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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草率修法

2013年11月15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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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戴廷哲先生的文章,將台灣目前的三個草案與德國(較嚴謹保守)、法國(該草案主要的參照對象)相關法及社會狀況做一比較與說明。 希望還贊成台灣這新創三法之多元成家方案的朋友,再思三思。 stone 2013/11/15 Fri 2:59am ● 戴廷哲 關於最近在討論的多元成家方案,涉及身分法前所未有的大翻修,我整理我一些粗淺的想法和心得,跟有興趣的人分享一下:) 一個新的制度,可以贊成,也可以反對,重點在於提出的理由? 如果正反意見能夠在彼此具體的理由上對話,才有可能達成共識。 我認為一個草案的好壞,應該從具體的條文上去檢視 一味的訴諸抽象的人權,傳統價值等觀念,難有具體的說理 因而也難有有意義的對話。 整個多元成家,包括同性婚,伴侶制與多元家屬制度,其中伴侶制常常與同性婚議題結合,因此我想先從伴侶制切入,兼論同性婚與多元家屬。 首先,伴侶制在比較法上並非新的產物 在歐洲許多國家都設立了名字為”伴侶”的制度 在我國草案的前言中,也坦承參考了許多歐洲國家的制度 因此,我認為應先了解歐洲國家的伴侶制,作為檢討我國草案的基礎 我挑了德國與法國,乃因我國民法繼受德國法,德國自然值得我國參考 而法國則是因草案說明明言主要參考法國而來,自有了解的必要。 又因兩國剛好採取了截然不同的伴侶制,具有比較上的價值。 身分法並非我的專長,所以就我有限的能力論述之 如有錯誤,還煩請指正:) 一 德國 (參考自戴瑀如,論德國同性伴侶法,月旦法學雜誌第107期,2004年4月;法務部德國法國及加拿大同性伴侶制度之研究成果報告書)-戴瑀如教授,現任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德國美茵茲約翰尼斯古騰堡大學法學博士。 (一)德國於2001年通過同性伴侶法,由其名字可以看得出來,其是專屬於同性情侶使用的。德國目前”婚姻”,仍只限於一男一女,此因德國基本法第6條第1項被認為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基本原則,為使同志也能享有類似婚姻的保障,經過激烈而長久的爭論,終於在傳統婚姻和同性婚之間取得妥協。就是仍然維持傳統婚姻一男一女的基本原則,另外開創伴侶制度供同性情侶使用。 因此,德國伴侶法的定位非常清楚,其實就是”同性婚”,只是為避免衝擊原本的婚姻與家庭制度,冠以伴侶的名稱罷了。因此其制度設計上與婚姻有高度類似,在制定之初與婚姻仍有若干不同,但幾經修法後,已與婚姻非常接近。 (二)具體的制度上,與婚姻主要的差別有: 1.主體限於兩位同性:伴侶制為同性專屬,異性只能結婚。(我國草案:不限性別) 2.近親禁止:婚姻之近親禁止有倫理與遺傳學的考量,但同性伴侶沒有遺傳學的考量,只有倫理,因而近親禁止的範圍較小。直系血親與兄弟姊妹均不得結為伴侶。(我國草案:只限直系血親不行) 3.伴侶原則上應同居,分居時則扶養義務,家庭用具使用權,住宅使用權等法律均有特別規定。分居達一定時間會構成伴侶解消的事由(我國草案:不以同居為必要,分居亦無規定) 4.禁止共同收養:同性伴侶仍不得共同收養子女,僅得單獨收養。 (我國草案:可共同收養) 5.解消:德國關於離婚的要件較為嚴格,乃以客觀上婚姻破裂,已無法破鏡重圓才能離婚,此由法院判斷,不存在兩願離婚。伴侶解消與離婚大致相同,惟較考量當事人意願,必須: (1)雙方合意,且分居滿一年以上,且已無法期待能回復關係,由法院廢止之。 (2)伴侶一方片面聲明繼續共同生活會造成嚴苛情事,且嚴苛情事由他方所導致,且分居三年以上,由法院廢止之。 (我國草案:單方解消即可,無時間限制,且無需難以回復) 6.稅制,移民,保險:本有同性伴侶輔助法做規定,但目前尚未通過。婚姻則均有優惠規定。 (三)由於伴侶本質上與婚姻類似,所以大部分均參照或準用德國民法關於婚姻的規定,較重要者如: 1.成立要件:與婚姻大致相同,包括:(1)雙方合意(2)在主管機關聲明意願並登記(與我國草案同) 2.忠實義務:伴侶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對彼此負有排他性之忠實義務,故不得與他人締結伴侶或結婚(我國草案:同樣不得與他人締結伴侶或結婚,但對彼此不負忠實義務) 3.伴侶財產制,如無特別約定,適用法定財產制。(我國草案:如無約定,以分別財產制) 4.繼承權:基本上與婚姻之配偶同。(我國草案:除有特別約定以外,與婚姻之配偶同) 5.解消後:依法定財產制,須做剩餘財產清算。原則上應由自己扶養,但無能力扶養自己時,得請求對方扶養。共同住宅的處理亦有規定。 (我國草案:對彼此無扶養義務,若有子女,由法院定其親權行使) 二 法國 (參考資料:法務部-德國法國及加拿大同性伴侶制度之研究成果報告書 http://mimifr.frcn.com/bbs/a/topic-301-916978-1.html http://wenku.baidu.com/view/b183f88f8762caaedd33d410.html http://kustjournal.kmust.edu.cn/userfiles/files/法国PACS制度的法律性质简析.pdf) (一)法國於1999年通過民事團結契約(Pacte civil desolidarité;)制度,簡稱PACS。其制定同樣與同志婚姻有關。法國關於同性婚同樣有很大的爭議,正反意見僵持不下,因而有人提倡以伴侶制度作為解套,即與德國一樣,仍維持婚姻限一男一女的原則,另創伴侶制供想結婚的同志使用。 然而,由於法國同居盛行,同居伴侶在生活上遭遇許多不便,且由同居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將近一半,小孩的生父生母在法律上卻缺乏基本的身分關係。於是立法者想要將同居也規範進來。因而最後通過的法案,定位有兩個: 1.供同志情侶結婚之用 2.供只想同居之情侶使用,類似提供一個”試婚”的管道。基於這樣的定位,主體不限性別,同性,異性均可,但設計上是以”情侶”為規範對象。在同性,此制度等同結婚,在異性,此制度類似”試婚”或”訂婚”。 另外,法國法律上另有”同居”,但同居只是法律賦予同居狀態一個定義,並無任何權利義務,所以等同沒有規範。因此,現在法國法律上是以”婚姻”與”伴侶”兩個制度為主。 (二)與婚姻的異同: 1.法定年齡:PACS和婚姻相當,當事人均需年滿十八周歲。 2.性別:PACS的當事人可以是異性的,也可以是同性的;婚姻的當事人則必須是異性的。(我國草案同) 3.近親禁止:直系血親,直系姻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禁止締結伴侶,違反者無效。(我國草案:僅直系血親不得) 4.登記機構:PACS的登記機構是法院,而婚姻的登記機構是市政府。 5.忠誠義務:婚姻的當事人有忠誠義務;但法律沒有明確PACS的當事人有此項義務。(我國草案:伴侶無忠誠義務) 6.同居義務:婚姻有同居義務,伴侶無(我國草案同) 7.互助義務:在婚姻機制中,夫妻之間有相互救濟、相互幫助的義務;在PACS的當事人之間,則只有物質上相互幫助的義務,生活費用依各自能力分擔之。(我國草案:伴侶於伴侶期間互負扶養義務,生活費用同。) 8.家庭債務:兩種機制在這方面的規定基本相同:凡維持一般家庭生活需要所發生的債務,屬共同債務。(我國草案基本同) 9.財產分配:應於登記時選擇共同財產或分別財產制。