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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臺中市長盃截止報名

2012年09月29日
公開
40

(10/07) 101年度臺中市長盃圍棋錦標賽 一、主 旨:發揚我國國粹,提高圍棋技藝水準。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黃馨慧市議員服務處。 六、比賽日期:101年10月07日(星期日),9:40開幕典禮,10:00開始比賽 。 各組上午8:30至9:30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取消比賽資格) 七、比賽地點:國立大甲高工學生活動中心 地址:台中縣大甲鎮開元路71號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09月29日(星期六)止。 九、報名地點:臺中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惠來路三段200號。 詢問時間:9:00~17:00 聯絡電話:(04)2317-9955 聯絡人:李力威 十、報名方式:本會網址:www.tcsportgo.org.tw 1.個別報名或團體報名匯款後回傳單請加註:姓名、組別、棋力、電話、出生年月日及聯絡人姓名電話。 2.費用:段位以上500元整,級位組及入門組400元整。匯款戶名:台中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請匯款至台中國泰世華銀行(代號013)西屯分行239-03-005266-1 十一、參賽資格:歡迎各界棋友報名參加。段位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為準。 十二、比賽組別: 1、高段組(六段以上)。 2、五段組。 3、四段組。 4、三段組。 5、二段組。 6、初段組。 7、級位甲組:1~3級。 8、級位乙組:4~6級。 9、級位丙組:7~9級。 10、級位丁組:10~12級。 11、級位戊組:13~15級。 12、級位己組:16~18級。 13、級位庚組:19~21級。 14、級位辛組:22至25級。 15、入門組:26級以下(13路棋盤限國小六年級以下) 十三、比賽方式:採瑞士制 (段位含級甲,採三敗淘汰) 比賽開始,遲到15分鐘裁定敗 1、入門組採13路棋盤(黑87子勝) 2、局差:一律分先,數黑185勝,不同段位者,段差一先,黑181勝。 十四、獎勵辦法:前四名頒發市長獎狀,第五名以後頒發主委獎狀 1、以五盤為原則各組一敗者頒發獎品、獎狀。 2、各組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級位組加發獎品一份、甲(段位)組加發獎金〕 3、入門組取前八名、各組三勝頒發優勝獎狀。 4、段、級位組四勝未進入前四名者頒發獎品及第五名獎狀。 5、段位組及級位甲組升段、晉段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辦理。 6、級甲、段位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段位 /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高段(六段以上) 15000 8000 5000 3000 五段 8000 5000 3000 2000 四段 6000 4000 2000 1500 三段 4000 3000 2000 1500 二段 3000 2000 1500 1000 初段 2000 1500 1000 1000 級甲 1000 800 500 500 十五、附 則: 1.本會供應選手午餐及茶水。*素食請註明 2.主辦單位得視參賽選手棋力,調整組別,參賽選手不得異議。 3.參賽選手需準時出場比賽,遲到15分鐘以上該場次判負。 4.參賽選手須服裝整齊、禁止喧鬧,並服從裁判判決。 5.如有未盡事宜,隨時由裁判長宣布。 十六、報名格式 (請將報名表連同匯款收據傳真至04-23179662) --------------------------------------------------------------------------------------- 【101年度臺中市「市長盃」圍棋公開賽報名表】 組別 棋力 姓名 住址 電 話 午 餐

