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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我的故事)心焦的媽媽把握幼兒的關鍵療育期,讓遲遲不開口的女兒學會說話

2007年03月24日
公開
148

其實這是2006年就po過的文 但是還是想鼓勵心中有疑惑的父母 把握關鍵期 寧可花點時間去確定孩子的成長期 也不要花一輩子來後悔 ps:照片裏的大男生.就是改變呱呱人生的語言治療師王道偉 道偉老大 ***謝謝澤ㄇ報好康(在討論區找到的)*** 心焦的媽媽把握幼兒的關鍵療育期,讓遲遲不開口的女兒學會說話。 黃天如 撰 ======================= 「叫媽媽!叫媽媽!」   面對已經一歲四個月的女兒妤妤,嚴太太的聲音充滿了焦急與期待,但妤妤仍一如往常,除了睜著一雙大眼睛,略略掀動嘴角,最終還是沒能說出半個字。   嚴太太原本念幼兒保育科,因不敵男朋友猛烈的愛情攻勢,還沒拿到畢業證書就先進了結婚禮堂;就連曾經有過想擔任特殊教育老師的夢,也因婚後懷孕,只得暫擱一旁。   只是嚴太太做夢也沒想到,課堂上六年所學,竟然頭一個就運用在女兒身上。   妤妤生來就乖得出奇。出生才一週從醫院抱回家,就開始配合大人的作息,每天一覺睡到天亮,不勞煩爸媽半夜起床泡牛奶。畢竟這是嚴太太的頭一胎,而且婚後來到陌生的城鎮居住,左鄰右舍沒半個熟面孔,沒有對象可以討論媽媽經,她唯有按著學生時代的教科書,對照寶貝女兒成長過程中的點點滴滴。   妤妤有著白晰皮膚、大眼睛、長睫毛和櫻桃般的小嘴,加上不哭不鬧的個性,嚴太太說:「我常覺得家裏像擺了個洋娃娃。」   轉眼妤妤已一歲四個月大,嚴太太捧著奉為圭臬的幼教課本《兒童發展與輔導》,心中的憂慮卻與日俱增,因為此時的妤妤除了勉強有些「咿咿呀呀」的發聲,還是不曾開口說話。她試凓向丈夫傾訴憂慮,丈夫卻滿不在乎地說:「你沒聽過『大雞晚啼』嗎?不用太急啦!」   日子一天天過去,嚴太太念念不忘《特殊教育導論》那本書上,重複強調的金科玉律:「零到六歲黃金療育期」,她彷彿聽到有聲音不斷催促她:「不能再拖了。」   於是,她鼓起勇氣,獨自牽著妤妤,抱著剛出生的次女娃娃,到處尋找可供求助的資訊。結果,透過婦幼醫院輾轉覓得位於民生東路的發展遲緩早療中心,且當機立斷為妤妤預約排定了接受鑑定的時間。 當丈夫得知女兒要接受遲緩兒鑑定,立即與妻子爆發一場口角戰。這時候嚴太太有點抓狂,對老公撂下狠話:「妤妤是你女兒,而且跟你姓,要不要救她,就看你了!」   在妻子軟硬兼施下,嚴先生心不甘情不願地請了假,一同陪妤妤到中心接受鑑定。   醫生為了確知妤妤不會講話的原因,一會兒把她單獨放進遊戲間玩玩具,一會兒讓妹妹娃娃加入遊戲,藉以觀察妤妤互動與溝通的能力;更甚者,為了確知妤妤的神經傳導是否有問題,醫生甚至一度讓妤妤吃下低量的安眠藥,進入深層睡眠。一連串複雜繁瑣的程序,讓爸媽在一旁看得既心焦又心疼。   一、兩個月後的某一天,他們接到了限時掛號寄達的評估報告。嚴先生佯裝鎮定,慢慢打開信封,在妤妤的名字下方,有幾個他最不願意看到的黑字──語言發展遲緩。   「怎麼辦?怎麼辦?我女兒這麼漂亮可愛,卻不會說話,該怎麼辦?」嚴先生慌亂地自言自語。   看到平日談笑風生的丈夫突然像變了個人,早有心理準備的嚴太太一面輕撫他的背、一面柔聲安慰說:「我確定妤妤的聽力及聲帶都沒毛病,更何況她還不到兩歲,問題應該不算太嚴重。」   由於醫師評估妤妤只是屬於缺乏後天環境刺激的輕微遲緩,又適時把握了零到六歲的療育黃金期,嚴太太知道女兒能轉好的機會很大,所以心情還算篤定。   相較之下,嚴先生可真慌了。那段時間他常跟在太太背後不斷追問:「要吃什麼藥才會好?需不需要定期看醫生?」費了好一番唇舌,她才讓丈夫了解什麼叫做「發展遲緩」,而盡快為妤妤找到一家合適的專業早療機構,比什麼都重要。   在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的轉介下,他們來到愛兒兒童發展中心,那裏提供一般兒與遲緩兒的融合式教育。於是,妤妤就在兩週歲生日後的第三天,跟妹妹娃娃一併註冊入園了。 為確實掌握妤妤的遲緩程度,並且為她擬定個人化的療育進度與目標,園裏的物理、職能、語言治療師依例為妤妤進行個人化評量,結果發現,妤妤除了不會說話,其他領域的表現,諸如情緒與大小便控制等,也都遠遠落後於同齡的小朋友。