(我國草案:如無約定,已分別財產制) 10.添置財產:對婚姻而言,由於存在明確的家庭財產制度,故婚後添置財產的歸屬一般不會有問題。在PACS的狀態下,法律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財產的歸屬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 11.遺產繼承:結婚之配偶對他方有繼承權。PACS則無繼承權,如果想獲得一些遺產,需以遺囑為之。(我國草案:伴侶繼承權同配偶) 12.解消:離婚需要通過法院,法官可以進行一定的干預,以保證各方的合法權益。而對於PACS而言,無論是雙方或單方提出解除,均無須法官的審查和干預,只需履行行政申報手續即可。(我國草案同) 13.子女:婚內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稱是婚生子女(filiationlégitime),而PACS期間所生的子女稱非婚生子女(filiationnaturelle)。另伴侶無共同收養權,只能單方收養。且無人工生育權(我國草案:伴侶有共同收養權) (三)伴侶之好處 1.繳稅,保險,社會福利上接近或比照夫妻。 2.居留權:外國人成立伴侶,將作為判斷是否核發居留權的重要原因。 3.提供試婚的機會,有不少異性戀情侶透過伴侶制,最後走上紅毯。 (四)對婚姻與社會結構的衝擊 就此問題有爭議,根據簡至潔(伴侶盟秘書長)一文,PACS與婚姻的比重逐年接近,從1/2到2/3到3/4。 然而,根據法務部的報告書(p51),PACS的實施並未導致出生率下降,且婚姻本身並未因PACS而受影響。 因此,此問題目前尚不明確。 (五)2013年4月,法國通過了同性婚姻,從此同性亦可結婚,跟異性戀一樣,且可收養小孩。則伴侶制已不再擔任提供同志結婚管道的功能。 三 德法之評析 (一)歐洲除了德國與法國以外,其實很多國家都有所謂伴侶制,只是定位上不大一樣,部分國家是像德國,伴侶制作為同志結婚的管道,婚姻仍維持一男一女。部分國家如法國,伴侶制除同志婚以外,也規範同居。部分國家如荷蘭,則是又有同性婚,又有具開放性的伴侶制。 (參考: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87546.html) (二)上述德國與法國的模式,呈現兩種不同風格,德國較保守而簡明,採二分法,異性戀用結婚,同性戀用伴侶,對同居等其他結合形式則不承認。法國則較開放,除承認同性婚以外,另創伴侶制以規範同居。因此,德國伴侶制大量比照婚姻,法國則與婚姻有明顯區隔,採自由原則。惟兩國的伴侶制均不承認可以共同收養子女。 此兩種模式各有優劣,也各有其理,應採何種模式,可以討論。 然而必須強調的是,如德國與法國等同志運動發展較早,社會風氣對同志相當友善的地方,長期以來仍然維持婚姻為一男一女的傳統觀念,且對同志伴侶仍採不同對待,在論述上均有一定的理由,也有廣泛的接受度,把不同對待直接冠以歧視惡名的,則屬少數。 甚且,即使是已經採不同對待的同性伴侶制,在德國與法國也經歷了長久而相當激烈的爭論才通過。而在台灣,現在如果有人主張在婚姻以外,另闢蹊徑創伴侶制供同志結婚專用,往往被冠以歧視,藐視人權之名罵到臭頭,而直接進入同志婚姻的論戰之中。更別說主張同志婚與異性婚在一些地方採不同待遇者,會如何的身敗名裂。是否對同性結婚有不同看法者,均是反對人權者?為何在重視人權的德國與法國,長期以來仍然對同性結婚採不同於婚姻的制度?值得思考。 四 我國草案之檢討 (一)我國草案較偏向法國,這也是草案說明承認的。然而還是有若干不同之處。法國對伴侶制的定位就是,供同志結婚之用(現已廢除),以及試婚。是以情侶為設想對象,且因為要兼顧試婚的目的,所以權利義務上盡量減少干涉,由當事人自主決定。因為如果規範太多,那當事人乾脆結婚,反而失去試婚的意義。 據此,其相關規定的原則就很清楚,因為原則上是規範情侶,所以仍有一定的近親禁止,以防止亂倫現象。同時由於兼顧試婚的需求,採自由原則,如解消只需單方,無忠誠義務,扶助義務只有物質,其他均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但相對的,既然所負義務少,相應的權利也會減少。 基本上可說是同居的法制化,除了賦予”名分”,必要的代理權與附帶的相關優惠以外,並無任何法定的權利義務。 應強調者,由於解消容易,且法國刻意將伴侶與婚姻作差別對待,因此並無共同收養或人工生育的權利。生養子女的權利還是限於婚姻家庭(包含同性與異性)。 (二)跟法國相較,我認為我國草案具有幾項缺失。 1.定位不清:草案前言說是設此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突破傳統婚姻的窠臼,使不想受婚姻束縛的情侶可以有另外一種結合的方式,似乎是以情侶為規範對象,到此為止均同法國。然而卻突然跳到締結不以”愛情”為基礎,包括情侶,朋友,親屬只要有互相照顧之意即可締結,這中間的轉變何來?究竟以何者為是?未見說明。 因此,在檢視一些條文時,將發生就朋友來看很合理,但就情侶或親屬來看很奇怪的現象,反之亦然。又由於定位不清,草案的目的也開始有許多說法,例如解決單身無家屬者緊急同意權,或代理權,或照顧權等。 就草案內容來看,其規範對象包括情人,親屬,與朋友,此三者在國人的觀念中還是有本質上的不同,將這三者規範於同一制度,是否適當?又其主要目的究竟是同居法制化?相互照顧?還是緊急聯絡人?並不明確。此造成法條設計上的矛盾。 2.近親禁止:如上,由於本草案要兼顧互相照顧的目的,所以只排除直系血親的締結。也就是兄弟姊妹也可以結成伴侶。至於血親性交罪的問題,見下述。 然而,兄弟姊妹結成伴侶,若以互相照顧的角度觀之,並無不妥,但是,草案前言明文從情侶出發,又說伴侶原則上與配偶相當。就此觀之,兄弟姊妹結成伴侶,在法律上同時是二等親與相當於配偶的地位,身分錯亂,且違反輪常。 又其得共同收養子女,而對同一子女均發生親子關係,則在法律上是二等親,又是同一子女之父母,同樣違反論常。 試問,他們的子女要叫他們什麼?是父母?還是姑姑和舅舅? 又其他法律上涉及配偶與二等親之相關規定時,此等雙重身分,會造成適用上的難題,例如繼承。此造成法體系的混亂。 就是因為這樣,法國與德國均不允許一定近親屬結成伴侶。 3.血親性交:有人說刑法230條血親性交罪可以防止亂倫現象,然而民法規範者乃”名分”問題,刑法規範者乃”行為”問題。換言之,兄弟姊妹結成伴侶組成家庭,只要不生育,難以證明其等有性交行為,即不能以刑責相繩。或者,由於血親性交罪屬告訴乃論,刑訴法234條又限定血親性交罪告訴人限直系血親尊親屬,則直系血親若不告訴或死亡, 即不能以刑責相繩。然而此種伴侶生兒養女,組成家庭卻還是被民法所明文承認,某程度上是否是亂倫? 4.繼承權與子女收養權:婚姻由於有種種義務,因此婚姻之配偶也享有相應的權利,其中最重要者莫過於財產分配,繼承權和子女生育及收養權。法國PACS義務少,權利也少,尤其無繼承權和子女收養權,與婚姻有明顯的差別。 本草案之義務與法國同等寬鬆,且解消容易,但卻有繼承權與子女收養權。若義務與權利不相當,容易造成濫用。且共同收養子女實屬不當。 朋友基於友情締結伴侶並共同收養子女,此等非基於愛情結合的家庭型態,國人目前是否能夠接受?對子女是否有不利影響?且伴侶輕易解消,是否顧及子女利益?此等問題均缺乏了解和實證。 因而伴侶收養子女於法國德國均採保守態度,其背後原因,值得深思。 5.稅制,健保,社福優惠之濫用:草案說明說伴侶為彼此最信任重要之人,地位上相當於配偶。基此,法理上配偶所享有的稅制健保社福等優惠,伴侶理應享有。然而,伴侶不負忠實義務,無須愛情,亦無須同居(草案1058-4修正理由)。換言之,兩個本來不相干之人都可以結成伴侶,而享有各項配偶所能享有之優惠,然而卻各過各的生活,與結婚之夫妻完全不同,則相關優惠是否有被濫用的可能? 這也是定位不清所致,因為伴侶一方面相當於配偶,另方面也有可能是朋友的結合,因而不需如夫妻永久共同生活。