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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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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引導學齡前的孩子感恩

2008年02月04日
公開
26

【文�黃美湄(學前教育雜誌主筆)】 前往動物園的捷運線上,一位年輕媽咪帶著一個約莫5歲的小女孩,小女孩不時向窗外張望,經過萬芳醫院站,上來了一位老爺爺,看起來有點步履不穩,小女孩沒等媽咪開口就將起身把座位讓給爺爺,爺爺笑了笑坐下,小女孩挨著媽咪低聲地說:「老爺爺跟我笑耶!」媽咪摟著小女孩:「對呀!老爺爺覺得你很懂事,他用微笑跟你說謝謝呢!」 小女孩很幸福,有個懂得回應的媽咪,不像總怕孩子吃虧的爸媽,看到孩子把得手的位子讓人,就責怪孩子笨,還警告等一下活該跌倒。 「感恩」這兩個字,比「謝謝」來得更深入,在牛津字典上,它的含意是:樂於把得到好處的感激呈現出來,回饋他人。是一份施與受的互動關係。社會環境的改變,讓孩子漸漸失去了珍貴的學習機會。康寧護專幼保科講師呂素美指出:「當孩子無法瞭解大人的辛苦付出,自然就無法產生感恩心。」 許多媽媽習慣等孩子睡了,或家人上班上學才做家事。如果你也是這麼做,那可得改變一下囉!有些事要在孩子和家人面前做,尤其是小小孩需要看到具體的行動,在孩子面前做更有意義。如果時間安排上必需等孩子睡了才做,也要讓孩子知道,等一下媽媽還要做些什麼,或為什麼要做,例如跟小小孩說:「媽媽要把衣服洗乾淨,這樣明天姊姊上學才有乾淨的運動服穿。」 付出關心,孩子耳濡目染 孝順親長是平常生活裡讓孩子體會感恩的根本做法。平常沒有和長輩住一起,打電話請安是最具體的表現;帶孩子探望長輩時,主動做家事,並且告訴孩子:「阿公阿媽年紀大了自己煮飯、打掃都很辛苦,平常我們都沒有幫到忙,所以回來時要多盡點力。」這樣一來,孩子看到了行動,也瞭解了背後的意義。 親人間養成隨時體察彼此的付出,孩子也學會想要盡一份心力。有一年除夕,呂素美發完兒子的壓歲錢後,繼續整理要給其他親友小孩的紅包袋,兒子看到了,問媽媽為什麼還在準備,於是她一一告訴孩子這些是要給誰的,孩子聽完之後,把原先收好的紅包袋拿出來,跟她說:「媽媽!那我這個給你。」當然,做媽媽的還是讓孩子安心地保有自己的壓歲錢,但也領受了孩子的心意 讓心變柔軟,孩子就更堅強 ?如何引導學齡前的孩子感恩 從小的生活紀律和生活的鍛鍊很重要,baby階段就能跟著家中的儀式學習,從具體的動作、言語去感受;2歲掌握喜歡當小幫手的年紀,在舉手之勞中,讓孩子學到責任,不會對別人的付出與服務感到理所當然。例如:把衣服分類,自己收拾碗筷。 2、3歲開始能學習關心別人的喜好。孩子吃東西的時候,提醒孩子「爸爸也很喜歡喔!」或是炒菜時,不要只顧著準備孩子喜歡吃的菜餚,即使孩子不愛吃,也讓他知道,這是爺爺喜歡吃的。」好吃的東西,孩子埋頭吃完了,別跟他說:「不要讓姊姊知道。」而是「姊姊也很喜歡耶」,問問他怎麼辦。 中班以後的社會能力發展達到能瞭解別人的意圖,動機,例如:積木弄垮,知道對方是故意或不小心,雖然會哭和生氣,但學習接受別人的道歉,而道歉的人也學習體貼對方的感受。