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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ღ保團體﹕含丙二酚會影響發育 五名牌奶瓶可能有毒

2007年04月03日
公開
68

在? 旂•艦•店 ?打包的 之前就有看到,現在華綱跟華緯的奶瓶是分開的 華綱用avent,華緯用貝親,avent的不能用,那還能用哪一種呢? 有哪個牌子有做pes跟寬口徑的呢? 一份環保團體所做的研究報告指出,幾家知名廠牌的嬰兒奶瓶,含有可能對人體有害的有毒化學物品,可能對人體發展、神經系統和生育能力造成問題。   報告作者、加州環境(Environment California)組織律師吉布森(Rachel Gibson)表示,由一間獨立實驗室和加州環境研究政策中心(Environment California Research and Policy Center)所進行的研究顯示,用來制造透明塑膠的化學物品(如消耗性物品和奶瓶)的丙二酚(Bisphenol A),在該容器使用過程中會滲入溶液當中。   市面上五家知名奶瓶廠牌Avent、Dr. Brown’s、Evenflo,Gerber和Playtex的產品,都沒有通過安全測試。吉布森表示,這五家廠牌奶瓶所滲透丙二酚的含量,在實驗室進行動物實驗時顯示對動物造成傷害。   目前科學家認為癌症、免疫系統失調、青春期過早來臨,肥胖、糖尿病和過動兒症狀都跟丙二酚有關。吉布森談到,目前三藩市禁止三歲以下兒童的玩具或是育嬰產品,含有丙二酚的成分。吉布森所屬的團體呼籲加州以及聯邦政府,禁止廠商使用含有丙二酚和其它有毒物品成分的原料來制造任何兒童產品。   代表三藩市的加州眾議員馬世雲昨日也提出AB1108法案,要求所有的嬰兒玩具和育嬰用品,都不可以含有丙二酚和鄰苯二甲酸鹽(Phthalates)。其實馬世雲還任職于三藩市參事會時,就曾提出相關法案了。馬世雲指出﹕「該份研究報告的驚人發現,就是需要制定新法案的最好証明。該是跟含有危險毒物的產品說再見的時候了。」AB1108法案將會禁止制造、銷售含有丙二酚和鄰苯二甲酸鹽,專門提供給三歲以下孩童的玩具和育嬰產品。如果通過,將于2009年1月實施,生產廠商有足夠的時間因應新的法條規定。