給予福利可能濫用,不給予福利又說不過去。 (三)伴侶制的實益? 以上說完現行草案的缺失,但還是要回到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伴侶制到底要解決什麼問題?它的主要目的何在? 如果如德國和法國,在一開始確立清楚的定位,在設計上就有原則可循,在討論本草案之利弊時也能比較有交集。 目前幾個可能的目的是: 1.解決緊急手術同意的問題:此為假問題。依醫療法63條,病患情況急迫時,醫生無須同意可自行手術,至於不急迫,本就應由病患同意,緊急手術在現行法制上並無問題。縱然醫療上對純單身者的照顧有提升必要,直接針對醫療法規盡行修改更為直接。即使定了伴侶制,還是需要修改醫療法規,將伴侶納入,豈非多此一舉? 2.同志婚:德國與法國的伴侶制,均以供同性結婚為重要目的。然而,本草案已有同性婚,伴侶制自然無須擔負此任務。 3.將遺產給與重要的人:此應是本草案將朋友,親屬納入的原因,蓋重要的人未必是情人,也有可能是朋友或親屬。所以一方面將情人,朋友,親屬都納入,另方面賦與與配偶相當的繼承權。但又恐重要程度不一,給予當事人特別約定的權利。 然而,若想將遺產給與重要的人,透過遺贈即可,遺贈甚至可以給的比配偶法定應繼分還多。以此為由設此種伴侶制,似無必要。 4.同居關係法制化:這是我認為比較可行的定位。 正如法國立法時的背景,同居生活在沒有法律保障之下,有些地方的確不夠方便,可能有保障的需要,以此作為伴侶制的目標定位比較合理。 那麼就應該完全參照法國模式,目標是給予同居情侶(包含異性同性)法律上的名分,以及必要的相互代理權和扶助權,以保障不想結婚的同居情侶,也提供試婚的管道。若以此定位為基準,應與婚姻有明確區別,應採自由原則,除了便利共同生活必要的權利以外,其他權利義務應全部刪除,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即可。而近親禁止的範圍應擴大。 此外,關於收養子女,同居關係應以自由為原則,收養子女則牽涉子女利益,法律應多加干涉,兩者原則上是衝突的。若以同居為主,則對子女利益保障不周,若以子女為主,則必定喪失同居的自由性。因此,兩者難以併存。 此外,未婚同居是否有影響子女健全生長的可能?尤其在本草案伴侶無同居義務的前提下?此種家庭型態在現在社會中是否能普遍被接受?可能都是需要再仔細探究的問題。既然涉及子女,就不只是個人自由的問題了,而是與整個社會和國家有關,我認為現階段還是應同德國法國,採保守態度為妥。 (四)同性婚收養子女 本草案第一部分同性婚姻,准許同性夫妻共同收養子女,並於收養章設禁止歧視條款(法院考量應否准許收養時,不得以同性為拒絕收養之理由)。 然而,在已開放同性婚姻(包括伴侶制或婚姻制的同性結合)的國家中,多數仍不開放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子女或人工生育(如德國,芬蘭,奧地利和瑞士等-參考:http://zh.wikipedia.org/wiki/歐洲LGBT權益)。 如諸等重視人權,禁止歧視同志,且對同志議題的討論和認識都較成熟的國家,對此問題都採保守態度,其背後是否有合理的考慮?值得思考。本草案直接開放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子女,是否過於躁進?涉及子女的議題,是否應盡量謹慎?我認為可以再想想。 五 結語 (一)同性婚,伴侶,多元家屬等制度,牽涉身分法,民法,乃至整個法體系的改變,涉及很多層面和細節,我認為絕不只是人權,平等或傳統價值這麼簡單的東西而已,茲事體大。因此迫不急待的以這些空泛的概念,給不同意見者扣帽子,再投以無情的抹黑和攻擊,將失去理性討論的機會,除了增加社會的紛爭和人民的仇恨以外,無助於任何人權的提升或傳統價值的發揚。 社會變遷使有些問題浮現出來,需要解決。價值觀的改變,也使這些問題有被討論的機會,這是很難得的機會,應好好把握,理性討論。 (二)關於同性婚: 1.我完全支持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一樣有相愛,互許諾言,永久共同生活的權利,任何人都應尊重,任何人都不應有絲毫的歧視。但是要以什麼方式,什麼內容來設計這個制度,是否有討論的空間? 即使同性婚現在在台灣爭議較小,但在世界上被承認的還是少數(包括伴侶和婚姻)。在某些國家正在熱烈爭論中,而在那些已經通過的國家,也是經過數十年,激烈的討論,社會也經過長久的醞釀,再幾經修改和闖關後才通過。 而在通過的國家中,以與異性戀完全相同的婚姻來規範,又是更少數。即使法國與德國長期以來對同性婚採不同制度的作法,似乎也不因此對同性伴侶有明顯的歧視。是否制度不同就是歧視?或會導致歧視?或許要完全消彌歧視,應該從社會風氣,教育和其他法令去做努力。名義上與異性戀完全相同,是否真的是關鍵? 2.此外,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在相處模式上是否有重要的差異?如果有,這個差異是否足以導致婚姻制度應有不同的設計?傳統婚姻是以一男一女為規範對象,是否完全適用於同性伴侶?或者針對同性伴侶設計一套有別於婚姻的制度是否更合適?又以伴侶制規範同性伴侶的國家,實施狀況如何?對於同性伴侶的權利是否有足夠保障?這些問題我沒有能力回答,但我認為是值得思考的。 以德國為例,德國針對同志婚不用婚姻,而另創伴侶制,除了基本法的顧慮以外,也是因立法者認為同性與異性伴侶在生活上有其各自的特性使然(法務部報告書p29)。 3.一夫一妻的婚姻,我國憲法雖不如德國基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有明確的保障,然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52號解釋於解釋理由書上強調一夫一妻乃憲法保障的制度,而該解釋文有憲法層次的位階。因此在保障同性伴侶權益時,也應該考量大法官對一夫一妻制的宣示,以避免釋憲的爭議。 此外,如552號解釋理由書所言:「惟婚姻不僅涉及當事人個人身分關係之變更,且與婚姻人倫秩序之維繫、家庭制度之健全、子女之正常成長等公共利益攸關」,婚姻制度的變更實涉及整體社會的利益,而與每一個人相關,我認為不應僅從個人權益的角度去看,或者認為「不礙到你,幹嘛反對?」。我認為在保障個人權益時,也應考量社會整體公益,而考量公益也絕非歧視,或所謂「剝奪人權」。 (三)關於伴侶制與多元家屬: 1.伴侶制在很多國家被用來作為同性結婚的管道,在我國草案已有同性婚的前提下,其究應追求何種目標,值得探討。我認為本草案定位不清,導致諸多問題,有全面修改的必要。 2.至於親屬和朋友結成伴侶,生兒育女共組家庭,於我國既有的倫理與價值觀是否過於震撼? 3.再者,如大法官釋字552及554號解釋所宣示的,婚姻制度為社會形成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因而釋字647號解釋理由書針對事實上夫妻(長久同居),也宣示「在無損於婚姻制度或其他相關公益之前提下」應予適度的保障。 因此,在制定伴侶制保障同居人時,也應注意其對婚姻制度的衝擊。 4.最後,如本草案這般有同性婚,又有多元伴侶,且都能共同收養子女的狀況,全世界能夠媲美的大概只有荷蘭了,若再加上多元家屬,則我國大概是領先全球,舉世獨創。開放文明如歐洲,對於此類議題討論甚多甚久,社會風氣相較成熟許多,都未能如此。我國對於此類議題接觸時間與社會成熟度是否已與歐洲相當?本草案是否過於躁進? 又我國乃華人社會,固有的傳統與家族文化是否要輕易揚棄?是否所謂傳統就是迂腐,過時,對社會沒有益處?昔日中國文化大革命,也舉著人權,文明,進步的大旗,將當時的傳統文化和價值倫理都破壞殆盡,當時看不出破壞傳統的後果,但是時至今日,不難看出文革對中國長久而深遠的負面影響。 或許,有些傳統價值,看似沒有益處,也說不出什麼道理,但還是值得我們保存與守護?希望讀者三思。 ●

