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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 2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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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 練習口述英文日記

2010年09月15日
公開
38

Stella看大英有一段時間了. 這期間, 我陪她看不到5回, 主因是無須叮嚀, 催促, 她很自動收看, 而且也養成習慣了. 上週, 我興致一來, 看了她近幾次寫的 Find it! 和 Question of the Day 的答案, 發現錯誤不少, 名詞或動詞不加s, 以中文的思維寫英文句子. 可見基礎不夠穩, 我利用上週六, 花一個小時與她將錯誤訂正. 也要求取出一本專用筆記本, 以後將節目中的"Information Desk" 的重點記下來. (之前偶爾記在雜誌裡.) 早上時間不夠充裕, 能寫多少就算多少吧. Question of the Day 空下來, 週六再做. 這週起, 睡前花幾分鐘和她一起預習隔天內容並先寫 "Super Sentence", 好讓她隔天自行收看之時, 有個概念. 今晚, 我提起我早有計畫的方案: 以英文寫聯絡簿的小日記. Stella稍有驚嚇, 直說, 班導的英文不好喔! (推託之詞) 我說, 沒關係, 剛開始就寫3-4句就好了, 班導一定看得懂. 我起了頭"早起不容易", 引導她以動名詞片語當主詞 + v. + adj. 完成第一句. 她說, "Waking up early isn't easy." 提醒她, wake up 是醒來, 不一定起來. 她改了, "Getting up early isn't easy." 約6分鐘完成了口述杜撰英文日記: Getting up early isn't easy. This morning, I was late for school. My teacher shouted at me. My classmates looked at me, I felt so~~~~~~(拉長音) embarrassed. I'm not going to be late anymore. (embarrassed 是我提供給她的 adj.) 先練習一個禮拜, 若順利的話, 下週就可以在聯絡簿上寫英文小日記了.

