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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安媽咪

認識公權力

2008年03月05日
節錄自「40法建立孩子正確價值觀」一書

◎學齡前的孩子
1.他們對於公權力的認知是從父母、老師、或家庭中、遊戲場和教室裏的許多規則所建立起來的。
2.藉著強調公平性來建立一個正確的觀點,你所給予孩子的獎賞和懲罰要盡量力求公平。
3.制定家規,讓他們明白其中的意義:保護他們免於製造更大的錯誤和傷害,使全家的生活更和諧有樂趣。讓他們明白,誰有「權力」來制定或改變規矩,有人違反規矩時,又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4.檢討你自己對權威者的態度。

◎學齡期的孩子
1.絕對的權威者只有上帝自己。
2.憲法上的權威是由那些生活在民主體制下的人一致認定衍生而來的。
3.委派式的公權力是更高一層的權威者所賦予的。警察能夠逮捕犯人是因著較高的法律和權威者所給予的權力。一個停止的號置並沒有什麼實質的權威,但我們服從它,只因為它代表著一個高過我們的權威。
4.作為父母親,我們對孩子的權威乃是神所賦予我們的。
5.一些經驗、特質和關係等,也是其他權威的共同根源。一個人的全告常是有價值的,因為他是從經驗中說出這樣的話。

◎青春期的孩子
1.父母以身作則,和孩子溝通並做許多的忍耐,因為孩子會在他們的錯誤中學習到最好的生活資料。
2.啟發孩子評估權威的來源。當孩子強調他的意見和看法是正確的,一句「誰說的?」將可激發他們評估權威聲音的能力來源。
3.孩子在尋求獨立的過程將會產生反抗。權力的獲得在於肯定孩子個人的人格,和教導他們做決定。基於這個理由,抗逆事實上也是一種健康的行為,因為他是反抗別人濫用權威,而不只是毫無選擇的順服。
4.其他的叛逆為的是反抗社會的價值觀,並為自己找合理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