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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盃,進決賽後落敗-涵

2015年05月24日
公開
15

從第一場 涵涵跟曾靖琪配雙打 曾靖琪說,我今天每一場都要跟伃涵配 上次自由盃個人賽,跟廖彥茹配一場就輸掉了 靖琪很客氣的說,她可能怕拖累我吧,都不敢打 我跟伃涵默氣較好,我們較好塔配 也事實證明,雙打全勝 連對到雙龍的(第一,第二隻)配的那一場 也是逆轉勝...三比二贏得 涵涵她們以小組冠軍打進決賽後 決賽是小組冠軍對別組的亞軍 抽籤時千拜萬拜....說分組亞軍裡只要別遇雙龍 她們就能進前四強... 偏偏.....抽到雙龍... 第二點,靖琪贏 第三點,雙打贏 第五點...涵涵輸掉後結束...鳴~ 搶四強失敗... -------------- 自由盃個人賽時 六女只有三人,一開始何怡萱媽媽還找我們 問伃涵要不要跟怡萱配 媽媽笑笑的回絶她,不要給怡萱被伃涵拖咵吧 實際上她也明白的講,,,對啊,現在有廖彥茹 五年級二個有伴,不好來跟她們塔配 後來教練安排出豐恩跟怡萱配 讓靖琪跟廖彥茹配... 媽媽火大,,所以問涵涵,妳有沒有被人欺負的感覺 涵涵個性本來就很好,也很少計較事情 加上她應該明白媽媽不喜歡這個球隊了, 她若表現出不滿,要她退球隊不打了 媽媽告訴她...今天這是妳被欺負了 不論球技,球齡...妳要嘛跟彥茹報雙打 不然也是由妳跟靖琪配雙打 教練這樣安排,讓媽媽爸爸都很火 所以最後說服了涵涵,不去參加個人賽 實在也懶得再批評教練了 大有的球隊算被他故意謊廢二年整 連joola四五連二年冠軍的六男組... 現在出去也都打不出別說冠軍 連前四都進不了 今天市長盃,,大有共參賽五隊 中男組二,高男組二,中女一,高女一 除了中男一組有亞軍,其他全敗... 但得亞軍的四男組中... 二個強的下學期已經轉學走掉了 一個到民權,一個到中埔 等升五年級時候,還有二個也準備好再轉學 好啦....都被氣跑後... 大有接下來的二年,還能拿什麼成績呢

104年自由盃國小組團體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2015年04月17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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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自由盃國小組團體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3月2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40005571號函 一、宗  旨:為慶祝自由日,推展青少桌球運動,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20日(星期五、六、日、一)。 七、比賽地點:臺東縣立體育館(臺東市桂林北路124巷24號)。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且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小,合乎分組資格賽者。 (二)參賽選手學籍需滿一年以上之在籍學生,即轉學生限中華民國103年 1月31日(含)以前轉學者方得參賽。 八、比賽項目: 團體賽: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參賽,不得兩校合併或男女混合組隊參 賽,低齡組得參加高齡組,高齡組不得參加低齡組,重複報 名或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其所有組別參賽資格。 (一)、男生10歲組(限93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限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男生12歲組(限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女生10歲組(限93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五)、女生11歲組(限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六)、女生12歲組(限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九、注意事項:團體賽報名以學校為單位,不得兩校合併或男女混合組隊參賽, 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參賽,不得重複報名,違者大會有權取消其 參賽資格。 十、比賽制度: (一)、各組採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五局三勝制,單打選 手可兼雙打,每隊報名參賽選手最少4人,最多6人,每隊教 練報名人數最多3人。 (二)、各場比賽均採五局三勝。 (三)、採勝部、敗部淘汰賽,勝部爭冠、亞軍,敗部爭三、五、七名。 十一、比賽用球:STIGA OPTIMUM 40+三星比賽白球。 十二、比賽用桌:NITTAKU 3250桌球檯。 十三、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04年1月1日出版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四、報名費:團體賽每隊新臺幣700元「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 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十五、報名辦法: (一)凡公私立國小在籍學童設籍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以學校為單位報名 參加比賽,(註明參加組別、出生年月日,不同組別須分開填寫;未 註明者不受理報名) 請填妥本會印製之報名表,將報名資料掃描 存檔,以電子郵件報名,於104年3月 25日17:00 前傳本會報名 專用電 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為免遺漏,請務必將報名資料傳至上列2個信箱(本會收到電子郵件後,會回信收到報名表)。 (二) 請各單位備齊應繳報名費及貼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書正本(須蓋關 防),比賽首日(4月17日)於會場報到時繳交,並領回收據。 (三)報名資料經審核如有資格不符,重複報名或違反報名規定者,由大 會自行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不得異議不另行通知,報名費不退 還。   本會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01室。 本會電話:(02)2778-9942。 本會網址:www.cttta.org.tw 十六、抽籤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正在本 會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事後不得異議。 賽程時間表預計於104年4月9日在本會網站公告。 十七、比賽細則: (一)比賽時選手應按規定時間一小時前到場,比賽時間已到而未能出 場比賽者,由裁判員判定棄權。 (二)各選手請攜帶貼有照片註明出生日期並加蓋校印之在學證明書,遇 資格抗議時,當場不能提出證明者,取消其所有比賽資格及已得之 成績。 (三)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請勿穿著白色運動 服上場),並在上衣背面須縫貼大會發給之姓名布,違者取消其比 賽資格(若大會未提供時,不受此限)。 (四)比賽時間如有變更,以大會競賽組宣布為準。 十八、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前五名。第一至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盃獎狀,第五名 兩名及第7名兩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九、申訴事項: (一)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員之判決 為終決。 (二)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 章,並繳交新臺幣5000元保證金,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由審判 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退回保證金。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 決為終決。 二十、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同意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 修正時亦同。