Stella: 國中生活作息調整

2010年09月06日
公開
33

國中生活不似小學輕鬆, 將來時間應該不怎麼夠用. 故開學日起, 我們的生活作息做了調整. 原本晚餐時刻, 可一邊看外國影集, 改成聽音樂, 時間多出了20分鐘, 最棒的是: 對視力有益. 到了週五, 六仍可看影集或電影. Stella太早起床, 怕睡眠不足, 原10點前睡覺, 改成9:30上床, 上週沒一天成功, 非常難得, 今天9:25就催我進房幫她掏耳朵. 以下新聞事件, 是我們的耳語話題, 我告知性侵案是一輩子的傷害, 當法律無法完全為我們伸張正義的時候, 又是二度, 三度......無限度的傷害. 那自我保護就是最好的方法, 1. 結伴同行, 避免落單: 上學和放學, 她有1-3人同行. 2. 去同學家先報備: 每次我都會先確認對方的家庭成員 3. 發現有異狀, 馬上離開 (暑假期間, 她碰過精神有異常的人, 她拉著同學離開.) 4. 不去暗處 NOWnews今日新聞 (2010-08-25 10: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縣甲仙鄉6歲女童在圖書館遭性侵案,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莊珮君、王俊彥及楊國煜認為女童沒強烈反抗,將涉案的林姓男子輕判3年2個月,引發社會譁然;網友痛批判決太離譜,在「臉書」上集體要求法官停職接受調查,短短一周已累積15萬人連署。高雄地院則澄清,法官是在「罪疑唯輕」的原則下判決,若大家認為刑度太輕,可朝修法方向解決。 今年2月6日,林姓男子在甲仙鄉圖書館閒晃,見被害的6歲女童獨自一人,便將她帶到樓梯間,以手指性侵得逞,後來附近鄰居見狀大聲斥喝並報警,檢方以強制性交罪求處7年10個月重刑。 未料地院一審判決讓檢方扼腕,合議庭認為,案發時女童坐在林嫌左腿上,姿勢重心並非十分穩固,若女童有意掙脫,林嫌便難以在未脫去女童運動褲的情況下犯行;因此改以《刑法》第227條「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判處林嫌較輕刑責。 對於該判決結果,網友紛紛開罵:「一個成年女性即便有意掙脫都會被性侵,6歲女孩能怎樣?」、「我們社會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失職司法官讓人民處於恐懼之中,已不適任。 對於眾多網友「指教」,高雄地院庭長李淑惠解釋,本案並無證據顯示嫌犯有強暴脅迫行為,因此無法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求刑,檢察官也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合議庭才會在「罪疑唯輕」的原則下判決。 她說,法官是根據刑法227條第一項判決,這已是「準強姦罪」,並非故意輕判,對女童來說並無同意、不同意問題,不能因為她沒有同意能力,就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判決。她強調,法官用此法條判決沒有錯,這是法條適用解釋的問題,網友有所誤會。 依據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3927號判決,對於14歲以下之男女性交,若僅利用未滿14歲之幼年男女慒懂不解人事,可以聽任擺布之機而為之,實際上並未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者,仍只能成立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與加重強制性交罪之構成要件不合。 NOWnews今日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性侵女童法官輕判 網友設「正義聯盟」譴責司法(2010/09/03 14:45) 近來爆發3起幼童遭性侵案件,法官都以「未違反意願」等理由輕判或不起訴嫌犯,引起全國上下人神共憤,網友在連署免職法官後,再度設立「正義聯盟」譴責司法,家扶基金會也忍不住發起「一人一信」投書政府,要求重新檢視法官職責。 高學歷法官接連輕判性侵幼童的嫌犯,引發社會譁然,網友除了痛批執法者「腦殘」、「有夠瞎」、「書不知道讀到哪去」之外,也直言「根本是鼓勵性侵未成年」,更在爆發第一起性侵案時發動連署,短短15天已累計超過27萬人支持「開除法官」,近日網友再度成立「正義聯盟」,譴責司法漏洞與荒謬判決,短時間內湧入近7000人力挺。 以第一起高雄6歲女童性侵案為例,女童因驚嚇過度、無力抵抗,竟被被法官莊珮君、王俊彥和楊國煜認定「未違反意願」而輕判嫌犯,讓各界瞠目結舌;2歲女童因無法記住遭性侵時間,法官又將嫌犯改判無罪;更離譜的是,3歲女童遭性侵時已放聲哭喊「不要!」卻仍遭法官施俊堯、李英勇認定「無法證實違反意願」駁回更審,讓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痛批,「難到法官期待3歲女童說出『我不要被性侵』嗎?」 連續幾起令人憤怒的判決也讓家長紛紛投書基金會,以「太誇張」、「這樣的法律會讓人不敢生小孩」等聲浪極力批判。因此,沈痛多時的家扶基金會昨(2)日發起「一人一信」行動,號召民眾寄信給政府單位,訴求法官需加強對兒少保護的訓練,且要多了解兒童行為認知,此外,刑法方面需新增「對性侵害者全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辦理」。 家扶副執行長何素秋表示,刑法第222條已明定,對未滿14歲男女強制性交將加重刑期,但不解為何近來案件都能輕判甚至無罪,且孩童根本不懂何謂自主性,法官依孩子當下反應來判決,毫無考慮兒童心智發展,「這麼小的孩子,怎麼會知道性交是什麼?」 勵馨基金會研發長王玥好也強調,調查法官對兒童行為能力發展無基本常識、判加害者輕刑之舉,政府應該爲提出告訴;勵馨執行長紀惠容也呼籲,政府應要求法官需有兒童保護的專業知識,不能只鑽研於法條,未來將與與司法基金會合作,爲兒童發聲。

