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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桃園區國民中小學游泳市運代表隊選拔

2016年06月15日
公開
64

105年桃園區國民中小學游泳市運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選拔優秀選手代表桃園區參加105年桃園市運動會。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區公所 四、承辦單位:青溪國小 (承辦人:彭意豐老師;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3347883#311) 五、參加單位:凡本市轄內各國民中小學,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六、比賽地點:青溪國小游泳池。 七、比賽時間: (一)國小組:105年6月15日(星期三)9:00開始比賽(各隊請於8時30分前報到並讓選手進行熱身,比賽前20分鐘檢錄)。 (二)國中組:105年6月15日(星期三)13:00開始比賽(各隊於12時30分前報到並讓選手進行熱身,比賽前20分鐘檢錄)。 八、組別: (一)國小男生組【簡稱小男組】。 (二)國小女生組【簡稱小女組】。 (三)國中男生組【簡稱國男組】。 (四)國中女生組【簡稱國女組】。 九、參加資格: (一)各組參加選手需設籍桃園市滿一年以上(民國104年7月29日以前設籍者)。 (二)國小組:參加比賽之運動員必須是本市各國小註冊之在籍學生,實足年齡不超過12歲者,在民國93年09月01日【含09月01日】以後出生者。 (三)國中組:參加比賽之運動員必須是: 1、本市各國中註冊之在籍學生,實足年齡不超過15歲者,民國90年09月01日【含09月01日】以後出生者。 2、本市各國小及境外遷入且實足年齡超過12歲之國小應屆畢業學生,93年08月31日【含08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四)參加各項比賽之運動員,出場比賽時國小組得以在學證明書貼相片蓋騎縫章,國中組得以學生證替代以備查驗,當場提不出證明文件者,不得參加比賽。 (五)以上各組參賽之運動員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各參賽學校指定公立醫院檢查,認定性別及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 十、競賽項目: (一)國小組: 1、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 2、仰式:50公尺、100公尺。 3、蛙式:50公尺、100公尺。 4、蝶式:50公尺、100公尺。 5、混合式:200公尺。 (二)國中組: 1、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 800公尺(限女生組)、1500公尺(限男生組)。 2、仰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3、蛙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4、蝶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5、混合式:200公尺、400公尺。 十一、報名時間:105年05月25日(星期三) 中午12時起至06月0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請各校至桃園市體育競賽資訊網站(網址:http://sports.ckjhs.tyc.edu.tw)報名。大會相關資訊亦將公佈於桃園市體育競賽資訊網站。 十二、報名人數: (一)本次比賽以取得選手成績做為選拔依據為主要目標,故每一單位在每項比賽中無報名人數限制,亦取消每一參賽運動員至多參加二項的限制,惟請各校斟酌選手實力及體力報名。 (二)接力項目由各單項成績為依據擇取組隊,另行協調,因此若選手有意爭取接力項目者,請務必參加各單項項目的比賽以取得成績。例如欲參加市運國小組4×50公尺自由式接力者需參加50公尺自由式單項;欲參加4×100公尺自由式接力者需參加100公尺自由式單項;欲參加市運國小組4×50公尺混合式接力者需參加50公尺其中一式單項(目標項目);欲參加國中組4×100公尺自由式接力即必需參加100公尺自由式單項以此類推。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游泳規則(2014-2017年版)。 十四、參加辦法: (一)各單位參加經費由各單位自理【參加選手當日所需餐點及飲水由區公所提供】。 (二)採預先報名制,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接受個人報名。凡經註冊者均應出場比賽不得任意棄權。 (三)各單位之註冊表格經註冊後概不接受增刪,或更改運動員、職員姓名及變更運動員參加競賽項目,請各單位事先慎重辦理。 (四)各單位應設領隊、指導、管理各一人,負責指導及管理該單位運動員,並負與大會聯繫之責。 (五)報到及比賽場地、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地點均於青溪國小游泳池。 (六)報到及比賽時間: 1.國小組105年06月15日(星期三)08時30分前完成報到並領取秩序冊;09時00分開始比賽。

105年全國蹼泳分齡賽競賽

2016年05月27日
公開
57

105年全國蹼泳分齡賽競賽規程 (105.04.15-2) 一、宗 旨: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署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運動協會蹼泳委員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國中四維小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 5年 05月 28-29日﹙星期六、﹚共二天 七、比賽地點: 國際游泳池 (802 高雄市 中正一路 94 巷 1號) 八、報名資 格:設籍中華民國並完成協會選手註冊登錄者 九、報名級別: (分男、女組別 ) ※成人 組: 成人 V2 級: 45 歲以上 (民國 60 年 12月 31日(含)之前 出生者 )。 成人 V1 級: 35 -44 歲(民國 61 年 1月 1日至 70 年 12月 31日出生者 )。 成人 V0 級: 29 -34 歲(民國 71 年 1月 1日至 76 年 12月 31日出生者 )。 ※青少年組: A級: 18 歲以上 (民國 87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者 )。 B級: 16&17 歲(民國 88年 1月 1日至 89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 C級: 14&15 歲(民國 90 年 1月 1日至 91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 D級: 12&13 歲(民國 92年 1月 1日至 93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 )。 E級: 11 歲以下 (民國 94年 1月 1日(含)以後出生者 )。 十、比賽項目:(男女相同) E級 (雙蹼) 50 公尺水面蹼泳 100 公尺水面蹼泳 200 公尺水面 蹼泳 4×50 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100 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105年桃園市中小學校聯合運動大會