不過,妤妤最主要的問題還是語言方面。   慈師..嚴女...語言治療師王道偉回憶最初與妤妤的接觸,說:「妤妤剛入園時情緒起伏很大,動不動就哇哇大哭。因老師不像媽媽般明白她,她又無法透過語言表達意思,只好用哭來發洩。」   剛開始時,王老師與妤妤每週一次的一小時治療時間,多半都是在妤妤失控的哭喊聲中荒度。   王道偉說:「這時候心急或過於勉強都沒有用,因為妤妤不開口的原因可能很多,其中聽覺到大腦的傳導速度天生比一般人慢,可能是造成她來不及吸收與理解大人語言背後涵意的主因,也因此阻礙了她模仿與學習發展的進度。」另外如情緒控制能力差,以及想上廁所卻不懂得表達,也都是語言障礙背後可以預見的連鎖效應。   為了讓妤妤願意接受治療與誘導,王道偉必須設法成為妤妤最好的朋友。王道偉笑著說:「治療過程中,耐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妤妤當天的學習情緒或狀況不好,他情願暫時把進度放一旁,和妤妤玩她最喜歡的「無尾熊對尤加利樹」遊戲。    漸漸地,園裏的老師都看到妤妤雙手抱著王道偉的腿,師生倆就這麼手腳一抱一夾地「一、二,一、二」在園內四處遊歷。   嚴太太在妤妤接受專業療育後,為了幫助家計,也開始上班。她特意選擇可以彈性工作的便利商店,以便能夠隨時配合妤妤的學習。此外,除了在家延續妤妤的療育進度外,她每週更以志工媽媽身分,固定參與愛兒兒童發展中心安排的社區適應課程。   兩個月後的一天晚上,嚴太太替兩個女兒洗澡後,正準備帶她們回房睡覺,妤妤愣愣地盯凓正在看電視的爸爸,好一會兒,她突然開口叫了聲:「巴巴」。 就在那一剎,嚴先生不敢置信地緩緩回過頭,驚喜若狂地衝向妤妤,一把抱起她,嘴裏不斷歡呼凓:「太好了、太好了,終於叫了。」然後捧著妤妤的小臉蛋又親又吻。   突破了療育的第一關後,妤妤的進步就像踩足油門的跑車,咻地一聲往前衝。嚴太太笑說:「老師都說,除了愛兒園裏的學習環境,在家裏妹妹對妤妤的幫助也很大,小姊妹無論是吵架或是搶玩具,對妤妤都是很好的刺激與練習。」   經過兩年多,嚴太太說:「我做夢也沒想到,原本一個字也不會說的妤妤,後來成了一個『嘰哩呱啦』講個不停的小鴨鴨。」今天,無論是在家跟妹妹爭論要吃什麼,還是跟唱片店的陌生阿姨話家常,溝通能力不斷進步的妤妤,都展現了過去所沒有的自信與快樂。 讀者文摘:http://www.readersdigest.com.tw/rd/rdhtml/ce/magazine/mag_content.jsp?cid=1181 我的附註:臺北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網http://www.tpscfddc.gov.tw/medicine/promptly_cure_center.htm ps:照片裏的大男生.就是改變呱呱人生的語言治療師王道偉 ***呱呱是我永遠的寶貝.我的寶貝今年要念小學囉 *** 25

小天使的故事

2007年03月24日
公開
48

在天上有一百個小天使等著下凡投胎 大家都好急,想早點下來找自己的爸爸媽媽 但是神給了他們一個難題 神說:"你們想早點下去可以,但是人是沒有十全十美的,所以你們每個人都得帶一些缺陷才可以去投胎" "什麼缺陷?"小天使們問 神展示了一堆缺陷:智能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視覺障礙.染色體異常.................. 小天使們看到這些缺陷都嚇傻了 沒有人想要帶著缺陷下凡 "沒把這些缺陷帶走,就不能下凡!"不知為何,神很堅持 這時候,有四個小天使舉手,跟神說:"神啊!我們四個願意承擔這些缺陷,請讓我們帶著所有的缺陷下凡,讓其他的小天使就讓他們帶著完美跟健康去找爸爸媽媽吧!" 在四個小天使的懇求之下 神答應了他們的請求 只讓四個小天使承擔所有的缺陷 其他的小天使都快快樂樂地帶著完美跟健康 跟他們的父母親相遇 按.