六龜育幼院

201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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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雙看不見的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whSM4kiFmk#t=13 看到這麼完整介紹楊煦牧師、林鳳英院長和六龜育幼院的節目,真是非常感動。 前幾年在國小代課,第一年也要教幾堂生活與倫理還是什麼名稱的課,那個課本裡的人物典範,有楊恩典和楊煦兩位。我雖然不是從那時才知道他們,但的確是那時候才比較注意這兩位的事蹟。 但所看過的報導篇幅都不長、也不怎麼完整。今天第一次把這個專訪輯看完,實在很滿足啊!一定要分享一下。 楊煦牧師與林鳳英夫婦,已於 2013 年五月相繼辭世,一位高齡 104、一位 83 歲。他們的一生幫助過近千位孤兒和不計其數的鄰舍。         孤兒之父楊煦夫婦歸天家 千人悼不止息的愛 2013/6/18 上午 09:00:00 記者張嘉慧/高雄市報導| 點閱(3170)   六龜山地育幼院創辦人楊煦牧師和林鳳英師母的追思會15日於高雄中山大學舉行。 一個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唯有「生命榜樣」能不朽流傳!六龜山地育幼院創辦人楊煦、林鳳英夫婦於今年5月相繼逝世,結褵一甲子的歲月,絕對是「生養最多」的夫婦之一,一生中養育了上千名孩子,包括社會大眾熟識的勵志口足畫家楊恩典、知名歌手梁文音…等。 楊恩典曾說:「沒有楊煦夫婦,就沒有我!」這番感激也是所有受助院童的心聲。幫助過逾千名孩子的生命「從出黑暗入光明」,見證楊煦夫婦的愛,就像和煦陽光照耀人間,散發出溫暖的基督之光… 享壽104歲及83歲的楊煦、林鳳英伉儷,分別於5月23日、7日因心臟衰竭和癌症逝世,楊煦次子、現任六龜山地育幼院院長楊子江表示,父母親走得很安詳,兩人在同月相繼「退休」回天家,是神奇妙的安排。楊煦夫婦追思音樂禮拜於15日在高雄中山大學逸仙堂舉行,院友們齊追悼「楊爸爸、楊媽媽」,總統馬英九親臨弔唁,現場有上千人參與。 楊煦夫婦追思會上滿布白玫瑰、白色蝴蝶蘭,台上高掛楊煦親吻妻子林鳳英臉頰的巨幅照片,簡單而隆重。追思會上安排育幼院童上台獻唱聖詩,並且播放楊煦夫婦生前的回顧影片,令人感動落淚。 原住民孤兒之父 一生交朋友、養小孩、傳福音 有「原住民孤兒之父」美譽的楊煦,出生山東書香世家,從學生時代開始接觸基督信仰;1948年抗戰勝利後來台任教,主動接手令許多老師頭痛的「山地班」,足見他的愛心。不久後,他在一場佈道會中決志信主,之後在一次下鄉訪視時,認識了一生的牽手林鳳英;楊煦於新婚後正式受洗歸入主名下,與妻子忠心建立起基督化家庭。 楊煦夫婦鶼鰈情深,一生愛神愛人。 (照片來源/六龜育幼院) 對傳福音有著極大熱心的楊煦,決定辭掉教職金飯碗,進入浸信會神學院就讀,畢業後開始牧養教會,並收養第一位啞吧女童林路得。後來因著《聖經》馬太福音25章35節:「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以及40節:「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兩段經文,領受創辦六龜山地育幼院的呼召。 最初夫妻倆以自家作為孤兒的棲身所,秉持「每一個生命都是神所創造和疼愛」,除了親生的4個孩子以外,不分原住民、殘疾或平地人,皆有所養,收容孩子也一個個增加。當時一邊在山區傳道一邊教書的楊煦,總是自掏腰包救助弱勢孩子和家庭,縱然同時領兩份薪水,生活卻始終捉襟見肘。 但因著廣大的急迫需要,楊煦夫婦依舊憑著對神的信心,於1964年買地創立六龜山地育幼院,1970年正式向政府完成立案登記,楊煦和林鳳英在當中身兼數職。不到十年,收容的孤兒已超過百人,此後「交朋友、養小孩、傳福音」成為楊煦夫妻的人生圭臬,至今照顧過逾千名孤苦無依的孩童。 視院童如己出 家喻戶曉始於蔣經國造訪 楊煦夫婦一生助人的故事說不完,左為最疼愛的養女口足畫家楊恩典。 (照片提供/楊恩典) 「很難過,但想想他們一輩子為孩子們付出,也該是回歸主懷抱好好安息的時候了。」楊煦夫妻最疼愛的養女楊恩典回憶,小時候楊媽媽都直接用嘴巴將她感冒的鼻涕吸出,視如己出的照顧,讓她一直以為自己是楊媽媽親生的;楊爸爸也曾花數萬元買下她生平的第一件畫作,楊恩典事後得知感動不已,難忘夫婦倆「對上帝堅貞的信心及對人真摯的愛心」。 1973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首次造訪育幼院時,對楊煦夫婦的善行感佩不已,楊煦還被列為蔣經國「民間11老友」之一。1976年年底,蔣經國3度訪視育幼院,開啟六龜育幼院的知名度,當時蔣經國抱起無臂女童楊恩典說:「妳雖然沒有手,但還有腳。」這份鼓勵是促使楊恩典成為口足畫家的重要動力。 「從小得到很多愛,尤其在楊爺爺、楊奶奶身上。」星光二班歌手梁文音在國小時父母接連離世,住進六龜育幼院,長大成名後仍不忘楊煦夫婦的養育之恩,每每分享見證時,總會落下感動的淚水。 楊子江表示,六龜育幼院位在資源缺乏的偏鄉,但父親倚靠上帝的恩典,不曾為生活不繼開口勸募,且向來以「夠用就好」及物盡其用的樸實理念教育下一代,在遇無助及生活困境時,總會帶著孩子在禱告中尋求神恩,有多出來的物資也會無私轉送給鄰近更需要的人。 生命影響生命 傳承永不止息的愛 看到孩子一個個信仰虔敬、健康快樂,就是楊煦和林鳳英最大的安慰與喜樂,這份用生命影響生命的愛,讓院童長大成人後,效法他們「愛神愛人」的榜樣。楊子江說,雖然父母親離開了人世,但育幼院幫助弱勢的故事不會停止,基督的愛永不止息!    

好文 by 鄭家鐘

201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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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平台-高階公職人員需要心靈改革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1107000066&cid=1206 觀念平台-高階公職人員需要心靈改革 2013-11-07 01:20 工商時報 鄭家鐘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當台灣周邊諸國的經濟表現都突飛猛進的時候,似乎我們還處於「悶經濟」當中束手無策,有識之士都非常擔心台灣何去何從的問題。問題的核心與關鍵在哪裡?有人說台灣被大陸磁吸效應掏空了就業機會,有人說台灣企業沒有適時轉換商業模式,眾說紛紜。不過說到底,所有的人都會對於「政府」這兩個字,有了很多的無奈。  「找尋政府,政府消失了!」有位學界人士在一次座談會中,特別提出這個問題。他說他去拜見總統談金融改革,但總統說這是行政院的事,不方便直接處理,他去找行政院,行政院也說是金管會的事,而金管會(在此次改組之前)則說交給銀行局研究,而銀行局則認為依法該做都在做了,於是對於改革這個議題,居然追到最後消失了?!他說,由總統到科員,沒有人能回應這個議題,到底政府在哪裡?他說,他在尋找失蹤的政府。  在座有立法委員,也趕忙澄清他們不是政府,他們監督政府也經常面對這種沒有人負責的狀況。為什麼,一年花費這麼大預算的政府,會讓各界找不到政府呢?其實這幾年來公務人員有增無減,我在勞保局看到很多公務人員奮力解答民眾的問題,幾乎席不暇受,基層第一線人員盡心盡力,但是,整個機器愈到高層就愈是無力感,很多事情空轉,是因為該做決策的人開始閃避問題,推拖問題,躲在保護自己的空間中,坐視事情的惡化與機會的流失。  這兩天我參加一項演講,這演講比較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及上海自貿區的異同,很明顯的,台灣率先提出的示範區,現在因涉及租稅優惠還在等立法,而且在金融服務業方面更出現了部會間的雜音。至於上海則因大陸中央准許先行先試,授權地方三年先試,在上月已如火如荼掛牌開張,兩相比較,執行力差異之大,連外資都看得很清楚。  演講者開玩笑的說,在台灣一碰到跨部會,就是跨了就不會。他並指出,現在官僚體系的特徵是「積極不作為」,高階主管積極不作為,就只能把事情丟給科員去辦理,形成「科員治國」,而你叫科員去治國,他何德何能?只能依法行事,而且愈保守愈能自保,於是台灣政府即成了一個外人眼中「不做不錯」的無執行力政府。  現在經濟保二已成了一大懸念,台灣這三年來已經連續三年經濟成長率低於預期值,每年都要下修,確實成長動力出了問題,國民可支用所得2000年來年增率不到平均1%,消費支出佔GNP約70%,可支用所得不成長,消費自然難以支撐經濟成長,而出口則是靠天吃飯,因競爭對手國互免關稅速度極快,我們還在服貿協議爭論當中,出口競爭力迅速消失。經濟成長更加疲軟亦屬自然結果。  在此狀況下,人家安倍三箭,李克強三箭一再發功,我們居然還面臨「政府消失」的局面,沒有因應變局的緊急措施,民間自然只能搖頭嘆息了!  然而,我們不能放棄,我們的政府架構都在,政府也沒有關門,基層公務員也認真打拼,最該解決的是高階公職人員的態度。問題都不是問題,是我們的高官面對問題的態度出了問題。  首先,人民的前途是真正的大是大非,特別要呼籲:掌握政權的領導者如馬總統,要把台灣經濟的危機當做個人的危機,要和實際運營企業創造就業的企業家們站在一起,共同承擔,這方面的態度叫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領導者的作風可帶動務實負責、實事求是的變革風氣,這是總統的責任。其次,行政院要清醒意識到:任令各部會自行其事,成了「跨部會,跨了就不會」是政院的恥辱,政院要承擔整合的風險,跨部會事務要有「我來負責」的道德勇氣。其三,各部會首長別再唯唯諾諾,看上級眼色,看媒體臉色,應該要急民之所急,傾聽民意,為民服務,凡需要上級支持的,要明確向上管理,不可以推拖拉,不了了之。  這種風氣無以言之,只能說,我們的高階公職人員需要一場心靈改革。經濟決策可以看成「圖利他人官商勾結」的黑暗面,也可以看成「興利解弊,打開活路」的光明面,面對媒體,可看成「洪水猛獸,避之不及」的黑暗面,也可以看成「公開構想、接受挑戰」的光明面,凡事往黑暗面看,所有正常的就都成了不正常,所有的「積極作為」就有了「積極不作為」的理由,起心動念的抉擇非常重要。  而政府施政與檢調查弊,其實也是可為良性循環或惡性循環的,端看,司法機構如何處理行政不法案件,若以起訴為KPI來辦官員,官員要勇於任事就甭提了,而若以不輕易起訴來辦官員,則正確的態度才會獲得正確的道德支持。我們的政府現在叫司法獨立,卻對過猶不及的司法偵防束手無策,濫權起訴確實屢見不鮮,甚至呈現媒體手指點到哪裡,司法機構就打到哪裡的現象,而媒體名嘴口中的弊案,無論多麼無稽,都可能成為檢調「姑妄信之」辦案的動機,這就是對官員的白色恐怖,阻卻所有突破的可能性,凡事只能先求自保,遑論興利。  我想一個真正有高度的政府,不但要管官員的心態與執行力,也要管司法體系的風紀及風格,惟有營造一個足以勇於任事的施政環境,心靈改革才能不落空。  台灣經濟確實面臨了轉型與改革的關鍵時刻,人民的活力與能力都還在,只是政府不能再逃避改革,官員不能再坐困愁城,領導者不能再有「成功在己,失敗在人」的態度,真正要抓緊改革確實轉型,自己承擔責任也要求高階公職人員勇於任事,在心態上重新出發,惟有認知改變自己,才能改變世界,而人改變,事情就有轉機,這個時候,政府與人民是命運共同體,我們要盡棄前嫌,通力合作,因為沒有時間等待與抱怨,更沒有理由放棄,記得只要有一個人放棄,大家都是輸家!不放棄政府,政府也不放棄人民,大家加油! ●