2016年02月20日
公開
64

12/31 選拔賽博元入選 50公尺仰式 涵涵第一次比賽,最好成績只有第五名所以沒入選 沒關係啦....初選第五名很厲害嘍~ 那天比賽媽媽沒去... 成績秒數爸爸都沒拍照回來,沒辦法替他們記錄。 ------------ 中華民國105年桃園市中小學校聯合運動大會 【游泳競賽規程】 一、宗 旨:加強中小學各校體育活動,培養團隊精神,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提高運動技術水準,蔚成風氣,並選拔優秀選手參加10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二、日 期:民國105年2月20 日(星期六)起至民國105年2月22 日(星期一 ),共3天。 三、地 點:桃園市立游泳池(桃園市桃園區中平路34號) 四、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五、承辦單位:俟招標程序完成後公告 六、協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游泳委員會、桃園市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桃園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七、參加單位: (一)國民小學組:105年以13區體促會執行委員校長所屬學校為單位,組隊代表參加比賽。 (二)中等學校組:以學校為單位(含日、夜、補校)凡本市境內各公私立(含軍事學校)中等學校及經主管教育機關核准之私立中等學校均須報名參加。 八、參加資格: (一)學籍規定: 1、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民中學組。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必須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日開始計算;原就讀之學校1年內經教育部諭令停招或解散之學生不在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4、選手報名註冊後,不得轉隊,亦不得更改名單及項目。 (二)年齡規定: 1、國民小學組:以民國92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後出生者。 2、國民中學組:以民國88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後出生者。 3、高級中學組:以民國85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後出生者。

夏季海洋盃

2015年08月22日
公開
48

博元早上6:20坐泳隊安排的遊覽車到華江高中 媽媽我們九點才到 到時博元比完25自 一臉不開心的說,我今天游太爛 媽媽問幾秒.. 17.17 我那組我第一 但上來後看到下一組人一排都16秒 心情一整個差 (10歲男25自冠軍是15.63) 博元25自由式,能游16秒曾經最快見15過 17...是啊17是3年級寒假時候就做到了 現在平時游16,曾經最快成績是出現過15.幾 25仰博元成績18.87 第五名 (10歲男25仰冠軍是18.21) 他今天的目標是前三名,失落啊 --------------- 中間我們把博元留在華江 去中和二姑婆家,二姑婆家的表妹生了baby 送禮看baby,順便去看看奶奶 七點多回到華江 剛好趕的上接力賽 博元從早上開始抱怨給媽媽聽 原本小陳說,十歲男有四個,最快的二個下去接力 這次是二男二女混合 全青溪國小組只有十歲報的成接力 其他女生人數不足 今天賽場小陳沒來,連休一週好像去比賽了 所以由大陳帶隊安排 博元說[早上劉溢麟媽媽一直跟大陳講, 他兒子也很想接力嘛,也讓他去接力啦, 大陳就說四個男生二個自接,二個混接] 所以他一個早上就為了這事不開心 結果比完媽媽上三樓找他時 看到臉臭臭,眼眶紅紅,好像有哭過 媽媽拍拍他的肩.. 他就冒一句[全國小只有我們這組接力賽] 嗯...媽媽懂啦,只有你們這組人數夠報 而你們沒拿到好成績,自責...心情差 當然因為你心裡大在想....二個快的被拆在二組 所以才游輸人 回家的路上,阿姨跟爸爸也安尉他 爸爸說,你第四棒追了三個人 很棒了啊,做的很好,這樣就可以了 兒子啊...媽媽不希望你太在乎成績 你知不知道,今天游不好成績 都因為這件事,讓你心裡不爽快,整個受影響 這樣活的不快樂 我不要我小孩為了某個成績而活在壓力下 不管讀書,游泳或任何才藝 只要活的精彩就好,活的快樂才走的遠 希望你能慢慢懂,,慢慢放下 10歲二男二女自接 1.14.1 第七名 冠軍的成績是1.1.65

