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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乖群媽咪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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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群的疑問

2010年03月07日
公開
9

群群講話的速度雖慢,但小腦袋瓜兒轉得可不慢,常常在觀察週遭環境,並努力提出疑問。 有天晚上,禱告完畢之後,群群問我:什麼叫做"瞎"? 我嚇了一小跳,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故意問他:哪個蝦?剝蝦給你吃的蝦嗎? 群群搖搖頭,指了指眼睛,我果然沒會錯意,他問的是這個"瞎"。 我回答:就是眼睛看不見呀!主耶穌可以醫治生來就是瞎眼的人。本來眼睛看不見,後來就看得見了。(我猜可能是兒主講了類似的聖經故事吧!) 群群接著又問:如果是沒有嘴巴呢? 呵呵,我想他要問的應該是"啞",卻說成"沒有嘴巴"∼ 於是進一步確認,"你是問─不會講話的人─嗎?"群群點點頭。 我說:那個叫做"啞"。 但是,啞是因為聲帶受損無法發出聲音,並不是沒有嘴巴喔! 群群打破沙鍋地問:什麼叫做受損? 我才意識到這個詞彙對他而言可能太難。我又說,就是聲帶受到損害。 群群還是再問:什麼是損害? 媽咪我沒別的辦法,直接用更白話的方式表達:就是他的聲帶"壞掉了"。 群群露出"了然於心"的表情。 聊到這邊,我忍不住跟乖群介紹起他們的查甫祖─我的爺爺─他們彰化阿公的爸爸。 我的爺爺就是沒有辦法說話,被稱為"聾啞人士"。 兩個小孩好奇地追問為什麼無法說話。我接著再說,因為阿祖小的時候(據說是四歲時),因為生了一場病,病癒之後聲帶就受損了,從此一生不能再說話。 乖群雖然因著父母的信仰緣故,從小就不拿香、不膜拜祖先,但我相信,透過各種合適的機會緬懷先人,更是慎終追遠的具體實踐。

團購順勢書籍

2010年03月01日
公開
29

慶祝三月! 本月只要單次訂購布瓦宏順勢糖球三管(含)以上,即贈送順勢藍色手冊乙本。 這本手冊是籌辦創立順勢醫學會的重要工具之一喔!主要訴求是對台灣合格醫師介紹順勢醫學,內容精要但不艱澀,一般民眾如你我也能夠看得懂。 同時傳遞一個好消息:台灣順勢醫學會已經蘊釀多年後,即將於今年四月正式成立! 要成立醫學會的門檻是需要超過卅位醫師聯署。目前台灣的醫學教育生態…(不便多說),反正這年頭要邀請精英分子敞開心門,去了解他(她)聽都沒聽過的事物,真的很難(嘗試過的人應該懂我在講什麼)。但感謝神,事就這樣成了! 曾透過晴玲團購布瓦宏順勢糖球的老朋友─請慎重考慮加購最新出版的順勢工具書─共同協議與治療基準。很實用,是法國順勢醫師們合著、台灣醫師群合譯,內容經過多重專業驗證,買了這本書,就像請了專屬順勢醫師到家裡駐診! 本月訂購本書(共同協議與治療基準)的老朋友,即贈送藍色手冊乙本,自用或送給對順勢感到好奇的親友都合適喔。 順勢醫療使用的藥品是安全無毒的糖球,不論大人、小孩、老人、孕婦、病患、寵物…皆可安心使用。沒聽過順勢?不知道如何回答別人問你"什麼是順勢?",那一定要有一本藍色手冊啦! 最近兩天都有朋友反應我家留言版無法留言,原因不明,真抱歉。無法留言的朋友請多加利用噗浪、臉書facebook、e-mail或手機簡訊與我聯繫囉! [email protected] 0920-563-219 這本就是我所指的"藍色手冊" 藍色手冊的內頁(試閱) 這本是"共同協議與治療基準"

