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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安媽咪

以弗所書5-5

2008年04月02日
經文:
「你們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2-33)

◎現今社會的高離婚率
 根據內政部統計,2006年一共才十三萬對男女結婚,卻有高達64540對夫妻申請離婚.也就是前年一年台灣的離婚率是47.84%耶!離婚人數已經直逼結婚人數的一半,而且離婚人數還在逐年上升中。平均每天就有一七七對夫妻「一拍兩散」,離婚率是高居亞洲第一。而這樣的結果,也導致單親家庭愈來愈多。高離婚率產生了許多破碎的家庭,也衍伸出各種社會問題.譬如說,研究發現長期貧困的兒童中,高達八成是出自破碎家庭或是未婚家庭。改造社會高離婚率的現象,就是引人認識主耶穌的救恩,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神非常看重夫妻的婚姻關係,當耶穌出來服事時,他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迦拿的一次婚宴上,當時喜宴中的酒已用光了,耶穌就將「水變為酒」,為那一對新人和所有的賓客都帶來了喜樂和屬天的祝福。(參約2:1-11)要維繫一個美滿和諧的家庭,夫妻之間的關係是相當重要的。有人說,今天的夫妻的婚姻普遍存着三大問題:
   1.枯竭型:夫妻相敬如“冰”,一天談話不上十句話,感情不冷不熱,雙方只為事業忙碌,只為孩子未來發展而忙碌。
   2.冷戰型:夫妻相敬如“兵”,三不五時就吵架,冷嘲熱諷,把對方當作仇人-你最好不要惹我!
   3.義務型:夫妻相敬如“賓”,只在扮演傳統夫妻角色,各自盡上應盡的義務,沒有喜樂。

◎基督徒的婚姻觀
 小朋友,你有觀察到你父母婚姻的狀況是怎樣嗎?希望你家中父母親沒有上述三大問題存在。如果有的話,那你就要為他們向神禱告,求神讓你的父母成為恩愛的夫妻。在以弗所書5:21-33中保羅說明要享有真正快樂幸福的家庭,基督必須成為家中的頭,家中的主。所以,基督徒必須先建立有正確的信仰婚姻觀。基督徒的婚約是不同於世人的婚約,世人看婚約好像把它當作是彼此簽了一張結婚的「合同」(contract),要是結婚後不覺得幸福,人就隨意把這那張婚約合同給廢棄。這就是為何我們看見台灣離婚率會這麼地高。基督徒的婚約不是合同,而是一張「約書」(covenant);這是基督徒男女雙方都要「在神面前」立下的約書,不是隨隨便便說要結婚就結婚,要離婚就離婚。耶穌曾反對那些想隨意離婚的人,他說:「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10:6-9)基督徒男女結為夫妻是一種彼此「委身」(commitment)的關係,以前是兩個人,結了婚之後就成為一體了,不可分彼此了!「委身」指的是不計個人的榮辱,凡事以家庭最大的利益為優先。「委身」也是一種愛的表現。基督徒的男女雙方絕對不可隨意說出「離婚」(divorce)兩個字,因為「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活出好品格
1.今天做的麵包大成功喔!太棒了!一個九歲的小男孩能做出超美味的麵包,有多少孩子能像你那麼厲害呢!^^
2.雖然媽咪跟爸爸在人前不會有什麼親密的舉動,但是建宇覺得爸爸跟媽咪是恩愛的,不是上面那三種狀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