好傷心

2015年02月08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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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三天 北區共有1492選手參賽 光女仁組(五年級女生)共參賽124位 剩二場就可以進北區最後八席.. 第一天取了前四強 第二天再取八強 最後的八席....涵涵很努力 她都去看了下一場...對到仁愛後 最後一場要跟誰搶...就能進入北區前二十強內了 媽媽不管怎麽灌輸....她太想贏了 想贏就會急...就會失誤 跟仁愛輸掉後...會場上沒哭出來 但一路心情不好..直到離開舅舅家回家的路上 終於忍不住哭了 ------------- 其實第二天輸掉的那一場 她對到的是...龍山-蕭韻玲 之前拿過個人賽冠軍 今年joola盃個人賽第三名的強手 她下場前,媽媽問她 妳一定輸對不對... 她說對... [所以妳不必想太多...當作去練球 跟強手對到,有機會跟這樣的對手打,好好去打看看 不必想輸贏,因為一定輸..不是嗎?] 結果...三比蛋輸 但輸的很漂亮,她打的非常好... 第一局,從頭到尾 你一分我一分....直到9比9 對方連進二球9:11結束 第二局,也是你一分我一分....一直打到8:8平手 最後對方進三球8:11輸 第三局就較差了,一路差2分 最後也8:11輸掉 雖然輸...但輸的她很滿意 她下來後雖然輸...但笑著下來 能跟這樣的對手,打出這種成績..真的很棒 涵自己也說,她三局打下來完全沒緊張耶 ----------------- 所以第三天打到數第二場對仁愛時 她還不太把仁愛放眼裡... 一心想著下一場....決戰二十強 媽媽一直叫她以昨天對蕭韻玲的心情去慢慢打 沒用...她太想贏了 雖然之前輸球有哭過 但這次最傷心...且忍到離開會場好幾小時後... 才忍不住哭出來 媽媽跟爸爸也很替妳難過 連弟弟也一路分析.... 姐姐在臨門一腳輸掉的原因 --------------- ps:最後..涵輸的仁愛戴佳軒進了二十強

2015全國少年桌球菁英賽 競賽規程

2015年02月03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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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國少年桌球菁英賽 競賽規程 奉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30032000號函核准辦理 一、主 旨:為響應政府打造「運動島」,提昇少年桌球技術水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台灣體育總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高雄市教育局、高雄市體育處、台北市體育總會、 高雄市體育會、 臺北市立大學、國立台中高工、高雄市五甲國小。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協會、高雄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新北市體育會 桌球委員會、宜蘭縣立中華國中。 六、執行單位:台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 七、比賽日期:(一)預 賽: 北 區: 104年2月 3、4、5、6、7 、8日(星期二至日)。 中 區: 104年1月30、31日(星期五、六)。 南 區: 104年2月 6、7、8 日 (星期五、六、日) 東 區: 104年1月 31日、2月1日(星期六、日) 。 (二)決 賽: 104年3月7、8日(星期六、日) 八、比賽地點:(一)預 賽: 北 區:臺北市立大學體育館(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中 區:國立台中高工體育館(台中市南區高工路 191 號)。 南 區:高雄市五甲國小體育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424號)。 東 區:宜蘭縣立中華國中體育舘(宜蘭市東港路15-3號) (二)決 賽:高雄市五甲國小體育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424號) 九、參加資格:(一)限103年9月1日註冊在籍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如以個人報名應填寫縣市、校名、年級。 (二)身心健康且無宿疾者。 (三)為提昇競賽水準,本會得邀請外籍學生參加決賽。 十、比賽項目: (一)國小男生智組:限國小六年級學生 (二)國小男生仁組:限國小五年級學生 (三)國小男生勇組:限國小四年級學生 (四)兒童男生組:限國小三年級(含)以下學生 (五)國小女生智組:限國小六年級學生 (六)國小女生仁組:限國小五年級學生 (七)國小女生勇組:限國小四年級學生 (八)兒童女生組:限國小三年級(含)以下學生 十一、比賽方式:採用個人單打賽五局三勝制 (預賽、決賽亦同) 十二、比賽制度:(一)預賽: 1、採用單淘賽制,共舉辦三次賽決定錄取名額。 如果A區智組報名人數偏低,錄取百分比僅1人之組,只進行 一輪比賽,錄取百分比僅2人之組,只進行二輪比賽,錄取百分 比3人以上之組,進行三輪比賽。 ( 視各區各組報名人數,每輪錄取人數進行調整 )。 2、每次賽程結束之球員應立即至競賽組抽籤,繼續參加下一次比賽。 3、各次賽之三、四名(五至八名)為下次賽之種子球員 4、各區各組視報名人數決定錄取參加決賽名額。 5、四區各組共錄取三十二名參加總決賽,各區參加決賽名額於抽籤前 公告之。承辦預賽、決賽單位,各組得推薦一名參加決賽(參賽者應 繳交代辦費400元)。 (二)總決賽: 1、採用單淘賽制,共舉辦三次賽決定排名。 2、第一、二次賽錄取前二名,第一次賽冠亞軍為第一、二名。 第二次賽冠亞軍為第三、四名,第三次賽前四名同列第五名。 3、各次賽之三、四名為下次賽之種子球員。 十三、分區預賽畫分 (一) 北 區:連江縣、台北市、基隆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 (二) 中 區: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金門縣。 (三) 南 區: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四) 東 區: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 十四、報名:(一)時間:自即日起至103年12月20日止。 (二)地點:40445 台中郵政 26–70 信箱 台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 收。 (三)費用:每人新台幣肆佰元整。 (四)填寫制式報名表格,連同報名費於報名時繳交。 (五)每組限填寫一張表格,請勿一張報名表填寫兩組以上。 一張報名表填寫兩組以上者恕不予受理報名 (六)僅受理支票、郵政匯票及郵政現金袋以郵政掛號方式報名。 匯票支票抬頭請填寫 台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 十五、抽籤:未到場抽籤者,由本會代抽,抽籤結果不得異議。 (抽籤原則:同校選手安排在不同區籤,如1/2、1/4、1/8 賽區上屆種子 籤優先安排次序:1、總決賽成績 2、分區預賽成績) (一)預賽: 採用電腦抽籤,預定賽程時間表於 2015 年 1 月15 日在 台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會網站公告。 http//:www.ttta.tw. (二)總決賽: 採用電腦抽籤,預定賽程時間表於 2015 年 2 月26 日在 台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網站公告。 http//:www.ttta.tw. 十六、獎勵: (一)預賽:各組晉級決賽之選手頒給獎狀。 (二)決賽: 1、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給獎金、獎牌、獎狀。 第一名:伍仟元獎金。 第二名:參仟元獎金。 第三名:貳仟元獎金(每組錄取2名)。 第五名:壹仟元獎金(每組錄取4名)。 獎金總額:壹拾貳萬捌仟元 2、決賽智、仁組前八名之選手,將獲得參加104年少年國手選拔賽資格。

