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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喬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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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

2010年05月06日
公開
68

台南市東區復興國小附設幼稚園九十九學年度新生招生簡章 一、招收班別:全日大班一班(共三十名) 二、上學時間:上午8:00至下午4:00放學 三、報名資格: 1.設籍本市之五足歲幼兒(93.09.02∼94.09.01) 2.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之子女 四、報名地點:復興國小附設幼稚園一F(請帶戶口名簿正本、影印本各一份) 五、新生報名時間: (一)登記日期:99年5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3:30) (二)抽籤日期:99年5月7日上午9:00於一樓大會議室公開抽籤(登記人數超 過招收名額時,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採抽籤方式決定之) 六、 錄取名單於抽籤完畢後張貼於本校門口玄關及學校網站(www.fhes.tn.edu.tw ) 七、 優先入園資格: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免抽籤優先入學就讀。 (一)第一優先: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 2. 原住民族幼童 3.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如說明一) 4. 低收入戶幼兒(須經鄉鎮市區公所核定者有案者,並出具低收入戶證明者) 5. 中低收入家庭幼兒(須經鄉鎮市區公所核定者有案者) 6. 公立幼稚園(含國小)本校(園)現職校(園)長、教職員工之子女 (二)第二優先: 1、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長之子女,應列入核定招收名額內每班3名優先入園,超出優先名額者,得參加入園公開抽籤。 2、父或母一方為大陸及外國籍者之幼兒。 (三)依優先順位招收幼兒,如第一順位遇超額情形時,即以抽籤方式辦理優先入園。 【說明一】: 所稱特殊境遇家庭係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 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 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65 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3 個月以上至分娩2 個月內。 (5)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 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18 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說明一所指之各類情形,需經「社政單位認定」,由家長持社政單位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始可認定具優先入園資格。

奔波一天

2010年05月06日
公開
47

因為之前認識了一位附近的媽媽 她家孩子去年唸復興附幼 昨晚特地提醒我早一點去報名 不是時間內到就可以嗎? 幸好她有提醒我 我早早就帶著兩個孩子去了 卻發現今年真的只收一班 去年是收兩班,所以才有缺額 而且報名的人數感覺還蠻多 收件的老師說今年只收一班大班 喬喬是中班的年紀 補缺額的機率不高 所以戶口名簿她沒有蓋章 我問她是否可以再去報別間公幼 她說喬喬不算是正式收件,所以可以 所以我趕緊奔去崇學附幼 崇學附幼也是只收大班,但是有2班 老師也怕收不到學生,所以就說喬喬只差幾天,可以收 然後就在戶口名簿上蓋章了 不過崇學附幼看起來有些老舊 旁邊的溜滑梯看起來破損老舊,真怕喬喬屁股受傷 前面一片工地,也沒什麼遊戲設備 比起我二十幾年前讀過的水林國小還要遭 真是不滿意極了 先帶孩子去吃早餐 心裡覺得忐忑不安 我以為一切會很順利 我還挺滿意復興附幼的 只是今年居然可能進不去~@@~ 崇學又已經蓋章了 打電話給宜穎媽媽請教一下崇明附幼的狀況 崇明我是去過的,至少比崇學看起來好多了 吃完早餐我還是衝去崇明報名 因為公幼不能一次報兩所 有點傷腦筋~ 幸好崇學本來就是公告要收大班的 是不應該幫我蓋章的 崇明是有收中班,所以收件的老師幫我蓋作廢張,再重蓋報名章 而且還很好心的跟我說若是復興有缺額錄取的話,可以再去蓋一次作廢章 啊~一張戶口名簿蓋的花花的 然後喬喬跟喬弟跑去玩了很久的搖馬 喬喬一直跟我說她要讀這一間 這也不是我能決定的 因為老師跟我說已經三十幾個報名了 所以勢必是要抽籤了 等要回家時已經是中午了 回到家才有朋友跟我說附近有東光附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