關於霸凌事件!尤菊芳聲明稿

2012年09月21日
公開
40

聲明稿�尤菊芳:關於霸凌事件!我要一個是非. 尤菊芳 「大學教授怒告小學生」這一則新聞經過一天的發酵,網路上已經有很多回應。套句ETtoday新聞雲蔡總編的話「今天這新聞也真的太特別了,特別到有一萬多人按讚(編按:至發稿為止共1.7萬個讚)、數百則留言,留言的意見兩面都有,但那一萬多個讚就不知道代表什麼意思了。是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很讚?還是全班轉班剩一人很讚?還是…這新聞很讚?」 這段話很妙,但也直指一件事:很多人關心霸凌這個議題,至於關心的理由是什麼呢?不知道蔡總編有沒有看法? 我靜心瀏覽了好幾百條在不同網站的留言,我看到有人肯定我的做法,認同對兒童的管教其實更應該是非分明。我的信箱今天(19日)就湧進了很多陌生人的信件。幾乎每封都很長,訴說著一個個自己或家中寶貝的被霸凌的故事。 當然,我看到更多負面的說詞。對於很明顯沒有看完新聞就下重手批評的意見,我並不在意,對一些的確看完新聞才發表的反對意見,我仔細地閱讀,看看是否有我當初沒有料到的觀點。 以下,是我想做的幾點澄清: (一)在很多的場合,包括跟壹周刊和其他的媒體,我都一再說了,但各家媒體的新聞卻沒有強調這一點(或許寫出來就不那麼聳動!):在這整個事件中,我們其實花了很多時間在體制內依照正常的管道申訴尋求解決。從導師、輔導室、訓導處、校長、教育局、教育部,一關一關的走。在採取法律途徑之前,在漫長等待的時間裡,我的小孩一直沉靜而堅強承受著越來越大傷害和壓力。但是,我們為什麼不乾脆走掉?是我不好,是我鼓勵我的孩子勇敢面對困境:「你在這事件中沒有錯,不應該是你離開。媽媽不希望很多年以後,當你忘了這件事的細節,卻只記得你可以從困境中逃跑,爸爸媽媽陪你,我們再忍耐一下。」我們相信學校、相信教育、相信教育主管機關可以看見這事件的是非曲直。我們等了很久,等到對這一切徹底的失望。新聞礙於即時或篇幅,無法全面報導當下並非只有你們看到的那麼一句或只有那麼一次而已,讓網友們才看到簡單的「欺負」二字我就跳起來「告上法院」,也難怪會有這麼多對我的惡評。 (二)有人說我過度保護我的小孩,不給她學習成長的機會。從上面的說明也可以看出來,其實恰恰相反。如果,我在養「媽寶」,三、四年級發生這些事件的時候,我早就該大鬧特鬧,或帶她轉學,好讓她在溫室中成長。我跟她說:「我們不能強迫別人愛你、喜歡你,別人對你不好,你可以不理他們,但是日常的互動中,你要維持基本溫和態度。」我不敢說我的小孩百分之一百做到了,畢竟她也只是孩子,但是,大家可以問一問東大附小其他教過我小孩的老師,或協助輔導的人本基金會,小女是否基本上溫和有禮。如果網友們,認為我做到這個份上,還是過度保護,太多干涉,我只能無奈的說大家的「關注點」不同! (三)在這個事件的相關報導中,一直在說「27人轉學」,其實,根本沒有一個人真的轉走,除了我家小孩!「轉學」這個事,最多就只是「如果不跟某某區隔,大家就要集體轉學」的威脅而已。換句話說,學校應27個學生家長的要求,叫一個沒有犯錯的學生轉走。能夠如此讓「一群家長治校」發揮到如此徹底的學校,也算是異類吧! (四)我看到大家一直說:27個小孩都怕我們告他們,所以通通申請轉班。這也不全是實情。在這個過程中,的確有部份家長跟我們有些衝突,但當面臨選邊站的時候,從來沒有衝突的也都走了。請大家想一想,即使你的小朋友跟我家小孩沒有衝突,你會叫你的小孩靠到比較少人的那一邊去嗎?據我所知,有幾個沒有申請轉班的家長,接到熱衷拆組區隔的媽媽們的關切,要求他們要力挺這個決議,並且教他們要怎麼填寫申請單才會過關。我知道,有些家長真的是怕我會告他們,因為他們不確定自己的孩子會不會做出奇怪的事;但我也知道,有些人離開,是因為他們怕:如果選擇留下,自己的孩子可能會落得跟我小孩一樣的下場。 ▲尤菊芳撰文表示,自己想要一個是非。(圖�東森新聞提供) (五)不知道大家在看新聞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一份家長間對立辯論的班親會紀錄(討論的是模範生選人的資格是否必須包含品德,這是提告前一個半月的事),導師用學校的資源印刷發給了全班,而且還把電子檔放上了班網,讓它傳了出去。他才是真正製造全面對立的推手。還有,那一位勤奮的家長花了8、9個小時去聽錄音打字這份至少7500字的紀錄目的,真的只是分享班務這麼單純嗎?這算不算是個恐龍家長呢? 希望你願意相信,提告之前我們真的已經做到無計可施(除了還在期待監察院能夠糾正公務人員的疏失)。放任媒體用「大學教授控告小學生」、「全班轉學只剩女兒一人」這樣聳動的標題,引來大家的目光,我圖什麼?我難道不知道以我的身分去告小孩會引起軒然大波?或讓我的小孩在新環境中增添困擾?「放棄」多麼容易,立刻就無事一身輕。我把我家小孩教好,別人的孩子,台灣的教育,不過就是「吹皺一池春水」!那麼,我到底圖些甚麼? 看到這裡,希望你能看到這一路走來我對教育,對教養的堅持。網友質疑我所說的「正面教育」其實是一個最壞的示範,但如同很多網友都已經點出來的:如果有良好的家教,為何要擔心別人告呢?做錯事,可以請求原諒,但是,我們也必須要告訴孩子們,也不是形式上「有道過歉」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了。這半年發生許多「X少爺」事件,讓大家對這些「媽寶」印象深刻。但是請想一想,如果時光倒流十年,這些少爺們「當時」能有多壞呢? 一位東大附小的女家長會副會長,問我:「你到底想要什麼?」我說:「我要一個是非」。他想都不想就回答說:「是非對小孩不重要!」請問到底什麼是正面教育?什麼是負面教育? 編按:尤菊芳女士的學生20日上午在《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 全班轉班只剩女兒一人》留言頁面發表此篇聲明稿,經《ETtoday新聞雲》致電取得尤女士的同意,並在本站發布聲明稿全文,期盼讓此事與校園霸凌議題能有更多面向的討論。另外,因為文長,紅字是編輯自行上色加強,希望幫助讀者導讀,並無其他任何用意。 原文網址: 聲明稿�尤菊芳:關於霸凌事件!我要一個是非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0/104868.htm#ixzz273xuUdxc