104年桃園市運動會

2015年07月31日
公開
55

中華民國104年桃園市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發展全民體育,提高運動技術水準,並作為選拔培訓優秀選手參加104年全國運動會之參考依據。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桃園市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議會、桃園市各區公所、桃園市體育會田徑委員會、桃園市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五、比賽日期:田徑:104年7月31日、8月1、2、3日(星期五、六、日、一) 游泳:104年7月31日、8月1、2日(星期五、六、日) 六、比賽地點:田徑:桃園市立田徑場 游泳:桃園市立游泳池 七、參加單位:以區為單位,本市各區公所均應組隊參加(各單位應舉行區運動會選拔代表參加)。 八、競賽組別: 田徑:(一)國小男生組(簡稱小男組) (二)國小女生組(簡稱小女組) (三)國中男生組(簡稱國男組) (四)國中女生組(簡稱國女組) (五)社會男子組(簡稱社男組) (六)社會女子組(簡稱社女組) (七)壯年男子組(簡稱壯男組) (八)壯年女子組(簡稱壯女組) 游泳:(一)國小男生組(簡稱小男組) (二)國小女生組(簡稱小女組) (三)國中男生組(簡稱國男組) (四)國中女生組(簡稱國女組) (五)社會男子組(簡稱社男組) (六)社會女子組(簡稱社女組) 九、參加資格: (一)國小組:必須在各區境內國民小學註冊之在籍學生,實足年齡不超過12歲者(民國92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者)。 (二)國中組: 1、必須在各區境內國民中學註冊之在籍學生,實足年齡不超過15歲者(民國89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者)國中學生不得參加社會組比賽,但社會組之項目為國中組所無者不在此限。 2、國小應屆畢業生得以代表其戶籍所在地區參加比賽,惟需參加其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之選拔賽取得參賽資格。 (三)社會組:凡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在學、服役或就業,其戶籍必須在其所代表之單位地區內之桃園市市民。 (四)壯年男子組:凡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在學、服役或就業,其戶籍必須在其所代表之單位地區內,且年滿40歲以上(民國6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之桃園市市民。 (五)壯年女子組:凡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在學、服役或就業,其戶籍必須在其所代表之單位地區內,且年滿35歲以上(民國69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之桃園市市民。 (六)以上各組運動員,經醫院檢查保證選手性別及適宜參加劇烈運動競賽之證明或家長同意參賽書留存各報名單位備查。 十、競賽項目: 田徑: (一)國小男生組、國小女生組: 田賽:跳高、跳遠、壘球擲遠(0.107kg)、鉛球(6p) 徑賽:6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3000公尺競走、4×100公尺接力、4×200公尺接力、12×100公尺接力 混合運動:第一日:(l)100公尺 (2)跳高(男生)、鉛球(女生) 第二日:(3) 跳高(女生)、鉛球(男生) (二)國中男生組: 田徑:跳高、撐竿跳高、跳遠、鉛球(5kg)、鐵餅(1.5kg)、標槍(700g)、鏈球(5kg)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110公尺跨欄(0.914公尺)、400公尺跨欄(0.838公尺)、5000公尺競走、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混合運動:第一日:(l)110公尺跨欄 (2)跳高 (3)鉛球 第二日:(4)跳遠 (5) 1500公尺 (三)國中女生組: 田賽:跳高、撐竿跳高、跳遠、鉛球(3kg)、鐵餅(1kg)、標槍(500g)、鏈球(3kg)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100公尺跨欄(0.762公尺)、400公尺跨欄(0.762公尺)、5000公尺競走、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混合運動:第一日:(l)100公尺跨欄 (2)鉛球 (3) 跳高 第二日:(4)跳遠 (5)800公尺 (四)社會男子組: 田徑: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7.26kg)、鐵餅(2kg)、標槍(800g)、鏈球(7.26kg)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10000公尺、110公尺跨欄(1.067公尺)、400公尺跨欄(0.914公尺)、3000公尺障礙、10000公尺競走、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混合運動:第一日:(l)100公尺 (2)跳遠 (3)鉛球 (4)跳高 (5)400公尺 第二日:(6)110公尺跨欄 (7)鐵餅 (8) 撐竿跳高 (9)標槍 (10)1500公尺 (五)社會女子組: 田賽: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4kg)、鐵餅(1kg)、標槍(600g)、鏈球(4kg)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10000公尺、100公尺跨欄(0.840公尺)、400公尺跨欄(0.762公尺)、3000公尺障礙、10000公尺競走、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混合運動:第一日:(l)100公尺跨欄 (2)跳高 (3)鉛球 (4)200公尺 第二日:(5)跳遠 (6)標槍 (7)800公尺 (六)壯年男子組 田賽:跳遠、鉛球(7.26kg)、鐵餅(2kg)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七)壯年女子組 田賽:跳遠、鉛球(4kg)、鐵餅(1kg) 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游泳: (一) 國小男生組、國小女生組: 1.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 2.仰 式:50公尺、100公尺 3.蛙 式:50公尺、100公尺 4.蝶 式:50公尺、100公尺 5.混合式:200公尺 6.接 力:4×50公尺自由式接力、4×50公尺混合式接力、4×100公尺自由式接力 (二)國中男子生組、國中女生組、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1.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 800公尺(限女子組)、1500公尺(限男子組) 2.仰 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3.蛙 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4.蝶 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5.混合式:200公尺、400公尺 6.接 力:4×100公尺自由式接力、4×200公尺自由式接力、4×100公尺混合式接力 十一、團體錦標種類: (一)國小男生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游泳錦標 (二)國小女生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游泳錦標 (三)國中男生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游泳錦標 (四)國中女生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游泳錦標 (五)社會男子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游泳錦標 (六)社會女子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游泳錦標 (七)壯年男子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 (八)壯年女子組:田賽錦標、徑賽錦標 十二、錦標計算方法: 各項錦標均錄取前4名,以各單位在各該項錦標賽中所獲總分最多者給予錦標(依第1名得9分、第2名得7分、第3名得6分、第4名得5分、第5名得4分、第6名得3分、第7名得2分、第8名得1分),次多者給第2名,依次類推至第4名,如兩隊以上單位所獲分數相等時,以各該單位在該項錦標賽中所獲第1名之多寡判定之,依次類推;再相等時,其名次並列之。 十三、比賽規則: (一)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田徑規則。 (二)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游泳規則。 十四、報名人數規定: 田徑: (一)社會組:每單位每項至多報名3人,每人報名項目數不限。 (二)國中組及壯年組:每單位每項至多報名2人,每人至多參加2項(接力項目不在此限)。 (三)國小組:每單位每項至多報名2人,每人至多參加3項(含接力項目,單項最多二項),報名混合運動者,不得再參加其它項目(含接力),但可參加12×100公尺接力。 (四)接力項目每單位以參加一隊為限。 游泳: (一)每單位每項至多報名2人,接力項目每一單位以參加一隊為限。 (二)國中組及社會組每人至多參加2項(接力項目不在此限)。 (三)國小組每人至多參加3項(含接力項目,單項最多2項)。

桃園區104年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2015年01月23日
公開
79

一、宗旨: (一)提昇桃園區體育運動風氣,提升國小運動水準。 (二)選拔優秀選手,代表桃園區參加全市中小學聯合運動會,爭取榮譽。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體育促進會 四、承辦單位:青溪國小 五、參加學校:本區轄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 六、比賽時間: (一)田徑代表隊選拔賽:104年1月21日(星期三)9:30開始比賽(各隊於8時30分前報到並讓選手進行熱身,比賽前20分鐘檢錄)。 (二)游泳代表隊選拔賽:104年1月23日(星期五)9:30開始比賽(各隊於8時30分前報到並讓選手進行熱身,直接賽前檢錄)。 (三)1.田徑比賽當日小雨照常舉行,若遇雨勢過大,順延一天於隔日(1月22日星期四)舉行;如隔日仍受天候影響無法進行選拔則延至下週一(1月26日)辦理。 2.游泳賽不論晴雨照常舉行。 七、比賽地點: 田徑代表隊選拔賽-桃園市立田徑場。 游泳代表隊選拔賽-青溪國小游泳池。 八、組別:參賽項目以104年市中小聯運比賽項目為主(各項目如附件一)。 (一)田徑: 1. 甲組:六年級男生組【小男甲組】、六年級女生組【小女甲組】。 2. 乙組:五年級以下男生組【小男乙組】、五年級以下女生組【小女乙組】 (二)游泳: 1. 國民小學男生組【小男組】。 2. 國民小學女生組【小女組】。 九、參加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必須為本區各國小在學之學生,各組年齡限制如下: 1.田徑: 甲組:9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乙組: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且為五年級(含)以下學生。 2.游泳: 9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參加各項比賽之選手,出場比賽時應攜帶在學證明書,以備檢驗。(市中小運競賽規程上規定為:國小組出賽應出示在學證明書以備隨時檢驗,未帶上項證件或證件未蓋註冊章及騎縫者,不得出場比賽。請各校入選之選手屆時務必依規程辦理) 十、競賽項目: (一)田徑: 1.小男(女)甲組:跳高、跳遠、壘球擲遠、鉛球、6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60公尺、200公尺兩項取100公尺前8名再行測驗) 2.小男(女)乙組:跳遠、100公尺(60公尺取100公尺前8名再行測驗)。 (二)游泳: 1. 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2. 仰式:50公尺、100公尺。 3. 蛙式:50公尺、100公尺。 4. 蝶式:50公尺、100公尺。 5. 混合式:200公尺。 十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月12日(星期一)16時前,逾時不受理。 十二、參加辦法: 選拔賽採預先報名制,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接受個人報名,