生達盃

2014年12月05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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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屆『生達盃』全國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慶祝『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47週年並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體育,提倡桌球運動,提昇國內桌球水準,特舉辦『生達盃』全國桌球錦標賽。 二、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桌球協會、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臺南市體育總會、南天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市議員李退之服務處。 五、比賽日期:103年12月5日、6日、7日(星期五、六、日)。 六、比賽地點:臺南市新營體育館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 七、比賽資格: (一) 社會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組隊參加。 (二) 國小組參賽學童限學籍滿一年以上(102年12月1日前)在籍學生,以同一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三) 國小組學童得升級合組,但不得降級合組,即中年級組得參加高年級組,高年級組不得參加中年級組。 (四) 國小組學童各組同一學校限報名二隊參賽,社會團體各組同一單位限報名二隊參賽。 (五) 國小團體組/社會團體組:不能跨性別組隊(即女童/女子不得跨組參加男童/男子團體組;男童/男子不得跨組參加女童/女子團體組) 八、比賽組別: (一)國小男童高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二)國小女童高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三)國小男童中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下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四)國小女童中年級團體組:凡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下在校學童,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五)社會男子團體組:凡中華民國男性國民,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最多限報名一位102年103年中華民國桌球國手。 (六)社會女子團體組:凡中華民國女性國民,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最多限報名一位102年103年中華民國桌球國手。 (七)個人全能組:不分國籍、性別,皆可報名參賽。 九、比賽方式: (一)團體組:○1.國小團體組:採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 五點制團體賽,單打得兼雙打。 ○2.社會團體組:採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 五點制團體賽,單打不得兼雙打。 (二)個人全能組:○1.採五局三勝『左右手輪打』制。 ○2.比賽用球:Nittaku 44mm 橘色球。 附 註:全能組『左右手輪打』制(即每點第一局用正手、第二局用反手、第三局用正手、第四局用反手、第五決勝局先用正手比賽、發球員先用正手發、接二分後,換為用反手發、接二分,依此輪換直至該局分出勝負,當一方先得5分,雙方應互換方位繼續比賽。若比數為十比十打成平分(Deuce)時,則雙方依續用正手、反手繼續比賽到勝負為止),其餘各組均依桌球規則進行比賽。 十、比賽制度:採二次單淘汰賽,勝部打冠、亞軍,敗部打三、四名。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出版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二、比賽用球:Nittaku 40mm白色球。 十三、比賽用桌:Nittaku桌球檯。 十四、報名辦法: (一)國小組以學校為報名單位,需填妥大會印製之報名表,並加蓋學校鈐記印章。社會組以球隊為報名單位,填妥大會印製之報名表,並加蓋負責人印章,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參賽,如有重複報名者,由大會裁定歸屬隊伍,不得異議、若有異議則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註:報名表亦可至生達公司網站http: //www.standard.com.tw「公益活動」全國桌球賽選項頁面下載。 (二)日期:即日起至103年10月17日(星期五)止,以通信報名為主,依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表請書寫工整或電腦打字以便秩序冊製作並請填寫領隊或教練可即時連絡之手機電話以便緊急事項連絡。 註:報名時需同時交付"報名表"及"預繳報名費"。 (三)地 點: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54號,電 話:06-6361516轉5288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社教活動桌球組聯絡人:黃彥錦 傳 真:06-6332775 e - mail:[email protected] (四)報名費:每隊預繳報名費新台幣壹仟元正(限郵局匯票/受款人:黃彥錦),於報到比賽後退還,如未參加比賽,該報名費不予退還,移為大會獎品費用。未於報名期限內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賽。 十五、人數: (一)各隊含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隊員(包括隊長)最多8人。 (二)經報名註冊後,隊職員選手一律不得增加或變更。 十六、抽籤及領隊會議:未出席者由大會代為抽籤,對會中所議決事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一)時間:103年11月5 日(星期三)下午一時三十分。 (二) 地點: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會議室(臺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54 號)。 (三)上屆前六名,得列為種子隊。 (四)各組報名未滿八隊時,則不予比賽。 十七、申訴: (一)比賽中之爭議如規則上無明文規定,以裁判判決為終決。 (二)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前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3,000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退回保證金,否則充為大會獎品費。 (四)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 十八、附則: (一)103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七時卅分起辦理報到手續,八時卅分舉行開幕典禮,各隊請穿著運動服裝參加典禮。 (二)比賽時間依秩序冊規定,各隊應提早三十分鐘到場。如比賽時間更動,以競賽組之報告為準,未到以棄權論。 (三)○1國小組參賽選手應攜帶在學證明(在學證明須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個人照片且必須詳細記載就學日期或轉入日期)。 ○2社會組請攜帶貼上個人照相片之有效證件以備查驗,如遇有資格問題當 場不能提出者以棄權論。 (四)參賽選手上衣背面須縫貼大會發給之姓名布條,違者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五)比賽當日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原因時,則比賽日期順延或停辦(另行通知)。 十九、獎勵: (一) 準時辦理報到並參加開幕典禮之隊伍,由大會提供精美紀念品。 (二)各組取前五名(第五名取2個名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金,如下表: (三)國小組各得獎學校,將由大會報請教育部、縣市教育局備查。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取2個名額) 國小男童 高年級團體組 12,000元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3,000元 國小女童 高年級團體組 12,000元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3,000元 國小男童 中年級團體組 12,000元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3,000元 國小女童 中年級團體組 12,000元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3,000元 社會男子 團 體 組 18,000元 12,000元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社會女子 團 體 組 18,000元 12,000元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個人全能組 (以禮券代發) 2,500元 2,000元 1,600元 1,600元 1,000元 二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報請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同意後,修正公佈實施。 二十一、本規程經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03年05月30日中桌協 字第1030000152號函 核准辦理。

