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珽寶貝&晴心肝的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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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_熊熊木的分享-關於近視的十大錯誤觀念!

2012年06月09日
公開
63

關於近視的十大錯誤觀念! (本文作者:陳祐瑲。現任新竹麗明眼科院長、台大醫院竹東分院眼科門診主治醫師) 俗話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我說:「錯誤的健康觀念比病毒更可怕!」 為什麼台灣的孩子近視率愈來愈高?為什麼愈來愈多中學生都得到高度近視? 就讓專業的眼科醫師直接告訴你:問題就出在大家都用錯誤過時的觀念對治近視 哪些是你以為正確、實際上卻錯誤的「近視衛教觀念」呢? 請大家沈住氣讀完下面內容,如果你能接受,請轉寄給你身邊的朋友 也許因為這個簡單的動作,你我有機會抌救整個國家的近視問題! 1.看電視容易近視,看書不會近視? 錯!看書寫字是近視的頭號殺手,看電視因為距離遠反而不容易近視 參考文章: 兇手是誰? 近視指數大評比! 閱讀有害視力! 不准孩子看電視,反而變高度近視! 2.近視能不戴眼鏡就盡量不要戴,度數不要配足才不會增加近視? 錯!近視愈不戴眼鏡度數增加愈快,研究證實度數不足反而會加速近視惡化。 參考文章: 關於眼鏡的誤解們(三) 面對近視,莫再逃避! 矯正近視的方法錯誤幾十年? 3.只要燈光充足就不會近視? 錯!燈光明亮但眼睛不休息反而容易近視,不點燈睡大頭覺才真正不會近視。 參考文章: 燈光充足就不容易近視? 開燈睡覺反而可能增加幼兒近視機率 4.吃葉黃素可以對抗近視乃至減少度數? 錯!葉黃素只是營養食品,跟近視度數完全無關。 參考文章: 葉黃素無限好,只是不能降度數 5. 只要一直點散瞳劑就不會近視? 錯!散瞳劑頂多只能治療假性近視或抑制近視增長速度,卻無法使真性近視消失亦無法使近視完全停止惡化。 參考文章: 幼兒近視答客問(二)–散瞳劑否? 近視防治三寶綜合評比 6.小朋友近視都是假性近視,不必急著戴眼鏡? 不一定!一旦學童被發現近視,多數有相當程度的真性近視,「假性近視」常淪為安慰家長的代名詞。 參考文章:FAQ:什麼是假性近視 7.學業壓力太大,根本不可能減少用眼? 錯!只要知道高度近視的可怕,就會想辦法在學業與視力健康之間找到平衡點。 參考文章: 幼兒近視答客問(三)–該不該補英文? 8.近視無關看書打電腦,只是陽光曬得不夠多? 錯!曬太陽無法消除過度用眼造成的疲勞,在太陽下多運動少在室內看近才是真正的關鍵 參考文章: 近視無關K書K電腦? 大錯特錯! 9.小朋友看得清楚就應該沒有近視? 錯!小朋友自我感覺良好,等他說看不清楚事情就大條了 參考文章: 孩子,你真的看得清楚嗎? 10.對抗近視很困難,一定要花大錢或找名醫治療才有效? 錯!只要多看遠、少看近,就能有效改善近視,方法真的再簡單也不過了,不必花你一毛錢 參考文章: 對抗近視,免費而有效的處方 - 陳醫師的話: 本人從事視力保健工作十多年,已看過上萬個近視兒童,我將行醫心得濃縮成這篇短文,期待能透過一己的努

三歲的幼兒很喜歡打人,該如何教導?

2012年06月05日
公開
61

三歲的幼兒很喜歡打人,該如何教導? 文自~親子天下 三歲幼兒尚無法有效運用語言來表達感受或需求,所以在天生氣質上反應強度強、較急躁衝動的孩子,會用打人的行為來表達。由於幼兒打人並非故意攻擊或暴力,父母只要心平氣和的引導,孩子會逐漸以較成熟的情緒行為模式來取代打人的行為。 1. 當孩子出現打人、咬人、踢東西或丟東西等行為時,必須立即介入制止,不能袖手旁觀或忽略;否則孩子會以為你默許且接受他的行為,而繼續使用這種行為來達到目的。 2. 父母不用氣急敗壞的處罰他,尤其要避免用打人的處罰方式。身教重於言教,孩子會學習模仿你的行為,而不是你說話的內容。 3. 心平氣和的告訴孩子:「可以生氣,但不可以打人。」讓孩子學會「情緒沒有對錯,但表達的方式有恰當不恰當」。溫和而堅定的握住孩子的手,制止打人的行為。把孩子帶開打人的情境,幫助他把情緒說出來:「你好生氣喔!你快要氣炸了!」 4. 教孩子學習用語言表達感受和需求:「你可以說:『我好生氣!』」「你可以說:『我也想要玩這個,我們可以輪流嗎?』」   5. 觀察孩子通常在什麼情況下會打人,孩子當下一定有未能解決的困難。教孩子搶玩具或遇到衝突時,可以用猜拳、輪流、交換來解決問題。建立正向的行為習慣,取代打人的行為。(張黛眉 賽斯身心靈診所臨床心理師)