霸凌

2012年09月21日
公開
50

這二天新聞東海教授告小六生.全班轉學剩他女兒一人.. 炒的沸沸揚揚的 沒想到我也要處理小孩被霸凌的事 霸凌是小孩和父母心中的痛.. 昨天二兄弟不約而同被多人圍毆0.0 我以為只是單純的玩 也希望他可以學著自己處理發生的事情.. 所以問:他們同學有長期欺侮他們嗎?可以先自己處理嗎? 老大說:有一個女生--沒法控制自己的脾氣(老師說他是不想控制)但心情好時又是好朋友;一個男生喜歡掻他癢.戳他屁眼抓他小雞雞.而其他人大都在玩.希望我去關心一下.(家長來了.會有所收斂..)希望我告訴老師.禁止他下課.這樣別的小孩就不會受害.. 我告訴他禁止他人自由這是違法的.且下課就是要出去玩的.但我可以去學校關心一下.. 小的說大都是在玩的.但都沒有人向他道歉,希望我去關心一下(希望小朋友可以向他道歉) 會去學校..也是希望讓小孩們有所節制.. 先去小的教室 小的說昨天下課時 同學在樓梯間玩球 被老師罰一星期不可以玩球 小的就說罰一個月(白目)0.0 下課就遭圍毆 我問他老師有沒有處理 他說沒有 同學也都沒有道歉 我到教室去 表明我不是來興師問罪的 只是來了解一下 老師很生氣 說他有處理 我說小的覺得是在玩 老師一再說這不是在玩(他有處理) 於是他把同學叫來 一個供一個共4個(個子都比小的高) 一個接一個把事情的始末說出來 原來老師有處理--他要同學自行處理..0.0 而小的說都沒人道歉(這時老師說怎麼可能有人會道歉0.0) 結果出乎意料 沒參予的同學說 帶頭的同學在下課時說 "還有一條帳還沒算.XXX(小的名字)的那一條還沒算..走!去打他.." 說真的我很心疼..這真的是霸淩.. 老師也傻眼了.他想要把事情導入"在玩" 於是他問小的有沒有受傷.. 小的說手臂.. 老師說毛**你拿尺打他那他有沒有打到你(小的有拿尺反擊) 這時旁邊都說那有可能.XXX只是拿尺隨便揮揮(心疼) 老師說你們是不是在玩的.還是就是要心裡想要把他打到死0.0 同學都沒聲音.. 老師一直重覆:你們是不是在玩的.還是就是要心裡想要把他打到死... 我看小的嘴巴動動但沒發出聲音 我很緊張.怕他說是在玩..(事情發展至此很明顯這是霸淩) 老師又向帶頭的說這是教唆.你家都是這麼講話的哦..這是有法律責任的.我會叫爸爸來.你沒動手但起因是你教唆的人更嚴重.你已經好幾次了.. 他一直望著我..眼裡的淚水在打轉.. 老師要其他小朋友向小的及我說對不起到我們原諒他們 小孩們回去了剩下教唆的人 老師訓了一下要他向我道歉.. 他己嚇傻了.眼淚直流.完全沒動作 看他的樣子我相信他腦筋一片空白 老師問什麼他完全沒反應... 唉..我也不想這樣.. 但這樣的行為有個教訓也好.. 最後他沒有任何動作. 說不出話來.. 我也不想為難他.畢竟他和小的一樣小 只告訴他都是同學..要和同學好好相處... 也謝謝老師的處理.. 離開小的班級 又要到大的班級 我一直在想 為何我的小孩會被霸淩 是我們的教育有問題.. 還是小孩的身高不高或是個性的問題... 看看時間已是8:05分了 老大全班不在(在操場打球) 老師在開會 巧遇一位要開會的老師 幫我和老大的老師說 老師說他知道也會處理 而這位小孩今天代表學去運動比賽 看來要讓他知道我來有所節制是不可能了 只好麻煩老師了..

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 全班轉班只剩女兒一人.