根據調查,截至94年6月止,全台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有923,497人,佔全國人口數的4.06%,"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寶貝潛能發展中心"正在幫助這些善良的小天使們,從事早期療育的工作,如果您願意幫助這些善良的小天使請或來電索取信用卡授權書,電話:03-3328338或郵政劃撥 我們的劃撥帳號是:19907568 戶名: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寶貝潛能發展中心 想更進一步地認識這些小天使嗎?^_^ 歡迎到"寶貝潛能發展中心" "寶貝潛能發展中心"位於桃園市民族路與三民路口,民族公園斜對面, 【服務對象】 早期療育�0-6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提供一對一之時段教學與訓練 。 學前日託班/ 提供2-6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提供日間託育服務。 聯絡電話:(03)3328338 傳  真:(03)3396443 地 址:桃園市新生路165號4樓 劃撥帳號:19907568 立案字號:府社障字第0940080036號

(妤娃家分享)分享一個令人感動的真實故事--截至作家簡楨的遊記

2007年03月14日
公開
47

~ 在美國的一個小學.. 一位老師在開學日, 很用心的準備了二十三個小禮物, 送給了全班二十三個小朋友.. (包括了簡楨的孩子.) 這一份禮物:一個牛皮紙袋裝了十二樣小東西及 一封信. 信的內容這樣寫著:   歡迎各位進入了四年級,   這個紙袋裡的東西可能是多餘的..   但它們象徵一些訊息,   當你看到這些東西,   希望提醒你想起這些訊息,   第一件:牙籤- 提醒你挑出別人的長處。   第二件:橡皮筋-提醒你保持彈性,           每件事情都能完成。   第三件:OK繃- 恢復別人以及           自己受傷的感情。   第四件:鉛筆- 寫下你每天的願望。   第五件:橡皮擦-提醒你 Every one           makes mistakes           and it is ok;           每個人都會犯錯,           沒關係!   第六件:口香糖-提醒你堅持下去就能           完成工作,           而且當你嘗試時,           你會得到樂趣。   第七件:棉花球-提醒你這間教室充滿           和善的言語與           溫暖的感情。   第八件:巧克力-當你沮喪時,           會讓你舒服些。   第九件:面紙- To remind you to           help dry some one's           tear;           提醒你幫別人擦乾眼淚。   第十件:金線- 記得用友情把我們的心           綁在一起。   第十一件:銅板-To remind you that           you are valuable           and special;           提醒你是有價值           而且特殊的。   第十二件:救生圈形的糖果(救生員)-           當你需要談一談時,可以           來找我。 這是我給你們的禮物也是派給你們的作業。 筆者有著非常深的感動及感觸, 這是與台灣教育是非常不同的, 老師一開始並不強調要守秩序和種種規範等等. 而是告訴你:   你是有價值且特殊的;   你要幫別人擦乾眼淚-愛別人;   你要看別人的長處.. 真用心的的老師啊∼∼ 那一個媽媽不想孩子收到這樣的禮物呢?! =^^=分享之.. 印刻文學.生活誌二月號. 簡楨是大姑姑最愛的作家之一. 妤媽咪,紅嬰仔是簡楨的作品唷.. 醬子你就會知道了∼

臺北市96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相關問題與解答

2007年03月08日
公開
80

