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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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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瘋!

2008年03月24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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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willy的國語習作 簿子的內頁連續好幾頁都被老師用紅筆畫上大問號 我問willy為什麼被老師打上問號? 還沒等我問完 willy的情緒就開始激動起來 [@!@$%....妳快把我逼瘋了,在這樣下去我遲早會變成精神病...!@#$%^%] 然後莫名其妙的大哭出來 我猜willy應該不敢面對作業寫不出來的問題,所以利用情緒來堵住媽媽的問話 willy嘴巴一直大喊著我要把他逼瘋之類的語言,根本無法聽進媽媽說的任何一句話 媽媽拉高分貝:[請先把嘴巴閉起來,聽我說故事] (willy的叫聲稍微變小,但仍持續著) 媽媽繼續編故事:[你太聰明了,竟然知道什麼叫做精神病....] (聽到精神病一詞willy的吵鬧聲又變大,不願意聽完媽媽的故事) 媽媽再度加大音量:[可惜啊~聰明的人如果無法用語言表達問題,就會被醫生誤以為精神病患,然後抓去醫院關起來了.....] (willy似乎害怕被冠上精神病的代號,繼續以情緒噪音來干擾我說下去) 媽媽:[你覺得willy是一個聰明的小孩還是精神病?] willy:[聰明的小孩](終於靜下來了) 媽媽:[可是你剛剛的行為示範錯誤耶~看起來很像精神病患耶~] 媽媽把willy的發瘋行為模仿一次,要willy猜樣子像精神病還是聰明的小孩,willy破啼而笑 媽媽:[那我就重新問一次同樣的問題,再來判斷你是不是聰明的小孩喔~] ======================== 媽媽:[為什麼妳的課本都是紅色大問號啊?] willy:[因為我還在想答案] 媽媽:[完全了解,果然willy是聰明的小孩,那我跟你一起思考答案好嗎?.......] ======================== 這兩天willy都用我要把他逼瘋來處理他想逃避的問題 希望今天的事件可以讓willy學習不再以情緒來逃避問題

外公急診

2008年03月19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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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爸爸晚上忽然全身發冷四肢無力 趕緊請mimmy哄willy睡覺,然後帶外公去醫院掛急診 原本以為單純拿了藥就可以回家,所以身上僅穿著單薄的外套 但外公因為不明原因顫抖且發燒 醫師建議留院觀察到天亮 要不是娘家爸爸對這家醫院的依賴 說實在的 我非常不喜歡這家大型教學醫院對待病患及家屬的方式 雖然跟以往相比已經改進了許多 不過仍覺得這家大型醫院的急診室跟收容中心沒兩樣 既然需要打點滴及抽血,為什麼還要分3次完成呢?一定要讓病患挨3次針嗎?! 還好娘家爸爸耐得住疼痛 記得很久以前我生病住在這家醫院時,每天都會有不同的實習護士來抽血 我的血管很沉,不容易發現 如果遇到細心一點的實習護士,那算是幸運,可能只挨一針就好 但通常不會這著順利 有一次 一位護士不知是怎麼抽血的,搞的地上出現了一灘血 娘家媽媽看了很心疼,緊張的問護士怎麼了 護士竟然回答[那些血不要了.......] 不知被挨了多少針仍找不到血管 氣得的我怎樣也不願伸手再讓她練習了 雖然知道她需要更多臨床經驗才能變成一位優秀的護士 但生病中的我怎還有精神考慮這些啊? 扯太遠了,因為這次急診事件讓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的故事..... 半夜裡 急診病患只能在低溫下蓋上單薄的棉被休息 而病患家屬也很可憐,只能在一張椅子上歇腳及打盹 因為不知會留院觀察 穿著單薄外套的我,只好蜷曲在椅子上等待天明 還好一個晚上渡過後,外公沒有繼續發燒 醫生說可能是食物不潔引起的 先領藥回家,並且掛了下次門診時間 希望外公永遠身體健康~

就愛拍音樂」學生KUSO攝影競賽

2008年03月04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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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usic.ner.gov.tw/SEH/news_M/disp.asp?id=121 9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就愛拍音樂」學生KUSO攝影競賽簡章 一、 目的 讓音樂學子能用不同方式表達對音樂的熱忱,與社會大眾分享平日和音樂的親密接觸。透過學生天馬行空的創意,以活潑方式將與音樂的親密接觸紀錄下來,藉由本競賽讓全國學生共同參與「9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並增加活動的曝光率。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三、 主辦單位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四、 策辦單位 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 競賽組別 (一)國小組:國小在學學生。 (二)國中組:國中在學學生。 (三)高中職組:高中職在學學生。 (四)大學(專)組:大學(專)在學學生。 六、 報名收件日期: 97年2月25日起至3月31日18:00前(以送達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47號10樓之3為依憑),逾時均不予受理。 七、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請將報名相關資料於指定截止日期與時間前,以親送、郵寄方式送達指定地點。 (二)送件作品規格:須符合下列規範,否則均視為資格不符。 1. 作品以「音樂」為主題,且未曾公開發表,並不得裝裱、護貝、連作、格放、加色,以符合公平原則。 2. 照片4*6貼於報名表上並附上50字以內文字介紹(書面、電子檔皆可)。 3. 附上照片電子檔JPG格式,原始檔案大小為600萬像素以上。 4. 信封袋封面標題註明:「就愛拍音樂」學生KUSO攝影競賽。 5. 作品不得涉及暴力及色情。 6. 同一作品(一張)限參加一次,每人限5張作品參賽。請勿一稿多投。 八、 獎勵方式:每組評選特優、優等各1名及佳作各10名。獎項分配如下表。 組別獎項 大學(專)組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特優各1名(總計4名) PSP主機 市價7,000元 NDS主機市價5,000元 NDS主機市價5,000元 NDS主機市價5,000元 優等各1名(總計4名) 圖書禮卷 市價3,500元 圖書禮卷 市價3,500元 圖書禮卷 市價3,000元 圖書禮卷 市價3,000元 佳作各10名(總計40名) 收音機乙台(教育廣播電台宣傳品) 註1:獎品內容以頒獎典禮時可購得之獎項為準,如無法購得則送出等值獎品。 註2:若得獎作品為團體創作,獎品由該創作團隊成員共同獲得。 九、 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將邀請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從所有作品中評選出獲獎作品。 (二)評審標準:主題意識50%、美感結構30%、創意20%。 (三)決選會議:約於4月上旬召開,採序位法評分,依序位高低列出各組前12名。 (四)本項競賽不公開任何參賽人之得分成績,參賽人不得異議,並尊重評審小組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 注意事項: (一) 參賽學生應為國內學校在學學生,其學生身分認定基準日為報名日期截止日97年3月31日。 (二) 獲獎名單確定後,於97年4月21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路系統〈http://music.ner.gov.tw/seh/〉並專人電話連絡,獎品以郵寄方式頒發。 (三) 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刪減修改運用於各種媒體、媒介上(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編輯、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出、公開演出、散布、發行等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書籍、雜誌、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四) 參賽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肖像權,若經採用產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策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 得獎作品若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不予獎勵或撤銷獎勵,已發之獎品需交還主辦單位,如不交還依法追訴。 (六) 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件,上述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七) 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獲獎者之數目與獎項。 (八) 參賽者完成報名手續後即視同同意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 十一、 送件地點 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47號10樓之3 報名相關事宜請洽策展單位或上網查詢,策辦單位為中央通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為:02-66182858轉602陳小姐,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址是http://music.ner.gov.tw/seh/。 十二、 本報名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適時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