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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女奶奶

正職:四個兒女的媽,二個孫子的奶 兼職:褓母 願健康平安

正職:四個兒女的媽,二個孫子的奶 兼職:褓母 願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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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的話題

2014年09月30日
公開
15

放棄廷宇是我跟老公一起決定。 這些天還是有賴我,我一定回,又不是仇人。 宇媽今天問我:她想知道我如何跟彪爸媽,葳爸媽,柔爸媽相處融洽。 為什麼?她們不能? 說這個,說了得罪人,不說也是得罪人。 彪爸是老師,老師當然有老師的架勢,為了彪妹異味性皮膚炎,我跟彪爸去的次數還比彪媽多,彪爸每次都像老師一樣跟我說話,我沒有討厭老師,只是,每個人專長不同嘛! 一次去長更,又來了!彪爸說一堆,醫生點頭,忽然問我:妳是那一位? 我說我是他們花錢照顧他女兒的。醫生轉身開始問我,我把彪妹狀況說給醫生聽, 醫生又轉身跟彪爸說:你們的保母說的很對啊!有經驗才能說的順暢,醫生也才能開藥,以後還是請照顧者說,不然開錯藥,孩子小,不能開玩笑。 從此,只要彪妹有事,我們就一起商量。 葳爸媽基本上屬於現代教育派,只要我跟葳媽說,葳媽都會贊成,當然也說原因,所以才如此做,葳媽會看,幾乎不說話,真正有事就是葳葳被蚊子咬, 都在一起就葳葳一個被咬,太離譜。滿一歲我就用中藥熬湯熬粥給葳葳吃, 現在,大家感冒,葳葳一個人沒事到處玩。有事就電話連絡。 柔爸媽,我想我比較直,可能不小心踩到底線,傷到人,錯了就說對不起。 久了也知道楊媽就是說真話,只要別亂想,其實西線無戰事。 有事就是當面說,溝通太重要了! 結果,我才謝完就被老公唸:花錢買心安的就別帶,原因就是老公也認為應該坐下來談, 而不是一昧反對,理由呢?……又是別人的孩子。 哇…我已經被好多不認識的孩子打的滿頭包了! 我們可以當做參考,而不是決定的準則。

面子

2014年09月29日
公開
15

當保母幾十年.學到很多.當然還是不足! 以前帶孩子哪裡那麼多問題.現在是:人人有問題! 有些家長想的透.清楚! 有些家長就想不透.不是不知道.就事不願意去面對! 就像當初騰騰的事.就事不願意承認.現在就是要復健.要治療! 其實真的沒什麼.......就是腦性麻痺也沒什麼好羞恥.誰都不願意.欲到了就是"接受.面對.處理.放下.在現今宜學還不是那麼完美之前.不要放棄希望! 楊媽是從來不給孩子零用錢.要用就是資源回收.不然就是過年.當然也有例外:孩子考是100分.100元.本來只是針對楊臻.後來想想.這樣楊靖心裡會不舒服.那就一起吧! 對於孩子的事.就事不能不想.拖.就是沒接論只有結果! 到時候搭家一肚子氣.....何必呢? 每個家長都有自己的一套見解.不見得全錯.我也不是全對.但是:放著不說.我就是會生氣~ 既然生了就佑責任義務.不然就別生....... 告訴廷宇爸媽:要不就是找個一對一的保母.整天盯著他.(這是騙人的.誰有可能嘛?) 不過一對一也有壞處.因為沒有別的孩子.所以央來廷宇的人際關互動關係.問題很大.這個會一直延續非常久......要考慮清楚! 我一直強調孩子會自然走.一點沒錯.可惜的是:現在都是磁磚.石英磚.拋光磚.要我保證不摔.我沒那本事..........但是我也可以說:我帶了那麼多.現如今:標妹.崴崴.柔柔也沒摔過.怎麼會有這樣的思維???我是怎麼都想不透......... 廷宇不用2星期就忘記我.但是:待他的新保母如果能更好.我也為他高興! 人生本來就是來來去去........ 只能說緣份很短.......盡了!