一、入(轉)學年齡 1.小朋友幾歲的時候可以進入小學就讀? 答:小朋友在當年度9月1日(含9月1日當天)滿6足歲,即屬於當年度9月應入小學就讀之學童。今年之一年級新生為89年9月2日至90年9月1日(含9月1日當天)以前出生者。 2.小朋友未滿6足歲可否入學? 答:未滿6足歲的小朋友,不論公、私立國民小學均不得提前入學,本市亦無「寄讀」規定。 3.資賦優異學生可以申請提前就讀國小1年級嗎? 答:有關資賦優異未足齡學童提早入學事宜,由於各方考量不同、意見紛陳,仍未達成共識,故96學年度不辦理「提早入學」以及相關鑑定工作。 4.外縣市未足齡入學之1年級新生,可否轉學到臺北市就讀? 答:因考量本市與外縣市未足齡兒童入學之公平性,及未足齡兒童之學習適應等問題,外縣市未足齡入學之1年級新生應等到寒假後,才可以依轉學程序申請轉入本市國小就讀。 二、入學資格 1.要怎麼知道小朋友的學區在哪裡? 答:本市各區公所於每年度3、4月間劃定當年度各國小學區,家長可依小朋友戶籍地址的『區』『里』『鄰』別,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新生分發入學資訊網(http://210.243.29.20:8080)或各區公所網站上查詢學區。 2.就讀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有無設籍多久的限制? 答:沒有。凡設籍於本市,並實際居住於本市的小朋友,均可就讀本市國小,並無設籍時間長短的限制。但如果小朋友的學區是「額滿學校」,則必須依照「額滿學校」優先分發入學原則,以小朋友的設籍時間先後依序分發入學,或改分發至其他非額滿學校。 3.何時可以「知道」我的孩子(新生)要到那所學校唸書? 答:設籍臺北市之6足歲學童,可於6月20日前由區公所寄發「入學通知單」中得知學童之就讀學校。 4.在同一學區內遷移戶籍者,設籍日應如何計算? 答:因戶政機關造冊資料僅顯示最後一次遷移戶口之設籍日,故戶政機關造冊時,是以採計最後一次遷移戶口之設籍日為基準,若上次「設籍地」也是在同一學區內,將可採計在本學區最早之設籍日(但幾次遷徙地必須在同一學區內,且日期是銜接的)。 5.何謂「居住事實」? 答:「居住事實」證明必須檢附自有房屋所有權狀、法院或經法院授權民間公證單位開立之公證租賃證明、家長之水電費及電話費收據證明…等相關居住證明文件。 6.何謂「寄居」? 答:學童倘與戶口名簿上之「戶長」無血緣關係,其於戶口名簿上之稱謂別將顯示「寄居」。 7.在4月25日(基準日)之後到7月9日(新生報到日)之間才遷戶籍者,應如何辦理「入學手續」? 答:由教育局及民政局於每年4月25日(基準日)將學童戶籍資料轉入本市新生分發系統,並由區公所民政課列印學童名冊,但之後每一週還是會提供戶籍異動之學童名單給區公所民政課,民政課將依資料辦理新生分發作業。但如為額滿學校,則依額滿學校之錄取原則辦理。 8.在7月9日新生報到日之後設籍者,應如何辦理「入學手續」? 答:在7月9日新生報到日後始將戶籍遷入學區之學童,若為非額滿學校,請帶戶口名簿由學校核對學區後即可受理報到;如為額滿學校,報到之後則必須辦理改分發,由學校轉介至鄰近學校就讀。 三、額滿學校/改分發學校 1.什麼是「額滿學校」? 答:(1)教育局以每年度4月25日為基準日,統計當年度應入學的一年級新生人數,並依劃定學區預估各校的新生人數。96學年度一年級預估每班平均人數達32人時,並經本局核定即屬於新生分發「額滿學校」。 (2)以95學年度為例,本市新生分發額滿學校共計21所: 松山區:敦化、健康、民生國小。 信義區:博愛、光復國小。 大安區:建安、新生、仁愛、金華、龍安國小、國北教附小。 中山區:永安國小。 中正區:市教附小、國語實小。 文山區:力行、景興、永建、實踐國小。 內湖區:明湖、麗湖國小。 北投區:文化國小。 2.如果小朋友的學區是「額滿學校」,跟一般學校在分發上有什麼不同嗎? 答:「額滿學校」因可容納新生人數有限,分發方式與一般學校不同,分發前會先辦理「額滿學校」優先分發資格審查: (1)學校被宣布為「額滿學校」,表示學區內的新生人數已經超過學校可以容納的人數,為維護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學校只能收到額滿為止。因此「額滿學校」必須先確認小朋友有沒有實際住在學區內,才依小朋友的優先分發條件及設籍先後,依序分發。 (2)由於「額滿學校」可容納的人數有限,必須確保實際居住於學區內小朋友的就學權益。因此,教育局訂定優先分發的規定,並於每年5月的最後一週,辦理「額滿學校」優先分發資格審查。 (3)為維護有實際居住事實小朋友的就學權益,凡是以「寄居」身分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沒有居住事實的小朋友,都無法分發至「額滿學校」就讀。 