確認不報名- 103年全國北區分齡游泳錦標賽

2014年11月29日
公開
13

103年全國北區分齡游泳錦標賽(4) 競賽規程 一、 依 據:………文號 二、 宗 旨:為推展游泳運動,增加各區域游泳運動人口,提升游泳競技水準﹔建 立全國游泳比賽分區賽制度。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五、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六、 共同主辦單位:淡江大學 七、 比賽日期:103年11月29日起至11月30日(星期六、日) 八、 比賽地點:淡江大學游泳池(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九、 北區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 連江縣 。 十、 參加資格: (一)凡在本會線上註冊、完成登記手續為中華民國游泳協會選手,始得以學校、社會團體、俱樂部、個人組隊報名參加。 (二)分區賽僅限定各分區縣市選手參加(已註冊單位地址為依據),若因學籍,戶籍變更或其他因素需改換區域時,需與賽前至少1個月向本會申請變更,同意後可轉換區域參賽(每年至多更換2次為限)。 (三)旅外華僑欲返臺參賽,需持有本國護照,同第一點完成註冊手續並檢附護照影本註冊成功後始得報名。 (四)無本國籍之選手,欲報名參加須完成註冊程序﹔若該賽會為選拔賽時,其成績不作為我國代表選拔之依據。 十一、註冊登記: (一)網路註冊登記每年元月1日起開放登錄,尚未完成而欲報名參賽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最少2日)完成註冊及繳交「選手」、「教練」註冊費500元。 1.選手註冊:請詳閱線上註冊辦法詳填登錄,並行列印選手個人資料表,併附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於資料表後頁及切結書送(寄)本會辦理選手註冊登記。 2.教練註冊:同上項選手註冊登記手續辦理。教練個人資料表須附本會所核發有效期限內之「三級(A.B.C)教練證影本」。 3.團體註冊:機關學校或團體尚未註冊者,得於註冊系統先完成註冊後列印團體註冊資料表並加蓋單位印信送本會備查,此係供報名系統及秩序冊呈現團體名稱之用,不另計費。 4.選手、教練註冊登記費用人每年新台幣500元,請依報名系統內產生帳號(16碼)ATM轉帳逕繳、或華南銀行臨櫃採無摺存款方式(受款人指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許東雄") (二)註冊成功後由本會發給選手證(每年度辦理一次,有效期間為當年元月至12月31日止),憑證及註冊編號方有資格報名參加本會主辦之各項全國性活動、競賽,擔任指導工作。 十二、比賽分組: (一)10及以下歲級:民國9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11&12歲級:民國91年1月1日至9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13&14歲級:民國89年1月1日至90年12月31日出生者。 (四)15&17歲級:民國86年1月1日至8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五) 18及以上歲級:民國85年12月31日(含)之前出生者。

已確認不報名- 桃園縣103年理事長盃分齡游泳錦標賽

2014年11月15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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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103年理事長盃分齡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主 旨:為普及游泳運動,提昇游泳技能與水準,培養游泳優秀人才。 二、 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桃園縣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桃園縣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 六、 比賽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03年11月15日(星期六)假桃園縣立游泳池(桃園市中平路34號),7時45分檢錄,8時比賽。 七、 參加資格: (一) 凡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得以機關團體或個人名義參加。 (二) 參賽運動員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賽單位指定公立醫院檢查及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 八、 報名辦法: (一) 報名費:每位選手200元。 (二)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各單位請於103年10月20日(星期一)起至103年11月1日(星期六)下午十六時止,至【桃園縣體育競賽資訊網http:// sports.ckjhs.tyc.edu.tw】報名。 (三) 請電話確認是否報名完成。 (四) 請將報名表列印一份連同報名費於11月1日前,寄至桃園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並請電話確認是否報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桃園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地址:八德市介壽路2段1141巷39之2 號3F. 總幹事:呂建志 Tel:3686758 或 0922-735082 請務必將與賽人員的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登錄,以利辦理保險手續;未登錄者因此無法辦理保險手續時,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九、 參加組別: (一) 國小男生甲組(小男甲):凡縣內國小一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二) 國小女生甲組(小女甲):凡縣內國小一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三) 國小男生乙組(小男乙):凡縣內國小五至六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四) 國小女生乙組(小女乙):凡縣內國小五至六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五) 國中男生組(國男):凡縣內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六) 國中女生組(國女):凡縣內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十、 比賽項目: (一) 國小男、女生甲組: 25公尺自由式、25公尺蛙式、25公尺仰式、25公尺蝶式、100公尺混合式、 4×25公尺自由式接力、4×25公尺混合式接力 (二) 國小男、女生乙組: 50公尺自由式、50公尺蛙式、50公尺仰式、50公尺蝶式、100公尺混合式、 4×50公尺自由式接力、4×50公尺混合式接力 (三) 國中男、女生組: 100公尺自由式、100公尺蛙式、100公尺仰式、100公尺蝶式、200公尺混合式、4×100公尺自由式接力、4×100公尺混合式接力 十一、 競賽辦法: (一) 各單位參加比賽經費需自理。 (二) 個人項目每單位報名人數不限,接力項目每單位限報一隊,每人報名項目以二項為限(接力不在此限)。凡經報名後,不得無故棄權。 (三) 本比賽採計時決賽制。 (四) 各單位應設領隊1人,指導、管理若干人,負責指導、管理各該單位之運動員並與大會連繫之責。 (五) 領隊會議、裁判會議: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7點30分。 (六) 單位報到: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7點30分以前報到完畢。 十二、 獎勵: (一) 單項: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另頒發獎牌。 (二) 錦標:各組設團體錦標,錄取前三名。 十三、 錦標計算方式: (一) 單項取一至八名,按(9、7、6、5、4、3、2、1)給分,接力項目不加倍計分。 (二) 錦標名次以積分多寡判定之,如積分相等時以獲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依此類推;如仍不能分出名次時,則錦標並列。 十四、 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之最新游泳規則。 十五、 申訴: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關同樣之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 比賽時如果對裁判有不服意見時,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並交保證金參仟元;申訴成立,退回保證金,申訴不成立,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活動費用。

