儆猴」也很有效,看到有人偷竊,左手被砍斷,自己以後也不敢偷,這是大腦的機制在作用。 所以一個孩子看到同學做某件事得到老師讚揚,他也會想去做;同樣的,他看到別人做壞事沒有得到懲罰,反而有好處,他一定會跟著做,這是為什執法要嚴,法律的執行若不徹底,反而增加賄賂機會,賞罰一定要公,不然紀律不能維持,因為相互比較和模仿本來就是人的本性。 幼兒教育對人格養成的重要 知道了人學習和記憶的本質,我們就了解幼兒教育對人格成長的重要性,零到五歲正是神經連結速度最快的時候,五歲兒童大腦的活化程度是成人的兩倍半,他們急速地吸收訊息,修改自己的行為以適應外面的世界。 這段歷程就是發展心理學家所謂的accommadation(適應)和assimilation(同化),納入外界訊息作為修改自己行為的榜樣,修改自己行為以適應外面世界。 幼兒教育不是教識字,它是教品德,古人雖然不知道大腦裡的神經機制,但是從生活經驗上,他們看到了兒童行為養成的原因,知道身教的重要性,所以有很多的成語(成語是前人的經驗和智慧)都教導大人要「以身作則」,如不然會「上樑不正下樑歪」,還告訴我們孩子模仿的對象不只是父母,還包括環境中一切的刺激,所以孟母要三遷,孔子要說「里仁為美」,「蓬生麻中不扶自直」,這些都是很正確的教育孩子方式,但是在講求速度、生活享受的後現代生活不是這樣了。 全力去中國化的結果是自己好的丟棄了,別人的長處又沒有學習到,有父母以為要做孩子的朋友才是現代的父母,殊不知孩子先要尊敬父母,才能受教,目無尊長、沒大沒小時,父母的話也就可聽可不聽了。 閱讀對品德的重要性 最主要是西方國家看到教育孩子的時機要趁早,所以鼓勵家長在家中自己帶孩子,政府補貼母親沒有去上班少賺的零用錢,更鼓勵父母假期帶著孩子一起外出,一起體驗生活,他們很少說孩子只要念書就好,別的不要管,因為只有從看到別人怎麼做事情,才有模仿的對象,才能由經驗中體驗出道理來。 但是因為人的生命有限,我們不可能用有限的生命去學習外面無限的東西,所以歐洲國家鼓勵閱讀,將前人經驗內化成自己的。 閱讀對品德的重要性在於,它都是從故事中教孩子做人的道理。 故事不是事實,但是它是真實,孩子從真實的故事中,模仿主人翁的行為,而這行為是父母、老師、社會所允許的。故事的好處是它不是說教,它是從細膩的故事描述中使孩子感同身受,從而產生共鳴,使故事主人翁的行為變成孩子模仿的榜樣。 又因為孩子喜歡一而再、再而三的聽同樣的故事,這故事所要傳達的意義便深植孩子心中,達到了教化的目的。 有一位媽媽說,她常從孩子的一舉一動中看到某個故事書中人物的影子,當電視劇「楚留香」在流行時,一個幼稚園五歲的孩子跟他的母親揮手再見,嘴裡說出來的是:「後會有期」。 人格就是從這些周遭刺激中一點一滴培養出來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很有道理的。 事實上,父母都知道在現在的社會,人際關係及做事的態度最重要,而這兩者都建立在人格上:有好的品格才會交到好的朋友,有敬業的態度才能做出大的事情。 從人類的歷史看起來,不論是什麼時代,只要是人的社會,基本的核心價值都不曾改變:忠誠、正直、公平、正義還是做人的根本道理。 交到好的朋友在事業上才有幫手,但是有好的態度才會交到好的朋友,做人態度其實是人際關係的根本,孔子說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 直、諒其實就是人的品質,只有多聞才是知識。 別等小偷成大盜 我常不了解父母親為什麼肯起早睡晚的賺錢,再開車接送孩子去上昂貴的補習班、才藝班,卻沒有花時間在教導孩子的品行上,這是捨本逐末,因為直接影響孩子成功的是他的人品,不是他的知識,現代知識翻新的太快,在學校學的,出了社會後早就用不到了。 沒有從小把孩子教好,孩子進了國中,智慧漸開、身體漸壯後,父母便覺管教不動,這根源在孩子小時候,父母沒有把誠實、尊重、勇敢、相信、謙虛、毅力基本的做人道理教給他,時間都拿去補習拚分數,等他長大威權行不通就不服管教了。 這也是北歐國家希望父母在家裡自己帶孩子的原因,行為一有不當要立刻矯正,不可等壞行為變成壞習慣,等小偷成大盜就來不及了。 若是壞習慣已養成時,僅是禁止是無效的,需要用另一個正確的行為去取代壞的舊行為,例如在選舉時,街上常有人用擴音器大聲播放你不想聽的音樂,當這個音樂進入你的大腦後,它便活化了儲有這條歌的神經迴路,於是這首歌就在你的腦海中唱起來了,如果你不要再聽它,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立刻播放一首你喜歡的歌,這時,新的取代了舊的,你就不再聽到原來的歌了。 用好行為去取代壞習慣可能要花一些功夫,但是持之有恆,可以成功,我們有看到很多成功例子都是放大孩子的長處,用長處把短處帶上來。 所以品德的教養是從小透過生活經驗和故事,讓孩子知道什麼是對的行為,什麼是錯的,當觀念建立後,行為就跟著出現,因為行為本來就是內在意念的外顯。 從小念故事、說故事給孩子聽還有另一個好處,它還可以訓練孩子的專注力。有一個朋友說,過年時,她一個人要燒一家人吃的團圓飯,忙得不可開交,便請她婆婆念故事給二歲跟四歲的孩子聽,想不到過了一個多小時,飯菜燒好後,孩子還安安靜靜地坐在沙發上聽故事,她說她不曉得這麼小的孩子可以有這麼長的專注力。 