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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ღ育嬰假半年有薪

2007年12月13日
公開
22

基本上,媽咪是不敢想太多啦~這年頭,時機歹歹,有工作做就不錯了! 如果真的通過,我看企業主應該都不想請未婚的吧?!或是一結婚就叫她走路 就算真的懷孕,大不了給遣散費,也不會願意付半年薪吧?! 現在放兩個月產假就快沒頭路了,真不敢想可以放半年 媽咪想應該又是另一張選舉支票吧! 育嬰假半年有薪 上班族通通有份! 更新日期:2007/12/12 16:20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兩性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除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對象從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勞工擴大到全國受僱勞工外,適用企業新增90萬家,受惠勞工約181萬餘人。此外,在立委鄭運鵬堅持下,未來配偶陪產假也從2天增加到3天。 至於留職停薪津貼,也可望在下午初審通過,一旦通過,未來申請留職停薪勞工,將可獲得全體勞工平均投保薪資五成津貼,亦即1萬5千元,最長可領半年,這項津貼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 立院初審通過 留職停薪最長2年 「兩性工作平等法」原規定受僱30人以上之受僱者可在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面對少子化趨勢,行政院為鼓勵生育,決定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立法院衛環會今天審查「兩性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等配套法案,中午先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刪除留職停薪適用對象僅限30人以上僱用單位,適用對象擴大到全國受僱勞工。 根據勞委會統計,30以下事業單位為90萬7千餘家,受僱勞工為181萬7千餘人,一旦上述對象也納入留職停薪適用對象後,全國666萬餘名受僱勞工都可一體適用,只要家有3歲以下子女,都可申請留職停薪,不限性別。 家庭照顧假 擴大到5人以上企業 此外,原法案「家庭照顧假」僅限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者,但修正條文擴大到5人以上雇主受僱者就可適用,如果遇到家庭成員發生嚴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以上新聞來自奇摩新聞

Newsღ女性吐槽:誰敢請2年

2007年12月13日
公開
18

噗~果然,馬上就有人吐槽! 女性吐槽:誰敢請2年 更新日期:2007/12/12 16:20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立院初審通過育嬰假全面實施,女性上班族聽了不可思議的說:「公司能不能經營二年都不知道,誰敢請二年育嬰假?立委是不是想選票想到頭殼壞掉了?」 「現在的官員和 立委都變成不食人間煙火嗎?」在永和一家小廣告公司上班的林小姐說,官員和立委們應去算算台灣企業平均壽命有幾年?對小公司來說,員工請假一個月老闆都「凍未條」,請二年假?簡直是「天方夜譚」! 她擔心,育嬰假請回來,公司不知道還在不在;她更擔心,老闆看到女性員工懷孕,就想盡辦法先叫妳走路。 擔任大樓管理員的小陳也說,時機歹歹,老婆也要出來工作才能養活孩子,他說,「陪產假」是有錢人家的「奢侈品」,他一個月才賺兩萬塊錢,一天沒上班,就被扣一天薪水,就少了一兩罐奶粉錢。 張先生開一家五人小公司,聽說育嬰假可能全面實施,他倒是老神在在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聘請新人時一定先問清楚,快結婚的、想生孩子的人,就不要用她。 在一家小公司擔任會計的陳小姐也罵說立法的人「不知民間疾苦」。她說除了公務員敢請育嬰假,反正公務員的老闆不需要「自負盈虧」,民間小企業誰有能力讓員工請育嬰假,「老闆都倒光了,大家一起完蛋」。 以上新聞來自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