不捨5歲子,美女醫生癌逝

2010年02月27日
公開
50

令人不勝唏噓的新聞∼過年期間不忍心討論的話題。 前年12月發現罹患肺腺癌第四期,有「美女醫生」稱號的長庚醫院皮膚科醫師翁雯柔走了。 一路陪伴她抗癌的翁媽媽說,女兒這一年不管中西醫什麼方法都試過,也努力運動養生,但還是沒有度過這關,講到傷心處忍不住數度哽咽。 「洗面乳等等含有界面活性劑,它對皮膚的破壞和水溫有很大的關係…。」披著一頭浪漫捲髮,這是翁雯柔身前在節目裡分享保養祕訣的模樣,清秀容貌讓她獲得「美女醫生」稱號。 前年卻被診斷出罹患肺腺癌第四期,一年多來堅強對抗病魔,即使化療讓她的瓜子臉變成大圓臉,但依舊奪不走她臉上笑容。 翁雯柔去年曾表示,「就是情緒很不好,會一直想吐,不是在睡覺就是吃東西,做完化療白血球會掉下來。」患病後邊咳邊接受電話訪問,聽得出她相當虛弱,部落格上一張又一張帶著寶貝兒子遊玩的照片以及與年邁父母合照,流露出翁雯柔放不下的牽掛,她最終過不了年關,在農曆春節前過世。 去年4月,她過了罹癌之後的第一個生日,也是她人生最後一次生日。對於好友們幫她安排生日聚餐相當興奮。 還在部落格寫下,「據說癌細胞怕笑聲!希望這次評估能有好成績。」她除了感謝友人的祝福,也希望還能再和好朋友度過好多年的birthday。只可惜這個願望再也無法實現。 而在去年6月,翁雯柔在部落格上發表最後一篇文章,寫著:「今天醫師通知我,我的腦膜有瀰漫性的癌細胞轉移。我很想大哭,因為我是醫生,我知道這句話的意義。可是媽媽在我身旁…我還是努力的保持勇敢。」 「我覺得自己踩到地雷了,雖然知道人各有命,我祈求能夠度過這個難關!因為我還有放不下的…。」 翻開翁雯柔抗癌日誌,翁媽媽從女兒生病的那天開始,翁媽媽詳細紀錄女兒如何對抗病魔,不管吃燕窩來養生,還是到醫院做化療,每一天都讓媽媽好心痛。 翁媽媽說女兒真的很乖、很貼心,就算做化療很痛苦,她還會反過來安慰媽媽不要傷心、不要難過,但她最放不下的是才5歲的寶貝兒子。 在日誌2月10日這天,翁媽媽寫下「往生」這兩個字,但真的無法接受女兒已經走了。 她在部落格裏告訴柔柔「家人都很愛妳,希望妳放下世事,一路好走。」字字句句流露母女情深,但再怎麼不捨,也只能擦乾眼淚,希望女兒在另一個世界過得更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點我去看這則新聞的相關討論)

好撒馬利亞媽媽

2010年02月25日
公開
18

"好撒馬利亞人"是聖經裡還算知名度頗高的故事。 為什麼想到這篇故事?今天在facebook(臉書)看到朋友寫到:好多上班族職業媽媽羨慕我們這樣在家帶孩子的全職媽媽∼而我們這些宅媽又都超羨慕能出外工作的媽咪,引起親友們熱烈的回應,我也湊了湊熱鬧。 因為看完多則回應之後,我忽然覺得,用"全職"來區分媽媽身份是有問題的。 在小乖即將滿五歲的前夕,我摸索出自己當媽之後的心得,覺得不再需要用"全職媽媽"或"上班媽媽"來框限自己的生活。 因為有了孩子之後,"母親"已是天職∼上天賦予我們的職責,有效期限是到死亡為止。 我要努力的是:如何在兼顧母職的前提下,也把自己的人生經營好,畢竟這是要向上帝交帳的。 如果我自己定位只是"上班媽媽",所以枉顧孩子對我的情感需要,那我就是失職,即使我在職場的表現再亮眼也無濟於事。 如果我只定位自己是"全職媽媽",所以一切都以孩子的需要為最高指導原則,那也會有問題,因為孩子無形中變成了我的神、我的主。 試用"好撒馬利亞人"來說明,如果在祭司、利未人之後,有一位媽媽(ex:我,maybe還推著嬰兒車或抱著小孩)經過,我會如何反應,我會不會心想:啊∼我的孩子害怕陌生人,我還是快快離開好了,反正會有其他人幫助他。(這是情境一) 情境二:我的孩子好不容易睡著了,我如果去幫助這個人,可能會吵醒我的小孩… 我不假想上班媽媽的掙扎,因為把祭司和利未人想成女生或媽媽就可以了… ***** 如果你對好撒馬利人的故事不太有印象,以下是故事內容: 有一個法律教師來到耶穌的面前,故意問他一個問題。他說:「誰是我的鄰居呢?」耶穌講了一個故事來回答他。 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城去。他來到一個地方,遇到幾個強盜。他們用木棍打他。他們把他打得半死,又搶走他所有的東西。他們把他丟下,走了。   有一個在聖殿裏工作的祭司經過,看見這個人受傷倒地,祭司卻裝作沒看見,從另一邊走了。   過了不久,又有一個在聖殿裏工作的利未人經過。他遠遠地看看這個受傷的人,就走開了。   後來,有一個撒馬利亞人也從那裏經過,他看見這個人,就可憐他,於是走上前去。他把那人的傷口洗乾淨,然後用紗布包好。他把那人扶上自己的驢子,然後帶他到一家旅店去住。   在那裏,撒馬利亞人整夜照顧那受傷的人。第二天,他拿了兩個銀幣交給旅店主人。他吩咐說:「請你照顧這個人,等我回來,我會付清所有的費用。」   講完這個故事,耶穌問那法律教師說:「這三個人當中,誰是那受傷的人的鄰居呢?」   法律教師回答說:「就是用愛心照顧他的撒馬利亞人。」   耶穌說:「這樣,你照著好撒馬利亞人的榜樣去做吧。」