事實上,我們發現孩子可以有專注力,只要這個東西是他所喜歡的。我曾經看過一個三歲的孩子全神貫注在看螞蟻搬家,低頭看太久了,重心不穩就翻了過去。所以讀書給孩子聽,不但教導他做人做事的道理,還訓練他注意力、想像力和邏輯思考能力。 作者和讀者不在一個時空線上,故事一定要有邏輯性,讀者才看的懂,閱讀無形中訓練了孩子的邏輯性,這一點是漫畫無法取代的。 漫畫看多的孩子思想是跳躍式的,因為漫畫只有四格或八格,當它要呈現一個故事時,必須只取重點,犧牲了很多中間的連接細節,因此,美國對三年級以上的孩子不鼓勵看漫畫,他們教育部長有一句話講的很好,「一、二年級是Learn to read(學習閱讀),三年級以後是Read to learn(用閱讀做敲門磚打開人類知識的門)。」 今天談品格培養,我們必須了解它是一個從小就得教的歷程;它得在生活中慢慢養成,就像品味、風度一樣無法走捷徑,不能去補習班得來;它的核心價值觀必須持久不變,不然孩子會無所適從;這個核心價值觀必須透過生活中的例子或故事中的情節深入孩子心中並明朗化,它不能是抽象口號或教條。 當一個孩子養成良好品德後,他會像岳飛、閻海文、高志航一樣盡忠報國,他會像諸葛亮、孫運璿、李國鼎一樣,鞠躬盡粹,死而後已,最重要是他會成為一個社會中堅份子,誠實的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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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09日
公開
25

《世界的最後一晚》--老公轉寄的文章 以下這篇文章出處不知~是為老公轉寄~~此文章著實讓老公感動許多~身為老婆的我~也可以深深地感受到老公感動為何。 我在近兩三年來固定選用一種叫成功(Success)的原文教科,今年破天荒教到一班英文能力分班下的高段班,我決定拿成功系列裡最難的一本來當教材。備課時,課本裡的最後一課吸引了我,因為它的標題叫作"世界的最後一晚" 文章作者名叫Ray Bradbury,像這種文章當然是科幻短篇,特別的是,它寫得幻而不科,沒有高科技,不關乎外星人或殞石,筆調文藝得讓學理工的大學生覺得不夠炫,不夠刺激。尤其文章的配圖居然是一幅手繪的居家景象:四口之家晚上共聚一堂,媽咪在喝咖啡,爹地倒咖啡,兩個女兒在客廳地毯上排積木。數十位廿歲出頭的學生向我抗議:這幅插圖有沒有擺錯?世界的最後一夜只有這樣?做為一個有家有孩子的中年人,我卻深受文章感動。 它假想的情境是:地球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同時做了一個夢。夢裡大家清楚知道,不久後的某一晚,就是地球的最後一夜了。故事的主題,就是這一家如何度過最後一晚。兩夫婦還是把碗筷洗得乾乾淨淨,還是把孩子送上床道晚安,在此當中,兩人不停地對話,好像要把握機會把話說完。兩人上床時,特別感覺到:能夠睡在乾淨清爽的床單上,其實就是一種幸福。為妻的忽然想到廚房水龍頭沒扭緊,連忙奔下樓關水,再回到床上時,兩人相對失笑:地球都要毀滅了,居然還忙著關水。兩人最後的對話是,互道:Goodnight!特別令人感動的是丈夫說的一段話:妳知道嗎?除了妳和兩個女兒,其實也沒什麼好留戀的。我從來不曾真正喜歡這座城市,也不喜歡我的工作,或者任何妳們三個以外的事情。如果真要說捨不得,恐怕只有四季的轉換,熱天裡一杯冰得透透涼涼的水。還有,我喜歡熟睡著的時候,美哉斯言。我對學生說,這段話點出人生的真正價值所在。享受四季的轉換就是能和大和諧相自然處;愛喝暑天的一杯冰水代表的是健康的身體和簡單的欲求;能沈沈睡去表示心中坦蕩無慮;至於留戀妻女,可不就是對親人的愛嗎? 有些學生問我,世界都快滅亡了,文章裡的主角怎不去做些特別的,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為何所談都是枯燥例行的瑣事?其實真正的幸福,就是每天準時上下班,下班後能跟愛人一起,看書、看電視、聊聊今天然後一起相擁入眠.. 看似例行的瑣事,其實是最幸福的事。 而最難的事,是如何將最平凡的事,持續地維持;將最幸福的事,永遠的珍惜! 所以本篇說的概念,是最難的概念,也是所有的高科技,無法闡述的事.. 望著講台下一雙雙年輕的眼睛,想著他們畢業後都是要進電腦熱門的行業,等著領高薪,分股票的,整個世界還等著他們去認識,追求,購買.... 我明白Success的編者為什麼要把這樣一篇字彙並不特別艱深,句子一點也不難懂的文章安排作為一套共四冊教材裡的壓軸之卷。原來,世界的最後一晚,我們所最依依難捨的,就等於是我們所認定,人生的最終價值。所謂成功的最後一課,就在弄清楚人生的最終追求。編書的人其實是對著即將學成,即將出社會去追逐名利的年輕人。 後言: 人生最快樂的,或許莫如家人圍繞,在綠葉轉紅的時刻喝杯好茶,且在每一天終了時,感激上天賜予清爽的床單,又可以睡個好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