101學年度市立幼兒園及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_3歲招生

2012年06月04日
公開
79

一、招生對象: 101學年度市立幼兒園及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以下簡稱各園)招生之「適齡幼兒」為設籍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一)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及南海與育航幼兒園):以先招收5足歲幼兒為主,再招收4足歲幼兒,倘有缺額須招收3足歲幼兒。 (二)設有3足歲專班之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該專班以招收3足歲幼兒為原則。 二、招生年齡 (一)3足歲:民國97年9月2日至民國98年9月1日出生者。 (二)4足歲:民國96年9月2日至民國97年9月1日出生者。 (三)5足歲:民國95年9月2日至民國96年9月1日出生者。 三、招生名額 (一)依各園核定班級總數計算,每班以30名為限。 (二)各園扣除直升及特殊幼幼兒減收名額後,其餘名額開放招生登記。 (三)各園經鑑定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每園依普通班級數計算,每班以招收1名為原則),每招收1名身心障礙幼兒,視障礙類別減少招收人數至多3名幼兒為原則。 四、招生資格及方式 (一)各園一律採「申請登記」方式辦理,免試入學,不得採用測驗、口試或任何類似考試及審查成績之方式辦理招生;設有特殊班之招生,另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規定辦理。 (二)原園升班: 100學年度已就讀各園之2至4足歲幼兒,可原園升班。 (三)優先入園 1.優先入園資格及錄取順序 設籍臺北市(除下列第5款)符合下列資格其一之幼兒,於招生名額及優先入園時間內至學區內設有附設幼兒園之市立國民小學或其他市立幼兒園出具戶口名簿正本及各項證明文件,得申請優先入園登記,逾時視同放棄。 (1)身心障礙幼兒、低收入戶幼兒、中低收入戶幼兒、原住民幼兒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2)危機家庭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中、重度身心障礙者之幼兒。 (4)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入園之身心障礙幼兒,其適齡之兄弟姊妹得與其同時就讀同一幼兒園,但額滿幼兒園以專案申請方式辦理。 (5)市立國民小學及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得優先隨其父或母就讀於所服務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或市立幼兒園。 (6)育有多胞胎(含雙胞胎)家庭之年滿5足歲幼兒。 (7)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年滿5足歲幼兒。 (8)第2胎(含)以上年滿5足歲幼兒。 2.符合優先入園資格之身心障礙幼兒須依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規定辦理【詳情請洽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8661-5183轉706∼710】。 3.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所屬學區內設有附設幼兒園之市立國小學或其他市立幼兒園辦理登記。如登記超額,依優先順序錄取,同次序競額時,以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再有缺額錄取4足歲幼兒,3足歲幼兒以抽籤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 4. 經參加優先入園登記未錄取之幼兒,憑優先入園登記卡於第1階段招生登記時間至其他幼兒園登記,各園應優先錄取。 三、登記日期與時間 (1)優先入園 a. 5、4足歲:101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b. 3足歲:101年6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2)一般入園 a.第1階段5足歲:101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 時起至下午4時止,如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4時30分起抽籤。 b.第2階段4足歲:101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如遇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4時30分起抽籤。 c.第3階段3足歲:101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如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4時30分起抽籤

不順孩子的意就亂發脾氣,怎麼辦?