海洋盃全國夏季分齡游泳錦標賽

2014年08月24日
公開
20

103年世清海洋盃全國夏季分齡游泳錦標賽 一、主 旨:為推廣全民體育,發展全民游泳運動,提昇游泳水準技能,強 健體魄。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游泳協會 三、主辦單位:世清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台北市立華江高中 五、贊助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友會 六、參加資格:年滿3歲以上(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院 校學生), 喜愛游泳及具有游泳能力之個人、團體、俱樂部、學校。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08月13日截止報名(以繳款日期為主)。 八、比賽日期:103年8月24日(星期日) 九、活動地點:華江高中活動中心溫水游泳池(25公尺短水道) 台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02-2339-6689 十、報到時間:103年8月24日上午7時至7時30分。報到時將併領取選手證、紀 念品及秩序冊(每單位發放一本秩序冊,不足請自行下載列印) 註:7時40分於檢錄處召開領隊會議,本會不另發通知。 十一、報到地點:華江高中室內溫水游泳池櫃檯 十二、報名辦法: (1)為避免人工作業疏失導致賽程錯誤,比賽採用網路報名,請自行上傳個人 照片電子檔(請勿貼於word檔或Excel檔)及填寫基本資料。選手務必上傳 照片以利選手證作業(照片格式為 300DPI,寬 300 像素,高 400 像素 ,JPG 檔案格式,以姓名及出生年月日(EX:王小明 83.01.01)命名上 傳)。選手、 教練、泳隊註冊時,因比賽業務需求,需姓名、性別、生 日、電話、地址、照片等資料,若不同意提供上述資料,請勿報名。(個人 資料僅限於賽事用)。簡章、報名表請至本會臉書網址下載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csport/報名表填妥完畢後請寄到 [email protected]信箱 (報名表內請註明轉帳帳號後5碼及轉帳金 額及轉帳日期時間) 確認專線:0921-399786劉先生 (2)選手報名費:每人新台幣300元+個人化選手證100元,總計400元(內含 保險費、午餐、個人化選手證及紀念品)。 繳費方式: 1.匯款帳號:台北富邦銀行雙園分行(代號012)帳號400102117490 戶名:世清股份有限公司 2.現金袋、匯票請寄至10864台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學生活動中心游泳池 「世清股份有限公司 收」。 3.收據於報到時一併領取。 (1)報名表須詳列單位選手聯絡地址、姓名、電話、出生日期、組別,選 手如於競賽時發生爭議,無法提出證明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2)大會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凡完成報名手續後即不接受取消及退費。 (3)比賽期間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在學証明書),選手若發生資格爭議無 法提出證明時則以取消資格論。 (4)本次比賽選手證為終生選手證;相關辦法請參閱備註1、2說明。 (5)參加選手請由各單位自行投保平安意外險。 十四、參賽歲級(計分男、女組): (1)6歲以下組 【96年9月1日以後出生】 (2)7-8歲組 【94年9月1日~96年08月31日】 (3)9-10歲組 【92年9年1日~94年08月31日】 (4)11-12歲組 【90年9月1日~92年08月31日】 (5)13-15歲組 【87年9月1日~90年08月31日】 (6)16-18歲組 【84年9月1日~87年08月31日】 (7)19歲以上組【8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註:13歲以上合併組比賽 十五、比賽項目:(男女相同) 【一】6歲以下組(每人限報二項) (1)自由式、仰式、蛙式、蝶式:25/50公尺 【二】7-8歲組(每人限報二項.接力除外) (1)自由式、仰式、蛙式、蝶式:25/50公尺 (2)個人混合式:100公尺 (3)接力:100公尺混合式接力 100公尺自由式接力 【三】9-10歲以上各歲級組項目相同(每人限報二項.接力除外) (1)自由式、仰式、蛙式、蝶式:50/100公尺 (2)個人混合式:100公尺 (3)接力:200公尺混合式接力 200公尺自由式接力 十六、競賽辦法: (1)比賽項目每人至多參加二項(接力除外) (2)本比賽一律採計時決賽,賽後即時公佈成績並分發獎狀,不另舉行頒獎典 禮。 (3)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選手證於檢錄時查驗,如當場未能提供查驗者,取消 出場資格。 (4)接力賽每單位限報名一隊,人數不足,不得報名;其他項目報名人數不限。 十七、獎勵辦法: (1)個人項目與接力賽第一至八名頒發得獎獎狀,其餘頒發成績證明。 (2)參賽選手不得越級或降級報名,如有資格不符、冒名頂替等違規事項,經 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拒絕下次活動之參賽。 (3)團體總成績設男、女組合併計算總錦標取一至四名不等【依參賽隊數訂定 之,13隊以上團體冠軍、亞軍、季軍、殿軍;12~7隊團體冠軍、亞軍、季 軍;6隊以下團體冠軍、亞軍】(計分方式以累積分數之總合評定之,各 項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5分、第五名得4 分、第六名得3分、第七名得2分、第八名得1分,接力項目不加倍計分, 累積分數多者為優勝,如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則以金牌數評訂之,再相 同以銀牌數評訂之,依此類推)。 十八、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訂之最新游泳規則。 十九、比賽爭議之判定與申訴: (1)規則有明文規定者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 提出抗議。 (2)申訴應以書面方式在該項比賽後三十分鐘內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5,000元向大會裁判長正式提出,交由審判委員會處理,並以審判委員會 議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不成立,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3)競賽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參賽選手、隊職員及家長不得當場質詢裁判或 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如經由大會工作人員、裁判或審判委員 當場勸導無效,未於10分鐘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並驅離競 賽場地。 備註:1.本次比賽選手證為終生選手證,憑此選手證參加爾後辦理之各項活動 、賽會等,即不必再次花費辦理選手證,並可享比賽報名9折優惠價。 2.比賽當日如遇天災影響賽程則當日活動取消,恕不退費(天災、天候之認 定依照當地縣、市政府之公告為主)。 3.未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匯款,視為放棄報名。除7~8以下歲級選手外,其它 各組選手凡違規入水乙次即取消比賽資格。 4.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之要求,個人及團體請務必留聯絡E-Mail及傳真、電 話,本次比賽相關訊息、秩序冊電子檔及賽後所有選手成績都將以電子郵 件寄送給個人及各單位信箱,同時也請密切注意本會網站之最新訊息公告。 5.查詢及報名諮詢專線:世清股份有限公司(0921-399786劉先生)