3.小朋友符合哪些條件,可以「優先」分發至「額滿學校」? 答:小朋友必須「完全符合」下列3項條件,才可以優先分發「額滿學校」,不符合其中一項,都不能優先分發: (1) 小朋友、爸爸及媽媽(或小朋友跟監護人)要在當年度4月25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同一戶籍。 (2) 小朋友實際住在「額滿學校」學區內,而不是寄居。 (3) 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 1. 小朋友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的學區內同址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且房屋所有權狀證明是在小朋友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取得。 2. 小朋友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的學區內連續居住3年以上,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並提供當年度1月1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前(約5月中旬),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 4.設籍的時間先後如何計算?是以父母或學生為基準?必須全家人設在一起嗎? 答:設籍時間以學童至戶政機關辦理設籍本市為計算基準日,惟額滿學校於設籍條件上,優先錄取原則須學生與父母共同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 5.什麼時候會辦理「額滿學校」優先分發資格審查? 答:每年5月的第四週會辦理「額滿學校」優先分發資格審查,家長在5月中旬左右會收到教育局以「限時掛號」方式寄發的「額滿學校入學審查通知單」,通知單上會註明審查時間、審查地點、需要攜帶的相關文件,如果小朋友符合優先分發「額滿學校」的條件,請務必在指定時間內辦理審查。 6.如果小朋友符合優先分發條件並提出申請者,即一定可以就讀「額滿學校」? 答:不是。符合上述條件並提出申請者,即可優先分發額滿學校;倘符合優先分發條件者多於額滿學校招收名額時,則以學童之設籍先後排序分發,未分發至額滿學校者,則改分發至改分發學校就讀。 7.如果小朋友不符合優先分發條件,是否不能就讀「額滿學校」? 答:不是。「額滿學校」會先分發符合優先分發條件的小朋友。如果還有缺額,「額滿學校」將會繼續依小朋友的設籍時間先後,依序分發。因此,不符合優先分發條件的小朋友,仍會依設籍時間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 8.如果我的小朋友設籍時間太晚,無法分發至「額滿學校」,是不是就不能唸小學了? 答:不是。「額滿學校」分發額滿之後,還沒有被分發的小朋友,將會改分發到其他鄰近的未額滿學校。每一所「額滿學校」都會有2至5個「改分發學校」,家長可以選擇要讓小朋友就讀哪一所「改分發學校」。 9.小朋友的哥哥、姊姊已經在「額滿學校」就讀,小朋友可以直接分發「額滿學校」嗎? 答:不行。由於每年度的新生人數不同,新生入學必須依照當年度的入學規定辦理,俾符公平正義原則。因此,小朋友的學區學校如為「額滿學校」,無論哥哥、姊姊是否已經就讀該校,還是必須依照「額滿學校」的分發入學原則辦理。 10.哪些小朋友可向教育局申請優先分發至「額滿學校」就讀? 答:基於照顧弱勢學童及協助特殊身分學童就學,下列身分學童可於當年度5月31日前向教育局申請優先分發至「額滿學校」就讀: (1) 小朋友的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學童」,且已經就讀「額滿學校」。 (2) 小朋友的父母雙方均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3) 小朋友的媽媽符合「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並經原民會核發證明文件。 (4) 小朋友的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本府社會局開立之當年度低收入戶第○、一、二類證明。 (5) 小朋友是教育部認定的派外人員子女或僑委會認定的僑生。 11.長子(女)就讀學區內學校,因學區鄰里重劃導致次子(女)無法就讀同一學校1年級,該怎麼辦? 答:長子(女)已就讀「額滿學校」,次子(女)卻因學區鄰里重劃導致就讀不同校之情形,請該額滿學校報請教育局專案處理。 12.長子(女)讀「改分發學校」時,次子(女)可否申請就讀非學區之改分發學校?(新生部分) 答:若長子(女)已就讀「改分發學校」,家長可直接向區公所民政課申請將次子(女)分發至與長子(女)就讀同一所改分發學校,但此所改分發學校亦額滿時,只能再改分發至鄰近未額滿學校。 13.若所有權狀取得日為前年度12月31日前,但設籍日為4月25日後,是否可就讀學區內額滿學校? 答:未於當年度4月25日前設籍之學童,將無法就讀額滿學校,僅能辦理候補登記。如果額滿學校於96年7月9日報到日後仍有缺額時,則依候補名冊進行遞補,候補名冊之排序:以持有權狀者為優先,再依區公所所定設籍先後名冊排序。 14.若因郵差投遞錯誤或出國未收到額滿學校資格審查通知單,而未能於5月25日前參與額滿學校之資格審查作業,應如何補救? 答:(1)若持有權狀或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等,符合本市新生入學及分發辦法第十條優先分發入學者,但未於5月25日前審核者,應於6月8日前提出證明向學校教務處申請辦理入學。逾期者列入候補名冊並先予改分發學校報到。 (2)若無權狀但未表示改分發之意願而逕行改分發者,應於6月8日前向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辦理。逾期者視同接受改分發辦理。 15.持有老舊合法房屋但未申請建造、所有權狀者,其子女如何入學? 答:若能提供足資證明為房屋所有權人之文件,則視同持有房屋所有權狀,得優先分發入學。 16.若是住在公家宿舍、眷村宿舍,如何計算設籍日?(如果沒有門牌或是未報戶籍者?) 答:(1)若是住在公家宿舍、眷村宿舍,設籍日計算仍與一般民眾相同,以到戶政機關設籍日起算,無優惠措施。 (2)「無門牌者」視同沒有戶籍,若未設籍之學齡兒童,得依其出生證明等資料,先向其居住地所屬學區學校報到,受理分發入學後,區公所及學校應要求其儘快補辦戶籍登記,並轉知戶政機關,予以協助。 17.若家長持有向政府購買不可買斷之國宅租賃證明,其子女是否具備優先分發入學資格? 答:如遇民眾持有向政府購買不可買斷之國宅租賃證明,經區公所查明事實後,檢附相關證件報教育局專案處理,但若僅為一般性之國宅租賃,則視同民間之租賃契約,不列入優先就讀考量。 18.因父母分別持有兩戶(以上)房屋所有權狀者,致父母無法共同設籍於額滿學校學區,其子女是否無法優先分發進入額滿學校? 答:若父母分別持有兩戶(以上)房屋所有權狀者,而有需分屬不同戶籍之理由者,得於5月第4週學校辦理資格審查期間,持兩戶房屋所有權狀,及父母與學童戶口名簿到學區學校辦理審查,經審查通過則視同父母共同設籍,得優先分發入學。 19.若無法進入學區內之額滿學校時,如何瞭解學區內改分發學校有哪些可供家長選擇? 答:家長在5月中旬會收到教育局以「限時掛號」方式寄發的「額滿學校入學審查通知單暨改分發意願調查表」,家長可在「額滿學校」所列的2至5個「改分發學校」中選填一所「改分發學校」,並將回條郵寄或傳真回區公所即可。 20.若家長所持房屋租賃契約未經法院公證者,是否具有額滿學校優先分發入學資格? 答:依本市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額滿學校優先分發入學資格需具有法院公證或法院授權認可之民間單位公證之租賃契約,且租賃契約起迄日以96年4月25日為基準日向前推計滿三年(以96學年度為例,需於93年4月25日以前簽訂之房屋租賃契約)。 21.父母均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童,可申請就讀額滿學校嗎? 