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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你信

2008年09月03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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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夜無法入睡,靜下心來想過之後,決定再次回你最後一封信. 告訴你: 一隻小蟲子咬不死人的! 有點一般常識好嗎? 別再道聽途說了. 直到現在, 你還是讓人牽著鼻子走! 你是國立大學畢業, 不是十八分就考上的!! 從寶貝出生後, 他就是我生命的另一半! 我絕不允許他受到任何傷害! 更何況我比你們更寶貝我的寶貝! 孩子是要跟著父母的, 別拿他當 [ 籌碼 ] 別再傷害他, 還給你們就是. 18是十三年前你們兄弟硬要我帶回的小生命. 只要是人, 就應該懂得尊重生命! 兩個月內牠死不了的! 很有可能, 牠還會再活個十年八載的~這個就不用你們夫妻操心了. 至於你老婆回臺待產之打散我們的生活步調一事. 直說吧! 從你大學畢業外出打混之後, 我們家中已經習慣了沒有你這個人. 然而, 突然間你又帶回了一個陌生人. 請問, 是不是我們的生活步調都亂了?! 我之所以反對, 是因為我已預知, 在這365天所累積的親情掛礙, 我必須無怨無悔, 完完全全的去承擔~懂嗎?! 好! 這先按下~話再說回來: 這整整的一年, 我們可沒虧待她呦!! 沒錯! 你跟你的兒子都姓李! 都是臺灣人! 原本, 我渴望他們能夠一直陪伴著我, 直到我老死! 但是, 這些現在都不重要了! 別去扭曲我的意思! 別把生出你們兄弟和這扯在一起! 那是兩碼事!! 不要文不對題,我不願也無法再生氣了! 別擔心! 我相信: 這卅年, 你不是來討債的! 換個角度來說: 應該是~我報答你前世給予的恩情! 感謝你們讓我今生曾經擁有這八個半月的弄孫之樂! 讓我在餘生之年有這麼一段甜美又痛苦的回憶! 我痛過! 再痛一次又何妨? 承受得了的!! 我盡量用最簡單的字句表達, 你該會懂吧! 再不懂的話, 多看幾遍或過些時日你就會懂的. 別再做無謂的四處奔波! 一家子好好的待在對岸. 不要再回臺灣了! 也不必再回應我. 你再也不會得到我任何的訊息. 專心你的工作, 好好的對待你的家人. 還是老話一句: 孩子擺在第一! 多給他愛! 多讀些古典文學, 特別的是二十四孝. 祝福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