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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發送消費券通知單

2009年01月10日
公開
51

鄉鎮公所明天起按戶發送消費券通知單 【中央社╱台北9日電】 2009.01.09 05:01 pm 政府18日將發消費券,明天起,各地鄉鎮市區公所會按戶發送消費券領取通知單與委託書,若15日前仍未收到或遺失,可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查詢。 符合領取資格者,應檢附國民身分證、通知書與印章領取消費券。當事人如為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持未成年人的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代領。 內政部說,若15日前尚未收到通知書或通知書遺失,可逕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查詢,並得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發給通知書,或到消費券發放專屬網站(3600.moi.gov.tw)查詢自己戶籍地所屬領券發放所或郵局。 若通知單確實遺失,能否領消費券?內政部說,攜帶通知單是為便利發放作業,若未持通知單,仍可憑相關證件領券,權益不受影響。 為避免家庭暴力被害人的消費券被加害人冒領,內政部表示,被害人得於15日前,持民事保護令或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註記親自領取或委託領取的人。 內政部提醒,消費券分為統一發放與個別領取,統一發放日是1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前往通知單上指定的發放所領取。為紓解人潮,通知單上會建議分上、下午梯次領取,若時間許可,請儘可能依建議時間前往領券。 未能於18日領取者,可於2月7日下午起至4月30日止至指定郵局領取,逾期不再發給。各地郵局為便利民眾領取,2月7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以及2月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開放專辦消費券領取作業。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

嬰兒睡覺~7個口訣

2009年01月02日
公開
53

2009年的開始~~ 希望所有的寶貝能更平安快樂的長大 看到這則新聞順道提醒一下所有的媽咪們喔~ 平安 保暖棉被蓋頭 4月大男嬰缺氧變腦麻 更新日期:2009/01/01 09:46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自由時報 新竹地區一名兩歲男童在4個月大時,因為睡覺蓋棉被沒有注意到蓋到口鼻,發現時已經沒有呼吸,送到醫院急救時因缺氧過久,導致腦部嚴重受損,迄今還不能正常坐起來,漫長的復健、早期療育過程,需要投注家長、醫療團隊很多的時間和心力,醫師呼籲家有嬰幼兒的民眾,應多注意且避免「嬰幼兒蓋過頭」的悲劇。 衛生署新竹醫院復健科暨小兒早期療育門診醫師賴彥廷創立「7個口訣」,提供給民眾參考: 1.「獨立睡」:無論是否與成人同房間,記得讓嬰幼兒自己睡在一邊(或嬰兒床上),自己一個位子,個別一條棉被;避免緊挨著成人睡覺、共同蓋被,嬰幼兒容易讓棉被蓋到口鼻,或被成人不小心壓傷。 2.「蓋剛好」:覆蓋嬰幼兒的棉被不可過於厚重,適度保暖即可。也可使用暖氣系統取代厚重棉被。 3.「露出頭」:替嬰幼兒蓋棉被宜在肩膀以下,不要高過脖子,也不要任其掩面而睡(有缺氧的危險),嬰幼兒的頭部要完全露出在外面才安全。 4.「置床中」:嬰幼兒應置於床中央睡覺,不可將其頭部擺放太接近床頭或柵欄限制處,以免因缺乏活動空間,身體往下移動而讓棉被蓋住口鼻或頭部,導致缺氧、窒息的憾事。嬰幼兒身體往上移動、離開被窩,頂多受寒感冒。 5.「清除危險」:嬰幼兒的睡床不可過軟或有凹陷情形,勿放置有衣物、抱枕、絨毛玩具等雜物在頭部附近,以免發生危險。 6.「流通空氣」:天氣冷也不可將門窗完全緊閉,要讓嬰幼兒睡覺的房間保持空氣流通,提供良好空氣品質、避免二氧化碳濃度過高。 7.「巡視安全」:嬰幼兒處於睡眠狀態時,負責監護的成人仍應該每隔一陣子巡視其安全。 引用:小於媽媽http://www.babyhome.com.tw/chao_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