第47屆國語日報杯全國國中小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2014年11月11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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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屆國語日報杯全國國中小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本競賽規程奉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03年4月25日中桌協字第1030000105號函核准在案 @ 宗  旨:為推廣全民體育暨桌球運動水準,特舉辦本比賽 A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三商美邦人壽 財團法人聯華電子科技文教基金會 B 比賽組別: (一)國小四年級男生組 (二)國小四年級女生組 (三)國小五年級男生組 (四)國小五年級女生組 (五)國小六年級男生組 (六)國小六年級女生組 (七)國中男生組 (八)國中女生組 以上各組分團體賽、單打賽、雙打賽,三項錦標賽。 C 參加資格: (一)全國各公立或立案的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都可以參加。 (二)團體賽以校為單位男女生分別組隊,不得兩校合併組隊(人數 不足以組隊者,可報名參加單打賽、雙打賽)。 (三)學籍以九月五日(含)前入學為基準。 D 比賽制度與參加人數: (一)以上各組團體賽都採五人五分制(全部是單打)。 (二)團體賽、單打賽、雙打賽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 (三)團體賽每校男女生可各報名二隊為限,每隊職員:領隊、教練、 各一人,隊員(包括隊長)最多八人。 (四)以上各組單打賽、雙打賽每人擇一報名。 E 比賽日期:103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6日(星期日)共六天。 F 比賽地點:新北市板橋體育館(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8號)。 G 報名日期:10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截止。 H 報名手續: 採用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mdnkids.com(註明校名、隊職員姓 名、肄業年級、職員在校職務),並將報名費,用匯票(收款人請填國 語日報社)或報值函件掛號郵寄台北市福州街二號國語日報杯全國桌 球錦標賽籌備會。聯絡電話:(02)2321-3479 FAX:(02)2351-4471 陳建誌副總幹事或黃如廷小姐。 I 報 名 費: 團體賽每隊1500元,單打賽每人300元,雙打賽每組300元。  J 抽 籤: 103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十點,於本社11樓禮堂抽籤,排 定賽程。各隊應派代表出席;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K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最新規則。 L 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公證的40mm比賽用白球。 M 獎 勵: (一)各組取前五名,優勝隊伍及個人一律按名次頒發獎杯獎牌獎狀 及獎金。 (二)成績由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報請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 國桌球協會、新北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備查。 (三)獎金:團體賽: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2 名並列)各得2,000元,以上皆頒發獎杯和獎狀,第五名(4 名並列)各得獎狀乙張。單打賽: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 元,第三名(2名並列)各得1,000元,以上皆頒發獎牌和獎 狀,第五名(4名並列)各得獎狀乙張。雙打賽:第一名4,000 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名並列)各得2,000元(雙 打賽獎金二人合得),以上皆頒發獎牌和獎狀,第五名(4名並 列)各得獎狀乙張。 附註:團體賽各組報名隊數五至八隊取優勝二名,九至十二隊取優勝 四名;單打、雙打賽各組報名人數九至十六人取優勝二名,十七 至二十四人取優勝四名,團體賽各組報名四隊(含)以下及個人 賽各組報名八人(含)以下將取消該組比賽。 N 比賽細則: (一)各組選手必須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備查核;當場無法提 出證件者,取消該員比賽資格,該點以Ο紀錄;但不視為棄權, 該點以下之各點仍可繼續比賽。 (二)各隊如棄權或冒名頂替或所排名單任一點因未到而判棄權者, 取消該隊(員)之資格,其已比賽之成績全部不予計算,並不得 再賽。 (三)各隊應按預定比賽時間提前半小時到場,並填寫及提出出賽名 單,如比賽時間有所變更,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如因場地 及時間之需要,而採行分桌式比賽,各隊(員)須按指定球檯出 場比賽,不得異議,未出場者則視同棄權。 O 申  訴: (一)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 (二)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點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雙包案時,由當事球員於賽前向大會表示其所屬球隊,否則裁 定以第一次被排上名單之球隊為所屬球隊,球員不得異議。 (三)合法之申訴,於該場比賽結束三十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 練簽章,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1000元,抗議成立時退還, 否則由大會充作獎品費。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之裁定為終結, 不得再訴。