2012年09月20日
公開
37

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 全班轉班只剩女兒一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各級學校才剛開學,台中東海大學附設小學卻傳出四個剛升小學六年級的小學生,被同班同學的媽媽,同時也是東海大學外文系教授尤菊芳告上法院。根據壹週刊的報導,原因是尤菊芳認為自己的女兒Winnie長期被這四位同學霸凌,一狀告上台中地方法院,要求損害賠償,求償一元。 根據《壹週刊》的報導,整起事件起因於,去年十二月,尤菊芳教授的女兒Winnie看到一位受傷同學帶熱敷袋到學校,她很好奇就跟該同學說:「你的熱敷袋可以借我摸一下嗎?」旁邊三名同學就一起起鬨說:「Winnie言語性侵,Winnie想摸」嚇得她躲到廁所哭還回家找媽媽哭訴。 隔天尤菊芳和丈夫一起到東海附設國小了解狀況,輔導老師和訓導主任帶著該四名男同學向Winnie道歉,事情暫告一段落,不料今年年初其中一名男同學選上模範生,尤菊芳非常生氣,認為讓霸凌的人當模範生,學校的品德教育何在?要求撤銷該名學生的模範生資格,尤菊芳因此多次向教育局和教育部申訴此事,甚至向監察院陳情。 根據壹週刊的報導,之後Winnie班上對此邀請尤菊芳和該名男生家長溝通,但是事後班導師將會議記錄發給全班家長,尤菊芳認為這是要其他同學也不要跟她女兒接觸,是讓Winnie受到排擠,進而要求導師調職。 此事後又發生某天上自然課,老師提問,Winnie在回答二次問題後,又被老師點名回答,以至於同學們吃味,某一位女同學就說:「Winnie媽媽收買老師」,這事該女同學寫了悔過書,卻不被尤菊芳接受,根據壹週刊的報導,原因是道歉信中連Winnie的名字都寫錯,而且悔過書中寫自己是「心直口快」,表示此事屬實,是造謠毀謗。 連續的事件,讓尤菊芳忍無可忍,在今年四月底正式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告熱敷袋事件中的三名男同學,以及自然課中的一名女同學。 根據《壹週刊》的報導,被告學生家長,收到法院傳票時非常驚嚇,擔心自己的小孩小小年紀又有前科紀錄,家長跟記者說:「小孩被告後,不但晚上做惡夢,白天也不敢去上學,害怕被法官傳去問話」家長去向校長哭訴,現在更造成同學們間流傳的一句話是:「小心我告你!」 尤菊芳認為這些同學從小學三年級就對她女兒霸凌,像是她女兒在當值日生的時候,擦右邊的黑板,同學就故意在左邊寫字,害她女兒擦不完黑板;或者是她女兒用手指戳同學的背,就被同學說是性騷擾,讓她女兒常常做惡夢,必須去看兒童精神科。 家長們擔心再和尤菊芳的女兒同班可能會再有糾紛,五月起陸續有人轉班,原本同班有27位同學到了八月底開學前,全班轉班轉到只剩下尤菊芳教授女兒一人,最後學校向尤菊芳提出三個方案供他選擇:一是在家教育;二是一人一班;三是轉學。最後教授選擇把女兒轉到台中另一所私立小學就讀