海洋盃夏季賽-博元

2014年08月24日
公開
22

原本教練跟博元說不一定會報名 因為....報名費貴,又沒勝算吧! 游泳隊報名費,選手證,遊覽車費等....從不須要家長付費 ----------------- 博元說[教練跟我說,若這次沒進步,下次就不幫我報名] 博元參加 50仰 ,50 自,200混合式接力 實際上教練跟媽媽講, 不錯了以博元成績明年就有機會 海洋盃是9-10歲組 上回冬季時博元最小 (92年9年1日~94年08月31日) 這回...媽媽想應該後面有人了吧,時間必境過了八月 結果一看...怎麼一樣啊 9-10歲組 【92年9年1日~94年08月31日】 難怪教練說明年還有一年 ------------------ 早上6:10 爸爸送博元去坐遊覽車 因為媽媽跟妹妹要睡到十點 今天博元的啦啦隊有六人 爸爸,媽媽,涵涵,璇璇跟芷庭芷宣... 昨天芷庭她們睡桃園...目地是為了去觀賽,幫博元加油 我們到華江高中時快要1:00 媽媽只有看博元的50仰(92場) 跟 50自(128場) 算一算是下午賽程了 一般接力賽都嘛個人賽之後嘛 所以想說中午到就來的及了 誰知一見博元時被他抱怨...我的接力賽比完了耶 200混接力賽小組第一 3.01.96 但...........總排名13 50仰 45.98 小組排名第一,總成績10名 50自 39.01 小組排名第一,總成績27名 ------------------------- 博元成績記錄 50仰 2013/5/5 51.63秒 2013/12/8 47.73秒 ....所以這次45.98, 進步了近2秒 50自 2013/5/5 51.63... 所以這次39.01 進步了十來秒 當然之前2013/9/7接力賽時, 博元曾經最快游到45秒 那一次他以為他最後一個所以才爆衝 雖然都沒進前八 但教練很滿意博元這次的表現 說平時50自,要他游45秒都常常辦不到 所以能游出39.01成績的表現是練習時從沒出現過的 9-10歲組 50公尺自由式共參賽90多人 50仰參賽一張半的排名,,忘了好像40人左右

2013全國海洋盃冬季賽-博元

2013年12月07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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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回來說 12/7 海洋盃,自由參加 媽媽看時間,地點...又是華江高中 還算方便 問博元的意願後,請教練幫我們博元報名 比賽項目就交給教練安排 ------------------------- 102年海洋盃全國冬季分齡游泳錦標賽 一、主 旨:響應教育部體育署打造運動「島」專案計劃及協助教育部推展提昇學生游泳 能力,增進學生對游泳技能及安全之認知,厚動水域運動之規劃與發展基礎, 促進水域運動休閒,培養豐富運動休閒內涵,提高選手素質,以增進國內游 泳運動風氣及游泳運動競技水準。 二、指導單位:台北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五、協辦單位:世清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立華江高中 六、贊助單位:奧林匹克國際有限公司、世清股份有限公司 七、參加資格:年滿3歲以上(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院 校學生),喜愛游泳及 具有游泳能力之個人、團體、俱樂部、學校。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11月22日截止報名(以繳款日期為主)。 九、比賽日期:102年12月7日(星期六)-102年12月8日(星期日) 十、活動地點:華江高中活動中心溫水游泳池(25公尺短水道) 台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02-2339-6689 十一、報到時間:102年12月7日上午7時至7時30分。報到時將併領取選手證、紀念短T 及秩序冊(每單位發放一本秩序冊,不足請自行下載列印,本次紀念品為 紀念短T報到時請清點清楚)註:7時40分於檢錄處召開領隊會議,本會 不另發通知。 十二、報到地點:華江高中室內溫水游泳池櫃檯 十三、報名辦法: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1) 為避免人工作業疏失導致賽程錯誤,比賽採用網路報名,請自行上傳個人照片電子檔及填寫基本資料。簡章、報名表請至本會網站下載http://tmsa-tw.org.tw報名表填妥完畢後請寄到s8613012/@scsport.com.tw信箱(報名表內請註明轉帳帳號後5碼及轉帳金額)確認專線:0921-399786劉先生 (2) 去年參賽過的選手報名費:每人新台幣500元(需出示選手證,如遺失者請補發手續費100元) (3) 第一次參賽選手報名費:每人新台幣500元+個人化選手證100元,總計600元(內含保險費、個人化選手證及紀念短T與比賽兩日之午餐)。 (4)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活動使用。 繳費方式: 1. 匯款帳號:郵局(代號700)局號0001006帳號3479301 戶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劉曜彰 2. 現金袋、匯票請寄至10864台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收」。 3. 收據於報到時一併領取。 (1)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會員報名費以8折優惠(選手證恕不折扣)。 (2)報名表須詳列單位選手聯絡地址、姓名、電話、出生日期、組別,選手如於競賽 時發生爭議,無法提出證明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大會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凡完成報名手續後即不接受取消及退費。 (4)比賽期間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在學証明書),選手若發生資格爭議無法提出證 明時則以取消資格論。 (5)本次比賽選手證為終生選手證;相關辦法請參閱備註1、2說明。 (6)參加選手請由各單位自行投保平安意外險。 十四、參賽歲級(計分男、女組): (1)6歲以下組 【96年9月1日以後出生】 (2)7-8歲組 【94年9月1日~96年08月31日】 (3)9-10歲組 【92年9年1日~94年08月31日】 (4)11-12歲組 【90年9月1日~92年08月31日】 (5)13-15歲組 【87年9月1日~90年08月31日】 (6)16-18歲組 【84年9月1日~87年08月31日】 (7)19歲以上組【8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註:13歲以上合併組比賽 十五、比賽項目:(男女相同) 【一】6歲以下組(每人限報三項.單日不得超過兩項) (1)自由式、仰式、蛙式、蝶式:25/50公尺 【二】7-8歲組(每人限報三項.單日不得超過兩項.接力除外) (1)自由式:25/50公尺 (2)仰式:25/50公尺 (3)蛙式:25/50公尺 (4)蝶式:25/50公尺 (5)個人混合式:100公尺 (6)接力:100公尺混合式接力 100公尺自由式接力 【三】9-10歲組(每人限報三項.單日不得超過兩項.接力除外) (1)自由式:50/100公尺 (2)仰式:50/100公尺 (3)蛙式:50/100公尺 (4)蝶式:50/100公尺 (5)個人混合式:100公尺 (6)接力:200公尺混合式接力 200公尺自由式接力 【四】11歲以上各歲級組項目相同(每人限報三項.單日不得超過兩項.接力除外) (1)自由式:50/100/200公尺 (2)仰式:50/100/200公尺 (3)蛙式:50/100/200公尺 (4)蝶式:50/100/200公尺 (5)個人混合式:100公尺/200公尺 (6)接力:200公尺混合式接力 200公尺自由式接力 十六、競賽辦法: (1)比賽項目每人至多參加三項,單日參加不得超過兩項(接力除外) (2)本比賽一律採計時決賽,賽後即時公佈成績並分發獎狀,不另舉行頒獎典禮。 (3)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選手證於檢錄時查驗,如當場未能提供查驗者,取消出場資格。 (4)接力賽每單位限報名一隊,人數不足,不得報名;其他項目報名人數不限。 十七、獎勵辦法: (1)個人項目與接力賽第一至八名頒發得獎獎狀,其餘頒發成績證明。 (2)參賽選手不得越級或降級報名,如有資格不符、冒名頂替等違規事項,經查證屬實取 消參賽資格,並拒絕下次活動之參賽。 (3)團體總成績設男、女組合併計算總錦標取一至六名不等【依參賽隊數訂定之,13隊以 上團體冠軍、亞軍、季軍、殿軍、第五名、第六名;12~7隊團體冠軍、亞軍、季軍、 殿軍;6隊以下團體冠軍、亞軍】(計分方式以累積分數之總合評定之,各項第一名得 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5分、第五名得4分、第六名得3分、 第七名得2分、第八名得1分,接力項目不加倍計分,累積分數多者為優勝,如兩隊 以上積分相同時,則以金牌數評訂之,再相同以銀牌數評訂之,依此類推)。 十八、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訂之最新游泳規則。 十九、比賽爭議之判定與申訴: (1)規則有明文規定者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2)申訴應以書面方式在該項比賽後三十分鐘內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向大 會裁判長正式提出,交由審判委員會處理,並以審判委員會議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 不成立,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3)競賽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參賽選手、隊職員及家長不得當場質詢裁判或故意妨礙、 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如經由大會工作人員、裁判或審判委員當場勸導無效,未於10 分鐘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並驅離競賽場地。 二十、本規程經報奉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2年07月02日北市體競字第10230507000號核准 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或臨時規定,由主辦單位公告週知。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 定公佈之,修正時亦同。(簡章公佈於本會網站,如有修正不另行通知)。 「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