中正盃-第三天

2014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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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敗淘汰賽 原本籤運好到不行的... 總共32所國小... 真正的強敵都在另一組16裡 去年中正盃的冠軍得主: 民權 我們在joola輸掉的: 新街 最近的強敵: 龍山-A 以joola個人賽五年級組的前五名中,佔了三四個人組成的新對手 [新和] 還有龜仁,仁愛,信義等--- 一堆強校在上半部,讓他們互相殘刹- 最後的強者 跟我們打冠亞賽 我們下半部啊...閉著眼睛打 只有第四天遇到 [高雄五甲] 輸了五甲...去搶第三名 就只有一個對手五甲的下半部....怎知~唉~ --------------------- 只要一路贏每天只須要打一場 第一天對 [林森] 第二天對 [龍山-b] 第三天對 [雙龍] 第四天對 [五甲] 再來爭冠亞軍賽應該是 [民權 或 龍山A ] 32所國小...但我們只須要打五場就結束 誰知啊....誰猜到 現在的 [雙龍] 不是我們對手... 涵涵他們怕的對手[雙龍]去年畢業了 那組畢業的雙龍...佔了去年的國手二名 大家都說現在的[雙龍]好打 六個選手程度很平均...球技很穩都不差 但沒有怪咖...不難打 我們正在打時...[宜蘭國小]的教練見狀, 跑來跟我們哭喊 (千萬別輸啊....) 因為他們在敗部...等著今天的47場輸的要去敗部跟他們打 他們想跟 [雙龍]打,不想對到 [大有] 但...拼到第五點的第五局 還是輸了 輸到敗部,原本要再打很多場才能爭第三名 下午不能回去了,開始打敗部的第一場 不順就是不順 [宜蘭] 跟 [大有] 原本也不是什麽硬戰 也不須要花太大腦筋去讓教練排點 打完[宜蘭]後的賽程...就真的得花一點腦力去排 宜蘭也打到第五點的第五局 還真的連輸二場 雙敗就淘汰啦..... 媽媽心裡是想....早敗也好啦 總比週一請假....打了一二場後才敗來的好多了 --------------- 小朋友當然很傷心,沒話說 但伃涵就被媽媽罵...叫教練回去叫她罰站 下場後媽媽就了解到 曾靖琪對到 [宜蘭]的對手是強手,不好應付 我們不能依懶第五點來決定輸贏 叫她跟廖彥茹的[雙打] 絶對不能輸 其實雙打不是難贏啊...機會很大 你一局我一局的弄到2:2 第五局時....也是差幾分輸掉 實在太不應該了 我們的三四強,被他們的一二強吃掉... 我們的1,2強贏他們弱者,發揮不到效果 所以只能靠雙打來拼輸贏 這次除了林森那場外,,其它教練都讓涵涵打雙打 氣都氣死... 媽媽一直跟涵涵講...至從黃鈺涵退隊後 若她不強起來,很難.... 明明練球時練的很不錯... 就是一下場不怎麼要緊的態度.... 從三年級開始跟著幾個姐姐,她的輸贏都沒什麼要緊 反正她輸後面有人救起 所以這次連輸雙龍跟宜蘭 說是排點錯誤.... 但... 若我們女兒爭氣一點.....今天就輸了 爸爸媽媽都你的要死... 說是小孩下場比,家長比小孩還緊張

中正盃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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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第38屆全國中正盃國小組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9月4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30027003號函辦理 一、宗 旨:為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提高桌球技術,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桃園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桃園縣政府體育處。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民國10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星期五、六、日、一)。 七、比賽地點:桃園縣青溪國中(桃園市中山東路124號)。 八、參加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小學且合乎分組資格者得 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不得兩校聯合組隊或男、女生合併 組隊。 (二)每人限報名ㄧ組參賽,中年級組得參加高年級組,高年級組不得 參加中年級組。 (三)參賽選手學籍需滿一年以上之在籍學生,即轉學生限中華民國102 年9月1日(不含)以前轉學者方得參賽。 九、比賽項目:(一)國小男生中年級組團體賽:限就讀四年級(含)以下。 (二)國小男生高年級組團體賽。 (三)國小女生中年級組團體賽:限就讀四年級(含)以下。 (四)國小女生高年級組團體賽。 十、比賽制度: (一)各組採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五點三勝制單打不可兼雙打, 每隊最多報名8人。 (二)各場比賽均採五局三勝。 (三)採勝敗部淘汰賽,勝部爭冠、亞軍,敗部爭三、四、五、七名。 十一、報名辦法: (一)凡公私立國小在校學童設有學籍滿一年以上(在籍連續滿1年以 上者),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單位參加,每項每單位至多可報名2隊 參賽,請填妥本會印製之報名表。 將報名資料掃描存檔,以電子郵件報名,於103年10月 8日17:00 前傳本會報名專用電 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為免遺漏,請務必將報名資料傳至上列2個信箱(本會收到電子郵件 後,會回信收到報名表)。 (二) 請各單位備齊應繳報名費及證明文件,於比賽首日( 10 月31日) 於會場報到時繳交,並領回收據。證明文件貼有相片之在學證明書, 並註明就學日期(如有塗改視同無效)否則不予受理,如有填寫不實 時,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三)報名二隊以上之單位如名單有重複報名時,大會有權任意刪除其ㄧ, 不得提出異議。 十二、報 名 費:每隊新臺幣600元。(比賽首日( 10月31日)於會場報到時繳交,並領回收據)。 十三、抽籤日期:民國103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4:00正,在本會舉 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事後不得異議。 十四、比賽用球:ADIDAS 40mm三星白色桌球。 十五、比賽用桌:STIGA ST-925桌球檯。 十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102年1月1日出版之桌球規則。 十七、比賽細則: (一) 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請勿穿著主體 白色運動服),並在上衣背面須縫貼大會發給之姓名布,違者 取消其比賽資格(若大會未提供時,不受此限)。 (二) 選手應依比賽時間提前1小時到場,如遇比賽時間更改,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違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三) 凡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出場比賽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及所得成績。 十八、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前7名,前4名由大會頒發獎盃,5-7名頒發獎狀以 資鼓勵 (第五名取二隊,第七名取二隊)。 十九、申訴事項: (一)比賽進行中發生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員 判決為終決。 (二)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 或教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 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退回保證金,否則 充為大會比賽經費,其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 修正時亦同。