2012年06月03日
公開
56

不順孩子的意就亂發脾氣,怎麼辦? 文自_親子天下 我家弟弟很愛發脾氣,只要不順他的意就生氣,說反話,比如「我討厭媽媽」、「討厭阿嬤」,有時還會丟東西。當下我們通常不予理會,事後再跟他說,他會認錯。但這種情形還是每天發生,該拿他怎麼辦? 當孩子期待落空時,會失望,轉而生氣,這是很自然的情緒。只是當他不知道如何表達時,就只能藉由攻擊對方、自己,或毀壞物品以發洩情緒。告訴孩子他錯了,是不夠的,因為他還是找不到方向。所以當他發脾氣時,可以這麼做: 一、幫助他說出真正的情緒:例如「媽媽不能帶你去公園玩,我知道你很失望。」「阿嬤不讓你騎腳踏車,你很生氣,媽媽了解。」 二、讓他知道何時可以滿足或找替代品:例如「等明天天氣好,就可以去公園。」「天黑了,不能騎腳踏車,但你可以玩玩具。」 三、幫助他學習適當表達:有時孩子完全無法溝通,怎麼安撫都無效,讓他自行冷靜也是一種方式。但別讓他覺得你不要他了,因為這是孩子最害怕的事情,這樣只會加重他的焦慮。此時不妨跟他說,例如「你現在真的很生氣,氣到說不出話來。等你想說時,再告訴媽媽你在氣什麼。媽媽等你喔!」若他願意說,一定要認真聽,告訴他,這樣很棒。「玩具是讓你玩的,不是丟的。如果一定要丟,可以丟抱枕,或撕這些紙。然後再告訴媽媽你在氣什麼。」事後陪著他一起收拾。 適當的情緒表達有助於安定情緒,營造穩定的環境,對孩子也很重要。因此建議: ● 說「不行」前,先同理他的心情,如「我知道你很想……,可是……」 ● 生活規則要一致,不隨意更改。 ● 答應孩子的事情,要守信用。

101學年度市立幼兒園及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_招生事宜

2012年06月01日
公開
76

一、招生對象: 101學年度市立幼兒園及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以下簡稱各園)招生之「適齡幼兒」為設籍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一)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及南海與育航幼兒園):以先招收5足歲幼兒為主,再招收4足歲幼兒,倘有缺額須招收3足歲幼兒。 (二)設有3足歲專班之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該專班以招收3足歲幼兒為原則。 二、招生年齡 (一)3足歲:民國97年9月2日至民國98年9月1日出生者。 (二)4足歲:民國96年9月2日至民國97年9月1日出生者。 (三)5足歲:民國95年9月2日至民國96年9月1日出生者。 三、招生名額 (一)依各園核定班級總數計算,每班以30名為限。 (二)各園扣除直升及特殊幼幼兒減收名額後,其餘名額開放招生登記。 (三)各園經鑑定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每園依普通班級數計算,每班以招收1名為原則),每招收1名身心障礙幼兒,視障礙類別減少招收人數至多3名幼兒為原則。 四、招生資格及方式 (一)各園一律採「申請登記」方式辦理,免試入學,不得採用測驗、口試或任何類似考試及審查成績之方式辦理招生;設有特殊班之招生,另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規定辦理。 (二)原園升班: 100學年度已就讀各園之2至4足歲幼兒,可原園升班。 (三)優先入園 1.優先入園資格及錄取順序 設籍臺北市(除下列第5款)符合下列資格其一之幼兒,於招生名額及優先入園時間內至學區內設有附設幼兒園之市立國民小學或其他市立幼兒園出具戶口名簿正本及各項證明文件,得申請優先入園登記,逾時視同放棄。 (1)身心障礙幼兒、低收入戶幼兒、中低收入戶幼兒、原住民幼兒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2)危機家庭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中、重度身心障礙者之幼兒。 (4)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入園之身心障礙幼兒,其適齡之兄弟姊妹得與其同時就讀同一幼兒園,但額滿幼兒園以專案申請方式辦理。 (5)市立國民小學及市立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得優先隨其父或母就讀於所服務市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或市立幼兒園。 (6)育有多胞胎(含雙胞胎)家庭之年滿5足歲幼兒。 (7)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年滿5足歲幼兒。 (8)第2胎(含)以上年滿5足歲幼兒。 2.符合優先入園資格之身心障礙幼兒須依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規定辦理【詳情請洽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8661-5183轉706∼710】。 3.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所屬學區內設有附設幼兒園之市立國小學或其他市立幼兒園辦理登記。如登記超額,依優先順序錄取,同次序競額時,以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再有缺額錄取4足歲幼兒,3足歲幼兒以抽籤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 4. 經參加優先入園登記未錄取之幼兒,憑優先入園登記卡於第1階段招生登記時間至其他幼兒園登記,各園應優先錄取。 三、登記日期與時間 (1)優先入園 a. 5、4足歲:101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b. 3足歲:101年6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2)一般入園 a.第1階段5足歲:101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 時起至下午4時止,如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4時30分起抽籤。 b.第2階段4足歲:101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如遇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4時30分起抽籤。 c.第3階段3足歲:101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如登記超額,於當日下午4時30分起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