Pluto,聽冥王星唱歌

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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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這晚去看電影,倒有個有趣的小附尾。新光影城那棟大樓好像是萬年?我西門町不熟所以尚無法確認。不過位於四樓的新光,要上樓還得經過一些舊舊老老又沒開的二三樓層的店面。我們是搭電梯上樓;那時還遇到一大群使用英文的大約七八歲小女孩,她們被老師帶著,是要到十樓去(十樓是金獅大酒樓,但可能也有套房旅館吧?不然晚上七點她們去酒樓幹麻呢?),有同乘電梯的女生問她們是否來自新加坡?倒的確是的。 看完電影後兒子說想上廁所,我叫他自己去問一樓 3C 店面區的店員哪裡有廁所;他去了沒幾分鐘就回來,說他不想上了,因為店員說三樓就有,而他一上三樓『滿滿都是煙味迎面撲來,臭死了,而且那裡是個賭場!你認識的再壞的學生都不會想在那邊上廁所!』兒子說。(至於四樓影城的廁所?他說小便斗之間沒有隔板很惹人討厭,所以不想再去上一次 ) 因為 Pluto 這部電影諷刺著韓國社會的菁英份子(比如那個在生物複製科技上造假的黃姓教授;所以『首爾大學生命科學系』一直不斷被提起,頗為搞笑)及功課頂尖學生,所以我兒很開朗地自嘲好幾次『幸好我功課很爛』。不過對照他關於拒上三樓廁所的說辭,頗為可悲的是連他都不自覺地把功課很爛等同為壞學生 @@ 教改尚未成功,社會仍需努力。 :) 2013/11/8 Fri 6:25am ●   在 fb 回覆晴媽之『祝我看到好看的電影』: --------------------- 不好看 >_

光世代裝拆記

201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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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5 Tue 9:30am 剛剛 9:08am 打電話到新北市1999請教消保官,值機的那位說:是有看過近日一些<電信業者>推出的手機門號是有七天猶豫期,但光纖上網等服務則不知有沒有,還是要看當時我在中華電信簽的合約是何內容。 我 10/31 禮拜四下午在中華電信至少簽了三、四種合約,沒有一種有給我副本。我申請的好像至少有四種東西:1. 光世代某種頻寬(後經 HiNet 客服幫我查詢,我申請的速率是下行及上行分別為 20M/5M)。2. MOD。3. 上網時間管理預繳一年費用。4. 五年前停用中華電信 ADSL 服務後就改為每月繳八十元租用費的 HiNet 信箱,幫我恢復使用、掛在現在新的 HN 帳號底下。 其中第一項於 11/2 禮拜六早上來裝機;裝機當場我便跟王姓施工師傅說我不想使用 MOD 了,他說『你不想也不行,你合約都簽了,我非裝不可;之後你隨時可以打電話到客服要求停止使用 MOD』。我便跟他說:那你裝吧,但線不要接到我家電視上。 此項服務的問題:師傅很不情願地拉了一條室內區域網路的線,表示這樣就可以 LAN 上網。但事實不然。我只好去買一張 USB wifi 網卡,以 wifi 方式上網;但網速極慢極慢,甚至遠輸十幾年前撥接時代的速度。 第二項的 MOD 服務,昨天 11/4 禮拜一晚上我聯絡 MOD 客服,該人員卻說並不是想停就停,我必須付違約金---哇咧,我用都沒用就要付違約金!而且與裝機師傅的說詞不同。 第三項上網時間管理, 11/2 禮拜六裝好機後,當天下午我上網欲設定之,發現<帳號不存在>,即我手上那個 HN 帳號密碼卡在該服務無效。我打了 HiNet 客服,他們詳查後倒挺誠實地告訴我:並沒有人幫我設定此項服務,恐怕要等到 11/4 禮拜一才可能生效。 但 11/4 晚上再打客服,查詢結果是:根本連<我有申請該項服務>的資料都沒有,當然不可能有什麼設定。該服務人員隨後當場在線上幫我開通了該服務。此一客服電話打了十八分鐘才收線;可見十八分鐘內即可在主機端設定好客戶要求的上網時間管理服務。 不幸她幫我設定開通之後,這個光世代 wifi 連網變得慢速到無法忍受,所以我幾乎無法進行時間管理的設定,因為根本連 HiNet 該項功能的網頁都連不上。 因上述三大項的令人無法滿意(只有我的 HiNet 老信箱的確又可以看到信了),我決定將所申請的服務全部退租。今天 11/5,是我 10/31 申請之後的第六天(含 10/31 當天);若以裝機日開始計算,則是第四天。都在七天之內。希望 HiNet 是真的有七天猶豫期的設計,不然......我大概得花上一些功夫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了。 ● 2013/11/5 Tue 9:50am 早上下載了教育部推薦的 NGA(Network Guardian Angels)免費網路防護軟體,現在既已恢復使用<跟 HiNet 光世代比起來可稱為火箭速>的、順暢的有線電視光纖網路,則以後就用軟體來管控上網時間吧。 這則留言串已將我兒排除在可閱讀人士之外。 ● 2013/11/5 Tue 12:15 noon 光世代雖然真的不良,但中華電信客服還是很棒的。 很溫和的我和很溫和的他們主管鍾小姐和櫃台服務人員,就很合理順暢地解除了所有租約(但還是保留了我已經交了 5*12*80 元費用、真是死心眼地一直留到現在的 hinet 信箱 )。 真是不錯。 喔,還有一個......為了要讓老 PC 能無線上網而買的 USB 無線網卡.........燦坤不給退貨。嗚嗚,549 元飛了∼,有沒有人要買二手(只用不到五小時)的新網卡啊? :D 同時再說明一下: 鍾主管小姐說,HiNet 的上網服務都有七天試用期,但 MOD 沒有。 可是因為我申請(但完全沒開機使用過)的 MOD 是跟著所申請的上網服務才存在的,所以因為我的上網服務解約了,MOD 服務才可以一併解約。 以後若有人要申請 HiNet 上網服務或 MOD 服務(通常可能僅跟市內電話服務綁在一起)的人,可以稍微注意一下。   ● stonestone @ 2013-11-07 Thu 6:03am 我想到了,網路守護天使 NGA 軟體管的是<有線網路>或根本只是某台電腦(因為它只是安裝在該終端電腦上,而不是 implement 在 AP 裡面),所以我這台電腦被它管了,但是我兒用 iPod 無線連網、它就管不到。 所以∼,光用軟體控制目前還是沒辦法。真的得向有線電視商詢問一下他們有沒有提供機房端的時間控管服務(像中華電信的那種)。 再想想辦法就是了∼ ● stone 回覆 @ 2013-11-08 Fri 5:45am 年輕新同事是資工所畢業的,所以我問了他一下有沒有可以裝在 AP 上的網路運用或時間控制軟體。他幫我找了一下,只找到流量控制軟體(通常為公司行號 MIS 所用,以免員工利用公司網路大量下載自用影音資料)。 後來他建議我買個電子定時器,哈哈。也好啦,裝在 AP 上,時間一到就斷電,再無線也沒基地台可以讓你上網 ^_^ 一個也是四百到五百元左右。懶得網購,還是去那燦坤看看有沒有現成貨吧(我不想付八十元運費啦)。年輕同事還建議我把那個 USB 無線網卡上網拍賣--唔,我是記得我在某些拍賣網站建立過帳號,但怎麼可能想得起來呢?還是直接賣給實體店(我家附近、很熟的一家二手電腦店),比較合我的個性吧。 ^_^ ● https://www.facebook.com/yihuas1/posts/764996700196022?comment_id=106736788&ref=notif¬if_t=like ●