第二十屆觀音盃

2014年10月24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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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紫雲巖第二十屆「觀音盃」全國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依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中桌協字第1030000072號辦理 一、主 旨:提昇桌球技術水準,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 二、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國立清水高中、清水義勇消防隊、臺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 臺中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清水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清水桌訓中心 五、比賽日期: 103年10月24-26日(星期五、六、日) 六、開幕地點: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 七、比賽地點: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 國立清水國中 八、比賽組別:團體賽:國小男生甲組(國小5.6年級) 國小男生乙組(國小4年級以下) 國小女生甲組(國小5.6年級) 國小女生乙組(國小4年級以下)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壯年男子組、壯年女子組(40歲以上) 長青男子組(56歲以上) 個人賽:菁英男子單打、菁英女子單打 九、參加資格:1.社會組:資格不限,歡迎桌球同好自由組隊參加。 2.壯年組:出生日期為民國 63年次(含)以前出生者均可自由組隊參加。(出賽時請攜身份證件以備查核)。 3.長青組:民國48年次(含)以前出生者均可自由組隊參加(出賽時請攜 身份證件以備查核) 3.學生組:(1)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報名。 (2)各校報名隊數不限。 (3)參賽時請攜帶學生證,以備查核。 (4)乙組可參加甲組比賽,但甲組不得參加乙組比賽。惟每人限報一隊,若重複報名時,以最先出賽之隊伍為準。 4.菁英單打:資格限制(1)101、102、103年度中華桌球國手,(2)102、103年第青少年國手,(3)主辦單位推薦男女各4名優秀選手參賽。 十、報 名:1.時間:自103年9月8日起至10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 2.報名方式:請至業餘桌球好手之家網站http://yctu.org /報名。完成 後請隔天至業餘桌球好手之家網站確認。 4.人數:每隊報名選手人數不得超過8人,超過時大會將予刪除。 十一、比賽方式:採6人5分制團體賽(單.單.雙.單.單)單雙不得兼。 十二、比賽用桌、球:DONIC比賽用球桌,DONIC(40mm)白色比賽球。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十四、比賽細則:1.球員每人限報一隊,若重複報名時,以最先出賽之隊伍為準。 2.女生不能參加男生組比賽。 3.若參賽資格有爭議時,無法立即提出身份證明者,該點以棄權論,並取消該點以後之比賽資格。 4.各隊得於10/10日前更改名單,逾時概不受理,請各隊見諒。 十五、開幕典禮:103年10月24日上午11點30分,於紫雲巖文化大樓。 為提倡優良運動員精神,請各隊務必撥冗參加。 十六、獎 勵:1.凡與賽人員,由大會贈送精美禮物,並提供午餐。 2.各組錄取名額如下 (1) 各組參賽隊(人)數不足8隊(人)時,錄取前3名。 (2) 各組參賽隊(人)數8-31隊(人)時,錄取前4名。 (3) 各組參賽隊(人)數超過32隊(人)時,錄取前8名。 由大會頒贈獎金(前3或前4名)、獎盃、獎狀及獎品。 3.團體賽各組冠軍隊教練,由大會頒贈指導獎。 十七、獎金分配: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長青男子組 10000元 7000元 5000元 3000元 壯年男子組 10000元 7000元 5000元 3000元 社會男子組 15000元 10000元 6000元 5000元 壯年女子組 10000元 7000元 5000元 3000元 社會女子組 10000元 7000元 5000元 3000元 國小男生甲組 7000元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國小男生乙組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國小女生甲組 7000元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國小女生乙組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精英單打 男 15000元 10000元 6000元 5000元 精英單打 女 10000元 7000元 5000元 3000元

