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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寶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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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愛的輪迴式

2018年02月02日
公開
78

勇媽手札 本書是《愛的成人式》的作者乾胡桃再接再勵的作品。內容不全然與愛相關,卻依循前部作品命名的方式,反倒變成不倫不類的書名,很怪。但這是中文譯本常見的毛病,以為是一種延續、一種賣點,可實際上並不恰當。 《愛的輪迴式》其實是一部關於時間旅行的科幻小說。這類的題材基本上我很喜歡,因為一說到穿越時空,就充滿無限的想像空間,不是嗎?它確實有它值得深思、玩味的地方,像是牽一毫而動全身,任何細小的變化,最終會引來截然不同的結果;你以為你能改變命運,實際上是被命運玩弄了。就某種程度而言,也是一種因果關係。 老娘孤狗了一下,發現這本小說已經被翻拍成日劇,我相當好奇導演會如何導戲,因為它的節奏不若《愛的成人式》明快,結尾的亮點也不足,所以.....挑眉∼ 說到時間旅行,剛好昨天和LK聊到婚姻話題。其實本來是聊YL的就學問題,聊著聊著卻說到夫妻問題,因為她和先生在諸多方面的觀念分岐,令她感到相當無奈沮喪。我半開玩笑問她如果再讓她重新選擇,她還會選擇她先生嗎?LK想了想後說:「如果人生以再重來一次,我不要結婚,也不要生小孩,我要一個人自由自在。」 我想,這不單單是她的心聲,而是多數已婚婦女的共同心聲,因為婚姻生活真的和少女時代幻想的不一樣呀!LK也反問我,我說同居就好。同居沒有雙方家累的包袱,合則來不合則散,不需要任何委曲求全。我一點都不覺得同居對女性而言是吃虧的,如果我有女兒,我一定這麼建議她,否則日後雙方才發現理念不同、生活習性差異過大或性生活不協調等問題,那才痛苦。尤其再牽扯上孩子的話,更是加倍的痛苦。 如果人生能夠再一次重來,我會怎麼做呢?做什麼抉擇呢?!

《書》索命訪客

2018年01月28日
公開
45

勇媽手札 老王知道我愛推理小說,雖然嘴巴說:「那種書到底有什麼好看?」卻又默默地將他找到的推理小說塞給我,阿這不是很莫名奇妙嗎?不過,看推理小說絕對百利而無一害,它具有精進邏輯組織能力,培養膽大心細特質;更進一步說,對預防老年痴呆應該也有幫助。所以,大家都應該看推理小說啊! 這本《索命訪客》就是老王找給我的,封面大大寫上作者的大名「LEE CHILD」,好像很厲害一樣,為了不辜負老王,老娘就很認真閱讀起來,而心得是,劇情不若男主角來得吸引人。噗∼ 我個人覺得有"浪人神探"稱號的傑克.李奇相當迷人,他有著異常高大的體格(195cm)、一頭金髮和一雙藍眼睛,光是這樣的外在條件,就足以當model了。而由於父親是職業軍人的關係,李奇從小隨著父親的部隊四處遷移。這種在我們看來極為動盪的生活,卻成為他的DNA,所以毫無懸念的,李奇進入西點軍校就讀、當憲兵,並受到嚴格的訓練,進而帶領由憲兵中最厲害的軍人組成的調查組,偵破軍中許多大大小小的凶案。而自軍中退役後,李奇開始過著遊歷美國各地,居無定所,浪人般的生活。可是,不知該說註定好的,還是他人很背,反正流浪的途中,他偶爾會被捲入各種案件,但又總是靠著敏銳的洞察力、憲兵查案的專業能力與過人的格鬥技巧等等,使得他一一破解陰謀、凶殺案等等。See∼是不是很迷人呀! 看完書之後我孤狗了一下,這才發現原來傑克.李奇有拍成電影耶,而且還是找阿湯哥來主演,叫做【神隱任務】。哦∼一說【神隱任務】就知道啦,那果然厲害捏! 不過,阿湯哥迷人歸迷人,並不符合身高一米九的高大形象吧......XDDD 咦∼完全沒有分享到書到底在講什麼捏,可見主角真的太搶風頭太有魅力太迷人了,讓老娘完全失焦! ≧◇≦ 不是只有歪國輪才迷人,這位黑牙男更迷人 :DDD