此外,中班的孩子也能學習看事情背後的原因與心意,看到對方的好。例如:阿媽來家裡玩,要挪出一個房間給阿媽住;如果孩子抱怨阿媽來我們就要擠在一起,這時就該引導孩子:「阿媽太想你,所以就來看你囉!」 ?如何引導上小學的孩子感恩 進入學校以後,孩子已經發展到具體運思期,能夠體認自己做什麼事,會產生什麼後果。例如:當上學爬不起來,或拖拖拉拉,爸爸送孩子上學要冒著飛車和自己遲到的危險。這時要讓孩子知道,上學是他自己的責任,應該要感激爸爸帶他,而不是理所當然享受一切。孩子學會感恩現在擁有的東西,才不會老覺得欠缺,不能滿足。 教導時機也很重要。在正向情緒之下才有學習效果,例如:孩子表現不好時(考試考不好,或做錯事),爸媽一面打罵孩子,一面訴說自己辛辛苦苦為了誰,這時,因為打罵帶來的是負向情緒,孩子也就無從體會爸媽的辛勞與付出,留下的多半是身上的痛、內心的憤怒、羞愧或不服。善用教導的情境還可效法國外常見的讓孩子跟到爸媽上班的場所參觀,這樣的過程,可以讓孩子具體看到爸媽上班時的行為,而不只是看著爸媽拎著筆記型電腦或工具箱出門,晚上又回家了。 出處:《學前教育雜誌》

如何避免孩子遇到性侵害

2008年01月31日
公開
21

研究兒童及家庭關係二十多年,並在美國各地演講,教父母如何教導小孩個人安全的親職教育專家寶拉•史妲曼,在她的著作《孩子,你要懂得保護自己》中就一直不斷強調,我們希望孩子小心,而不是害怕,「不要恐嚇小孩,而是應該教他實際做法,」她認為,與其叫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要相信陌生人,不如讓他們辨別陌生人應該有及不應該有的行為舉止,並懂得如何安全相陌生人互動。 因此,不論那個可能傷害孩子的對象是誰,親人、師長、朋友或是陌生人,孩子都需要被教導成能夠靈機應變、保護自己。 建立「身體自主權」的觀念 何時是開始教孩子保護自己的恰當時機呢? 多數專家同意,3歲大的孩子應該開始認識自己的身體,知道各部位的名稱,包括生殖器等隱私部位,同時,還要幫他們建立「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也就是讓他們曉得,自己是身體的主人。 其他人不能隨便碰觸,特別不能亂摸「隱私處」,假使自己不喜歡、感覺不舒服,那不論對方是誰,我都可以拒絕讓他們靠近、碰觸。這是孩子學習自我保護,最基礎也最重要的觀念。 如果孩子能當自己身體的主人,父母就不必傷腦筋如何教孩子區分,或對陌生人提高警覺,也對熟識的人建立正確的相處原則。 然而,「身體自主權」不是父母嘴上說說,就能馬上有效的,這需要從日常生活去建立觀念。紀惠容就舉個例子指出,經常大人見小孩可愛,就會摸一摸、捏一捏,或把嘴湊上去親他,有時候孩子不見得喜歡這種感覺, 但有些大人卻故意作弄他,甚至爸媽遇到這種情況,還會數落小孩「幹麻這麼閉塞,給人家親一下有什麼關係!」但是這個舉動會讓孩子混淆,以為身體不是自己的,只要大人喜歡,就可以任由他們撫摸親吻,她解釋。 所以,要讓孩子擁有「身體自主權」,重點在於尊重他的感覺,只要他表達不喜歡,就不要繼續去碰他。人人如果能堅持原則,孩子就能逐漸建立這個保護自己的重要觀念。 