joola

2014年09月18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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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十三屆「JOOLA盃」全國桌球錦標賽 一、 宗 旨:為提倡正當娛樂,推展桌球運動,提昇桌球技術,發掘優秀選手為桌壇明日之星,特舉辦本比賽。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體育總會。 六、 贊助單位:JOOLA德國總公司、 臺灣總代理:弘仁貿易有限公司。 七、 比賽日期:103年 9 月19、20、21日(星期五、六、日)。 (9月19日8:30報到 9:00開始比賽)。 八、 比賽地點: 臺南市桌球館( 臺南市東豐路458號)。 九、 比賽項目: 1.國小男童團體四年級組 7.國小男童個人四年級組。 2.國小女童團體四年級組 8.國小女童個人四年級組。 3.國小男童團體五年級組 9.國小男童個人五年級組。 4.國小女童團體五年級組 10.國小女童個人五年級組。 5.國小男童團體六年級組 11.國小男童個人六年級組。 6.國小女童團體六年級組 12.國小女童個人六年級組。 十、比賽資格: 1.凡國內公私立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以學校為報名單位,不得兩校合併 或男女混合組隊參賽,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參賽,不得重複報名。 2.團體參賽選手學籍需滿一年以上之在籍學生,即轉學生限中華民國 102年9月1日(不含)以前轉學者方得參賽。 個人參賽選手不受學籍一年以上之限定,以就讀學校為單位報名。 3.團體採五分制(5點全部單打,比賽下場最少5人,最多可報名7人)。 十一、比賽制度:採五局三勝制。 十二、比賽辦法:團體雙敗淘汰或分組循環,視隊數而定。 每組隊數未達8隊取消該組比賽。 個人採單淘汰賽。 十三、比賽用球:JOOLA三星白色比賽球。 十四、報名: 團體每隊報名費1200元,個人報名費300元,報名請於103年8月22 日前寄達至本會(通訊報名者郵件於8月22日前送達本會為準) 未繳報名費或逾期不受理。 報名地址:70457臺南市北區東豐路458號臺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收。 匯票郵寄請指名「臺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為受款者電話06-2758801。 十五、抽籤日期:103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四點整, 在臺南市桌球館一樓會議室舉行(臺南市東豐路458號) 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事後不得異議。 十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102年1月出版最新桌球規則。 十七、獎勵: 團體組:(前八名均頒發獎狀) 冠軍 獎金獎品共值 15,200 獎金 12,000 新款T恤8件 亞軍 獎金獎品共值 11,200 獎金 8,000 新款T恤8件 並列 第三 獎金獎品共值 9,200 獎金 6,000 新款T恤8件 ( 3-4名 ) 並列 第五 獎品共值 3,200 新款T恤8件 ( 5-8名 ) 個人組 :(前八名均頒發獎狀) 冠軍 獎金獎品共值 4,000 獎金 3,600 新款T恤1件 亞軍 獎金獎品共值 2,800 獎金 2,400 新款T恤1件 並列 第三 獎金獎品共值 1,600 獎金 1,200 新款T恤1件 ( 3-4名 ) 並列 第五 獎品共值 400 新款T恤1件 ( 5-8名 ) 十八、比賽細則: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符合規則規定之運動服出場, 並請參賽選手隨時攜帶在學證明(內需有相片及入校時間) 如遇資格抗議時,而當場提不出證明者,視同資格不符, 取消其比賽資格,所賽成績不予計算,該球員不得再出場 參加任何一場比賽,參賽選手應隨時準備出場比賽, 經大會廣播三次而不出場比賽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所賽成績不予計算,爾後不得再出場任何一場比賽。 十九、本比賽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並公佈實施之。 二十、本競賽經中桌協103年2月18日字第1030000040號函核准辦理。 二十一、上網查詢及比賽辦法下載:WWW.JOOLA.COM.TW 。

縣長盃

2014年05月31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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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長盃 地點-青溪國中 今天對涵涵來說很重要的日子 第一次帶頭參賽 她帶著另一個四年級女生 (為了打桌球從南崁錦興國小轉來的) 當然她們二個近期都搭配練雙打 默契也都練的不錯 跟四位二年級的小學妹 教練幫她們報名女生中年級組 這是涵涵第一次當一號 之前都是越級跟著姐姐們當五號,墊背的 這次的縣長盃是單雙可以重復 所以教練給涵涵排每一場都負責第二點,跟第三點的雙打 跟就涵涵第一次參賽一樣 教練讓二年級的小妹妹們排第一點,去練習,學習 輸贏不重要,把重心壓在2,3,4點上 所以媽媽交待涵涵 教練把你抓在第二點,,,妳一定要贏 雙打也贏了,就有機會 廖彥茹跟二年級的其中一人贏了就有機會再打下一場 第一次感覺到這場比賽她是重要的 不像之前,她就現那些二年級小妹妹 輸贏都沒差,反正有四個姐姐罩著....她一點責任也沒 第一場 雙龍-藍 第二場 義興國小 第三場 八德國小 媽媽盤算了只要贏義興跟八德 就可以進決賽了 每組取二所,冠亞軍可以進入決賽 自由盃跟國語日報盃時 雙龍的中年級女生是進前五名的 所以跟本不敢指望我們能打贏雙龍的中年級女生 沒想到 第一點 ---輸 第二點涵涵---- 贏 第三點雙打---- 輸 第四點廖彥茹---贏 二比二 還好...還好... 雙龍可能太有自信 打算前四點就贏我們,,他第五點放個體操高手 桌球菜鳥來對應 所以我們的二年級妹妹,,很生澀的贏回來 一群小朋友好開心 跳起來說,,,耶~可以進決賽了 -------------------- 對付義興跟八德對涵涵來說 太容易了 所以連贏三所國小..以小組冠軍之名進入決賽 四強賽中-對付大成國小-A隊 這一場陳教練親自來指導 涵涵跟對手拉到二比二 第五場..時涵涵3對方8 教練已經搖頭.... 我們喊暫停,打斷對手氣勢 教練把涵涵叫來,告訴她 [不準去看幾比幾,你只要專心打你的球] 之前在其它比賽場中... 我就聽到龍山的年輕教練就說 [我不信有連贏八球的奇績] 他們那一隊接受輸球了 沒想到...涵涵真的可以3:8一路追到11:8 中間連贏四球追到7:8時對方教練喊暫停 試圖打斷涵涵的氣勢 接下去打,涵涵一樣不受影響 一打進11球,教練回頭問我 [ 剛才不是3:8 這樣也可以贏 ? ] 是的...早上對雙龍藍時候,何怡宣爸爸也跑來跟我說 [只有妳們伃涵可以這樣] 那一場她也是一樣一路落後,一路不放棄 這樣追回來的 對方輸一局哭一局 她有這個本事... 她技術還沒別人好,但她穩定度比別人高 涵涵不會因為落後就生氣! 放棄! 她可以撐到最後一刻,運動家須要這個 ------------------- 今天四強賽中涵涵雖然贏 廖彥茹跟涵涵的雙打輸了 廖彥茹的單打也輸了 最後搶四強失敗 涵涵心情很差,到開車出來 一句話都講不出來,她難過極了 她們並不打算打進冠亞軍 她們約定好要打到四強,爭三四名的 沒想到失敗了 第一次看她這麼難過,媽媽心裡也不好過 還好,她懂得 以前跟著姐姐們打,她們也從來不怪她打輸球 所以她也不會怪其他隊友...這真的是好運動員表現 --------------- 媽媽跟她說 涵涵妳今天表現很棒很棒了 她負責的每一場單打都贏.... 她把媽媽交待的責任做到了 這是中年級賽,所有對手跟你同年或比你小 且你帶頭...妳決對不能輸 你輸了整組就掛了 只要你負責的單打跟雙打都贏,就有機會了 慢慢的聊一聊,她心情也轉好了