《書》憤怒的菩薩

2018年01月22日
公開
27

勇媽手札 最近放棄很多本書,像是講羅馬神話的《海神之子》、講十字軍東征的《聖殿之劍》、講重逢之愛的「庇里牛斯山的城堡」等,因為那些議題不是同質性太高,就是太過複雜難懂,或是寫書方式令我難以入勝,不得以就半途而廢了,好不容易到了《憤怒的菩薩》終於讀完。 這本小說原本吸引我的原因是它的時代背景—戰後初期台灣社會的樣貌,以及在歷史夾縫中求生存、努力適應政權交替的台灣人民的心聲。作者是陳舜臣,這是他唯一一本以台灣為場景的推理小說,然而小說本身卻令我失望,不若作者自身的背景精彩。 陳舜臣是在日本出生長大的第二代台灣移民。他成長的年代遇上二戰,日本戰敗後,所有外國人喪失日本國藉,於是他回到故鄉台灣,卻又遇到國民政府遷入後的228事件,再次被迫離開回到日本。回到日本後的陳舜臣開始經商,在偶然的機會下成為小說家。因為對中國歷史的濃厚興趣,開始創作結合歷史題材的小說,為方便出入中國,他竟申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直至發生六四天安門事件後,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一整個就是相當傳奇,很任性遊走台中日三地的一個人! 在他身上我們看到移民後代的共同點:困惑於哪裏才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根。尤其陳舜臣出生的時代背景,更擴大了身份認同的衝突與迷惘。但我想那時很多台灣人亦有相同的困惑...從中國屬地變成日本殖民地,再回歸中國...不,還不是中國,而是從中國戰敗的國民政府,所以台灣人到底是什麼人? 其實台灣人只是一群溫和、單純、逆來順受的人。如果當年沒有發生228事件,藍綠兩黨是不是就不會演變成現在水火不容、純粹為反對而反對的衝突政黨?國家也不會在黨派的自私與無知的操控下喪失進步成的籌碼? 這本小說真的是作者本身比故事精彩得多,那介紹作者的導讀少說有20多頁,大概就占了1/5本書了吧!第一次看到作者搶了自己作品的風采,也是絕了!

《書》刺魚

2018年01月10日
公開
29

勇媽手札 一本韓國的小說,若不是封面的三行字吸引我,我應該不會借來看,因為曾經借過一本很雷的書,說是韓國的年度暢銷小說,結果看不到1/5就扔了。而這本其實也so so,搞不懂是翻譯問題還是怎樣,讀起來就是有一種隔閡感,不過這回有讀完,也流了一點眼淚。 「刺魚」說是一種棲息於淺海的魚,特性是雌魚一旦產卵後就會離開,留下雄魚獨自孵育幼魚;待幼魚孵化後,孤身的雄魚便將頭埋進岩石縫中死去。 哇∼有沒有這麼悲催的雄魚啊!而這本小說之所以會用「刺魚」當書名,便是因為有一位如同雄刺魚一樣悲慘的爸爸。 書封的三行字是:我得了白血病,爸爸從來沒有跟我說我得了什麼病,以後也一定不會說。 其實是蠻老掉牙的情節,若說有一點新意,應該是以往總是苦情不二角的媽媽,這次由爸爸擔綱。這個爸爸本身的身世就很淒涼,從小無依無靠,好不容易靠著自己的努力長大成人,並擁有自己的家庭和小孩後,卻因為有個慾求不滿、自私追求夢想,並且一走了之的老婆,人生再次陷入黑暗之中;但是命運惡神沒有放過他,他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也就是他的兒子竟然得到血癌,那時才九歲! 為了治療血癌,爸爸用光所有積蓄、借錢,甚至是......非法販賣自己的器官,只為讓兒子做骨髓移植!天哪∼∼∼也太淒慘了!老天要真有眼睛,怎麼會讓這位善良的爸爸這麼可憐?簡直悲慘到我都想幫他跟老天爺擊鼓鳴寃了! 可是一慘還有一慘慘。爸爸在最初想賣腎的時候,意外檢查出自己有肝癌,而且已經到了末期的狀態。這位父親最後如同雄性的刺魚一樣,在兒子的身體康復之後,孤獨地死去...... 我並不認同這位父親隱瞞病情不讓兒子和前妻知道的作法,他兒子只覺得傷心難過,不懂一向相依為命的爸爸為何不要他,把他丟給媽媽。是呀,這是什麼邏輯?就算他希望在他死後兒子可以跟著前妻過好日子,但他的作法搞不好只會造成兒子叛逆,最終和前妻相處失敗。他兒子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呀! 總之,是一個悲傷的故事,我覺得真實世界裏要找一個像故事裏那樣犠牲奉獻的爸爸並不容易,但媽媽應該有一大掛,可是這個故事恰巧角色相反。

