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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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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30日
公開
52

康輔培訓營

康輔培訓營

2011年01月29日
公開
44

康輔培訓營

100年冬令青年休閒活動『基隆市青少年未來領袖—康輔培訓營』 實施辦法 一、目 的:培養社團帶領人才,提昇個人魅力及人際互動關係,藉以開拓彼此眼界,讓您在活動主持及帶領技巧上,達到收放自如;更讓您能以各種角度 創造新的思維,獲得更多不同於以往的人、事、物。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救國團總團部 三、輔導單位:基隆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 五、承辦單位: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 六、協辦單位:各中等學校團委會、基隆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七、參加對象:各高中職、國中學生。 八、參加人數:預計60人。 九、活動日期:100年1月29日、30日(星期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十、活動地點: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基隆市獅球路8號) 十一、活動費用:每人繳交新台幣1000元(含教師鐘點費、保險、午餐、手 冊礦泉水等),不足經費由承辦單位負責籌措。 凡1月15日前報名或團體報名5人以上者,每人優惠100元。 十二、研習內容:隊歌、隊呼創作、基本團康、主持常識與技巧、解凍活動與 帶領技巧、音樂唱跳與遊戲、趣味競賽、團體遊戲設計與實 務等。 十三、報名方式:1.請於元月21日前填妥報名表逕寄(送)或傳真02-24316551 至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服務組彙整(基隆市獅球路8號)。 2.臨櫃報名—請向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櫃檯辦理報名。 十四、附則: (一)報到通知於活動前壹週另行寄發。 (二)報到時間:100年1月29日上午8時30分至9時。 (三)全程參與研習者活動結束後由會本部頒發結業證書。 (四)聯絡人員:救國團服務組蕭文景輔導員(02)24312111轉33。 (五)其他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之。

2011年01月25日
公開
50

出庭

下午3:41到場 法院4樓第9法庭 攜帶委任書 天ㄚ~居然要跑法院成了被告 3點20幾分就乖乖到庭外候傳 隨著時間分秒接近 心臟胡亂跳動 鼻息忽快忽慢 緊張逐漸升高 手會抖 啊~~~~~~(讓我慘叫一聲釋放一下) 收到老公加油打氣的簡訊也無法安撫情緒 我是好人耶~怎會淪落至此 而此刻 我就坐在被告席上(妳可真鳥不起呀!) 審判長開口說話了..... 「這個浴室漏水..房子屋齡多久了?」 「將近20年了」簡單 我可以立即回答 「修繕款17000元.妳們....」隨即目視我與原告.示意一方說話 審判長直接切入重點耶 不理會訴狀上原告亂說的"被告均不置理"那含血噴人的話語 上回調解會委員是讓對方先表述的 等了10幾秒對方似乎沒有先開口的打算 於是..我吞了口口水 「ㄜ..ㄜ那個房子我入住至今從未在浴室動工或裝潢.師傅很難抓到漏水原因.建議整個打掉重做.依據公寓大廈條例樓板為樓上樓下雙方共有.因此主張修繕款應為共同負擔.但對方只願意負擔5千元.我希望事情盡快解決.惡緣不要再繼續結下去.所以願意退讓一步負擔1萬元求結果圓滿.此外我會損失一座浴缸.並吸收馬桶與安裝的費用.但對方仍堅持只出5千...上次調解不成後.我有自行做了簡單的修繕...」呼~我聽到自己聲音裡的抖動(厚!妳真是沒用) 審判長轉頭示意原告說話 「那個漏水不是共有的部份.是他們的管線...」 原告講了一堆她自認為的 現在我回想不出她的內容 也許是緊張讓她也講得哩哩落落 「妳說是樓上的問題.這妳必須負起舉證.證明漏水起因在樓上.那要找人鑑定.鑑定費用1萬元.申請人妳要先墊.等責任歸屬再看由誰出這一萬塊.但責任不見得在對方身上喔~畢竟房子已經快20年.自然龜裂是有可能.什麼事都還沒做就先出了1萬元.划算嗎??我們審理這種漏水案件非常非常多.很少碰到像妳樓上這個鄰居這麼好的欸.願意處裡還願意退讓.妳知道有多少樓上的是理都不想理的.或是來到這裡雙方破口大罵的.我覺得她願意這樣退讓真的很好.1萬多塊也不是多少錢.小事有必要走到法院嗎?鄰居大家以後還要相處實在沒必要這樣...」 厚厚!這個審判長壓抑很久了嗎^^" 大概處裡多這類型鳥事 難得遇到有人像我態度這麼乖的 還有 他稱讚我也讓我嚇一跳ㄟ 從來沒有像這一刻 感覺到瘦巴巴的四眼田雞也能這麼帥勁 聽完這些 突然原告就說不出話來了 「對方說她有修繕.現在還有漏水嗎?」一陣沉寂後審判長繼續問 原告:「是沒有..但是她沒告訴我說她有修繕...」 審判長:「對方要出1萬.妳的意見呢?要出7千嗎?」 原告:「...我先生不要...」 審判長:「對方只要你出七千.其餘的她都會自行負責」 原告:「....」 審判長:「人家要出一萬就是不要再走法院了.這樣好了.他出1萬.妳出5千.這2千我幫忙出好了..」加重語氣中 審判長希望人民走和解路線 原告:「可是....」 從起訴狀上看得出來 這回他們是連5千也不想出 連訴訟費用也寫著由被告負擔 但審判長的氣勢讓對方說不出真正的想法 審判長轉頭看我「對方不肯.妳的意見呢」 「我已經有退讓了...而且花這個錢.做出來的浴室是很醜的..但我也是願意ㄚ」我回答 審判長:「目前沒漏水.不和解.觀察2個月.沒漏水妳也不用告了」 於是...散會!! 法院一天要審理的案件非常多 等待的時間裡好多人進進出出的 就聽到2個律師談論自己的案件 律師甲「鑑定費一人出一半吧」 律師乙「我的當事人不要ㄚ」 甲「你最近都跑哪邊的案件」 乙「台北跟桃園..桃園"兄弟件"比較多.最近那個跟在白朗身邊的那個.潛逃大陸10多年.2岸合作.還是回來了」 甲「那不是很好賺」 乙「某某律師專做兄弟件.都講行話.我都聽不懂.兄弟付錢阿莎力.他賺翻了」 哈!什麼時候老公耳聽八方的本事讓我學會啦 還有好多個車禍不出面賠償之類的 話說回來 像我們這類的小事走法院只會讓人看笑話吧 所以被速速結案 也不算結案 我猜2個月後還要來報到 回家的路上 心情輕鬆許多 胸口大石暫時搬離 2個寶貝關心問結果 我想了想 這暫時的結局其實是雙輸 煩惱並沒有獲得最終的解脫 換一個家仍是我們一家人最深切的盼望