大樓可否懸掛插電的十字架(代禱)

2010年02月25日
公開
9

在噗浪看到這則新聞,貼上來跟大家分享,也請幫忙代禱。 報導中的教會~施牧師~曾經是我參加某梯大靈班時的帶隊輔導,印象最深的是他自我介紹時說,他的名字念起來,很像南部人在說"香腸"…呵呵(請自行測試,不會發南部音的朋友再跟我講,我來示範) 關於新聞事件~插電的十字架,我是持保留態度。如果有機會去現場看看,最好是晚上,我才能夠表達意見。 光從報導的文字敘述,我想到我家後方(廚房後陽台的對外窗)斜斜對角的那棟大樓,自從去年新裝了一LED廣告看板之後,真的造成我視覺上的困擾,很刺眼,也不舒服。 所以看到這則報導時我想,如果那個十字架發出來的光線,跟我家對面讓我困擾的廣告看版一樣的話,我就可以理解管委會的要求,而且也不覺得無理。 如果道理上站得住腳的話,當然還是要為住戶(教會)基本的權益努力爭取或捍衛的啦! 但如果真的告贏了,又怎麼樣呢? 乾脆考慮裝個窗簾算了…我這樣會太阿Q嗎? *********************** 教會內懸掛十字架竟被告 籲請代禱  【記者涂慧美台北-高雄連線報導】高雄愛加倍靈糧堂日前遭大樓管委會要求將教會內部懸掛的十字架取下,理由是十字架是廣告物,影響大樓觀瞻;因協議不成,今已進入訴訟程序,愛加倍靈糧堂施淵泉牧師呼籲眾弟兄姊妹,迫切為此事代禱。  愛加倍靈糧堂位於高雄市中山二路91號第十五層樓,教會內懸掛三支LED燈的十字架,白天不影響大樓整體外觀,夜間插上電後,才會綻放出十字架的光芒,讓遠近都可看見這個十字架。 管委會因此認定這個十字架是廣告物,影響觀瞻,經多次協調溝通不成,一狀告上法院,將在三月十五日第一次開庭。 施淵泉牧師表示,十字架掛在教會內部,只有夜間才插電,亮光透出窗外照射出去,其實與室內在夜間開燈,透過窗戶也會向外照射出去一般,豈可因此驟認是廣告物!  施牧師表示,十字架是教會及基督徒的標誌符號,懸掛於室內並不影響整體大樓外觀。 法界人士說這是十字架第一次有人控告它是廣告物而提起訴訟的案例,已聘請基督徒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此事件已不是單一教會的事,乃是所有在大樓的教會室內掛十字架是否有問題的事,應屬眾教會的事,如果未來判決不利於教會時,是具有指標作用,因此呼籲基督徒一起舉起聖潔的手,迫切為此事禱告,一同來經歷神的公義與得勝。 (2010.2.25 國度復興報發佈)