《書》如果那天我沒死

2017年12月25日
公開
46

勇媽手札 看完這本小說,我的第一個念頭是,它好適合被拍成電影噢! 果不其然,有人和我有相同的想法,就在我瀏覽封面封底感受故事餘溫的時候,我發現它已經被拍成電影了。上網查一下,是部法國片,不過在看過電影預告後,我認為它的選角有問題,男主角並不適合小說中該有的律師形象,反倒像個藝術家。是啦,男主角本身的確有攝影的藝術細胞,但做為一名律師,沒有令客戶信任的穩重儀表,就沒有說服力吧?還是說,法國律師都是長得一副浪漫樣?!Anyway,是本好看的小說,確實有被拍成電影的故事張力。 故事中的男主角,以第一人稱陳述他的故事。在還沒死之前,他叫做班,死了之後叫做蓋瑞。班出生在良好家庭,說得俗氣一點,就是上流社會,而且還是紐約的上流。然而戲都要這樣演,明明對富二代來說,人生的目標就是繼續富貴下去,可是班卻反骨,從小愛上攝影,希望長大後成為一名攝影師,然而時運不濟,靠攝影過日子幾乎快餓死,所以他接受父親的建議,妥協自己的夢想,繼續深造,進而成為華爾街的名律師,在信託暨資產方面。 父親的建議確實讓他過上很好的生活(年薪三十幾萬美金,超級羨慕啊∼),所以他有足夠的能力繼續玩攝影,只是再也跨不出舒適圈了。可是沒想到,妥協的人生竟然造成夫妻失和,也因查覺妻子外遇,最終釀成悲劇。班失手殺了小王,然後變成小王.....好吧,書讀得多也是有好處,思慮夠縝密,我甚至懷疑班看過很多推理小說,才能安排出完美棄屍又轉換身份的戲碼,噗∼ 不過在變成「蓋瑞」之後的班,居然在攝影界闖出赫赫的名堂,也太戲劇性了,這也是為什麼這本小說很適合被拍成電影的原因,但名字若改成《如果那天我沒死之九命怪貓篇》會更加貼切,因為「蓋瑞」又死了一次...lol 從頭到尾我對班的老婆就很反感,他老婆正是所謂的「紅顏禍水」,因為自己在寫作上的失意就怪東怪西,怨自己被家庭綁住、怨老公放棄攝影夢想等等,我覺得根本是一種無病呻吟的症頭,若不是班提供她不愁吃穿的生活,她有辦法全心全意投入寫作嗎?最終還不是會讓自己的夢想在柴米油鹽中消耗怠盡。藝術家總是太不食人間煙火,今天如果連三餐都不濟,還有能力支持理想嗎?但令人生氣的就在於,班在離開妻小的同時,也將所有財產留給妻小,而他老婆竟然在他"死後"不久,就跟一位藝術家富翁在一起.....很氣捏,命怎麼這麼好! 這麼灑狗血的劇情其實還有蠻多令人省思的地方。起初,我是同情班的,但再仔細想想,他也犯了很多精英會有的致命傷 — 承受不了挫折。他完全無法接受妻子外遇的事實,當然,沒有人能接受另一半外遇,可實際上,他自己也劈腿過,還兩次,這怎麼講?可見人真的對自己很寛容,對別人很苛刻。 另,班自己有一段自我的反省,他說回頭看自己二十多歲時那段充滿徬惶與迷惘的幾個月,為什麼要苛待自己,為什麼要對自己的攝影才華缺乏信心?反倒應該告訴自己,技術需要靠時間來累積經驗,不該急著揚名立萬。問題出在哪?問題出在「成就」。如果從小接受唯「成就」是一切的教育,就會覺得自己若沒依照意想的速度往上爬,一定是哪裡出了錯,要不然就是入錯了行。班就是成了這種妄想症的受害者,任憑失敗的喪鐘吞蝕所有理性的思維。 其實,書中最無辜可憐的人,應該是「蓋瑞」,那個真正「蓋瑞」的本尊.....

