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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臍帶血捐贈者須知

2008年02月12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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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臍帶血捐贈者須知(全文) ●臍帶血捐贈者須知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請備妥捐贈產檢報告內容於預產期一個月前,與我們聯絡。(即32週左右B型肝炎報告出來後) PS:為避免資料準備不齊全,仍需往返醫院申請相關報告,而延誤接案時間,請您盡早先來電瞭解臍帶血之完整作業。感恩您! ●慈濟臍帶血庫的收案條件: 協助孕婦接生醫院、接生醫師願意協助收集臍帶血。 1. 婚姻狀況:正常婚姻情形(如:法定婚姻)非近親結婚。。 2. 健康狀況: 懷孕前,孕婦本人 (1)無血液傳染性疾病:如B型肝炎、C型肝炎帶原者。 (2)自登記捐贈臍帶血日期前一年內無輸血、手術、刺青、身上穿洞…情形者。 (3)孕婦無重大疾病史(如:癌症、癲癇、危及日常生活作息之遺傳性疾病…)。 (4)無死胎、死產情形。 (5)流產:無因胚胎萎縮、形成不良施行人工括除或自然流產次數超過2次及懷孕週數超過12週(含12週)以上而流產、死胎者。(墮胎除外) (6)曾有手術或相關內分泌、婦科疾病時請提供證明文件(如:診斷書、病理報告…等)。以降低受移植病患之風險。 (7)胎兒三等親之間無血液疾病(如:地中海型貧血…)、遺傳性自體免疫性相關疾病(如:紅斑性狼瘡、僵直性脊椎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自體免疫性疾病)。 (8)自登記捐贈臍帶血日期前一年內無出國前往(瘧疾)疫區。 (9)自登記捐贈臍帶血日期前一個月內無出國至非(瘧疾)疫區。 懷孕前,夫妻雙方 (1)無性聯遺傳相關性疾病(如:蠶豆症...)。 (2)無罹患免疫不全疾病、性病 (如:HIV、梅毒)。 (3)直系親屬中無養子、養女等情形。良好。 懷孕期間,孕婦本人 (1)此胎非代理孕母情形。 (2)此胎非人工受孕情形。 (3)此胎非多胞胎情形。 (4)無抽煙、酗酒、嚼檳榔、藥物濫用、吸食或使用毒品情形。 (5)無危及產婦妊娠安危之臨床病徵。 (6)無感染、發燒至38℃等情形。 (7)無妊娠合併症(如:前置胎盤、妊娠毒血症、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 待產期間,孕婦本人 (1)妊娠生產週數需滿36週。 (2)破水距生產時間不可超過24小時,以減低臍帶血受感染率。 (3)無妊娠合併症(如:妊娠毒血症、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 (4)無感染、發燒至38℃等情形。 (5)胎兒無呼吸窘迫或羊水中無胎糞。 (6)胎盤需完整無破碎、無發炎...等情形。 (7)臍帶長需大於10公分。 ●捐贈臍帶血流程: 1. 有捐贈意願者,請先與生產醫師討論,於生產時醫師是否能夠協助收集臍帶血。 2. 與慈濟各大聯絡點聯絡填寫同意書及相關資料。 3. 篩檢書面資料是否符合適合捐贈。 4. 符合捐贈資格者,發給臍帶血收集盒。 5. 等待生產。 6. 生產時,醫師採集臍帶。 7. 各區關懷小組志工至醫院取臍帶血寄至花蓮。 ●準備文件: 1.孕婦健康手冊(孕婦過去孕產史、健康履歷表…等)。 2.影印完整血液常規檢查、B型肝炎德國麻疹、及梅毒檢查報告,即孕婦健康手冊中第3、4、5、15頁(舊版孕婦健康手冊:第4、5、15頁)需附有檢驗日期與結果。 3. 若孕婦年齡≧34足歲,需檢附完整的羊水檢查報告(需包含染色體圖及分析表)。 注意:小於34歲的捐者,如經醫師建議需進一步做羊水報告者,也需附上羊水檢查報告!。 4. 懷孕期間如有服用藥物者,請檢附藥單。 5. 與其他相關檢附報告(如:與婦科/內分泌相關手術之病理報告...等),以降低受移植換用血之風險。 ●聯絡方式: 大台北地區(台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市、新竹縣市及澎湖地區) 慈濟台北分會醫務室 02-27760111轉2894~2899(共六線) 106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217巷7弄35號 大台中地區(台中縣市、苗栗縣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 負責臍帶血值班人員 04-23054073轉250或258 403台中市民權路314巷2號 雲嘉南區(雲林、嘉義) 負責臍帶血值班人員 05-2648000轉5105 622嘉義縣大林鎮民生路2號 台南縣市 負責臍帶血值班人員06-2792999轉 9 717台南縣仁德鄉仁義路222號 高屏地區(高雄、屏東縣市) 負責臍帶血值班人員 07-3987667轉1302或1305 807高雄市三民路自由一路320巷2號 東部地區(宜蘭、花蓮、台東縣市) 臍帶血庫 03-8561825轉3359或3707 970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 **雙胞胎不收∼理由是:產婦和寶寶狀況較多,且醫護人員較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