Stella: 北市補助體育績優生 近萬人受惠

2010年09月01日
公開
40

北市補助體育績優生 近萬人受惠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0.09.01 03:54 am 台北市教育局從這一學期開始,編列專款補助體育績優學生學雜費及培訓補助金,只要是運動成績優良的學生,每人每學期就可獲得國小500元、國中1000元及高中職4000元的補助金,預計一年花費3500萬元,受惠學生高達9900多人。 教育局表示,為提升學校體育專長的培訓成績,教育局明年起,將把體育班補助經費,從每班14萬元,調高為16萬元,預計總經費約3300多萬,較今年增加275萬6000多元的補助經費。 除體育班補助額增加外,教育局強調,自9月新學期起,還將提供體育班學生及體育成績優良的學生學雜費補助金,鼓勵學生提升運動實力。 教育局表示,市內國小體育班約有1585人、國中體育班學生1263人、高中職體育班學生約1528人,若再加上體育成績優良的5575名學生,預計約有9951人受惠。 教育局表示,學雜費補助金將分兩學期撥付,補助金除可作為體育學生日常生活的補助金費外,還可作為參賽雜支、運動傷害防護等。 教育局強調,北市學生若近三年內曾入選國家代表隊,或代表北市、學校參加全國性或教育部舉辦的聯賽,獲前六名者,每人每年可再獲得1萬元補助經費,參加北市中小運、教育盃獲前三名者,可獲得6000元補助金。 【2010/09/01 聯合報】 ***************************** 體育專才補助 教育局明年加碼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北市鼓勵體育專才再加碼!台北市教育局明年提高各校體育班補助,由每班14萬調高為16萬元,本學期開始也將提供體育班學生及運動成績優良的學生學雜費補助金,國小每年每人1000元、國中2000元及高中職8000元。 台北市今年在體育項目上大豐收,包括景美女中拔河隊、重慶國中棒球隊奪得世界冠軍,替台灣爭光,但參賽前不約而同都面臨經費困窘難題,北市教育局計畫明年起加碼投入3300多萬元補助各校體育班,將原本每班14萬的經費調升至16萬元,同時專款補助體育績優學生的學雜費及培訓補助金。 教育局表示,目前北市國小、國中及高中職體育班學生共計有4376人,各級學校重點發展項目的運動成績優異生共5575人,這學期開始,每名學生每年可獲得國小1000元、國中2000元及高中職8000元的補助金,分兩學期撥付,總計有9900多名學生受惠,所需經費約3500多萬元。 此外,教育局也表示,在北市最近3年內曾入選國家代表隊或代表北市、學校參加全國性或教育部舉辦的聯賽,獲得前六名者;參加北市中小運或教育盃獲得前三名者,每名學生每年還可再獲6000至1萬元的培訓補助金,讓體育專長的學生能無後顧之憂練習。 自由日報

Stella: 國中開學第二天

2010年08月31日
公開
40

一貫早起的Stella, 開學後更早起, 自己設定鬧鐘, 5:45起床, 等腦子清醒點就開始看大英. 得比國小時期早出門上學, 原本利用早上6:30透過公視看大英, 她自行改由電腦觀看, 如此才能於6:55分從容出門. 看完大英, 她按照自行喜好弄早餐, (此時S爸起床陪她.) 餐後, 她又準備便當盒, 備好水, 和我們說了再見, 就到隔壁棟林同學家按門鈴, 等著她一起走路上學去. 對於變成"全自動", 不需要幫忙的她, 我覺得頗訝異. 國小期間, 至少S爸會幫她備便當盒和水, 但這兩天, S爸真的只是純粹的陪伴而已. 現在仍是夏天, 不知冬天是否依舊? 近五點回到家, 聊了她學校生活, 數學老師是北市數學輔導種子老師(好像是這名稱), 拿出了"金頭腦"數學題目, 班上的人好像都不會做; 體育老師問大家喜歡的運動? 大部份男生答: 籃球 大部份女生答: 羽球 Stella則回答: 扯鈴, 老師回應, 扯鈴! 喔~我都扯不好; 家政老師竟然跟同學鬧在一起, 大家都很開心; 生物老師說話語調很平, 有人趴在桌上, 或托腮毫無精神; 國文老師上了點課, 還說明天要考試. 這~這~嚇我一大跳! 還好只考四個注釋. 今天的功課跟昨天一樣: 聯絡簿上的日記, 其實寫滿六行約120-130個字, 基本上是簡單的功課. Stella說她後面的女同學寫兩行, 還有一個男生寫一行. 哈哈~不曉得導師有無意見? 帶回一張收費四聯單, 含冷氣費400元, 總計1,453.