《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2017年11月29日
公開
62

勇媽手札 真心覺得星國的圖書館辦得很好。 以前剛來的時候,以為繁體華文書都是民眾捐贈的,可是隨著一間間圖書館重新整修開館之後,我才知道那都是星政府購入的。當然,因為華人占70%以上,所以有華文書無可厚非,可是,星走簡體字,大可不必有繁體書,可實際上,繁體書的比例還不算少,而且一直持續購入中,像是這本《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暑假回台時,我有特地到書店找過,但不知是我眼茫還是缺貨,印象中並沒有看到,所以當我週末在圖書館瞥見時,顧不得已經借了好多本書,硬是要再多拿這一本。好新,新書來的。 言歸正傳。這是一本令我看了相當痛心也心有戚戚焉的書,翻開書頁,七個字映入眼簾—「改編自真人真事」。是的,經由媒體的大肆披露、報導,我們都知道這是作者的親身經歷,一段關於被補習班老師誘姦的故事。書中說的年齡是13歲,如果這屬實,那那種人憑什麼為人師?人蝨還差不多,根本就是垃圾、敗類! 真的想不透,怎麼有人可以對天真浪漫的13歲女孩下得了手?何況人蝨的女兒才小作者兩歲,在年紀相當的情況下,當人蝨面對作者時,都不覺得像是看到自己的女兒一樣嗎?都不怕有報應嗎?13歲根本還是小女孩的年紀,無論生理與心理都尚在發育,就算再早熟,也絕非是個可以談情說愛的年紀,可是人蝨抓住小女孩對牠崇拜的繩,攀上對方的身。這,真的好變態,簡直是禽獸不如! 作者當時的心情是既害怕又極度困惑,在沒有宣洩管道的情況下,她只能告訴自己「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妳愛的人要對妳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思想是一種多麼偉大的東西!我是從前的我的贗品。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這是她當時能想出來的唯一解決之道,聽起來多可悲,不是嗎?但這是真的,遇到這樣的事,小女孩通常不知所措,當她不知道可以跟誰講的時候,自然會在腦子裏形成一股奇怪的想法。這種事我遇過,我也從來沒有對人講過。 那是我小學五六年級的事了,記憶其實有點模糊,不過那個畫面卻清晰可見,不曉得是不是所謂的選擇性失憶。那時的導師是男的,當時他很好心,請了全班的同學去他家上輔導課,同學裏有男有女,根本不覺得有異,可是就在那麼多同學一起做功課的時候,他坐到我身邊.....咦?他到底是坐在我身邊?還是熊抱式的坐法?我現在想不起來了,唯一的記憶是他坐過來的同時,把手伸進我的衣服裏! 是的!那個老師把手伸進我的衣服裏,撫摸我的胸部! 雖然我的月經從初經開始從來沒有正常過,但是我的胸部卻發育得很早也發育得很好,我看起來的確和大部份的女同學不一樣,可是就因為這個原因,我該被侵犯?被撫摸胸部的情形好像有兩次,其實都有隔著一層衣物,可能那時是秋冬,印象中衣服並不單薄,好像有穿背心之類的。但就算隔了一百層衣物,被撫摸就是被撫摸,我嚇呆了,我不敢出聲,事後也不敢跟其他同學講,所以有沒有其他女同學受害,我真的不知道。我後來還有去參加輔導課嗎?應該沒有了,然後就很技巧地躲著老師,直到畢業。 相較作者,我幸運太多了,但這都能成為我的一段不愉快回憶,更不要說作者。作者必須鼓足多大的勇氣才能面對這個傷痛,甚至提筆寫下來,公諸於社會大眾? 非常心疼作者的遭遇,希望作者已然放下一切,在天堂做個快樂的天使。 老師摸胸事件有對我的人生造成什麼陰影嗎?其實也沒有,因為長大後在公車上碰到的鹹豬手,更是不計其數。不過就算長大了,我還是選擇不出聲,因為不喜歡被人注視,所以我能做的,只是用高跟鞋狠踩對方的腳,或是架拐子如此而已。以為很敢講,也是孨種一個........可是那時候真的很不解,為什麼台灣的色狼那麼多,這也是為什麼當我有能力買車的時候,義無反顧脫離公車族的原因。 這本書裏頭,還有另一個讓我很心疼的角色,就是嫁到思琪他們大樓來的美麗姐姐。如果這角色也確有其人,那真是看盡人間冷暖啊∼