另外,史妲曼也建議,學齡前的兒童除了要開始認識自己的身體之外•還要能分辨「可以的」及「不可以的」碰觸,她舉例如下: 「可以的」碰觸是: 握手 孩子願意的話,可以擁抱 將一隻手臂輕放孩子肩膀上 在睡前親吻孩子臉頰 搖晃或抱著幼兒 「不可以的」碰觸是: 擁抱得太緊或太久 強迫孩子親吻(任何地方) 雖然孩子要求「住手」卻仍繼續呵癢 動手動腳、踢、打 成人觸摸孩子的隱私處 成人強迫孩子觸摸或親吻 尊重自己和他人的身體界限 接下來,你要給孩子的功課是,讓他們認識及學習尊重和不同人之間的「身體界限」。父母應該向孩子解釋,他可以依據自己信任對方的程度,及和對方是不是很親密,來決定跟一個人互動時,要保持怎樣的距離。而且,他和每個人的身體界限遠近並不相同。父母可以打比方說,「你會和爸媽靠得很近,會牽手擁抱,但是和不認識的陌生人就不能如此。」 孩子也必須學會尊重別人的身體界限,例如有些小孩喜歡去拉小女生的辮子,或是玩其他小朋友的生殖器,讓他們生氣、不舒服,父母應該說明,這樣的行為就是越過界,侵犯了別人的身體界限。 察覺危險在哪裡 隨著孩子和外界接觸的機會愈多,如上幼稚園、去安親班、至別的小朋友家裡玩,或者開始自己走路、坐車上學,自己帶鑰匙開門回家等,他可能碰到的危險也就愈多,所以,他必須有察覺環境裡危險情況的能力,並且懂得應變。 但令人擔憂的是,根據以往經驗,「在家裡,幾乎沒有人教孩子哪些是危險的情境,可能令他們受到傷害,以及他們應該如何防備,」多年研究性侵害案件,且曾經深入訪談性侵害加害人的東華大學諮商與輔導學系教授陳若璋感嘆地說。 她曾經問不少遭遇性侵害的孩子,「爸媽或其他大人有沒有跟你說(遇到這樣的情況),你要怎麼做?』,大多數孩子都回答「沒有」。 而綁架、性侵害可能發生在任何時間,地點,但是有些地方,如家裡、學校(特別是廁所或僻靜少人的地方)、公廁、小巷子及公寓樓梯間等,相對來說更是危險。還有,不論國內外的犯罪報告都指出,落單的孩子最容易成為加害者下手的目標,因此,以下幾個預防危險上身的原則,父母一定要孩子記住並且遵守。 1、不可一個人行動 要孩子不論何時、做任何事,盡可能都和其他小朋友結伴同行,不要一個人落單,尤其不能一個人跑去人少的地方,像獨自在公園裡玩,或上課時間單獨去上廁所。 2、報備行蹤 讓孩子從小習慣,當他要去某一個地方之前,會先跟父母或其他大人說。假設你帶著學齡前的孩子去公園或遊戲場,應該告訴他「玩完溜滑梯之後,如果你想去盪鞦韆,要告訴媽媽哦!」或是交待孩子在幼稚園、安親班時,去上廁所之前,先向老師報備,並找其他小朋友一起去。 3、隨身攜帶零錢及電話卡 如果你唸國小的孩子帶著手機上學,那你可以提醒他在放學離校之後,就把手機打開,以便遇上任何危急情況,可以趕快撥電話向父母或其他可信任的大人求助。若是孩子沒有使用行動電話,可以讓他們隨身備有零錢和電話卡。 了解加害者常用哪些方法誘拐、侵害孩子 要確定自己的孩子落入這些危險情境時,他曉得如何安全應對。這些慣用的犯罪手法包括: 1、要求孩子幫忙。 像是開車趨前問路,藉機誘騙孩子上車;謊稱學校廁所的水箱壞了在滴水,要求小女生進去幫忙修理,再把她鎖在廁所間施暴等等。 教孩子應對方法:向對方說「我不能幫你,你應該去找別的大人幫忙。」然後趕快離開。要孩子記住絕對不要上陌生人的車,或是跟著要求幫忙的人去任何地方,如果是在學校裡,應該立刻報告老師。 