縱行囝仔�看見台灣.補轉貼

201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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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11/14 這四天,梅花戲院還有上映縱行囝仔喔!中午 12:30 一場、下午 16:30 也一場。 stone 11/11 Mon 大力推薦 ● 縱行囝仔主題曲 by 陳建年∼ 極好聽。感人的電影,感人的主題曲。(po 這個純屬私人分享,請勿『營利使用』,謝謝。) https://soundcloud.com/stone118/cs7pz1zfsfqn ● 我喜歡縱行囝仔比看見台灣多得多 有陣子跟武昌兄有點<暗中較勁>(哈哈),因為我不喜歡拍人,他拍的卻一定都有人。 不料∼,沒什麼人的看見台灣,對我來說真的是不夠力。而從頭到尾真實關懷著一群人的縱行囝仔,卻真真實實有著武昌兄說的那種感動。 也許我從十四五歲就開始搜集及賞看台灣山林照片,網路興起後更是經常在網路上搜羅各種影像。我看得太多了,山川風景對我來說真的是太<自然>的存在,不需驚歎(也不會驚奇;畢竟是這麼熟稔的東西),只是順暢。 不過,像我媽這樣的老太太,都覺得好看。 早場的電影院坐滿滿。 有年紀可以當我媽的媽的老太太、被後輩攙著慢慢走上影院的高處座位坐下欣賞電影。 這些,都說明了看見台灣的確是成功的。 只是對我來說、縱行囝仔更為可貴而已。 2013/11/3 Sun 9:30pm ●   因為在縱行囝仔下片前我不可能有時間在<假日>帶兒子去看該片,所以是讓他請了四節課的假跟我去看電影。 這是我給他的教育之一環囉 縱行囝仔介紹 http://www.atmovies.com.tw/movie/fttw47606250/ 縱行囝仔預告片     我單身時有機會能醬子教別人家小孩,但現在沒法醬子教自己小孩了,只好藉機潛移默化一下了。 2013-10-31 Thu 10:47:18     青少年事工因為是我<老本行>所以一定會去看;加上是以爬山為主要挑戰的28天營隊,所以更合我興趣。只是看預告片時擔心會拍得不好(預告片剪得蠻爛),實際看電影實在比預告片質地好得多,敘事度相當完整。 我兒看畢後對 28 天營是有點興趣,畢竟他也操過一年體育校隊了,覺得難度不是太大;最大障礙當然是人人都有的懶性。 :D 他在人家的後續活動聯絡名單上留了資料,『專長項目』竟然寫了家政,害我笑了出來。這擺明就是看到片中在南湖山屋的分組炊事比賽片段後油然生出的自傲吧! :D 畢竟他從小學到國一、國二的各野外或外宿活動(最多只有三天兩夜啦)的炊事項目、以及學校家政課烹飪活動中,都是表現優良的一員。搞不好可以利用這點慫恿他克服懶性一下。 ^_^  2013-10-31 Thu 13:26:28 ● 很好的一篇看見台灣觀後記 by 傅月庵: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00628026640133&set=a.107173652652242.5310.100000788247231&type=1 這些日子,常想起一件往事。 1980年代,柏楊先生以白話翻譯《資治通鑑》,「每個月至少都要閱讀四萬字左右的文言文(包括標點和註解)原文,寫出七萬五千字左右的初稿,和繳出十五萬字左右的校稿,以及所必需的地圖、附錄,和《通鑑廣場》。十年如一日,沒有星期天,沒有例假日;沒有陰,沒有晴……」,前後歷時10年,方才大功告成。 書成之後,普通讀者讚嘆「功德無量」,學院中人多有批評,這邊不好,那邊不行,常用的一句話是「實在不能看」。《柏楊版資治通鑑》當然稱不上盡善盡美,但《資治通鑑》是何等重要又何等難讀且何等龐大的一部書,為何專家學者從來不替普通讀者想一想,甘心當傻瓜,埋頭作點「白話普及」工作,讓吾輩也得有緣親炙這套書? 也許,這就是「老實作事」者的命運吧。傻傻地做一件重要的事,到頭來卻被最瞭解這事重要的人批評說「不夠深入,簡單化」。可是,啟蒙的意義不正在於「執簡馭繁」,點盞燈,照亮黑暗,讓大家去聚焦、去正視?「但開風氣不為師」,不都這樣說的嗎? 大學教育很高深、很了不起。但再高深、再了不起,恐也不及國民教育來得重要。沒有國民中小學,哪來的大學、研究所? 「所謂調醍醐味未必為上。調莆菜羹未必為下。捧莆菜擇莆菜之時。真心誠心淨潔心可准醍醐味。」 『看見臺灣』庶幾近乎之吧。 ——沒有感動,哪來的行動;沒有情緒,哪來的情感;不曾起身,哪來的探索? ● 魚頭大引用的這張照片,我倒是在電影裡和齊柏林新書(《我的心,我的眼,看見台灣》)裡都沒看到 @@ ●

巧克力、萬聖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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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應該不是火星狗啦∼,超可愛的 火星人上傳於 2013/10/31 Fri     因為在下午遇到了喊著<不給糖,裝可愛>的幼稚園小孩隊伍,讓我終於願意承認一下萬聖節還算是有點可愛之處,就來轉貼一下<共襄盛舉>了。 ※不給糖裝可愛,可以算是萬聖節的台灣本土化演進版嗎? ^_^ 真是太有腦筋和人格了!讚!! ● 所以我就趁去拿新買的 CD 布達佩斯 string quartet 之便、在我家附近那家 seven 看了萬聖節應景的裝可愛、又遂了我買巧克力的小意願。   7-11 的巧克力大賞還是什麼名目的銷售活動,現在想來大概跟萬聖節有點關係吧會不會?有些巧克力看起來很漂亮、我買了『兩罐二九九元』的那種。 然後蹲下來稍微看一下,因為任選兩種第二件六折(了不起的行銷手段,讓睏人沒力招架嘛,哈哈),又挑了一個薄荷巧克力棒、和 lotto 牌的包著 Bacchus 法國白蘭地的巧克力。(包著酒的巧克力都很貴) 一口氣吃了半盒 lotto 之後果然有喝點小酒的舒適感,真好吃呀。 我的蛀牙歷史難道就是來自三不五時想吃點巧克力嗎?哈哈(現在牙快修復了、就又開始吃糖 :P ) 吃白蘭地酒糖(一盒十二顆已經接連下肚、吃光光了 @@ )真是個媽媽趁小孩放學了還沒回到家的空檔、可以自己一人獨享的好康啊。哈哈........... 2013-10-31 Fri 4:15pm   ●