自由盃五年級組_冠軍

2014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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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坐火車、熱身練球 3/14 第一天女生沒賽程(媽媽中午坐火車、六點多到台東) 3/15 第二天 大有vs紅葉 1點 蔡豐恩3:0 2點 涵涵 3:0 3點 怡萱配豐恩 3:0 今天贏了,一路贏的話、明早跟石牌打;明下午跟龜仁打 跟龜仁那場是硬戰,能夠打贏就順利在後天對上五甲 就跟五甲爭冠亞軍了 這是教練跟家長及球員們都一致想好的賽程 3/16 第三天一到賽場, 石牌被林園打掉了 所以大有vs林園 1點 怡萱 4:1 2點 曾靖琪 2:3輸 3點 怡萱配豐恩 3:0 4點 豐恩 3:0 林園這場不好打,四點加起來打了2個小時才贏 她們正在打林園時,隔壁桌正是龜仁對鄧公 幾個可愛的女生,連我幫自己人拍手加油時,說不用拍手了。 我問為什麼?,她們一臉沒什麼的說,我們不可能輸林園啊 就幾個小女生偷偷幫鄧公加油, 還說:鄧公我愛妳,一定要打贏龜仁喔。 沒想到,大家跌破眼鏡的 大有都不一定打的贏的龜仁,鄧公辛苦把龜仁打跨了 同時聽到另一組的消息 我們的冠軍強敵...五甲被新街打輸了 所以全部猜錯... 以為石牌,龜仁,,再來五甲 沒想到是林園,鄧公,新街...沒一場猜中 大有才打完二場,開始聽到冠軍就大有了的聲音 沒錯...我一直不能理解的, 為什麼她們能輕易打贏鄧公跟新街,,, 明明他們是打敗五甲跟龜仁的強者啊 對鄧公時,輕鬆贏了 1.曾靖琪 3:0 2.蔡豐恩 3:0 3.何,蔡 3:0 到今天來男生都輸光了... 一整票人就為了等女生星期一打冠軍賽 新街的賽程同樣是前三點.. 1.曾靖琪 3:0 2.蔡豐恩 3:0 3.何,蔡 3:0 在雙打贏第一局後,黃玉涵就臉色開始變,,, 來五天,她一場都還沒打 連最菜的涵涵都打了一場,碰到球桌了 其實每一場都有排到啦,,,誰知大有幾乎只打三點就結束 冠軍一拿到手.. 黃玉涵先哭,再來就蔡豐恩跟何怡宣,三個女生都哭了 黃玉涵本來就沒到球想哭了 不知蔡跟何誰講了句"妳都沒打到,....."等~說了類似的 幾個女生就有點耍性子,接著就哭成一團.... 而涵涵一貫的事不關己 她從來不介入小女生之間的搞小圈圈這種事 吃著她的便當... 所以嚴教練就說:若蔡豐恩個性跟伃涵一樣的話,沒人可以打贏她了 就醬...就醬~ 只有對林園那一場打的很久... 剩下一點也不刺激....才打二場就被內定冠軍了

103年第38屆自由盃國小組團體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201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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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 年1月 24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30002357號函辦理 一、宗  旨:為慶祝自由日,推展青少桌球運動,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14日~17日(星期五、六、日、一)。 七、比賽地點:臺東縣立體育館(臺東市桂林北路124巷24號)。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且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小,合乎分組資格賽者。 (二)參賽選手學籍需滿一年以上之在籍學生,即轉學生限中華民國102年 1月31日(含)以前轉學者方得參賽。 八、比賽項目: 團體賽: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參賽,不得兩校合併或男女混合組隊參 賽,低齡組得參加高齡組,高齡組不得參加低齡組,重複報 名或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其所有組別參賽資格。 (一)、男生10歲組(限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男生11歲組(限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男生12歲組(限9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女生10歲組(限9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五)、女生11歲組(限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六)、女生12歲組(限9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九、注意事項:團體賽報名以學校為單位,不得兩校合併或男女混合組隊參賽, 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參賽,不得重複報名,違者大會有權取消其 參賽資格。 十、比賽制度: (一)、各組採四單一雙(單、單、雙、單、單)五局三勝制,單打選 手可兼雙打,每隊報名參賽選手最少4人,最多6人,每隊教 練報名人數最多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