還有一件事很重要,就是告訴孩子,走在人行道上,如果有汽機車靠過來,一定要馬上後退3大步,和車子保持一些距離,這個動作可以保護他們免於被人強行拉上車帶走。 2、誘惑孩子。 例如帶孩子吃麥當勞、給孩子糖果、玩具,對青少年(女)可能就是出錢幫他們買東西。 教孩子應對方法:平常就要求孩子不隨便收受別人的東西;如果有人要送禮物,應該先問爸媽同不同意。要是對方送東西,並且要求你做一些事,更不能接受這種「交換」。這些對孩子來說可能很難做到(因為許多父母也不自覺地透過「交換」來「管理」孩子),因此更要經常提醒。 3、利用職權或假扮權威人士欺騙孩子。 例如假扮警察,或是學校老師用權威逼孩子就範。 教孩子應對方法:即使是有權威的人,也不能隨便碰觸或侵犯自己的身體,應該大聲拒絕,趕快離開。若是有一個人告訴你他是警察,要你跟他走時,你應該回答「我要先打電話告訴媽媽。」而不要輕易就跟他走。 陳若璋教授還建議父母,利用和孩子遊戲玩耍的機會反覆練習,可先設定一些情境,例如,媽媽扮陌生人向孩子問路、跟孩子說自己掉了東西,要孩子幫忙一起找,然後看看孩子是不是能正確應對,或者由爸媽來示範安全的回應方法,讓孩子學習。 4、謊稱爸媽臨時有事,所以要我來帶你。 這是熟識的加害者常用的方法。 教孩子應對方法:事先就和孩子說好,萬一媽媽真的臨時不能去接你,那我只會交待誰(例如鄰居王媽媽或媽媽的朋友張阿姨)去接你。或者,和孩子定好一個只有你們兩人知道的「通關密語」,告訴孩子,不論要來帶你走的人是不是認識你,只有能正確說出「通關密語」的人,你才能跟他走。 保護自己:大聲呼救、要求保護 萬一,孩子真的不幸碰上意圖架走他們,或跟蹤他們的壞人時,該教他們怎麼做? 寶拉•史妲曼在她的書中提出,教年幼的孩子簡單、容易記的三個步驟─呼救、逃跑、通知大人,來擊退企圖接近傷害他們的人。 「呼救」 是要孩子碰上危險時,扯開喉嚨,大聲叫嚷,而根據國外的防治犯罪研究指出,這一招通常很管用,加害者若碰上會大聲拒絕並呼救的孩子,他們多數會放棄而離開。 也要教孩子大聲呼救時要喊些什麼。呼救的內容必須讓周遭的人聽出來,這個孩子不認識身旁的人,可能會被人強迫帶走。因此,父母可以告訴孩子,如果有人強迫帶你走,或抱你上車,你要大聲叫「不要過來!我不認識你!」、「他不是我叔叔、他想綁架我!」等等。 「逃跑」 一定往人多的地方走,而不要因一時害怕,反而跑到沒人的地方躲起來,尤其別走進小巷子、公寓樓梯間裡。 「通加大人」 包括尋求可以信賴的鄰居,平常父母就要告訴孩子,碰上麻煩時,可以去找誰幫忙。此外,也應該教孩子能認出警察局、消防局、便利商店等可以去求助的地方。 假如不幸被抓住 如果已經逃不了,告訴孩子不要激烈反抗,或大叫哭鬧,以免激怒加害人,受到更嚴重的傷害,事後要趕快告訴父母或信任的人所發生的事。 不過,有些加害者,特別是熟識的人會威脅孩子,不能把他的惡行說出去,或者這些人會故意設下圈套,令孩子犯錯,然後要求孩子保密,否則會受處罰,因此,他們可以持續不斷侵犯孩子、對此,父母應該平時就告訴孩子「要是有人叫你保守祕密,你應該馬上來告訴我。」不讓加害人有機會一直得逞。 儘早讓你的孩子知道並能夠運用正確、有效的自我保護方法,幫助他遠離性侵害及其他任何殘忍的傷害,快樂平安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