桃園縣102年理事長盃分齡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2013年11月23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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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 旨:為普及游泳運動,提昇游泳技能與水準,培養游泳優秀人才。 二、 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桃園縣議會。 三、 主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國立桃園高中、桃園縣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桃園縣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 六、 比賽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02年11月23日 (星期六)假國立桃園高中游泳池(桃園市成功路3段38號),早上8時30分開幕典禮,8時45分檢錄9時比賽。 七、 參加資格: (一) 凡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得以機關團體或個人名義參加。 (二) 參賽運動員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賽單位指定公立醫院檢查及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 八、 報名辦法: (一) 報名費:每位選手200元。 (二) 各單位報名表可上網下載(桃園縣體育競賽資訊網http:// sports.ckjhs.tyc.edu.tw),大會相關資訊將公佈於此網站。 (三) 各單位自行上網下載報名檔案後,將運動員註冊資料輸入檔案,並於102年11月8日前,以e-mail夾檔方式mail給桃園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總幹事 呂建志收([email protected])請電話確認是否報名完成。 (四) 請將報名表列印一份連同報名費於11月10日前,寄至桃園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桃園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 地 址:八德市介壽路2段1141巷39之2 號3F. 總幹事:呂建志 Tel:3686758 或 0922-735082 請務必將與賽人員的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登錄,以利辦理保險手續;未登錄者因此無法辦理保險手續時,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九、 參加組別: (一) 國小男生甲組(小男甲):凡縣內國小一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二) 國小女生甲組(小女甲):凡縣內國小一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三) 國小男生乙組(小男乙):凡縣內國小五至六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四) 國小女生乙組(小女乙):凡縣內國小五至六年級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五) 國中男生組(國男):凡縣內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六) 國中女生組(國女):凡縣內國民中學之在學學生有證明文件者。 十、 比賽項目: (一) 國小男、女生甲組: 25公尺自由式、25公尺蛙式、25公尺仰式、25公尺蝶式、100公尺混合式、4×25公尺自由式接力、4×25公尺混合式接力 (二) 國小男、女生乙組: 50公尺自由式、50公尺蛙式、50公尺仰式、50公尺蝶式、100公尺混合式、4×50公尺自由式接力、4×50公尺混合式接力 (三) 國中男、女生組: 100公尺自由式、100公尺蛙式、100公尺仰式、100公尺蝶式、200公尺混合式、4×100公尺自由式接力、4×100公尺混合式接力 十一、 競賽辦法: (一) 各單位參加比賽經費需自理。 (二) 個人項目每單位報名人數不限,接力項目每單位限報一隊,每人報名項目以二項為限(接力不在此限)。凡經報名後,不得無故棄權。 (三) 本比賽採計時決賽制。 (四) 各單位應設領隊1人,指導、管理若干人,負責指導、管理各該單位之運動員並與大會連繫之責。 (五) 領隊會議、裁判會議: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8點00分。 (六) 單位報到: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8點00分以前報到完畢。 十二、 獎勵: (一) 單項: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另頒發獎牌。 (二) 錦標:各組設男女團體錦標,錄取前三名。 十三、 錦標計算方式: (一) 單項取一至八名,按(9、7、6、5、4、3、2、1)給分,接力項目不加倍計分。 (二) 錦標名次以積分多寡判定之,如積分相等時以獲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依此類推;如仍不能分出名次時,則錦標並列。 十四、 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之最新游泳規則。 十五、 申訴: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關同樣之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 比賽時如果對裁判有不服意見時,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並交保證金參仟元;申訴成立,退回保證金,申訴不成立,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活動費用。 十六、 附則: (一) 如有資格不符事實者,立即取消該項比賽資格,已賽完成績不予計算,所頒發獎牌、獎狀、獎盃一律繳回。 (二) 選手身分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國小組(在學證明)國中組(學生證)。 (三) 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宣佈之。 十七、 本辦法經呈報 桃園縣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

