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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避免的管教方式】

2004年09月08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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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避免的管教方式】 一、不要貶抑孩子。 我們常常會對孩子說「XXX真是聰明!」、「你怎麼會那麼笨!」、「你有沒有點常識?」這種貶抑孩子本身價值的話都會損及孩子的自我意象。 二、不要威脅孩子。 威脅也會損及孩子的自我意象。我們會說「你再做一次試試看!」、「你再打弟弟,看我不揍死你!」每威脅一次都會使自己覺得不自在,都會教孩子恨我們。威脅對孩子的心理影響不好,並不是不應該對孩子說「不」字,孩子離了譜就得管,就要給他個限制,即使是需要以責打來使之就範也不必猶豫。但威脅是將來的事,而孩子是活在現在中。故,威脅對改進孩子的將來行為沒什麼效。 三、不要賄賂孩子。 賄賂有什麼意義呢?它忽略了每一階段的加強鼓勵,而孩子的學習不是為了自我滿足而只是為了那最終的獎賞。比如帶孩子去買東西時,孩子七抓八拿亂動架子上的東西,母親絕望地說:「如果你不亂動東西,我就給你買一樣玩具。」這在教孩子成為一個尊重別人權益的自律之人上,有什麼助益? 四、不要要孩子答應以後怎樣。 孩子犯過,母親對孩子說:「你答應媽媽以後再也不要這樣做了!」孩子不傻,當然答應,可是,過不了半個鐘頭又做了,母親生氣又傷心:「你答應媽媽了。」 五、不要過分照顧孩子。 過分照顧孩子就會危及他的自我意象,就等於教孩子;「你自己做不了什麼!」大部分父母對孩子作事的能力都缺乏信心,其實,我們應該記取:孩子能做的事就不要替他做。 六、不要講來講去講個沒完。 講個沒完會使孩子覺得;「你的了解力差得很,你最好還是聽我的。」 七、不要過份縱容孩子。 許多父母所謂的過份縱容即「慣壞」孩子,追根究底,縱容孩子就是不敢對孩子說「不」,不敢堅持其限制,會使孩子感到所有的規矩都是橡皮做的,只要夠力就可拉長。過份縱容孩子就等於剝奪了他成為一個機警、獨立、自律的人。 八、不要使用不一致的規矩。 如果做媽媽的在星期一覺得心情愉快,就讓孩子打破所有的規矩;到星期二,孩子卻由於做了同樣的事受到嚴厲的處罰。這就好像學駕駛時,星期一、三、五紅燈是「停」,星期二、四、六又規定紅燈是「行」,這樣你能學好開車嗎?孩子需要有個前後一致可循性的原則,使他知道何時該如何做。 九、不要使用不合年齡的規定。 如果你希望一個兩歲的孩子能像五歲的孩子那樣服從,只有使他感到無能為力,及對你滿腔的恨意,你求於他的是他無力辦到的事,而這對他的自我意象有極壞的影響。 十、不要用導致犯罪感的管教方法。 這種方法是以語言或行動使孩子覺得;「這樣做是不好的、你這樣做就不是個好孩子、母親為你這麼辛勞,犧牲了這麼多,你怎麼能做這種事?」遇到這種情形孩子們怎麼辦?有趣的是他們採取充耳不聞的抵禦戰術,不過,要完全沒聽到是不可能的,他還是會將所有否定的暗示印在腦海裡,成為毀壞自我意象的力量。 十一、不要堅持盲目的立即服從。 假使妳先生對你說:「親愛的,把手上的工作放下,給我倒杯咖啡,馬上。」我相信你會覺得想把咖啡潑在他臉上。孩子們呢?當你要他立即放下他手頭的事,做妳要他做的,他的感覺可能與你的一樣!所以我們該給他一點事前的警告:「孩子,十分鐘之內就要吃飯了。」也可以給予他們在服從前嚷嚷兩句的自由:「噢!我必須收起來不能玩了!」 立即的服從可使自我意象中加入偶儡或專制體制的成分,對培養獨立自律的人格沒什麼幫助。 摘自:怎樣教養0歲到六歲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