場景實錄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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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叫小孩起床很困難,也許因為昨晚我太累,他去<罰上>跆拳課回到家時我已經睡著,他叫我當即起來幫他填事假申請單(就是我勒令今天請假要他跟我去看縱行囝仔的事假)、我卻實在爬不起來,所以很可能造成一部份報復心理。 然後拖拖拉拉沒把我的話<把兩本聯絡簿都拿來給我看>(一本學校的、一本補習班的)當一回事,只記得他在乎的事假申請單;我整整齊齊畢恭畢敬(唉!算是我尊敬公部門好了)地填完,這小孩卻回報以拿著學校聯絡簿以很差的口氣說<拿去啊!>,我拒絕伸手接過來,他便往我電腦桌前一摜,把我的常用紀錄本折凹了一大角。 我接著把他那本聯絡簿拿起來往地上摔回去,拒簽(這一步屬於我的不良身教啦) 原本我說要送他去學校、十一點下課後再去接他,方便直接吃午餐和去電影院。但現在我改變心意,告訴他:因為你態度太壞,所以請你還是自己騎腳踏車去學校,第三節下課就直接趕快回家。 這小孩猶仍記恨在心,旋即大力摔上家門出去上學。我從家裡最裡面的我房間走出去開門叫他回來,請他再關門一次。 他比較小聲地關了門(仍然很大聲),這次沒鎖門就直接回去等電梯,我也算了。 雖然我的<身教>還是不太好(我還是會馬上一報還一報嘛),不過整個過程沒大聲,<很講道理>的平靜樣子,也算是還可以啦。 >_

greasy 參考 呵呵

2013年10月23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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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天文寫的。 2013-10-22 Tue 09:22:26 by 古天文(法醫) 如果問現在什麼最有商機?答案是:如何排除身體內的這些油。 從考試司法特考上,一直提美國的案子後改定義什麼是好油,將不會凝固的油改為人體可以分解的油,像華人吃了幾千年的豬油,就一個便宜可得到的好油。說真的,我相信說了這麼多年,有誰真的用豬油ㄋ?很多了聽人,還是百貨公司的橄欖油最好。昨天看報紙豬油暴漲,秒殺,真不知道買的人是真的懂他的價值,還是如何? 還是回頭說說這個問題,如何排除身體內的這些油,那要從人體的解剖設計開始說起,人的排泄物,有小分子含碳類(如二氧化碳)及含氮類(如尿素),大分子含碳類的酯類,及大分子的含氮類,這四大類,其中 1、 呼吸是最好的將小分子含碳類(如二氧化碳)及含氮類排泄。 2、 尿尿是最好的將小分子含氮類(如尿素)排泄。 3、 大便是最好的將大分子含氮類排泄。 4、 那酯類由那裡排出人體體外?想想? 5、 提示一,你一定有年輕時,擠痘痘的回憶,擠出來黃色或白色痘痘,又臭又黏的東西,那就是你身體內部多的油,臭是酯類酸敗味道,粘是酯類飽和的現象。 6、 也就是最好排出體外方式是:由人最大器官皮膚上的皮酯腺,將身體內的油排出。如何讓皮酯腺排油,從解剖來說,皮酯線出口會與身體的毛體相匯合,而毛又受到豎毛肌的控制,所以當運動,流汗時,皮膚上豎毛肌收縮,將油酯腺內的擠出, 7、 說了這麼解剖學理,簡單說就是運動時和多喝水,油會慢慢地流出,至於泡溫泉ㄋ,只有毛細孔打開,因為高溫流出,效果應該沒有有運動擠出來的強。 ●●●● 這篇蠻好看,有空再來摘重點幫助自己記一下哪種油是什麼鏈長的脂肪酸好了。   Re: [問卦] 安全的食用油要在哪買? http://bbi.com.tw/pcman/Gossiping/1IPLDmgu.html   裡面有些錯,最嚴重需改正的是:深海魚油乃<不飽和脂肪酸>,因為『他的油脂中飽和的脂肪酸不能太多,不然在低溫 高壓下 很容易就塞住血管了』 ●●●● 萬2 @ 2013-10-24 Thu 08:20:08 我就是會使用豬油、雞油、鴨油、牛油的人,這些油不但香,而且油質穩定,至於高膽固醇,只要多運動流汗就能代謝 最糟糕的油就是反式脂肪,明明就是液態油,為了做西點或麵包或抹醬,利用化學作用改變鍵結變成固態油,已經有研究報告指出,反式脂肪才是現代人心血管疾病的兇手,而非含高膽固醇的動物油 我家最常用的就是葵花油,產量大成本低品質穩定又發煙點低,只要保存時注意不要太陽直射就好 以油炸而言,花生油更優,但花生油味道太重,又成本很高,我後來就棄之不用了 另一種便宜的油就是大豆油(沙拉油),發煙點低,不適合煎炒炸,所以我也就不用 其餘的油,成本就太高,而且常常多半穩定性也不好,養身功效甚麼的,我覺得那不是食用油的主要功能吧,食用油就是提供必須的脂肪酸而已,那些養生功能,不如拿價差去買維他命丸 ------------------ 營養素 •維他命E、維生素B3、胡蘿蔔素、鉀、多元不飽和脂肪酸、亞麻油酸 益處 •葵花油的顏色透黃、油味芳香,熔點低,易被人體吸收、利用,所以是一種營養價值頗高的食用油 •葵花油高溫不發煙,最適合用來煎炒、油炸食物及做西式糕點、起酥和人造黃油 •由於葵花油是葵花子榨取而來,所以具有與葵花子同等的功效,尤其是具防止動脈硬化和高血壓的作用,更是深受現代主婦的歡迎 注意事項(禁忌) •葵花油含有微量的含氧脂肪酸,所以氧化穩定性較差,儲放時必須預防陽光直接照射,以免氧化變質 •雖然葵花油具高溫不發煙的特性,但也不適合太高溫油炸食用,更不耐長久儲放 ● stone 回覆 @ 2013-10-24 Thu 08:24:59 這幾次食安<消息風暴>(對我來說除了消息以外沒有任何意義,我也不覺得政府有什麼問題、把關有什麼問題、也不覺得商人會這樣做有什麼意外。畢竟那些學過或了解化學的商人,不比一般人更深地認知『營養及消化吸收不過就是一個化學過程』才怪呢!),我是越來越無感,快要變成一點反應也沒有了。 反正實驗證明大統和富味鄉產品都沒含棉酚,這樣大眾可以不要再自己嚇自己(或被所謂的學者嚇)了吧? 不過能有機會強迫自己再看一下脂肪的知識,實在是很好的。 ● 回覆時間:2013-10-24 Thu 08:33:06 佩服動物油使用高手。 ^_^ ●●●●

段考週小記

2013年10月16日
公開
13

● 春枝 昨天晚上小敏跟我說: 媽, 你看, 我剛做的小蝸牛, 很可愛吧~ 我聽了心裡在掙扎, 在你只有一項作業是戶外教學學習單, 然後你寫了二個多小時還沒寫完(已經快9點了), 卻跑來跟我說你做了一隻小蝸牛很可愛, 我到底該上演誇獎還是咆哮戲碼呢? 後來根本沒仔細看, 隨口說, 好好, 不錯, 那你功課寫完沒, 趕快去寫一寫;今天早上起床走過她的書桌,仔細的看了一下, 好吧, 其實真的蠻可愛的. 去體驗過一次蜜蠟土課程好像有差別, 現在竟然會主動拿出來玩 昨天晚上小敏跟我說: 媽, 你看, 我剛做的小蝸牛, 很可愛吧~ 我聽了心裡在掙扎, 在你只有一項作業是戶外教學學習單, 然後你寫了二個多小時還沒寫完(已經快9點了), 卻跑來跟我說你做了一隻小蝸牛很可愛, 我到底該上演誇獎還是咆哮戲碼呢? 後來根本沒仔細看, 隨口說, 好好, 不錯, 那你功課寫完沒, 趕快去寫一寫;今天早上起床走過她的書桌,仔細的看了一下, 好吧, 其實真的蠻可愛的. 去體驗過一次蜜蠟土課程好像有差別, 現在竟然會主動拿出來玩 收回讚 · · 分享 · 31分鐘前 · 編輯紀錄 · 你及其他 6 人都說讚。 ● stone 我兒這禮拜(這麼正好,段考週輪到他們班)當導護員(其實我也不知正確名目),就是早上七點以前要到校,好站在路口指揮讓同學過馬路進校門的那種工作。第一天早上我正好沒事故騎小摩載他去,遲到兩分鐘。昨天怎樣我忘了。今早他繼續撥五點半的鬧鐘,未幾還真的自己起床了;然後也在正確的時間提早出門騎腳踏車去學校。今天是段考第二天。 純跟你分享一下啦。 這些小孩慢慢長大,都會去負責自己喜歡和自願做的事的。 5分鐘前 · 已編輯 · 讚 ● 2013/10/16 Wed 7:10am  