9/15第一屆全國圍棋大賽-「永大盃」

2012年09月15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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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2012第一屆全國圍棋大賽-「永大盃」 一、宗  旨:發揚中華固有國粹,提倡國人正當休閒活動,同時推廣全民圍棋運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台北市圍棋文化協會、八方之光整合行銷公司。 五、贊助單位:永大基金會。 六、比賽日期:101年9月15、16日共二天(15日上午9:00報到,9:40開幕,10:00開賽) 七、比賽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經國堂(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 八、比賽辦法: a.比賽分為甲乙兩組,採團體賽。甲組每隊五人段數不限,乙組每隊五人須包含初段、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各一人。 b.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 c.局差一律分先,採數子法,黑貼3.75子,若出現無勝負,須抽籤決定勝負。 d.採瑞士制,比賽六場,甲組每場自由排陣;乙組為同段比賽。 e.時限各1小時,讀秒20秒一次。 九、參賽資格:中華民國國籍並具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資格之業餘棋士。 十、組隊方式: a.每縣市各組一隊(含甲、乙兩組),由各縣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若無則指定圍棋協會)負責選拔組隊事宜。 b.隊員限以所在地之戶籍為準。 c.每縣市可設領隊1人,甲組隊員5人候補1人,乙組隊員5人。 十一、報名方式: a.即日起接受縣市報名:截止日為4月30日。 b.各縣市全隊名單統一於8月1日至15日繳交。 十二、成績計算: a.每隊五人同時出賽,贏三局以上該隊該場為勝,若隊員剩二人以下該隊判負,兩隊同時二人以下,兩隊均判負。 b.排名以所勝之場數和即主分為第一優先,主分高者排名在前,主分若相同則依以下之輔分順序排名: c.第一輔分:為所有交戰對手之主分和。 d.第二輔分:為所負對手之主分和。 e.第三輔分:彼此交戰之成績。 f.第四輔分:隊員六場所勝之局數和。 g.若仍相同,則與冠軍相關隊伍須加賽快棋外,餘皆抽籤決定之。 十三、補助服務: a.補助各縣市選拔經費各五萬元整。(若甲乙組只擇一參賽則補助減半,完成全部賽程時發給) b.補助交通費(每縣市):桃園、宜蘭、基隆3000元,新竹6000元,花蓮12000元,苗栗、台中、南投、彰化16000元,雲林、嘉義20000元,台南27000元,高雄30000元,屏東35000元,台東、澎湖40000元。(若甲乙組只擇一參賽則補助減半,完成全部賽程時發給) c.9月15日晚上免費提供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住宿(含16日早餐)。 d.大會提供二天比賽之午餐。(素食請註明) 十四、其他事項: a.參賽選手請攜帶身分證,無身分證者請準備戶口名簿影本備查。 b.遲到照扣時,超過二十分鐘者裁定敗。 c.出賽順序於9月15日當天抽籤。 d.參賽選手段位以101年6月30日時段位為依據。 e.乙組初段、二段、三段四勝以上,四段五勝以上,五段六勝均各升一段免證書費。 f.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十五、各縣市組隊單位: 1 台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 (02)23689090 台北市南昌路2段222號2樓 2 高雄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07)5371200 高雄市民權二路333-8號 3 新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02)89510300 新北市板橋區華興街44號3樓 4 桃園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3)4631233 中壢市興仁路二段648巷75號 5 苗栗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37)355565 苗栗市中正路1363巷15弄5號 6 台中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04)23179955 台中市西屯區惠來路3段200號 7 彰化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4)7624721 彰化市崙平北路107號 8 南投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49)2380630 南投縣草屯鎮大成街115號 9 嘉義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5)2711828 嘉義市民權路52-6號 10 雲林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5)5332551 