Studyღ八大理賠申請技巧

2007年04月03日
公開
47

打包自雙眼皮姑娘 花錢買保險,當然是希望將來若不幸發生事故時,理賠金可以派上用場。但是保險的理賠爭議不斷,尤其是醫療險,並不是有保就有賠,不免讓民眾擔憂,繳了保費卻無法獲得保障。其實,只要建立基礎知識,搞懂常見的理賠爭議,就能夠據理力爭,不被保險公司「唬弄」。以下介紹幾個常見的醫療險爭議與爭取理賠金的技巧。 〈爭議1〉住院理賠日額少1天 案例:阿潘因為車禍住院,第3天才出院休養,在申請日額型住院醫療險的理賠後,發現保險公司只理賠2天,保險公司的說法是阿潘只住院2個晚上,因此只理賠2天日額補償金。 威盛保經公司投資理財部經理賴慧珠表示,如果是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保險公司依照「醫療單據」來理賠,就不會出現上述爭議,日額型住院醫療險便常出現上述爭議。 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從「就醫診斷書」上醫生所撰寫的住院天數來給付,因此像阿潘的情況是第1、2天住院,第3天白天出院,若醫師診斷書上寫2天,就是理賠2天日額,除非可以跟醫師特別情商,寫成3天,或是標註從8月12日住院至月14日,保險公司才會理賠3天日額。 〈爭議2〉到急診室吊點滴,卻不理賠急診津貼 案例:阿寶得了急性腸胃炎,上吐下瀉,到醫院急診室吊點滴,3、4個小時後才回家休息。向保險公司申請急診津貼理賠時,卻被以「不符合理賠條件」為由而拒賠。 一般保險公司對於「急診」的定義是指在急診室待超過6小時以上,才算符合申請急診津貼的條件;或是待超過12個小時以上,就算等同住院,可以請領住院日額津貼。以阿寶的情況來看,並不符合申請門檻。賴慧珠表示,這些相關說明都可以在保單條款中找到,如果想要請領這些保險津貼,就得「想辦法」在急診室待超過一定時數以上,然後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敘述從幾點幾分入院,幾點幾分離院,才能申請相關給付。 〈爭議3〉既有病史被列為理賠除外責任 案例:阿康有胃潰瘍,因此在投保時,被保險公司要求加費承保,條款上還把胃潰瘍與可能併發之疾病列為除外責任,阿康覺得很不公平,保險公司多收他3成保費,除外責任還一堆,那不如不保。 中國人壽理賠部經理蔡榮杰表示,阿康的情況很常見,但也不是從此就無翻身機會。只要在投保後的2年內,胃潰瘍都未復發,阿康可以主動到醫院做體健,由醫師判斷是否已經恢復健康,並開具診斷證明書。阿康只要拿這份診斷證明,並填寫契約變更申請書,便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把胃潰瘍與可能併發症的除外責任刪除。 〈爭議4〉癌症併發症不予理賠 案例:阿美得了子宮頸癌,摘除子宮後,膀胱會下垂,必須定期作復健。但在申請相關費用時,保險公司卻以「癌症後遺症不予理賠」的理由拒賠。 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要我得了癌症,所有跟癌症相關的治療,保險公司就應該賠,因此「防癌險理不理賠併發症或後遺症」也是常見的糾紛,這在保單條款中已解釋清楚,有些保單會賠,有些保單則規定必須是直接針對癌症的治療,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因此民眾還是要看看自己的保單條款,是否將併發症或後遺症除外。 〈爭議5〉先天疾病不理賠 案例:阿珠在孩子一出生後就幫他投保,孩子在3歲時因為疝氣而住院開刀,阿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卻因「該病屬於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賠範圍中」,拒絕理賠。 由於阿珠的小孩是在3歲才發現有疝氣,因此在出生投保時,並不知道有此情形。因此,阿珠可以向醫院調閱小孩出生時的健康檢查表等相關證據,證明出生時並未檢查出與先天疾病相關症狀,阿珠也非惡意隱瞞小孩病情,向保險公司申訴,或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請調停,這樣便能提高理賠的成功率。 〈爭議6〉走路意外扭到腳,意外醫療險卻不理賠 案例:阿亮習慣邊走路邊聽MP3,有天為了閃躲疾行而過的機車,不小心跌倒而扭傷腳踝。他跟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醫療給付時,卻被拒絕,感到很不服氣。 台灣人壽商品企畫部專案經理王永才表示,意外險的理賠定義很明確,只要是外來、突發、非細菌感染而導致的意外,引起的醫療行為,均可申請醫療理賠。因此,以阿亮的情況來看,應該可以獲得理賠。 阿亮之所以被拒,原因就是診斷證明書上的措辭,被醫生寫成「扭傷」而非「挫扭傷」。在保險公司的認定中,扭傷屬於自力所造成的,而非外力,例如走路扭到或是閃到腰,並不符合意外險「外來、突發」的理賠條件,因此下次碰到類似狀況時,不管是否真的是外力所造成,診斷證明書上只要有「挫扭傷」的字眼,就能符合意外醫療險理賠條件。 〈爭議7〉內視鏡切除膽囊,卻無法理賠手術金 案例:阿清前一陣子做了膽囊切除手術,由於現在醫學發達,因此只要做內視鏡清除處理,並不需要真的開刀。不過,保險公司卻不願理賠手術津貼,原因便是阿清「並未實際開刀手術治療」。 除了內視鏡治療外,雷射治療算不算手術?也是常見的爭議。內視鏡或是雷射治療是否算「手術」,可否申請理賠?保險公司間彼此見解不一。有的保險公司認為一定要動刀、要流血才叫手術;有的保險公司彈性較大,認為只要保戶申請理賠的頻率不高,也有治療之實,便可比照開刀手術給予理賠。 賴慧珠強調,民眾想要提高理賠勝算,關鍵就在於「診斷證明書的寫法」。民眾最好事前告知醫師未來有申請醫療險給付的需要,請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的描述字眼盡量「詳述」,例如將「內視鏡切除膽囊」,詳細描述成「以內視鏡處理手術做膽囊切除」,只要在診斷證明書上有寫到「手術」字眼,保險公司便比較沒有立場刁難你。 〈爭議8〉被醫師證明罹患乳癌,保險公司卻要求保戶提出「病理切片」報告 案例:阿芬覺得胸部有不明硬塊,到醫院照了胸部超音波與相關檢驗後,證實是屬於惡性腫瘤,必須積極治療。阿芬在向保險公司申請初次罹癌保險金時,卻被保險公司要求要提出「病理組織切片」報告,才能核准理賠。 根據防癌險的保單條款,保戶在申請相關理賠時,都必須檢附病理組織切片檢查報告單,但隨著醫療進步,有些癌症已經可以透過精密的檢驗,即使不需病理組織切片檢查,也能確定為惡性腫瘤。此時,保戶可以主張「診斷證明書上確定罹癌」,即使不附上病理切片報告,也能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可能還是沒辦法成功申請理賠。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保單條款」行事,且認定保戶也認同保單條款上的相關說明而簽名、投保,因此如果阿芬不提出病理切片報告,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只不過,在實務上,罹癌後需要做相關的放射線治療,或定期回門診追蹤,嚴重者也要開刀切除病變組織,在治療的過程中,保單便會理賠相關醫療支出。 【Smart智富月刊9月號第97期】