全家三人: 故宮 京劇《水滸傳之五花洞》增版

2010年08月04日
公開
36

幾年前, 我在戲劇廳欣賞國寶級的京劇大師李寶春演的"巴山秀才". 那是我第一次在舞台上觀賞京劇, 也是真正徹底改變了我對京劇刻板印象的重要戲劇. 李寶春果真是大師級演員, 專業的唱腔贏得觀眾的熱烈迴響; 武戲裡的動作難度頗高, 配合樂曲前滾翻、後滾翻、前空翻、後空翻、前後或左右劈腿, 目不暇給, 精采絕倫, 讓人讚嘆不已. 深深體會, "台上一分鐘, 台下十年工"的真理. 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當機會來臨, 我總是極想再回味一番. 上個月, 上了故宮網站得知【故宮新韻】京劇選粹《水滸傳之五花洞》訊息, 雖夜已深, 眼皮已沉, 我仍以最快速度上網報名. 下午, 全家三人上故宮欣賞此精采喜劇,節目開演前, 有四位演員在台上化妝, 彩繪臉譜, 潘金蓮坐著穿所謂的"三寸金蓮"(實際應該大好幾號), 她示範纏小腳, 再套上繡花鞋, 走起路來搖曳生姿, 風韻十足. 我看得目不轉睛, 也稍稍解釋纏小腳的故事給Stella聽聽. 主辦單位的貼心安排, 讓觀眾可輕鬆看看戲台後的準備事宜, 同時也滿足了我兒時喜歡到歌仔戲後台, 偷瞄演員們吃便當, 化妝, 戴頭套的樂趣. 旦角潘金蓮的好嗓子獲得好評; 丑角武大郎的矮子功讓人嘖嘖稱奇; 武戲, 張天師群妖的場面很浩大, 個個身手不凡, 耍刀舞劍, 鮮豔亮麗的長短矛在舞台上飛揚,更有高段的連續數個前滾翻、後滾翻、前空翻、後空翻,太了不起了! 台下觀眾抱以熱烈的掌聲, 有幾位觀眾起立歡呼. S爸和Stella第一次看舞台京劇,對武戲場面最為欣賞, 討論也最熱烈. 真心推薦此劇, 以下的資料, 供大家參考. *********************************** 活動名稱 99年度7-9月【故宮新韻】傳統戲曲表演與教育推廣活動活動目的 京劇選粹《水滸傳之五花洞》 一、京劇表演(本院行政大樓文會堂) 劇目簡介: 《水滸傳之五花洞》相傳五花洞為妖精聚居之所,某年因為荒旱,武大郎帶著妻子潘金蓮,要到陽穀縣去探望他的兄弟武松,途中碰到五花洞的妖怪,變化成武大郎夫婦,與之糾纏不清,告到知縣衙門,仍是真假難辨。這時,包公剛好巡行到此,審問之下,亦難辨真假,幸好龍虎山的張天師來訪,才以掌心雷、如意針,擒妖滅怪。五花洞是一齣丑角與花旦做表的群戲,戲中真假武大郎與知縣吳大炮的矮子功,還有真假潘金蓮的爭奇鬥豔,是一齣熱鬧的喜劇與武打戲。 表演時間:99年7月7日-9月22日,每週三下午2:30-4:00 表演內容:【台北新劇團】京劇選粹《水滸傳之五花洞》 參加方式:網路線上預約報名或現場報名(免費) 資料來源: 故宮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