斗六市明德北路一段171號 11 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06)2280732 台南市中山路70號3樓 12 屏東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8)7234987 屏東市公園東路99號 13 宜蘭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3)9551803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278號 14 花蓮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38)310027 花蓮市商校街52號1樓 15 基隆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2)24310053 基隆市安和一街4巷38號 16 新竹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03)5501066 新竹縣竹北市勝利二路85號2樓 17 新竹市圍棋協會 (03)5338696 新竹市仁愛街2號 18 嘉義縣圍棋協會 (05)3793443 朴子市海通路2-70號 19 台東縣圍棋協會 (089)515282 臺東市知本路三段235號

10/27榮三盃截止報名

2012年09月14日
公開
44

(10/27) 2012年 第七屆【榮三盃】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 一、主旨:為提昇青少年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特舉辦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三、比賽資格: 國小、國中、高中學生,棋力三段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 四、報名方式: (1) 免報名費。 (2) 個人資料請填姓名、組別、棋力、地址、電話、就讀學校、年級。並附學生證影本、段位證書影本。(報名表格備索,請上網www.lrsf.org.tw下載,或來電向基金會索取。) (3) 報名自9月3日起至9月14日,名額300名,段數高者優先,同段數者以報名先後取得優先參賽資格,額滿截止,可親自報名、郵寄報名。欲報從速。 五、報名地點: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郵寄報名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榮三盃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並請標明組別,掛號郵寄本基金會地址(郵區24143)。TEL:(02)29772067 FAX:(02)29772097 六、比賽時間: (1) 選拔賽 — 101年10月27日,上午8:00-9:00報到,9:10開幕,9:30開賽。 (2) 決賽 — 101年10月28日,上午8:30-9:00報到,9:10開幕,9:30開賽。 七、比賽地點:選拔賽及決賽地點—自由廣場大樓。(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 八、比賽規則: (1) 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 (2) 局差一律分先,黑棋184子勝。 (3) 時限依情況由主辦單位決定。 (4) 採瑞士制計算成績,若兩人勝場相同,以輔分判定排列名次。 (5) 所有選手應該參加開幕,開幕前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棄權。 (6) 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7) 本賽程設裁判長1人,參賽選手一律服從裁判判決。 (8) 比賽組別:中學組、小學組(含幼稚園)。 (9) 職業棋士不得參賽。 (10) 參賽及入場者請著軟墊鞋、運動鞋,並不得喧嘩。 (11)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 九、獎勵辦法: (1) 參賽者均可獲紀念品乙份,主辦單位並提供參賽者午餐。 (2) 選拔賽—各組取前十六名,參加決賽,總決賽棄權者不得領取獎學金。 (3) 總決賽—各組冠軍:獎學金50,000元,分別頒發「中學生棋王」「小學生棋王」頭銜;亞軍:獎學金30,000元;季軍:獎學金20,000元;殿軍:獎學金10,0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獎學金8,000元;第九名至十六名獎學金5,000元。將代扣稅金15%。 (4) 各組前十六名皆頒發獎狀乙份,各組前四名加頒獎盃乙座。 (5) 違規者或報名資格不符者,取消成績,並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 (6) 經報名後,無故缺席者,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 十、相關訊息請隨時注意本會網址www.lrsf.org.tw及自由時報電子報www.libertytimes.com.tw 協辦單位: 自由時報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台北市圍棋教育推廣中心