Newsღ鼓勵多生規畫津貼 生育3胎最高月領2.3萬

2007年04月02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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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消息捏~真希望趕快通過:p 轉載自奇摩新聞 更新日期:2007/03/27 05:09 記者: 林庭瑤�台北報導 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及實施計畫」研究報告出爐。為解決少子化危機,未來將發放育兒津貼,一名子女家庭每月二千元,兩名子女家庭三千元,三名子女家庭五千元;財政評估可從零歲補助到六歲,但為公平起見,實施日起可溯自六歲以下兒童。 此外,內政部已規畫「保母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計畫」,將按月補助兩歲以下幼兒的家庭保母托育費用,目前依照排富條件不同而有每月三千、四千、六千等三種方案。但與未來規畫的育嬰留職津貼之間,有職婦女只能二擇一;而無職婦女可選托育補助。 盼10年後總生育率達1.6人 依此推估,未來養育三名以上子女的有職婦女最吃香。一旦政策施行,三名子女育兒津貼可領五千元,托育津貼可領一萬八千元,其家庭每月最高可領到二萬三千元。 此外,研究報告規畫,三名子女以上家庭還可能持有「汽車識別證」,享有在高速公路通行費、路邊停車費之減免,在使用公共教育與遊樂等設施上,也會有門票優惠。 厚達千頁的「人口政策白皮書及實施計畫」研究報告終於定稿,也將是六月底內政部將公布「人口政策白皮書」的藍本。這份研究報告中,擬出短、中、長期具體政策,希望能將十年後的總生育率,將從現在一•二人突破到一•六人,總嬰兒數為三十萬人。 發放每名兒童將持續6年 研究報告指出,我政府缺乏統一定期支付的育兒津貼制度,因此,該研究參考先進國家生育政策,研擬給予一名子女家庭每月二千元,兩名子女每月三千元,三名子女以上每月五千元。發放給每位兒童的時間定為六年。 研究報告評估財政負擔,若只考慮該年新生兒,每年育兒津貼預算支出金額為六十五億以上,之後每年增加約三億。若在政策開辦之後,十年預算金額將增加一五七三億元,十年所需的總預算金額為二三七一億元。 上周召開研究報告的討論會上,針對育兒津貼討論相當熱烈,但有與會學者批評,「發放育兒津貼鼓勵生育的效果不大,如果是為了提高生育率,大可不必實施」;另一派專家則認為,「育兒津貼不必與鼓勵生育掛鉤,重點是協助兒童發展,並減輕父母的養育壓力」。 面對少子化衝擊,該研究強調,政策目標要提高婦女的勞動參與率,並降低家庭育兒壓力。各階段目標分別為,第一階段「提倡生育價值」,第二階段「降低家庭經濟負擔」,第三階段「降低家庭照顧兒童負擔」,第四階段「營造友善家庭的職場環境」。 內政部委託這項大型計畫,係由政大社會行政與社工所所長呂寶靜主持,分成少子女化、高齡化、移民政策三個子計畫,其中少子女化研究部分,由中正社福系副教授李美玲主持。這批研究團隊已緊鑼密鼓,將在六月底前研擬完成「人口政策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