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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心 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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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媽的建議

2005年06月25日
公開
43

~~~♬ 悠悠滴媽咪♬的建議~~ [國泰] 建議辦理減額繳清 因為除了壽險與儲蓄險.其他都是定期險 一年保費要55400元. 住院一天才1000元.而且要繳費至75歲保障也只到75歲 三商美邦年繳30647元以保費來說就省了24753元 但保障卻增加了住院3250元/日保障至104歲.終身手術9萬.防癌險20萬 20年期終身壽險30萬 20年期終身醫療無上限日額2250元 20年期終身手術無上限醫療9萬元(門診手術縫合也理賠) 20年期終身防癌險20萬(住院日額8030元 定期醫療住院日額2000元或實支實付6萬元(2擇一定期醫療手術費最高45萬元 意外險100萬元(含重大燒燙傷) 傷害醫療門診3萬(實支實付)只要是因為意外造成的傷害門診也賠 **以上住院理賠日額總共4250元/日.意外跟疾病的住院日額皆相同. [南山] 建議辦理減額繳清 終身醫療是帳戶型的.一年保費27438元 100萬額度.額度用完合約即終止(住院日額1000元) 癌症險只有1單位 意外險只有30萬 其他都定期險~ 三商美邦年繳26798元. 意外險多70萬.日額多1250元/日無上限.終身手術9萬.防癌險多3單位. 意外醫療多1萬.壽險多10萬. 20年期終身壽險10萬 20年期終身醫療無上限日額2250元 20年期終身手術無上限醫療9萬元(門診手術縫合也理賠) 20年期終身防癌險20萬(住院日額8030元 定期醫療住院日額2000元或實支實付6萬元(2擇一定期醫療手術費最高45萬元 意外險100萬元(含重大燒燙傷) 傷害醫療門診3萬(實支實付)只要是因為意外造成的傷害門診也賠 **以上住院理賠日額總共4250元/日.意外跟疾病的住院日額皆相同. 哥哥的國泰可以直接解約~會退還未到期保費. 因為也是帳戶型的.100萬額度日額1000元 保障太低.保費太高~ 我重新規劃的三商美邦建議書 哥哥年繳21832元 妹妹年繳23143元(女生醫療險保費較高) 20年期終身壽險10萬 20年期終身醫療無上限日額3000元 20年期終身手術無上限醫療12萬元(門診手術縫合也理賠) 20年期終身防癌險20萬 定期醫療住院日額1000元或實支實付6萬元(2擇一定期醫療手術費最高22.5萬元 意外險100萬元(含重大燒燙傷) 傷害醫療門診3萬(實支實付)只要是因為意外造成的傷害門診也賠 **以上住院理賠日額總共4000元/日.意外跟疾病的住院日額皆相同. 如此整合重新規劃保單 爸爸年繳30647元 媽咪年繳26798元 哥哥年繳21832元 妹妹年繳23143元 全家一年的保費為102420元 若是以未整合的保費來說 爸爸年繳55400元 媽媽年繳27438元 哥哥年繳7800元 妹妹年繳0元(未投保) 全家一年保費90638元 以上給麻咪參考囉~~ 終於大功告成~~ 只剩全球的保單要解約了~~~ 如果保單還沒收到或收到未超過10日都是可以不生效(契撤)的~

「公共意外險」

2005年06月24日
公開
41

到餐廳吃壞肚子,一般人都會自認倒楣,不會向店家要求賠償, 只要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餐廳,都被要求保「公共意外險」, 所以只要出示用餐發票以及診斷證明,向保險公司提出, 您就可以獲得合理的賠償。 半個月內進出醫院4次,林小姐的痛苦還沒停止。 受害者林小姐:「絞痛,比生孩子還痛苦十幾倍, 那種絞、那種痛,然後又脹又絞又痛, 我暈倒3、4次你知道嗎?」 店家:「妳改天好以後到我們這裡來消費,不算妳錢可以嗎?」 林小姐:「你就這樣處理喔!」 店家:「不然你要怎麼樣處理?」 林小姐:「不是說有保險公司?」 店家:「保險公司說那是食物中毒,他們不接受這樣的東西。」 出示了半個月以來的藥單和診斷證明書, 吃火鍋吃到腹瀉,要求店家賠償,卻碰到刁難。 受害者林小姐:「他們都是推給保險公司, 然後到現在都沒有跟我連絡, 最起碼來看一眼,他都推給保險公司, 到底保險公司是有還是虛構的。」 台北市消保官黃鈺生: 「保險公證人可以看你付出的單據, 你醫療費用支出的是多少, 你沒有去工作的損失是多少, 再加上你的精神損害是多少。」 TVBS記者李昀臻: 「大部分的人吃出問題都會自認倒楣, 很少人會要求賠償, 但其實有規模的店家都會保公共場所意外責任險, 作為消費者求償的依據。」 照這樣推算,林小姐的醫療支出5000元, 不能工作損失30000,加上精神賠償, 遠高於店家只願意讓林小姐免費吃一餐(399吃到飽), 賠償金額差這麼多, 當然要求償,但證據得備齊。 台北市消保官黃鈺生: 「保留你用餐的不管是單據或收據這些東西, 保留你就醫的醫療單據,診療的單據也要保存。」 不管是吃壞肚子,還是在店裡滑倒燙傷, 都一律適用,因此,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糾紛訴訟排行榜