《書》情書

2017年11月19日
公開
41

勇媽手札 有時候讀到對女性情感刻劃得很細膩的男作家的作品時,我會想,做為他們的另一半是不是很幸福?似乎無需多言,對方就會懂得妳的心思,細心呵護這樣。 昨天當大家游泳的時候,我坐在岸邊看書,卻看到差點淚灑池畔 @@ 初看這本書的書名,以為是電影【情書】的小說版,可是看了之後,就知道它不是,即便我沒看過電影,因為這是一本短篇集。 《情書》這篇的女主角是名叫鄉子的已婚職業婦女,有一個小四的兒子,與年齡小她一歲,現年34歲的,身為國中美術老師的丈夫將一。 原本平靜的三口家庭,因丈夫的前女朋友突然出現而起了波瀾。這名前女友說得了急性白血病,在壽命只剩半年的情況下,想尋回此生的遺憾,那便是找上前男友,將一。 說實在,我真的沒辦法同情這名前女友,就算她再可憐無依,都不應該用絕症包裝自己的自私,去破壞前男友的家庭。因為這名渣男似的前男友,不,是徹底渣男的丈夫,說好聽是對前女友有情,實則對家人無義,因為他不僅頭也不回地把妻子、兒子抛下,照顧前女友去,就算前女友走了,他還是選擇一個人遠走天涯。這不叫渣男,什麼才叫渣男,根本是垃圾一樣的男子。 可是造就垃圾一樣男子的不是別人,是他心胸浩瀚無垠的老婆。不懂女人為何總是委曲求全,尤其有了家庭之後更甚。都說孩子不能寵,男人何嘗不是?男人一旦寵了,就成太上皇,為所欲為,無法無天,苦的還不是女人自己。 將一渣到什麼程度?將一渣到想在前女友生命的最後給她一個名份,那是什麼意思?就是希望他老婆跟他離婚。媽的!如果我是劇中人,一定上前狠狠甩他十個耳光! 但將一有他的道理噢,將一說如果前女友沒有舉行婚禮就直接辦葬禮的話,好悲哀。...好悲哀...好悲哀,把自己的LP捏爆了,再來說悲哀吧!真是莫名奇妙,所以鄉子怒回:「你可以為了一個就快要死的人做得這麼徹底,卻不為還要活下去的我和孩子著想?你這樣跟身無分文的小孩卻要求玩具店老闆給他玩具有什麼不同?!」 爾後,在一次見面上,鄉子難過地說:「你喜歡的就是那種默默流著淚,說什麼我有畫就夠了的女人嗎?如果是,你為什麼不早說?你之前不是說喜歡能幹的女人。我結婚之前,大家都說我愛撒嬌。但是如果我也像她那樣,怎麼可能撐到今天?這個家、小孩都會完蛋。正因為我告訴自己必須能幹、必須努力、必須忍耐,才會在想哭的時候故意說一些逞強的話,在該生氣的時候一笑置之。我就是這麼撐過來的。」 鄉子後面這席話,很觸動我。我相信真的有女人不需要男人也可以過得很好,但我更相信大部份的女人都希望有男人的呵護與照顧,我也是。我在外、在職場,可以表現得很幹練很強悍,但回到家,我只想做個小女人,可是婚姻一年一年過去,小女人已不復見,因為老娘連在家也必須能幹,否則生活會一團糟。 有一次老王無心說了一句話,我想他應該是無心的,可是很傷我,但他傷了我應該也不自知,因為老娘也沒講。老王說我跟以前都不一樣了。廢話,如果生活中的瑣事很多都要自己來,誰還能跟以前一樣?不食人間煙火嗎?作夢!而他又哪裏跟以前一樣?以前他總擔心我做太多事,現在卻怕我做不夠似的,一副老爺使喚婢女的態度。他都沒辦法像以前一樣疼惜我,我又怎麼可能跟以前一樣溫柔體貼?我和鄉子不同,那種合理化老公的行為、忍氣吞聲的日子我過不了,我需要的是可以為我撐起一片天的男人,而不是像小孩還要我照顧他的男人! 為什麼這篇叫《情書》?因為老婆最終成全了老公,她把離婚申請書寄給了老公,老公說:「.....我,收到了情書.....」 媽的!真的很爛!

《書》愛的成人式

2017年11月03日
公開
27

勇媽手札 昨天去圖書館借了好幾本書,《愛的成人式》是其中一本,因為不厚,所以昨天就看完了。看到深夜12點半。 書不厚是很快就看完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它聳動的標題。我看的這本是小說改拍成電影的再刷版,所以有電影海報的文宣噱頭,它說「令人拍案叫絕的驚人結局,最後五分鐘保證大快人心」,加上各界名人的掛保證推薦,都說看完第一遍一定會馬上看第二遍。所以老娘不一口氣看完,怎麼睡得著! 那究竟有沒有那麼好看?答案是有的,可是電影比書好看。呵呵,電影就是我的第二遍啦∼ 我很少認為有電影會比書好看,但這部是。深究它為什麼電影比書好看,原因是"立體"。因為這故事是有時序的,但看書的時候感受不到"時間"的鮮活,可是電影裏就能呈現出來。當然,受限於電影的長度,去蕪存菁也是原因,加上搭配輕鬆的音樂,整個節奏快起來,看得就很夏趴;而且,電影在串場上的改篇,對這個故事有加分的效果。 其實書沒有電影好看有一個很簡單的原因,因為翻譯翻的不好。翻譯的人大概很"直譯",所以文詞都沒在修飾,以致於短短一段文字裏,不斷看到重覆的字眼,好比說「果然」。是啦,日本人很喜歡說ビゲダベ,可是翻譯時還是要注意,否則一直看到重覆的字眼,就不好讀了。 那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呢?故事的背景是80's末期,那時的音樂還流行卡帶形式,所以作者利用卡帶的AB面,來敘述少男少女的初戀情事。我覺得作者的手法非常有創意,為什麼說最後五分鐘驚爆結局,就在於本來以為是A面順到B面的愛情故事,沒想到卻是相同時空裏的兩段平行愛情,被劈的不是貌似無辜的純情少女,而是男方呀!以為的純情少女,實際上是超級腹黑女!!! 沒辦法囉,都說男人怕誘惑,女人怕寂寞咩.....而每個人的初戀滋味無論如何酸甜苦辣,人生中也還有另一個"第一次",就是「成人式」,俗稱登大人。 我覺得男女在感情上的心態要健康,如果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的關係,沒有什麼對不對得起或吃虧的說法。初戀或許等於第一次,但第一次未必屬於婚姻,無論是什麼情況,只要交往的當下是認真的,就夠了,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有可能在很多情況下,雙方就漸行漸遠了。離開舊愛,才能遇上對的人,抱持這樣的想法,就沒有跨不過的感情困擾。 Anyway,一個有趣的架構下展開的故事,自然有趣。 但,書中感覺不出兩個鈴木的外型反差很大,看到電影時.....就只能說女主角的口味很廣泛啊 XDDD