10/27榮三盃開始報名9/3-9/14

2012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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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12年 第七屆【榮三盃】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 一、主旨:為提昇青少年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特舉辦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三、比賽資格: 國小、國中、高中學生,棋力三段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 四、報名方式: (1) 免報名費。 (2) 個人資料請填姓名、組別、棋力、地址、電話、就讀學校、年級。並附學生證影本、段位證書影本。(報名表格備索,請上網www.lrsf.org.tw下載,或來電向基金會索取。) (3) 報名自9月3日起至9月14日,名額300名,段數高者優先,同段數者以報名先後取得優先參賽資格,額滿截止,可親自報名、郵寄報名。欲報從速。 五、報名地點: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郵寄報名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榮三盃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並請標明組別,掛號郵寄本基金會地址(郵區24143)。TEL:(02)29772067 FAX:(02)29772097 六、比賽時間: (1) 選拔賽 — 101年10月27日,上午8:00-9:00報到,9:10開幕,9:30開賽。 (2) 決賽 — 101年10月28日,上午8:30-9:00報到,9:10開幕,9:30開賽。 七、比賽地點:選拔賽及決賽地點—自由廣場大樓。(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 八、比賽規則: (1) 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 (2) 局差一律分先,黑棋184子勝。 (3) 時限依情況由主辦單位決定。 (4) 採瑞士制計算成績,若兩人勝場相同,以輔分判定排列名次。 (5) 所有選手應該參加開幕,開幕前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棄權。 (6) 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7) 本賽程設裁判長1人,參賽選手一律服從裁判判決。 (8) 比賽組別:中學組、小學組(含幼稚園)。 (9) 職業棋士不得參賽。 (10) 參賽及入場者請著軟墊鞋、運動鞋,並不得喧嘩。 (11)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 九、獎勵辦法: (1) 參賽者均可獲紀念品乙份,主辦單位並提供參賽者午餐。 (2) 選拔賽—各組取前十六名,參加決賽,總決賽棄權者不得領取獎學金。 (3) 總決賽—各組冠軍:獎學金50,000元,分別頒發「中學生棋王」「小學生棋王」頭銜;亞軍:獎學金30,000元;季軍:獎學金20,000元;殿軍:獎學金10,0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獎學金8,000元;第九名至十六名獎學金5,000元。將代扣稅金15%。 (4) 各組前十六名皆頒發獎狀乙份,各組前四名加頒獎盃乙座。 (5) 違規者或報名資格不符者,取消成績,並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 (6) 經報名後,無故缺席者,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 十、相關訊息請隨時注意本會網址www.lrsf.org.tw及自由時報電子報www.libertytimes.com.tw 協辦單位: 自由時報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台北市圍棋教育推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