2005年06月23日
公開
60

摘自:♬ 悠悠滴媽咪♬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郭盈蘭表示,保險理賠糾紛訴訟排行榜第一名為國泰,其次是安泰,新光、南山則分居第三、四名。從很多兒癌症病童家長的共同經驗來看,保險公司簽約前一昧強調好處,但真正發現疾病後,態度馬上一百八十度轉變,不但對孩子病況不聞不問,甚至對家屬惡言相向。 國壽:不會故意刁難 郭盈蘭說:「更過分的是,當癌童正為生命搏鬥分秒必爭時,家長因為照顧而分身乏術,沒時間、精力跟保險公司纏訟,孩子不幸病逝後,更常因悲痛而無鬥志再替孩子討回公道,保險公司算準了這點,不是拒賠就是金額打折扣,吃定家長。」 財政部保險司司長魏寶生昨受訪時不願發表意見,只表示感謝周大觀基金會對此議題的關注,保險司會再仔細研究。 對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痛批業者利用契約中「除外」、「不包括」的方式,將舉證責任推卸給消費者,規避理賠,明顯違反《消保法》,「這種為富不仁的做法,簡直就是柿子挑軟的吃,必須接受譴責!」 對周大觀基金會的指控,國泰人壽表示「不會故意刁難保戶」,絕對照保單契約處理,若是隨意拖延賠償時間,事後還得付延滯利息,吃虧的會是壽險公司,業者不可能無故冒險。 國泰人壽也強調,張晨曼案的壽險主約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就已給付身故保險金,其他爭議部分也提起訴訟,國泰會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再行處理。 安泰人壽則回應,該公司拒賠率僅佔整體理賠的百分之三,「實在不了解基金會計算出來的數據基準為何?」 節錄自悠悠地媽咪

保險理賠上限

2005年06月23日
公開
60

兒童保險理賠上限200萬 摘自:♬ 悠悠滴媽咪♬ 【江婉如╱台北報導】曾經紅極一時的兒童保險市場,近年因年齡、理賠金額等設限過多而逐漸退燒。業者表示,由於兒童保險有二百萬元的理賠上限,家長為小孩買保險時應注意相關規定,否則買再多也沒用。 上暘保代公司負責人林克信表示,各家保險公司對「兒童」保險的定義不一,通常是指被保險人為十四歲以前、且出生十五天或半年之後,才可購買的壽險和醫療險。 限制與爭議較多 安泰人壽表示,兒童保險的投保方式,其實與大人無異,但因政府擔心父母從中不當得利,去年起對主險額度設定上限,規定兒童意外險與壽險保單,最高理賠僅二百萬元。國泰人壽則認為,兒童保險的限制與爭議較多,所以現在的業者多不以此為主要商品,未來會以「分紅保單」與「退休類的保單」為主。 林克信說,很多兒童在學校有學生平安險,不少家長的團險中也含括兒童壽險,「建議有小孩的父母買保險時要注意,總和是否超過二百萬元,否則買再多也沒用。」他指出,壽險爭議不多,傳出糾紛案例仍以「意外認定」等問題為主。 業者五種伎倆規避理賠 【張勵德╱台北報導】國內保險糾紛頻傳,保險公司經常藉拖延或卸責等手法,迫使被保人或家屬屈服,接受不合理的理賠條件。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整理出保險公司拖延或拒賠的五大常見手法,呼籲民眾多加留意。 周大觀基金會副總執行長孫心怡昨在記者會表示,保險公司第一種手法是「不斷要求」,藉故要家屬不斷提出病歷等相關文件,讓家屬知難而退;第二是「拖延戰術」,表面上安撫家屬,等家屬無力追蹤後就不了了之;第三種是「推卸責任」,把理賠不成的責任推給行政人員疏失;第四種是「雞蛋裡挑骨頭」,再三調閱清查事故資料,只要無法百分之百吻合,被保人就很難取得理賠金;最後是「對簿公堂」,保險公司看準了家屬害怕長期纏訟,而採取一切法庭見的手法。 以獎金鼓勵員工拒賠 周大觀基金會董事長郭盈蘭表示,許多保險業務員與理賠人員都有「績效獎金」,只要在理賠金額上與家屬達成折扣或不需負責的協議,公司就會依照比例發給獎金,「難怪保險公司的人員會百般刁難!」 郭盈蘭說,要預防保險糾紛,最重要的就是在簽訂合約前,看清楚合約權益內容,並親自填寫所有合約,不假手業務員,並翔實告知病史,才能防患未然。一旦發生糾紛,也應循申訴管道求助,不要怕麻煩威脅,在確定理賠前不簽訂任何切結,以保障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