《書》十字架

2017年08月11日
公開
56

勇媽手札 一本議題有點沈重的書,以「旁觀者」的角度切入一段校園霸凌事件。 說旁觀者其實不然,因為書中的第一人稱小裕也算是事件的當事者。 在國中飽受霸凌的藤俊是小裕的同班同學,在小裕的眼裏,藤俊只是和其他同學一樣的存在感,然而在藤俊的心裏,小裕卻是他的好朋友。 某一天,不堪霸凌的藤俊選擇自殺並留下一封遺書,遺書中說道:「我,成了大家的祭品……」意指他代替所有同學成為近乎唯一的霸凌對象。除此之外,遺書中亦寫上了四名同學的姓名,A、B同學是施虐者,藤俊說他不會原諒他們;第三名是小裕,藤俊謝謝他願意當他的好朋友;第四名是小百合,是藤俊暗戀的對象,而藤俊選擇自殺的那天,正好是小百合的生日,所以藤俊在遺書中向小百合道歉。 理論上,應該只有A、B同學是眾矢之的,但全班同學卻也淪為被指責的對象,原因是見死不救,任由藤俊被A、B同學霸凌,當中又以小裕最慘,因為他是"好朋友"........ 故事便是在這樣的架構下發展起來,遺書上的四個人也就單方面背負起這道無形的枷鎖,就算之後畢業、工作、結婚、生子......,藤俊的身影始終糾纏著他們,於是在迷惘、氣憤、後悔、傷痛中,各自走上不同的生命道路。 我一直蠻關心校園霸凌問題,一方面想瞭解為何會發生霸凌,二方面希望藉由瞭解達到預防。 說真的,我一輩子從小到大,無論求學或就業,從來沒遇過霸凌,並不是我所在的環境是天堂,因為國中時,班上就有好多不良少年,高中也遇過一些不良學姐,可是從來沒人找過我麻煩,甚至大家還蠻禮遇我的,所以當我有一次看到黃嘉芊說國中時被學姐叫去打一頓,我實在覺得不可思議。我單方面覺得我們的背景或形象有點像似,就是家境還不錯又充滿才華的公主。出社會後,我身邊也淨是好人,所以當我知道高中同學侃妍因職場霸凌最後引發嚴重的躁鬱症之後,更是驚嚇。到底是我幸運?還是我懂得四兩撥千金?亦或是社會根本太亂?能活下來的根本是神?但我能活下來,以後阿詠和小福會不會碰到?該怎麼教他們面對與應對呢? 這本書當中,提到一個藤俊嚮往去的地方,是瑞典的森林墓園,位於斯德哥爾摩的森林墓園建於20世紀初,於20世紀末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可見有其特殊之處。 一本隨意抽取的書,竟意外地和瑞典扯上關係,這個暑假和瑞典真是關係非淺啊!