議長盃-博元- 首面金牌

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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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幫博元報名 中年級組 25自由式- 總參賽人89人取前8名 中年級組 25仰式 -總參賽人 59人 取前8名 混合式接力賽 25*4 -總參賽 11 隊 自由式接力賽 25*4 -總參賽 14 隊 自由式89人耶....好拼哦~ 看來要前八名好像有點困難 兒子加油.. ----------------------- 萬歲~ 兒子的首面[個人金牌]入袋了 好開心,好開心哦 仰式游完,教練跑來休息區跟大伙宣布 說[博元你仰式冠軍耶..你要請我吃飯] 一群孩子跟家長拍手叫好..歡呼聲四起~ 博元害羞的咧... 教練接著拿起大會秩序冊出來翻說 [仰式59人耶,你冠軍耶...厲害厲害] 易冠傑媽媽一直逗著博元說 你星期一一定要請客哦...且我對你很好對不對,我也要一份哦 前一天博元說他的鞋子破了 當時媽媽還隨意回他 [好啦好啦..明天你弄個冠軍回來,媽媽晚上就陪你去買一雙] 當爸爸得知冠軍,聽到媽媽要陪兒子去買鞋 他馬上也說,,你去挑爸爸送 難得每次都捨不得讚美孩子,都故意講些有的沒的爸爸 都藏不住內心的高興.. 所以週六帶兒子去挑二雙鞋 還破例其中一雙買了"卡通圖案"順博元的意思 這可是媽媽讓孩子第一次買"幼稚-卡通鞋" 週日得專程跑去costco買二盒巧克力 週一讓博元帶去請游隊小朋友 ------------------ 自由式25公尺 博元以18.2秒,又破自己的記錄 89人參賽,博元第六名媽媽覺得很不容易 教練看完成績跟媽媽說[游的很好,昨天測還18.9] 說博元強在腿很有力所以才游的快, 跑步時腿軟,一變換就要跌倒 就是因為腿軟.像鰭,尤其仰式擺動的很好 第二項是仰式 21.67秒的成績拿下個人第一面金牌 博元真的游的很快, 一個常叫博元蕭伯伯的媽媽跑來說 你兒子是大有的對吧!剛才聽到那裡的裁判有講 [大有那個黃色帽子的游好快] 接著的接力賽25*4 混合式-博元一樣負責仰式 跟第一名差不到半秒 以1分28秒03 拿到第二名 自由式接力賽25*4 教練說[博元你第一棒,你帶頭哦 記住才25公尺而己不要換氣,最多二口氣] 以1分14秒20拿到第二面冠軍獎牌 兒子,你真的太棒了

102年桃園縣主委盃蹼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201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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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參加50公尺及100公尺二項 有沒有接力..媽媽也不知 -------------------- 一、 依 據:桃教體字第 號函核定辦理。 二、 宗 旨:響應政府推動水域運動,發展本縣蹼泳運動,培育優秀選手 參加全民運動會為縣爭光。 三、 主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蹼泳委員會 四、 承辦單位:青溪國小 五、協辦單位:桃園縣青溪水中運動訓練協會、青溪國中 六、日  期:中華民國102年11月9日(星期六) 七、地  點:桃園市青溪國小游泳池。 八、參加資格:設籍本縣之運動學校團體或個人均可組隊參加。 九、競賽項目及競賽組別:(男女均同) (一)社會組: 雙蹼: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50公尺接力、4×100公尺接力 (二)國中組: 雙蹼: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50公尺接力、4×100公尺接力 (三)國小組甲組(高年級): 雙蹼: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4×50公尺接力、4×100公尺接力 (四)國小組乙組(中年級以下): 雙蹼:25公尺、50公尺、100公尺、4×25公尺接力、4×50公尺接力 十、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定之最新《蹼泳規則》。 十一、報名辦法: (一)日 期:民國102年11月1日以前按規定辦妥報名手續。 (二)報名限制:每位選手可報名2個項目(不含接力),每單位每一項目限報3 人。 (三)地 點:桃園市中山東路124號(桃園縣青溪國中總務處)。填具主辦單位 規定之報名表一份 (如附表),以限時掛號寄達或 E-mail:[email protected];TEL:0935741650陳嘉儒老師。 十二、獎  勵: (一) 個人獎:各單項擇優錄取1至6名,頒發獎狀乙紙;1.2.3名頒發獎 牌一面。 (二) 團體獎:各參賽項目前6名按7.5.4.3.2.1計分,取總分最高之前三 隊,分別頒贈冠、亞、季軍獎盃一座。 十三、申訴辦法: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申訴,應先向裁判長或代理人口頭告知,並於該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補具書面正式提出。未依程序並於規定時間內提出者,申訴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向審判委員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案未能成立時,應沒收其保證金,充做大會獎品費。 十四、其他: (一) 每隊視參加賽員人數,得設領隊、教練、管理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 (二) 大會備有器材提供參賽選手使用,須由教練憑證件登記借用。 (三) 領隊與裁判會議,訂於102年11月9日上午8:00召開,地點同比賽場地。 (四) 本次比賽以雙蹼為主,一般橡膠製長(短)蛙鞋皆可參賽(如附圖) ,呼吸管可戴亦可不戴。 十五、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