答:若學童(必須有居住事實者)之所屬學區是額滿學校時,則可優先就讀,不受錄取原則之限制。若想申請非學區之額滿學校,為考量父母均為身心障礙之子女能「就近入學」,更顧及其「便利性及安全性」,由教育局依實際情形分發。 四、特殊學童入學 1.小朋友應如何辦理「暫緩入學」? 答:凡因身心障礙、疾病、發育不良、性格或行為異常,經公立醫療機構檢查,證明其情形達到不能入學之程度者,得向學校申請暫緩入學1年,由學校陳報教育局,並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同意者,方可核准其暫緩入學。 2.身心障礙學童應如何辦理「免強迫入學」? 答:學童經公立醫療機構鑑定證明,確屬重度智能不足者,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區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申請准予免強迫入學。無故未至學校報到者,視同「中輟生」處理。 3.經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鑑定核准之「暫緩入學」新生,在緩讀1年後,應如何申請入學? 答:已申請「暫緩入學」學童之家長,於緩讀1年後,向原申請緩讀之學校申請入學,再由學校通知區公所將其視為「新生入學」辦理分發作業。 4.身心障礙學童若沒有「身心障礙手冊」應如何入學? 答:無論有無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童,都應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的鑑定後,始能分發至適當學校就讀。如未經鑑定入學之特殊兒童,在校學習有特殊需求時,學校也會主動向本市教育局提報鑑定安置;若無特殊需求時,則與一般生共同學習。 五、派外人員、僑生及外籍學童 1.派外人員及僑生來臺就讀國小,如何申請?可以進額滿學校嗎? 答:依本市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上述人員子女符合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或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者,得依其志願分發至國民小學就讀,不受學區限制。但於5月31日以後申請者,不得選填進入額滿學校。 2.自國外回來之外國籍學童,應如何申請就讀公立國小,要到那裡辦理? 答:依教育部訂頒「外國學生來華留學辦法」,應檢送外僑(外籍)國小適齡兒童入學申請書及外僑(外籍)居留證影本,依學童居留證之地址逕向其學區學校申請辦理轉入學。 六、轉學生入學 1.子女已分別就讀不同學校,日後是否可申請轉學就讀同一學校,方便照顧及接送?(轉學部分) 答:為使兄弟姊妹能就讀同一所學校就近照顧及方便家長接送,兄弟姊妹之一方可申請轉學至同一所學校就讀,惟申請轉入之學校為額滿學校時,則無法轉入,只能轉至鄰近未額滿學校。 2.若新生於學期中擬轉入額滿學校之規定如何? 答:依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注意事項規定,額滿學校小一新生經完成新生分發額滿後不再接受登記,出現缺額時應俟寒假始接受登記,登記候補順序則依本市新生分發優先入學條件辦理。因此於上學期中轉學進入額滿學校之學童,學校應依規定應先辦理改分發,需俟寒假始接受候補登記。 七、私立學校與大學區學校 1.新生如何就讀本市私立國民小學? 答:凡設籍臺北市且有實際居住事實者,不受學區限制,可自行至私立國民小學,依下列方式登記入學: (1)本市私立國民小學招生以本市為範圍,並由學校依據核定班級數先行公布招生名額,再由新生自由登記,如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採抽籤方式決定。 (2)於96年7月5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受理新生入學登記,於下午2時10分起開始抽籤,抽籤完後立即公佈錄取及備取名單。 (3)申請入學登記,每生以登記一校為限,違反規定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4)正取學生未依限期報到時,由備取生依據備取次序遞補,惟備取生之期限以1學年為限。 2.何謂「大學區學校」?如何申請?要遷戶籍嗎? 答:(1)教育局為充分運用教育資源,公告指定郊區或學區人口外移之學校為大學區制學校。 (2)大學區學校包括:松山區三民國小、中山區大佳國小、中正區忠義國小、文山區博嘉國小、文山區指南國小、士林區陽明山國小、士林區雨聲國小、士林區溪山國小、士林區平等國小、士林區雙溪國小、北投區湖田國小、北投區泉源國小、北投區大屯國小、北投區桃源國小、北投區洲美國小,不受原劃訂學區之限制。 (3)設籍於臺北市之學童得申請至前項學校就讀;於96年7月9日(星期一)新生報到日之後,向原就讀學校辦理登記,再逕至欲就讀之大學區學校申請入學。 八、新生報到 1.什麼時候要辦理新生報到? 答:家長在當年度6月下旬會接到教育局寄發的「學齡兒童入學通知單」,請於96年7月9日(星期一)新生報到日至學校辦理報到。如為「額滿學校」的新生,最遲應於7月20日前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學校逕行辦理改分發。 2.沒有收到6月20日前區公所發出之「入學通知單」又錯過7月9日新生報到日,如何辦理入學報到? 答:若錯過7月9日報到日,自7月9日到7月20日前,仍可攜帶戶口名簿等相關資料至學校進行審核、報到入學。 九、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一般生在家教育方案) 1.何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方案內涵為何? 答:(一)所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符合國民教育法及教育基本法規定之精神,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係為落實國民教育法及教育基本法所賦予學生與家長的教育選擇權、鼓勵教育實驗與改革,以提供家長與學生選擇體制內學校以外的學習管道和機會。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係依「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2.家長應如何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答:家長可於每年度3月15日前填具實驗教育申請表與實驗計畫書,並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學生戶口名簿、申請人學經歷證明與師資證明等文件影本,向就讀學校(小一新生向學區所屬學校)提出下一學年度之申請。前述相關申請表單及辦法等文件可向學區學校索取,或可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http://www.edunet.taipei.gov.tw)」熱門公告處下載。 3.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於何時提出申請?又於何時可以得知申請結果? 答: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係以學年度申請為原則,申請時間應於當年度3月15日前向學區學校(或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經校內初審通過後會送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進行複審,於每年度約7月中旬公布錄取名單。 4.如已通過非學校實驗教育申請,可否放棄申請回原學校上課? 答:可以。若家長已通過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申請,於學期中發現原訂計畫難以落實,希小朋友回到學校上課,家長仍可請學校協助回原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