魚與熊掌

2014年09月28日
公開
21

下午一個媽咪來,帶了一雙兒女來。 這個玉華真是煩人,說了幾十次還是一樣,就是會找我麻煩。 一進門就發現小男孩有問題,趁著他們去遊戲室玩,直接問媽咪, 妳的兒子有些問題?妳怎麼知道?看動作就知道了!以前是誰帶的? 我自己帶,哦!發現問題什麼時間?讀幼稚園,有看嗎?看過幾次,現在老師說:太晚了! 哦!問題在那妳知道嗎?還不是很清楚。 我認為他的語言發展有問題,所以與人溝通出了問題。 現在的老師也是這麼說。這是可以治療的,雖然晚了,但是如果放著不管, 他不會自己好,只會越來越糟。 那怎麼辦?看醫生,吃藥,復健啊!可是有人說那種藥不好。 妳告訴我有什麼藥是好的? 他多大?小二,成級呢?不好。差別人一大截。 那就是啦!現在差一大截,妳不吃藥復健,以後差距會更大。 二個孩子跑出來,唉…自己帶還帶成這樣,沒用心。。 小男孩躺在沙發上搖晃他的腳。 小女孩跟著學,我告訴她,我們是女生,這樣躺著不好看,, 小女孩跟我說:哥哥也是啊! 是啊!有樣學樣。 離開時告訴媽咪:我不能保證什麼,只能告訴妳,如果妳女兒來,她會很辛苦。 但是,如果能改正過來,她一輩子受用無窮。 媽咪流了電話,馬上跟她倒歉,她的女兒,我有能力卻沒有時間去修正她。 孩子就是要教育,影響太大了! 不教育的最後結果就是,人生路走的辛苦。 如果再遇上懶得教育的老師,更惨……

淺談合約書

2014年09月24日
公開
14

昨晚與廷宇媽咪談廷宇的事,我承認某些事情上我很堅持孩子的事, 不是沒得研究商量,而是:家長必須提出更有力的實例或是相同專家的研究, 而不是我跟家長大家一起來吵架,這樣子做對孩子一點幫助都沒有,反道是家長跟我心中都有了疑惑。 也許有家長會認為楊媽得理不饒人,當然,任何人任何解讀,我都沒有意見,我只知道我肯定會用事實來證明我的能力,說多了,沒人相信,倒不如做出來看,大家都是明眼人。 這次不帶廷宇,我承認我有錯,我錯在不能等,不能等是因為廷宇不會等我們決定之後再繼續長大。 那天楊媽提到合約書,廷宇媽咪說她們根本沒看。 那麼楊媽說真話,第一,感謝你們願意信任我。 第二,可能也有家長連合約書都不見了。 第三,楊媽癡長幾十歲,吃的虧多了,所以提醒家長,無論任何白紙黑字的文件,凡是要簽名的,請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起碼看三次。 這不單單是對我,對家長也是保障。 情義放二邊,法律放中間,這個問題發生太多次,全都输在那個簽名。 楊媽跟家長的合約就是保母工會,保母系統的合約,大家有時間可以仔細再看看。 我知法也守法,但是不玩法。 沒有人願意吃飽沒事上法院,只是希望大家重視,別讓你們的權益睡著了! 當然有人認為這合約只是保障保母,其實這是保障雙方。大家可以拿出來看看這是政府製作的不是楊媽自己自做得.如果是我自己製作肯定做得比他們更詳細! 有一點大家一定要重視: 例如:家長不讓我帶了,必須前一個月告訴我,但是,如果不願意再繼續那一個月,家長就必須賠償保母一個月拖育費。 雙方都可以提前解約,但是,差別在是馬上離開還是再等一個月,這個點很受爭議,但是,有家長一聽保母不帶了,就想馬上帶走,這個楊媽可以理解。 但是,千萬不要忽略這個點,原本是保母不帶再先,卻變成家長要付違約金, 說的白話點,就是家長有家長的見解,但是保母也有相對權益。 反言之:我雖然不再托育孩子.但是我會履行完我的責任義務!還是會做到時間到,家長不願意,就必須承擔保母損失。 聽起來似乎不對,其實是正確的,保母與家長只是立場不同。 萬一保母及刻不拖育,保母就必須付給家長一個月拖育費。 再說:廷宇媽咪說的朋友要妳及刻帶走廷宇.這個我能理解.但是我絕對不是老鼠屎.如果我是妳: 我會直接告訴我的朋友:對於不了解的人.絕不做惡意人身攻擊! 這就是我那天提起的壽險合約書是一樣的.媽咪妳有你的專業.楊媽也有楊媽的專業.你們有保險法規範.我一樣有保母法規範! 違反法律者.都是一樣倒楣!只是孩子很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