2011年01月23日
公開
42

寫春聯

寫春聯

2011年01月20日
公開
47

休業式

休業式

2010年12月24日
公開
42

花博戶外教學

花博戶外教學

2010年12月24日
公開
45

活過90歲的人通常有19項共同特徵

我不用活這麼久 但我要往這樣的特質前進^_^ ------------------------- 轉貼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長壽,然而即使再注重飲食健康和運動健身,也很少有人能保證自 己可以健康到老。 近日,美國紐約醫學院精神醫學專家在美國“老人學家”雜誌上的文章指出,在追調查 了近百名九十歲老 人的生活狀況後,他們發現活過九十歲的人通常有以下共同特徵: 1.很少看病,很少住在養老院。 2.在中年時未患過重大疾病。 3.沒有患老年癡呆症。 4.生理上具有的特徵: 身材中等(平均身高男性為 171厘米,女性 157厘米 )體重不過 重或過輕,而且一生中變化小。肌肉張力佳,皮膚有彈性,握力佳,晚年仍經常運動。東方人*0.7 or 0.8 5.理解力強,對於時事相當感興趣記憶力好。 6.無憂無慮,獨立自主。 7.大多數人在65歲左右退休。 8.通常在五六十歲時會出現憂鬱的情緒,但不久後他們都能開始新的生活。 9.懂得享受生活(有適當規律生活及運動),個性樂觀且有幽默感,容易感到 愉悅。 生活中充滿著冒險經歷;能夠在別人認為不利的情形中,看到美好的一面。 10.適應能力強,雖然他們之中有許多人懷念童年時光,但沒有人希望回到過去,多喜 歡生活在多變的現在。 11.不會全神貫注在死亡的問題上。 12.每天過著知足的日子。 13.有廣泛的宗教信仰,但對宗教不會過度狂熱。 14.吃飯不多,但樂意嘗試新的食物。飲食注重多樣性,蛋百質含量高且脂肪含量低。 15.都有早起的習慣,平均睡眠時間為6--7小時。 16.喝酒都是小酌淺嚐,極少人會飲酒過度。 17.不抽煙者居多,有些人抽煙但抽不多,還有些人歡喜抽煙斗。 18.一生中吃的藥很少,甚至比有些人一周的藥物用量還少。 19.多數人有喝咖啡的習慣。

2010年12月17日
公開
43

明德運動會

明德運動會

2010年12月13日
公開
40

健檢禁食

健檢禁食

2010年11月28日
公開
47

佛心園遊會

佛心園遊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