【Mr.Bartender】與《金色幸運符》

2017年07月23日
公開
58

勇媽手札 原本說好我們去載孩子回來,晚上大舅子請妹夫吃飯,不過老王臨時走了,我便發懶把任務交出去,只剩晚上吃飯這件事。 空閒下來的時間就閱讀與看電影。 原屬意好幾部片子,像是【樂來越愛你】、【會計師】等,沒想到MOD轉換合約已生效,要看這些片得另外付費,那就甭看了,於是勉強從三部免錢的挑一部,叫【Mr.Bartender】,但那哪是電影?影集還差不多,不過出乎意料地有感。 首先,我喜歡導片的手法,從燈光、取景角度、背景舖陳等有著嫻熟又不流於俗套的技巧;第二,劇情節奏緊湊,對白有張力,發人省思。戲如其名,場景設定在酒吧,藉由酒保與客人之間的對話探討時代年輕人共同面對的生命課題。其實對白多來自時下的管理叢書,但透過一部影集如同看了好多本書,也是不錯。 這季的課題是: - 人生有機會成本可以算嗎? - 世界真的和你想的一樣嗎? - 成功到底是為了什麼? - 我們的價值由誰來決定? 上網查了才知道這是一部由Selfpick團隊所打造的台灣原生網路影集,必須藉由集資才得以拍攝。台灣有能力與有才華的人很多,應該相挺。 看完電影後看書。《金色幸運符》是前兩天買的,述說一位老翁在整理已逝老婆的遺物時,意外發現一串幸運符手鍊,因而重啟悼念摯愛與人生的旅程。 看書除了感受老翁對老婆的愛意,同時也溫習我17年前流浪英國的回憶。老翁是York人,記得當年為去Edinburgh有取道過York,雖然只是短暫停留,但將近兩千年歷史的老城讓我好喜歡;另外,為追查手鍊線索,老翁也去到Bath,這個英國有名的溫泉鄉我也好愛,現在還忘不了在寒冷的冬夜裏品嚐當地著名的Sally Lunn Bun的幸福感…… 像是呼應【Mr.Bartender】似的,好慶幸在我循規蹈矩的人生中也有瘋狂的事蹟,夠一輩子回憶了,所以,為什麼我會鼓勵冒險,bcos you never know what would happen tomorrow,如果到老了或病倒了才後悔這輩子過於平庸,已經來不及了。 不過書看一看又感觸了。書店絕對台灣很重要的文化資產,買書也絕對是對創作者的尊重與支持,但一本書好容易就看完了,怎麼辦?只好啟動龜速閱讀模式啊∼∼∼ 然而我好納悶,為何書架上的熱銷書有兩三年前的書?還以為台灣的書推陳出新的速度很快,這趟回來我才驚訝於自己讀過好多書了,真感謝星國的圖書館,辦得真的不錯。 因為看書看電影轉移注意力,所以心情好了泰半;傍晚見到小福後……嗯∼幾乎痊癒了。這是一種樂觀病嗎?書架上還真有一本書叫《樂觀病:給正面思考中毒的人的快樂解藥》,我沒中毒吧?只是自我療癒的功能比較強而已……😌 好想再,一個人的旅行……

《書》嘿!好久不見

2017年06月23日
公開
30

勇媽手札 又來了,又是一本騙很大的書。真的很懷疑,那些設計文案的人,到底有沒有先看過書? 這本書封的標語很聳動,它說:「怕作惡夢者請勿閱讀」、「一本令人不舒服,卻又無法不讀的小說。」、「如希區考克的偏執狂電影般令人不寒而慄!」實際上,本人閱讀後並沒有做惡夢、沒有不舒服,也沒有不寒而慄,所以,若是抱著閱讀恐怖小說的期待肯定大失所望,因為這本書一點也不可怕,反倒是,如果文宣著墨於受害者的心理轉變,或許還更貼切。 書中的幾段引言讓我聯想起前陣子台灣一位女性作家自殺的背景,它提到: 「沒有遠景的未來—成功逃離加害者的女性能夠回到原本生活的機會極小。儘管女子被迫成為受害者,在大部份的社會中,人們仍會認為她得怪自己。她令家蒙羞,而且受害者的親屬很少願意犧牲自己來歡迎歷劫歸來的受害者。結果是女子十之八九會回到加害者身邊。」 「封鎖自我—為了忍受屈辱和持續不斷的侵害,受害者學會與自己的身體保持距離,遭到剝削的不是她,而是別人。身體成了一個軀殼,和她無關。這種極度的自我厭惡在日積月累之下,可能會逐漸增強,最後女子再也找不回真正的自我。」 「矮化—受害者被灌輸負面的評斷,並且被洗腦,相信自己沒有人性價值。」 在女作家自殺後不久,有位大陸筆者剖析六點自殺的原因,有點便是提到自我價值的模糊,我大概能夠理解那種矛盾..... 總之,文不對題的一本書。

《書》無期徒刑

2017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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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媽手札 一本以童養媳為背景的書。童養媳可說是時代下的產物,盛行於貧困的年代,以台灣來說,正是民國30、40年。老爸老媽出生於那當口,所以我知道他們是如何貧苦地長大成人;也聽說過童養媳,親戚之中,就有童養媳。 童養媳制度的養成不外乎是女兒生太多。以前人總覺得生女兒呷了米,因為沒辦法幹粗活,又女兒遲早要嫁人,生養女兒就如同幫別人家養媳婦,還得賠上一份嫁妝,所以清苦的人家早早就會把女兒送人。通常用"送"的是真的養不起,但更多例子是"買賣"的,本書的主角阿桂就是被賣掉的。 書中的破題我覺得超讚,它說「許月桂的權利始於民國42年5月18日,終止於48年12月20日。雖然她不是在這一天死亡,但是她的權利在這一天終止了。」因為從出養那天開始,沒有人知道末來的命運如何,以阿桂來說,從來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 才6、7歲的年紀,阿桂就要擔起一家的家務,每天日出而做,日落卻未必能休息,吃飯永遠只能配青菜醬瓜,拳頭是養母和養兄賞她的點心...這種壓根看不見未來的日子在政府厲行國民小學義務教育後,看到曙光了! 因為養兄(最終沒有嫁給他)有輕微智障,阿桂美其名是去上學,其實是伴讀,好回家後可以幫養兄寫功課。然而,阿桂從書本中看見翻身的機會,於是為了讀書、為了美好的將來,她努力工作、賺錢養家,當做一次次與養母談判的籌碼,最後克服萬難,一路從國小讀到大學畢業,並參加司法考試,成為一名法官。 不得不說這樣的決心與毅力在現實世界中能有幾人做得到?尤其又是一名女姓。以前的人國小畢業後如果沒有繼續升學,就是去賺錢,老媽是,公婆也是;老爸雖然讀到初中,但為貼補家用,他課暇之餘也跟著阿公踩三輪車,這就是那個時代的真實生活,所以阿桂能堅持到底,完成自己的理想,是多麼不容易,因為她很清楚,唯有向上,才有可能脫離赤貧、照三餐挨打的出養家庭! 雖然阿桂很優秀,但是母親的一句話像魔咒一樣,深深箍住她,阿桂的母親說:「入人家的家門要受人家的教。」,所以她僅管成就非凡,仍然沒有抛棄出養家庭,因此看似重獲自由的她,其實仍承受著「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無限的徒刑,終身囚禁,為最重的自由刑。 類似的年代,和《鹽田兒女》一樣,都是一本令人感傷的書,然而感傷的同時,更珍惜自己的好命,感恩於我的父母。 謝謝老爸老媽的打拼,讓我有富足、無憂無慮的生活。謝謝他們,一輩子都愛他們!