派訓五天

2013年10月14日
公開
13

● 員訓的教務科主任很.......死腦筋,因為本梯是局裡第一次辦這種種子師資班的第一梯,完全很實驗性打前鋒的味道。開訓前他老人家還親自上網做了他指定的預科英會課程(其中比較有意思一點的的確就是空中英語教室的課啦),然後開訓第一節課他來致詞時,他是打算全程用英語的,雖然他的英文其實也不怎麼樣。 但是咧,他的腦袋堅持認為只有<大學本科是英語系或外文系的、而且考過英檢中級以上的>人類,才有可能英文是好的。所以當他叫大家舉手看誰是唸本科系的,卻只有兩個人怯怯不敢舉手時(後來我知道有一男一女兩位同學的確是英語或外文系畢業的;另有一位是個俄文系畢業的 :D ),老先生簡直不敢置信到極點,頻頻說<完蛋了、完蛋了你們、完蛋了這個課.......>,然後我認為他是大大鬆了一口氣地將他以下的<致詞>完全改回中文....... :) 後來啦,也聽說他第二天就馬上發電報給後三期所有學員的單位,叫他們<確實嚴擇參加學員,非英語本科系、沒拿過英檢中級以上證書的,通通不准派來充數>。 不過,有我這個異數在那裡<大放異彩>(哈哈,借上次晴媽的成語來一用)了一個禮拜,他怎麼還是這麼死腦筋呢? ^_^ (好啦,我承認他也有他的道理啦 ^_^ ) 話說,為了同理心於當官階級的腦袋,有一張調查表發下來叫大家確實填寫到底跟英文有過什麼可資認證的關係?的時候,我怕他真的心臟病氣得發作,所以搜索枯腸了一下,終於想起我二十幾年前考過的托福來了。但二十幾年來托福好像改制了不止一次吧?當年我的成績跟現制早就差很多(聽說現制托福的滿分分數比以前低了一半以上吧),寫出來他看得懂嗎,換算得了嗎?! 不管啦,還是寫上『舊制托福六百分』這個 remark。 這真的蠻高分的喔,呵呵,主任。 ^_^ 2013/10/19 Sat 7:13am 謔記 ^_^ ● 毫無疑問.....我當然是這一梯學員裡英文最好的一員 @@ 不過講師是十二歲全家移民美國的退役 US Air Force 軍官,他很喜歡教<口語化的發音方式>,是我在新店國小那兩年、兩位專任同事都去受過訓的那一種;這個很有趣!終於我也有機會遇上這類訓練課程。 :) 因為禮拜一早上還是跑著辦了好些家務事,中午直接去員訓,只在捷運上睡著了二十分鐘左右,所以其實很累。下課後在員訓吃了晚飯才回家,到家七點一刻左右;俺七點半就不支睡著.......半夜十二點半才醒來。所以今晚根本沒看到俺兒子的面(他補習去了,九點多才會回到家)。   2013/10/15 Tue 3:19am 記 ● 第二天 10/15 也是差不多時間:七點一刻到家、兒子晚上沒事也在家、我拿出新買的輕薄但很暖的大毯子兩人窩在床上用大毯子玩綑貨大卡車運貨的遊戲、媽媽不久又不支睡著了 :D 大概八點多吧? 睡到半夜三點起床。 ● 第一天下午一點二十分以前報到。 第二三四天:早上八點十分到下午五點二十,每天有八節課。 第五天:早上八點十分到,九點十分開始三堂考試時間;應該是至遲中午十二點即可走人(我猜是考完的就可以先走吧)。 ●   上什麼<英語會話種子師資班>,真的是有點無聊∼,還要各站各車班派的人『依據該屬特性設計情境對話,以供課堂演練』(其實目前覺得只有這部份好玩,當成帶表演課好了 :D )。 五天的派訓其實只有四天半,意思是說到了 10/18-19 那個 Fri Sat,我可以有連續一天半的<休假>,哇哈哈哈哈。這個比較有吸引力。 ^_^ 2013/10/11 Fri 4:31am note  

好玩的夢

2013年10月12日
公開
29

●●●● 剛叫兒子起床,他說要跟我一起去 Costco,下午再去跆拳。 然後他說他醒來前做一個夢,夢裡我是他們那個市的市長,非常厲害;不過我因公出差不在,結果蓋市府大樓的四架大吊車原來是變形金鋼,趁我不在就變身作亂;那時他是副市長,正在發愁要怎麼辦時從陽台上看到我回來了,他就趕快跑進辦公室喊說:我媽回來了!我媽回來了! 撒潑的變形金鋼們聽到他這樣說,就全都跑了。『厲害吧!你口都還沒開,壞人就都嚇跑了!』俺兒子說。 哇!這個夢也害他老媽我太虛榮了吧! :D 2013/10/12 Sat 9:24am 速記 ●●●● --gloria-- @ 2013-10-13 Sun 08:35:18 妳家的公子,看來也是深具幽默功力的...就姑且相信他是在使他的獨門幽默吧...先是日記小損媽媽的金玉良言,再來個夢裡獨尊媽媽的高超厲害。 照我家小孩的說法是,這種小孩超瞭怎麼搞定我們這種要進入更年期的媽媽們的獨門密技... 妳兒子很可愛柳∼∼ ● stone 回覆 @ 2013-10-13 Sun 14:24:06 (忽然意會到此地吾兒禁入,那豈不可以在這邊說他壞話? :D ) 話說中午接了<未比賽>的兒子並吃完中飯回家,這位小朋友說很想拉肚子、就千趕萬趕地上了馬桶。 不料一小時過去......我家廁所前所未有地寂靜 走過去一看.....這孩子坐得挺好,只是趴在面前的洗衣籃上,很<香>地睡著了............... 哈哈哈。 ^_^ ●●●●

很難懂??

2013年10月04日
公開
11

● 因為一個禮拜有三天受牙痛折磨、加上禮拜五下午看腎功能檢查結果不太良帶來的心理打擊,我很多天沒仔細看兒子每天都有短文紀錄的聯絡簿了(這老師怎麼這麼厲害?以前小學和國一時期的各老師們就算有規定,我兒也是沒寫的好嗎,到底是老師厲害還是小孩自己想通了?)。 剛剛才看到我去他們班分享那天、這位小兄弟寫的<心得>(應該是後補上去的吧?至少禮拜二禮拜三我沒看到啊),啼笑皆非,因為看不懂到底是啥意思? 茲錄於下,請各位有識之士無聊時幫忙判讀一下好了,哈哈哈:(錯字照錄;不過老師有叫他錯字罰寫五遍了) 『我覺得我媽的演說對我來說其實滿無聊的!我以經聽過不下十次了!但是對我來說也還是很有幫住!老實說我會不太喜歡讀書有一半也是因為聽了她的話!』 (老師回覆以上短文的話是:『但你不唸書,做其他事是否有認真做呢?』) 以上四句,每句都用驚歎號做結、就有點好笑了。 然後,是又無聊又有幫助嗎?那所謂的幫助是指幫助他不太喜歡讀書嗎?那到底聽媽媽的話是表示他有乖還是沒有乖呢? 真是超 ambiguity 的,我、看不懂,哈哈哈哈哈。(那個字怎麼打錯這麼多天才發現,哈哈) 2013/10/5 Sat 3:21am -------------------------- lulu2 @ 2013-10-10 Thu 19:51:23 哈哈..Stone, 我很好奇, 妳到班上跟同學說了什麼? 不然, 小元怎會如此寫.., 真的太好笑了! ● stone 回覆 @ 2013-10-11 Fri 03:14:46 就差不多是大綱裡寫的那樣囉,呵呵。小孩子的誇張話能信嗎?什麼<聽過不下十次>,最好他老媽這輩子有跟他講過五次類似主題的話啦。 我有跟老師說過因為我高中以前的讀書經歷應該很不一般(因為我喜歡考試唸書上學、比喜歡跟同學相處多得多),所以不會著重在讀不讀書,而是以工作之為要做為主題。 不過聽說即使我只提了兩三句,同學們印象深刻的還是<喔!你媽從北一女休學!> (希望我兒這個轉述只是反應出國中生們外顯的幼稚而已、而非其全體心智圖啦) 回覆時間:2013-10-11 Fri 04:10:52 說到這個我覺得是有點不服氣。我兒子座位就在講台前第一個,等於就坐在我腳下<聽演講>。因老花眼之故我比較看得清楚坐得遠的同學,而且腳前這個平常也未免太熟,所以差不多整個過程裡沒正眼看過他。 不過依據週邊視野範圍內偵測得到的動靜,腳前這個很乖啊?從頭到尾沒亂、沒講話、沒打瞌睡(細部臉龐表情是看不見啦),有像他說的那麼無聊嗎?(不服氣啦) -------------------------- 晴媽 @ 2013-10-11 Fri 16:06:04 給小元同學 不認真讀書和中斷讀書去學東西是兩回事, 好不好 什麼幫住?? 幫忙住在一起嗎?? 你媽脾氣真好, 換成是晴媽阿姨, 早就叫你要寫三次幫助幫助幫助, 寫個五天, 下回看你還會不會"幫住" 凶阿姨上門來踢小孩 ● stone 回覆 @ 2013-10-12 Sat 03:34:02 哈哈、晴媽罵得好!俺一定轉告 ^_^ (這基地小孩禁入,所以不能叫他自己來看啦 ^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