《書》十三階梯

2017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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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媽手札 最近不是沒看書,而是都看些阿里不達的書。其實《鋼鐵人醫生》這本書很勵志,可是根本是一本宗教書來著,我不排斥宗教信仰,但受不了過度"神化";我無法理解,為何有宗教信仰的人會漠視自己的努力,而全歸功於神的力量?我相信宗教有安定人心的作用,心存感恩也是對的,但不應該本末倒置。面對逆境,我更相信"人定勝天"。 Anyway,今天要談的書是《十三階梯》。 這本小說的情節在說什麼不是重點,重要的是,它在探討死刑。 沒看這本書之前,我挺無知的,我並不知道原來日本的死刑是「絞刑法」。在文明的21世紀,我以為鞭刑就是極致了,沒想到還有絞刑,感覺好像滿清十大酷刑.....怕∼ 也的確因為絞刑非常不文明,所以日本的法務大臣普遍不願意充當劊子手的角色,拒簽執行令,從而導致日本實際執行死刑的案例非常的少,這是可以預期的。然而,無論是用哪種方法執行死刑,它的正當性與必要性是不是那麼絕對?值得深思。 坦白說,在看這本書之前,我也是認為對於殘暴之人、對於無教改之人,與其判他無期徒刑浪費納稅人的錢,不如一槍斃了他;甚至也很不屑廢死聯盟的人,總覺得事情不是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所以他們可以一旁說風涼話。可是看了這本書之後,我的想法不再是1與0。 首先,當我們支持某人該死的時候,誰來執行?你願意當劊子手嗎?我想我不願意。日本的絞刑法說是把死刑犯送上一個平台,用繩索套住脖子,以及用布袋蒙住臉之後,由三名執行者各自按下三個按鈕,但當中只有一個鈕會產生作用。產生作用的鈕會開啟地上的活門,死刑犯便會瞬間從高處墜落,GG了。之所以會用三個鈕,不外乎是想減輕執行者的罪惡感吧?讓他們認為是別人按到的而不是自己。 是的,就是這個問題,當你是執行者時,你會認為是在替天行道嗎?我看未必。我們一般人之所以不會成為大奸大惡之人,除了人性、道德,我想最重要的是沒那個膽。平常叫我切肉已經是極限,我怎麼可能接受一個人就死在我面前,而且是我下的手?我應該會做一輩子的惡夢吧?!小說的主角,確實就做了一輩子的惡夢。 有人可能會說,那是他們的工作,他們本來就該做好它,誰叫他們選擇那個職業。可實際上,大部份的職缺在刊登之時,未必把工作內容寫得一清二楚,假如職缺上寫要當劊子手,應該徵不到人吧?小說的主角在考進刑務官之前,從來沒想過會有這項工作項目。 那該拿殘暴的大奸大惡之人怎麼辦?說實話,我也不知道,不過我也不贊成關了若干年之後,從無期徒期變假釋,因為生活周遭如果有這樣的人,如同未爆彈,處處是危機,所以最好的方法似乎就是關一輩子。書中有一位受害者家屬陳情法官,希望赦免被告死刑,理由是逝者已矣,就算被告死了,也未必能告亡魂,何不讓他留在世上為其家人冥福。嗯∼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寬宏的想法,表示受害者家屬已經放下,就像...小燈泡的父母一樣。 如果這世上沒有壞蛋該多好?如果這世上人人和樂該多好? 死刑是唯一的解法嗎?我不知道,但一條條命堆起來的和平絕對是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